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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他又成了克利夫兰城一家独立的WJW电台的节目主持人,同样负责古典音乐节目。是一个名叫利奥·敏兹的人改变了他的事业和人生。敏兹是一家录音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弗雷德的热心听众,他从自己公司的业务中发现,越来越多的白人开始购买起源于黑人的节奏布鲁斯唱片,便建议弗雷德在节目中播放这类音乐。一开始,弗雷德对此不以为然,但有一天他自己亲眼看到了白人疯抢节奏布鲁斯唱片的场面。思考一周之后,他向电台负责人要求在古典音乐节目之后播出一些此类音乐。他给这个节目取的名字是“月亮狗布鲁斯”,正是在这个节目中,弗雷德发明了“摇滚”一词。在此前,“摇滚”还一直是做爱的委婉说法,在少数歌手的歌词中出现的摇滚一词都是指的此一意义。因而,虽然一些研究摇滚史的专家坚决主张“摇滚”一词并非弗雷德的发明,但谁也无法否认的是,他是第一个用此词来称谓那种从节奏布鲁斯中脱离而出的新音乐形式的人。
弗雷德本人就是一个不错的歌手,他快节奏的说话速度也使他同新兴的摇滚形象相符,弗雷德所参加的演唱会曾经引发过50年代所有的摇滚现场演出都曾引发过的“骚乱”,但他最为卫道士所反感的是其乐队中黑人竟占了一半比例,这在50年代的克利夫兰还属大逆不道之举。因而,弗雷德被诬为“黑鬼情人”,并因“企图混淆种族”而受抨击。然而,弗雷德依然我行我素,大跳“混淆种族”的舞,大唱黑人风味的歌。1952年3月21日,同样是在敏兹的建议之下,弗雷德举办了自己的演唱会。这场演唱会中途被市政当局停演,部分原因是有许多人未能入场,极易造成“骚乱”。第二天,弗雷德要求在露天进行演出,从此之后,摇滚的露天演出模式开始确立。
随着“月亮狗”(弗雷德的艺名)演出的增多和电台节目的成功,他的听众越来越多,好几家电台都开始播放他制作的节目。其中一家是新泽西州的电台,这使纽约地区的听众也听到了他的声音,纽约地区的WINS广播网总裁看中了弗雷德,于是,从1954年开始,弗雷德使摇滚开始走向全美国。
在竞争激烈的广播界,弗雷德以其独特的风格赢得听众,当他坐在播音室时,会在膝盖上放上一本厚厚的电话簿,当音乐响起时,他会随着节奏敲击电话簿,并让这种声音从麦克风传达到千家万户。他还常常在播放歌曲的同时发出有节奏的喃喃自语作为背景声。听众们乐此不疲,对弗雷德崇拜不已。到1958年时,弗雷德已无可争议地被视为摇滚乐的首席主持人。
由于弗雷德成为摇滚的象征,成了摇滚最为得力的开拓者和宣传员,他便不可避免地深陷于反摇滚的巨浪之中。由于他是第一个投身于传播摇滚这种“青年反叛”音乐的成年人,因此,便总是被视为成年人的叛徒;又由于他总是播放黑人的原唱版歌曲而不播放白人歌手的翻唱版,这又使得他成了种族主义者的眼中钉。
1958年5月3日,反摇滚者的机会终于来临,在弗雷德的芝加哥演唱会后发生了一场真正的“骚乱”,共有15人被打或挨抢,事后并没有人被捕,而且并没有证据表明这一切是观众们所为。该地区向来不太安宁,而且没能入场的歌迷心中的不满表现得非常明显,“骚动”很可能是由他们发起的,当然此说同样缺乏证据。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了“骚乱”,摇滚演唱会和弗雷德被当作了头号公敌。
当地一家报纸出版了名为《真相》的专号,称这场演唱会“在露天散播诱惑,吸引了一大帮尖叫着的、被集体催眠的、有丛林本能的”流氓阿飞,称克利夫兰无非是弗雷德妖言惑众的又一处所而已。当时已有许多对摇滚不以为然的人发现了摇滚不会自生自灭,他们正在四处寻找应对此负责的人,弗雷德无疑是首选人物。一时间,各城市纷纷禁止弗雷德去开演唱会,弗雷德甚至被拘捕,并被一个大陪审团以“煽动暴乱”的罪名起诉。但是此一罪名实在缺乏证据,州法院对弗雷德心存推翻美国政府之念的说法也颇感可笑。但众多民间团体、新闻媒介却以此为机会大肆打击弗雷德和摇滚。
5月8日,弗雷德所在的WINS广播网宣布,由于弗雷德要电台在他遭受围攻时对他予以支持的请求遭到拒绝,他已向电台辞职。但该电台拒绝就此发表更多评论。
1958年5月16日,经过律师的努力,弗雷德终于以2500美元获得保释。州法院随后宣布不再审理此案。但一家上级法院依然认为弗雷德罪名成立,但却迟迟不开庭审理,于是弗雷德又继续扛了一年罪名。1959年12月,有关当局宣布,此案已被“搁置”,亦即会被放在一边忘掉了事。因为该案证人们已经分散在全国各地,有的到了外国,一名当时参与处置事件的警察也已死亡,这使得调查难以进行。但到此时,弗雷德实际上已经被从摇滚第一主持人的宝座上推了下来,一年以来,他已经差不多被电台和唱片工业排斥在外,以免引发更大的反对力量。
弗雷德在摇滚电影中的表演也曾使他身受围击,他曾在《昼夜摇滚》、《摇、摇、摇》和《别跟摇滚过不去》中扮演角色。《昼夜摇滚》在国外引起的“骚乱”让弗雷德“臭名远扬”。《别跟摇滚过不去》则情节很少,片中多数是摇滚歌曲,其目的是想表明此种音乐是无害而可以接受的。弗雷德在片中扮演一位摇滚歌手,当他回到家乡时,发现自己已被当作青年人的危险品。但在电影的结尾,一切都变得美好,摇滚也洗清了罪名。然而,现实生活中一切却并非如此顺利。就是这部电影本身,也同样被视为“招摇撞骗”。
弗雷德当然也并未屈服,他常在纽约的报纸上进行反抗,在他的节目中,他更是从未停止过为摇滚辩护,他甚至争取到了少数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支持,与那些诋毁摇滚的电视节目作坚决抗争。但是,许多电视节目还是不停地猛攻他和摇滚。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节目就是如此,它称弗雷德“给了孩子们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孩子们不愿跟老对他们说不的父母们在一起的原因”,“他不用言辞而用其影响说:‘如果你的父母意见与你不同,那就同他们斗争!’他让孩子们挺直了脊梁,但却是朝向坏的方向。”
1959年11月,正当弗雷德开始重新振作精神时,又一场风暴来临了。美国政府开始就唱片业中的行贿受贿问题进行调查。弗雷德新加入的WABC公司要求每个节目主持人都在一份声明上签字,宣布自己从未因在自己的节目中宣传或播放某家公司的唱片而接受钱财或礼品。弗雷德拒绝签字并称这一行为是对他人格的侮辱。他宣称自己从未接受过此类贿赂。11月21日,WABC公司宣布辞退弗雷德,虽然该公司同时宣布这与行贿受贿调查毫无干系,但并未就此辞退作出特别说明。弗雷德兼职的WNEN电视台也于23日宣布解除同他的合同。当弗雷德在该电视台主持最后一次节目时,许多歌迷流下了眼泪,其中一个女孩哭喊道:“他们赶走了我们的父亲。”
弗雷德的确从此被赶走,永远地结束了他的摇滚宣传员生涯。1960年5月,弗雷德又一次被捕,并因违反了纽约州有关商业贿赂方面的法规,在1958年至1959年间接受七家唱片公司的三万美元,而被判一年徒刑并罚款500美元。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如果依照当时的美国联邦法,弗雷德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如果弗雷德是在没有所谓“商业贿赂法”的其他州工作,他就会逃过这种下场。当地法院虽然也承认,在早有摇滚之前,这一变相贿赂方式就已经存在,但摇滚的产生加剧了这种罪恶。他们认为仅在纽约,每周就有500张新摇滚唱片问世,如果没有电台主持人们的帮助,一张唱片是不可能打开知名度的。因此,唱片公司必然行贿,弗雷德等人必定会受贿。一开始,弗雷德拒不认罪,直到1962年12月17日,他才承认从两家公司接受过2700美元,经法院查证,此一事实属实。结果,弗雷德最终被判六个月徒刑并罚款300美元。
在弗雷德受到非难的过程中,一个名叫迪克·克拉克的主持人迅速崛起,他的“美国音乐台”本来远远落后于弗雷德的节目,但他创造的广告收入却大大高于弗雷德,因为大公司的老板们都不太喜欢弗雷德。在他倒霉之后,克拉克更是声名大展。迪克·克拉克同样是那种主持人兼歌手的人物,但与弗雷德是两种不同事物的代表: 弗雷德代表的是野性、粗鲁、性感、无拘无束、放荡不羁,代表的是黑人一面;克拉克则代表着温柔、雅致、自我约束、驯顺安详,代表的是白人一面。弗雷德是“邋遢的”、声音沙哑的、邪里邪气的;克拉克则是干干净净的、相貌俊雅的、台风安静的。如果他们同台,青年人们却只会为弗雷德欢呼,他们认为克拉克不是摇滚人,即使是,也只代表着摇滚中可以为大人们所接受的一部分。弗雷德之所以被人“痛打”,关键也在于他没有按“大人”们的规矩(包括唱片公司在内,因为弗雷德曾大肆反对他们的“标准”)行事;而克拉克之崛起,也因为他不像弗雷德一样反抗“大人”,而是做他们的乖宝贝儿。弗雷德被克拉克取代,标志着生气勃勃的摇滚的结束,它要再恢复活力得等到“披头士”的崛起,在此之前,克拉克似的小生统治了全部流行乐坛。
虽然克拉克和非摇滚乐主持人也同样接受弗雷德式的“贿赂”,克拉克所接受的数量也巨大得多,他们却平安无事,“行贿”的唱片公司也无一受到追究。因此,真正使弗雷德遭难的并不是“贿赂”,而是因为在所有的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