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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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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鉴定欣克利的精神状况,法院指定一名精神病专家对欣克利作了三个小时的检查,专家的结论是:精神方面完全应该接受审判。但被告的律师马上争辩:任何这类检查首先应由被告选择的专家来进行。虽然地区法院的首席法官驳回了这个意见,但仍然决定把欣克利送联邦教养院做为期三个月的精神病检查。

  于是,检查来,检查去,一直拖到1982年4月27日,也就是枪击案发生整整一年多之后,美国联邦法院才宣布成立大陪审团公开审理此案。

  审判开始,首先是听证会。被告方的4名律师和6名精神病专家为欣克利辩护。欣克利过去的沉默寡言,漫无目标的乱窜,给福斯特的狗屁不通的情诗,歇斯底里的情书,语无伦次的电话,莫名其妙的日记,对父母反复无常的态度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了他们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欣克利的谋杀动机、谋杀准备和谋杀行为都是在“精神错乱”的精况下产生、进行的,而根据美国法律,欣克利应判无罪。

  作为原告政府方的律师和精神病专家接着作证。从欣克利纠缠福斯特不成,刻意模仿《出租汽车司机》中的求爱方式,到三番五次地购买枪支,练习枪法,想方设法接近重要人物;从他下决心以谋杀里根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来博得福斯特的爱情,到精心研究里根的活动时刻表,提前赶到希尔顿饭店,混在最有利于射击的记者群里,在最合适的时刻开枪射击,在没有被扭住前一连开了6枪,连伤4人,这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完全可以证明欣克利谋杀动机是自觉的,谋杀准备与谋杀行为是在头脑清醒状态下进行的。因此,欣克利应判罪。

  听证会整整开了七个多星期,接下来是陪审团审议。陪审员们的意见产生了严重的不一致。第一个发表意见的是乔治·伯雷德,他认为欣克利精神错乱,不应判罪。他的意见遭到陪审长罗伊·杰克森的反对,杰克森的意见被绝大部分女陪审员所同意。他们又重新核对了一遍各种证据,当他们再次读了欣克利在枪击前一小时给福斯特的求爱信后,格雷涅斯·莱锡特肯定欣克利精神错乱,因为他明知自己这么做确死无疑,但他还是不顾一切这么做了。莱锡特的意见遭到马里兰·考伯琳的强烈反对,她发现欣克利的来往信件中,只要是讨钱的,都签“爱你的约翰”,如不是讨钱,则只签个“约翰”而已。

  从3月18日一直争到3月21日,马里兰·考伯琳和娜撒丽亚·布朗坚决认为欣克利有罪。但到了21日傍晚,疲劳不堪的考伯琳动摇了,转而同意欣克利无罪。布朗坚持了10分钟后,也无可奈何地投了同意欣克利无罪的票。

  地区法官巴林顿·帕克对这个裁决也感到震惊。根据美国法律,判决主要根据陪审团的裁决作出。他随即宣读了判决:

  “……

  因(被告)精神错乱,无罪。”

  理智与法律的矛盾

  法官帕克同时宣布,欣克利立即送往华盛顿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无限期地住院治疗,直到确能证明他对本人与社会都不再构成危险时,才能释放。

  欣克利本人感到吃惊。他母亲哭了,尔后又和他父亲一起笑了起来。虽然他们花费了近百万美元来雇律师、精神病专家,但官司到底打赢了。

  12名陪审员又回到陪审员室,许多女陪审员禁不住啜泣起来。第二天考伯琳和布朗接连发表声明,说她们实际上认为欣克利有罪,但在强大的无罪论的压力下,加上精疲力竭,迫不得已投了同意无罪的票。

  里根夫人南希听到消息后说:“岂有此理!”里根本人当时不表态,但司法部长威兼·史密斯则公开说:“允许那么多人犯暴力罪,又允许他们利用含糊不清的程序来开脱罪责,然后还向他们敞开大门,让他们回到他们曾经伤害过的社会中去,这种陈规必须结束。”根据美国法律,必须由原告方证明被告的精神健全,被告才负法律责任。而要证明一个人精神健全比证明一个人精神错乱困难得多,因为被告方只要提出若干用常理无法解释的证据,就可以证明被告精神错乱。因此,两个多月后,里根向国会提出刑事审判改革法案,其中专有一部分对以精神失常为理由作辩护的法律提出修改。

  里根被剌后,两个哥哥死于暗枪的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提出一项法案,要禁止制造、装配和出售欣克利所使用的0。22英寸口径的“星期六夜特制”牌手枪;众议员斯坦·帕里斯则认为要严惩暗杀总统及政府高级官员的罪行;白宫宣布,不再公布总统的活动时刻表。

  美国法律中有一个重要原则“拖延执法,即为枉法”,而欣克利由于所谓“精神错乱”问题,枪杀案发生一年多才审判,结果还是无罪开释。难怪一家报纸用了这样一个标题:“精神错乱的欣克利,发疯的公众。”大概是因为法律是公众选出来的议员制定的关系吧!

Number:4853

Title:巴兹学礼貌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35期

Provenance:世界青年

Date:

Nation:

Translator:郑帆

  乍看上去,26岁的巴兹·安特还是挺英俊的。他举止随便,神态自若,谈笑风生,为人和蔼可亲,对女人也会献点殷勤。他独自居住在一套小巧舒适的公寓里。他的女朋友叫琳达。彼此认识已经五年,两人情投意合。此外,他还有不少好朋友,交谊笃深。确实,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巴兹总该心满意足了。

  可是,巴兹总感到自己欠缺一些东西,左思右想又说不上是什么。有一天,他对着镜子仔细端详,只见镜子里的巴兹长发垂肩,不修边幅。再往下看,灰色的毛料裤子下,露出紫绛红的袜子,色彩极不协调;上衣的扣子松了线脚,挂了下来。

  “天哪,我竟然这样邋遢,”他心头不禁一怔。

  他回过来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看他的女朋友,只见她下身穿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同样不事修饰。“琳达,瞧我们俩,”他皱起眉头,“一点也没风采,没生气,多难看!”

  这时,巴兹如梦初醒似地觉察到,他缺少的正是堂堂的仪表、翩翩的风度、得当的举止以及高雅的谈吐。他需要有人来指点,什么颜色的衣服才相配,什么样的发式才适合他的脸形,吃饭时该怎样使用刀、叉才得体。这些风度仪表、举止姿态,他父母没有认真教过他,学校里的老师也没有讲过。看电视吧,屏幕上那些东西不堪入目,只能让人学坏。

  好在巴兹是一个有决断的青年。他马上报名到“学着做”礼貌学校去学习。该校主人乔伊·戴维斯女士向他保证:“我能将青蛙变成王子,将姑娘变成彩蝶呢。”

  “学着做”礼貌学校是专门教授礼貌风度的名牌学校。说是学校,其实只有一名教员,那就是该校的创始人乔伊·戴维斯女士。1962年,戴女士在多伦多的约克维尔开办了这家礼貌学校。当时,她的校址没有选好,学校一带还是嬉皮士群居之地。他们对戴女士这一套风度仪表,对她的讲究礼貌,是最反感的,于是,她成了众矢之的。那些嬉皮士英雄们朝她的学校扔瓶子,对她破口大骂;戴女士也不甘示弱,毫不退缩。她坚信那些口出秽言、流里流气的嬉皮士终有一天会需要她来开导一番,风度礼貌终究会回到文明社会来的。当然,“学着做”礼貌学校也不乏学生。那时,前来求教的大多数是经理一级的人员。戴校长严格把关,每招一批学生从不超出12名,每个学生都由她亲自执教,一丝不苟。

  开头六课是练习正确的姿势。常言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巴兹以前却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些小节,经戴女士一指点,巴兹发现他站的时候,耸着肩,缩着头,肩膀几乎擦着耳朵。坐着时,全身又缩做一堆。戴女士让他练习挺胸,抬头。这一下,巴兹顿觉精神多了,仿佛人也长高了一、二英寸。戴女士又教他如何走路。巴兹心想,“嘿,我活了26年,还不会走路。”经验丰富的戴老师好象看出了巴兹的心思,于是叫他对着大立镜走几步。他这才发现自己走路时活象街上拖着两条鼻涕的小淘气。这下,巴兹服了。他学会一抬脚一举步都从容不迫,步履稳健,沉着有力。

  第二阶段的课程是指导巴兹的穿着。英俊的巴兹在衣着方面实在太不讲究。他死盯着一条裤子穿,由于裤腿太长,常拖在地上,裤腿底边也已磨破了。上衣的颜色同裤子很不协调,长长的袖子挂到指关节。戴女士教他如何选择既经济实惠又美观大方的衣服。她根据巴兹的外貌、个性。生活习惯,建议他穿什么颜色的服装,教他如何打领结等等。

  随着外貌姿势的改观,巴兹对戴女士那儿的课程信心倍增,兴趣越发浓厚。他自知不懂餐桌上那一套规矩,让戴女士教他。戴女士坚持要巴兹带她到一家法式餐馆去吃一顿,巴兹一开头就出洋相。他带戴女士驾车来到一家餐馆前,独自跨出汽车,随手将车门砰地关上,径自往餐馆门口走去。走了几步才发现戴女士没有跟上来。他回头一看,只见戴女士仍然坐在汽车里,两手叉在胸前,表情显得很严峻,仿佛在嗔怪他:“瞧你,多没礼貌。”巴兹愣了一下,突然心头一亮,急忙跑回去,给戴女士打开车门,伸出一只手,将她搀出汽车。

  巴兹多少还是懂得一点规矩,比如满嘴嚼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仅此而已,吃牛排时,戴校长教他切牛排要不慌不忙,切不可抓起餐刀狠命去切,象宰一头小牛犊似的。巴兹这一顿饭没有白花钱,他学会了用左手使叉子,懂得了当着别人的面不能剔牙齿,不能将叉子伸到别人的餐盘里,喝汤时不能摇晃汤盆……戴女士知道,作为一名雇员,那怕你上班再卖力。要是老板看见你吃饭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也是不大会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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