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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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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娜逊要和酒馆作对呢?当然她是有充分理由的。她的家因为威士忌酒而破产,她的丈夫因为饮酒过而死亡,不但没有遗留给她一文钱,反要她扶养婆婆和孩子。起初,她希望借祈祷使堪萨斯全州的酒店倒闭,常常把一架旧风琴放在马路边酒馆的门前替酒馆主人的灵魂歌唱祈祷。可惜这方法太迟缓了,它仅能使少许酒馆倒闭,而全城的新酒馆却又增添了不少。她逐渐明白自己的计划失败了,于是决定更改方法,借助武力,持了利斧和酒馆捣乱。

  她自己明白,这样的行动是违背法律的。但她也认为开设酒馆不合适,何况20年来这里原是赞成禁酒的地方。她曾经被人打倒,用脚踢她,用鞭子抽她,用木棍击她,使她的骨骼折断,差不多送掉了老命。她却永远不会害怕的,痊愈后依然坚毅地继续着禁酒的工作。有人主张把她捉进监狱,她就在狱中时常歌唱祈祷,使监狱长见了头痛。有人把她带到法庭,她勇敢地替自己做辩护人……

  尽管娜逊在世时因公开演讲获得许多金钱,但她将钱全部赈济了穷人。并且还建造了一所房子,专门收容那些孤苦无依的人们。她死后,感激她的人很多。在堪萨斯有一条铁路叫娜逊路,记号就是一把斧头,这是当地人为纪念她当年禁酒的功绩而命名的。

Number:6104

Title:遗嘱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有钱人

Date:

Nation:

Translator:

  富翁的遗嘱

  一位富有的美国银行家在他的遗嘱中是这样说的:

  我为妻子遗留下她的情人,以及让她知道我并不是她认为的那种傻瓜。对我的儿子,我留下赚钱糊口的乐趣。25年来他都认为这乐直到是属于我的,但他是大错特错了。对我的侍仆,我遗赠给他10年来所偷走的衣服,还有去年冬天我到棕榈滩去时,他所偷穿的那件皮大衣。我将我所有的汽车遗赠给我的司机,这些车子已经快给他毁掉了,我希望他能为继承这些破坏而感到满足。

  文豪的遗嘱

  英国大莎士比亚在遗嘱中则是这样说的:

  回忆我和伊莉莎白的婚姻,真是一种幸。自从婚后,她一直想尽办法来折磨我;她忽视我所有的劝告,她尽量想使我的日子难过;似乎是上帝派她到世界上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将我撵出这个世界,以参孙①的气力,荷马的天才,奥古斯都②的谨慎,皮拉斯③的技巧,约伯④的忍耐,苏格拉底的哲学,汉拔尼的巧智和赫摩金尼的警觉,都不足以压制她性格中的刚愎;在世界上简直没有任何力量能转变她。再看我们过去多年的分居,唯一的结果是败坏了我的儿子,她一直破坏和离间我们父了的感情;我反复慎重地做了这些考虑,因此我遗赠我的妻子伊莉莎白1个先令。

  (注)

  ①《圣经》中的以色列大力士。

  ②罗马帝国第一位皇帝。

  ③古希腊国王。

  ④《圣经》约伯记的作者,受尽上帝各种试炼,仍能保持对上帝的信心。

Number:6105

Title:娘家的“皇帝”

作者:傅爱毛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八小时以外

Date:1991。2

Nation:

Translator:

  我家老奶奶已经90岁了,行动自然极不方便,去厕所也要人搀扶。然而过一段时日她便会吵着非要到邻村桑家去一趟,无论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仿佛生了大病似的烦躁不安。去了一趟回来便欢天喜地,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桑家是她的娘家。

  嫂嫂嫁到我家(确切地说是我的娘家),已经10来年了,是生了根、结了果了,但说到回娘家依然是那句“我要回家”。我要回家,那么自自然然就吐出来了。哥哥每每斥责她:“这里不是你的家吗?还要到哪里去?”对嫂嫂的这一言行我颇感费解,直到我也嫁了人。

  尽管我也知道,进了夫家的门,便是夫家的人了。可每每别人问起我家在哪里时,我便又自然报出娘家的地址。原来在内心深处,娘家永远是个神圣的令人神往的所在。

  如果有一段时间,我也像老奶奶那样烦躁不安、魂不守舍起来,我便知道我是想回娘家了。于是找好了借口,把自己梳妆起来,给儿子戴上漂亮的太阳帽,便抱了匆匆出门去。

  回娘家的路上,那是再愉快不过的行程了,不必考虑带什么礼品,回家本身已是丰厚的礼物了,不用忙着赶路,走亲戚的人急着赶路多半是早去早回,而闺女走娘家大抵要住上三两日的,所以可以边游戏走。走啊,玩啊,终于看到了娘家村边的那条小河,那棵老树,那种亲切和激动便立时产生了,远远地就指给儿子看。

  我往往是悄悄地把大门推开一条缝,把儿子抱过门槛让他自己往前走,我则躲在门外悄悄地观察。

  “啊呀”一声,有人发现小家伙了,于是奶奶、妈妈、妹妹和弟弟一齐奔了出来,一个个兴高采烈。这当儿我猛地推门进来,那种兴奋仿佛中了彩似的。

  这时的我立刻解除掉全副武装:

  先把该死的高跟鞋胡乱丢在脚下,又脱去那看上去别别扭扭的新衣服,到衣橱里随便抓出一条短裙套在身上,赤脚穿了拖鞋,躺倒在沙发上,把脚跷得高高的,功臣似的命令:“妈,我们中午吃水饺吧!”于是母亲招呼两声便出去了,一会儿就听到啪啪啪的声音,开始剁饺子馅了,接下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包饺子,但擀面皮怕簿了或是厚了,包饺子又怕圆了或是扁了,一门心思都用在做活上。在娘家可就不同了,手做着活,嘴拉着闲话,说东道西,直拉得笑弯了腰,笑疼了肚子。很快饺子煮熟了,我便第一个端起碗来,直吃个肚满腰圆,完了把碗一推,也不用担心没人收拾,搂了儿子呼呼大睡起来,直睡得昏天黑地。父亲常说:“做女儿的在娘家是皇帝,在婆家是奴隶。”我便乐得做两天皇帝,即使谈不上做皇帝,也算得上得了水的鱼儿。

  话说回来,在婆家当然也不就是奴隶,只是做媳妇跟女儿那个味就是不一样。身在婆家像个客人似的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拘拘谨谨,小心翼翼,不敢稍有放纵,头发要时时梳理,多热的天气都要衣帽整齐,肚子多饿也不能狼吞虎咽。如果哪天早上一时疏忽起得晚了,便是饭也不好意思出来吃了,只得装病。

  说来道去,在婆家仿佛带了面具、上了发条似的,给人一种心理的紧张感和精神上的压迫感,所以过一段时日便想回娘家放松舒展一下。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根本的原因还在于:

  娘家是女儿的源和泉,那砍不断割不绝的情思永远维系着女儿的心。难怪90岁的老奶奶也忘不了娘家啊!

Number:6106

Title:微笑在瞬间

作者:北溟

出处《读者》:总第121期

Provenance:青年一代

Date:1990。3

Nation:

Translator:

  我曾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怕孤独而且还乐于享受孤独的人。孤独时,自己的心就像大海、像草原,任思想、任想象、任各种各样的情感游弋、驰骋。我不喜欢交际,也害怕交际,宁愿封闭自己,创造属于自己的一方孤独。但是,那次在南行列车上,我发现了一个陌生的自我一个希望走出孤独的自我,而且还是那么强烈。

  大年三十,我乘上了南去的列车,换了票,找到铺位。草草地安顿一下,就躺下了。

  悠悠一觉醒来,天尚未晚,我略略扫视一下车厢中我住的这个单元,连我在内只有两位旅客。那一位卧在我对面的铺位上,用毛毯蒙着头,很委屈地蜷缩着。我暗自庆幸运气不佳的不只我一个,朝里一侧身,继续睡觉养精神。

  夜色渐渐浓了,车厢里的灯显得很亮。这时传来的声音,估计那位蒙头旅客开始吃“年夜饭”了,我也觉得腹内有些空,同时也想看看这位蒙头旅客是什么模样,他慢慢翻过身来。

  令我惊讶的是对方竟是一位端庄、秀丽的女孩子,一身学生装束,显得淡雅和有教养,估计年龄在20岁左右。这时,她也在注视着我,目光有些犹豫,也有些羞怯。在对视的一瞬间,最多3秒钟,我觉得应该对她微笑一下,尤其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事实上,我在心里已经这样做了,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那两扇“心灵的窗户”除了透气,毫无反应。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和一陌生的异性对视3秒钟,勇气已达到了极限她垂下了睫毛长长的眼睑,神色黯然而凄婉。

  草草地用完餐,我便百无聊赖地找出一本书慢不经心地翻着,心里却在猜测着这位女孩子在这种时候出远门的意图。她显然不像我一看便知是单位里的“出差模子”,行装简便,上了车一躺下就像条死猪。她是探亲?旅游?还是和父母赌气离家出走?想到后面这一点,我有点不安,南方的那座城市可不是孤身的女孩子游荡的好去处。我不安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她耳朵里塞着微型耳机,眼睛怔怔地盯着漆黑的窗外,神情像她的心思,令人捉摸不透。但我似乎看出了她内心的一片孤独。

  书上写的什么我一句也没读进去,恻隐之心鼓励着我去接近她,和她交谈。可是她羁留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全无理会我的意思。事实上,她曾经给过我一个机会,但我却笨拙发放弃。一种被冷落的感觉升腾而起凝聚成浓浓的孤独,并渐渐化开弥慢于胸中,继而又弥慢于我们这个单元。我突然觉得这种孤独和喧嚣一样让人难以忍受,进而发现,我想接近她,和她交谈的动机中,蛰伏着强烈的想排遣自己的孤独的潜意识。

  我决定鼓起勇气给那个女孩一个微笑。但是,那个女孩子已经躺下了,仍用毛毯蒙着头,仍蜷缩着。明天吧,我发誓明天不仅要对她微笑,还要说:“新年好!”

  子夜时分,列车启动时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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