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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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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插嘴问:“他直立行走吗?”

Number:6690

Title:情书

作者:琳琳

出处《读者》:总第13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一个美好的梦支撑了她的一生,当梦初醒时,只留下刻骨铭心的

  自我懂事起,姑妈就离开了我们,独自栖居在一间小屋。

  姑妈的态度并不和善,但她从没有斥骂过我们。我们怕她,也不太理解她。

  我常常从我们住的屋子里,拿着母亲为她准备的可口而数量不多的点心,到她的小屋去。她会客室的百叶窗常年关闭着,很幽暗。我老是在那儿等着姑妈出来。

  她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在阴暗的会客室里显得更加娇小,瘦弱。

  可是当她向我走来时,总感觉到她那充满活力、刚强不屈的威严;她的步子很慢,声音柔和甜蜜。每次,当我握住她的白白小手时,我总看见她那褐色的双眼流露出柔和的眼光来。哎,姑妈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儿。

  我不相信,在她年轻时候,没有男子向她求过婚。每当我走出姑妈的小屋,在她关上门的当儿,我觉得那儿有一个神秘的世界。

  当我长大,姑妈还孤零零守在那间小屋。

  一天,我带着未婚夫乔治去看望姑妈,告诉她我订婚的消息。显然,她十分高兴,乐呵呵地问:“他是英国人吗?”

  我点点头。她转过身去对着乔治:“你要在南非安家吗?你不打算回英国去吗?”

  当我提到乔治准备在婚前回英国一趟时,她那纤弱的身子颤抖着,大声嚷道:“他不能回去!伊兰,你不能放他回去!你得答应我不放他走!”

  这时,我不知所措,我心中忽然涌现出一种感觉,姑妈已衰老了。

  第二天,我再去看望她。她正坐在屋前的平台上,直呆呆望着前方干枯的草原。她显示出一种孤独无依而黯然神伤的表情。我突然纳闷起来:为什么从前没有人把她娶去,照料和爱抚她呢?记得母亲说过,她以前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招人喜爱。可如今她的容貌已随岁月逝去了。

  我走到她的跟前。“坐下吧,亲爱的。”她说,“多想把自己的爱情故事说给你听听,这样你就能明白在你俩结婚以前,为什么你最好不要让你的未婚夫离开你回英国去了。

  “我初次遇见理查·韦斯顿时,还很年轻。他是一个英国人,寄居在离我们家四五里外的小农场主温·伦斯布家里。

  “我们一见钟情,虽然直到我十八岁生日,理查才向我道出爱慕之情。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生日。那天舞会上,我与理查翩翩起舞。在休息当儿,理查把我领到屋外,在皎洁的月光下,向我求婚。没说的,我答应了。因为在如痴如醉的欢乐中,我毫不考虑父母亲会有什么意见了。

  “父亲一直是个心肠硬、很固执的人。他憎恨所有的外国人。可是我一直瞒着他,整日与理查幽会。当时,我的心中只有理查,别的什么也顾不了。

  “我们就这样度过了将近一年。有一天,理查失约了。他父亲死了,他回英国去料理遗产。我不知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一天的,日月无光,田野也失去了往日美丽的风采。

  “那天傍晚,我走到树林里去探看温·伦斯布喂养的几头牛犊。他曾答应过我,只要我愿意饲养,就把它们给我。就在我呆呆沉思默想时,小牧童詹提耶递交给我一封信。他说是那位英国老爷给我的。那可是我一生收到的唯一的一封情书呀!它把我的忧伤一扫而光。我的心中充满了甜蜜。理查仍爱着我,有了这封信,我觉得我们并未分离……”

  “妈妈,那封信一定美妙极了吧。”我说。

  老太太从她往日的旧梦中醒了过来,用她那双已经黯淡但仍温柔的眼光望着我。

  突然,她起身飞快地跑进屋里。出来后把信放在我手上。由于年深日久,信已退色发黄了,信封边沿已经磨损了,好像曾被摩挲过千百次。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信未被拆开过。

  “拆开,拆开吧!”姑妈颤抖着说。

  我撕开信,读起来。

  严格地说,它算不上一封情书。理查在信中告诉他那位最亲爱的“菲娜”该怎样摆脱她父亲的监视,连夜逃出家门,在一个浅滩上詹提耶会牵着一匹马在那儿等着她,把她送到史密斯多普,然后在那儿找他的一个知心朋友享利·威迩逊。他会给她钱,安排她去开普敦,再从那儿前往英国。“亲爱的,这样我们可以在英国结婚了。如果你不能保证你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和我一道过日子,你就不必要采取这个重大行动。因为我太爱你了,不能让你感觉丝毫的不快。要是你没来,我也得不到你的信,我就会知道:你不愿远离了你挚爱的亲人与故土。如果你仍爱着我,由于你的胆怯,不能单身来英国的话,我就会回南非来迎接你我的新娘。”

  我没再念下去。

  “可是菲娜姑妈,”我气喘咻咻地说,“为什么你……?为什么你……”

  老太太的身子由于渴望知道信的内容而颤抖着,她的脸庞由于热切的期待而泛出红晕,眼里也放射出晶莹的光芒。“亲爱的,大声念下去吧!”她说,“信里的一字一句,我都要听啊!当时我找不着可靠的人给我念……我年轻时,外国人是被深恶痛绝的……我找不到人给我念啊!”

  “可是姑妈,难道你一直不知信里说的事?”

  老太太低着头,两眼俯视着,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怯生生地不知所措。

  “不知道,亲爱的,”她用低沉的声调说道,“你要知道,我没念过书,我是一字不识的啊!”

Number:6691

Title:名人轶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30期

Provenance:《团结报》

Date:1991。12。7

Nation:

Translator:

  以魔制魔

  1723年1月12日,伦敦国立剧场初次演出亨德尔的歌剧《奥德萨》。排练时担任主角的意大利女高音克佐妮姗姗来迟,而一来就傲慢地表示歌剧中的咏叹调速度太慢,对她不合适。亨德尔心中虽然很愤怒,但他不失幽默感地走上前去,突然用他粗壮的手抱起女演员走到窗口说:“你是一个恶魔,但是,今天就是要叫你尝尝我这个能降服一切恶魔的魔王的厉害。”说完就做出要把她扔出窗外的姿势。惊慌不已的克佐妮只能大呼救命,并表示愿意向亨德尔赔礼道歉。于是排练正常地进行下去。后来,这首咏叹调竟成了这位女高音歌唱家最得意的一首名曲。

  林肯的担忧

  1863年元旦,林肯跟挤在白宫的访客握了几个钟头的手。那天下午他退到办公厅,把笔浸在墨水里,准备签署“解放奴隶宣言”。他略带迟疑地对西华说:“如果奴隶制度没有错,那天下就没有错事了。我一辈子从未比现在更确定自己是对的。不过我从早上9点钟就接见访客,跟人握手,手臂又缰又麻。现在这份签名会被人密切注意,如果他们发现我的手迹发抖,一定会说:‘他良心有点不安呢’!”

  陶行知待友

  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与著名史学家翦伯赞交谊颇深。翦爱吸香烟,而陶不吸,但常以友人赠己者转赠予翦。一日,一美国友人赠陶一支好烟,陶用纸包好托人送到翦处,并附诗一首:“抽一支骆驼烟,变一个活神仙,写一部新历史,流传到万万年。”

  陶在美留学时的同学胡适,写了《我们走那条路》一文,文中说到中国有“五个鬼”,即: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未提当时在中国横行霸道的帝国主义这一“大鬼”。陶写诗指出:“明于考古,昧于知今,捉住五个小鬼,放走了一个大妖精。”

Number:6692

Title:恋爱的艺术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30期

Provenance:《自然与人》

Date:1991

Nation:

Translator:吴再丰

  一个温馨的玫瑰梦

  一段羞涩的浪漫曲

  到了做梦的年龄,谁都想拥有一个温馨的玫瑰梦。在踏入爱河之前,俊男倩女的心中,早已有了一个完美的她或他。

  心中的她或他

  当今社会,提倡自由恋爱,青年男女喜结鸾凤的阶梯大多是约会。初次约会,在略带羞涩的低声交谈中,男女双方都在进行“快像判断”;像拍摄一张张快像那样,对对方作出判断。这时,他们会以心目中的她或他来衡量对方的容貌和气质。这个她或他并不是生活中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受电影、电视、小说或生活中一些经历的影响,在头脑中逐渐形成的一个理想形象。这个形象是完美无缺的,对一个男孩或女孩选择恋爱对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美国埃姆赫斯特大学的心理学家卡宁加姆博士,曾就容貌的魅力作了一次有趣的实验。他把女性的五官描述成23种情况,让75名自愿受试的男性根据自己的审美观来作出选择。结果,大部分男性都描画了这么一幅美女图:瓜子脸,大眼睛,大瞳孔,小鼻子,突出的颧骨,高挑的眉毛,微笑时樱桃小嘴稍启,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接着,卡宁加姆博士又进一步让这75名男性根据女性的面部照片来判断一下她们的性格,以及自己对她们的感想,如:想和谁约会,甚至想和谁发生性关系等等。最后的统计结果表明,大眼睛、高颧骨的姑娘被认为是性格开朗、快乐、善于交际的人,不过这类女子比较主观,且虚荣心强。如果姑娘的鼻子很大,那她的性格正好相反。小伙子们多认为,大眼睛、小鼻子的姑娘很有魅力,想与之约会。如果姑娘的大眼睛能传神,下巴短而翘,那就很自然地会想到与她发生性的关系。

  以上是卡宁加姆博士对美国人的调查,由于东西文化的背景不同,所以在审美上也有着相当的差异。现在,我们来看看日本年轻人心目中的她或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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