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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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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呀,难道我就不能在洗手间更衣吗?”

  机敏的回答

  约翰·威克斯是英国十八世纪的一位作家和政治活动家。有一天,上议员桑得韦奇当众辱骂他说:“你将来不是死于梅毒,就是死于绞架。”

  威克斯答道:“那就要看我是拥抱阁下的情妇或是阁下的理论了。”

  半个指头

  乌克兰诗人塔·格·谢甫琴科,于1814年生于一个农奴之家。他后来虽然赎了身,却因为写了许多革命诗歌,被沙皇贬为士兵,流放到奥伦堡草原。他为人幽默而倔强,尤为傲视权贵。谢甫琴科喜欢随渔夫去划船,捕鱼后就到小酒店去闲坐。有一次在那儿遇见一位权贵,此人和他闲聊了一会儿,分别时,向他伸出手来,却只给了一个指头。”说:“当我向地位相等的人表示敬意时,我伸出全手;比我低一级的人,我伸出四个指头;再低一点的是三个指头;更低的是两个指头;对其他一切人则是一个指头;谢甫琴科笑道:“我是个农民,没有官位,怎么办呢?先生,我给你半个指头吧。”说毕,他将拇指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露出半个指头,向权贵伸出手去。

  李鸿章与“大杂烩。

  清末,李鸿章搞洋务,备宴回请洋人。席面在花厅里摆开。酒过一巡又一巡,菜上一道又一道,吃了几个小时,洋人不肯下席。总管对李鸿章附耳低言:“中堂大人,菜吃完了,怎么办?”李鸿章略一思索,说道:“把撤下去的残菜用大盆装着端上来,要加热。”总管满面含笑而去。不一会儿,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残菜端上来了。洋人纷纷下箸,都说好吃。一洋商问道:“中堂大人,你们中国有个奇怪的习惯,总是把好吃的放在最后!这好吃的菜叫什么名字?”洋人说的是蹩脚汉语,李鸿章虽然听懂了,但一时想不出一个恰当的名字,只好答非所问:“好吃多吃!”谁知这一下歪打正着,汉语的“好吃多吃”与英语的杂烩(hotchpotch)发音相近。

  此后洋人吃中餐,每宴必点此菜,不过再不是残菜混合,而是各种原材料的精心组合罢了。因为此菜肇自李鸿章,所以称之为李鸿章大杂烩。

  韩复榘轶事

  韩复榘任职山东时,在一次大会上,讲话稿极为文雅深奥。最后他讲:“一个人做事,先要决定他的大前题,没有大前题,那是盲目的。”稍微一停,打了一个比方:“譬如我骑的马,只有后边两个蹄子,没有前边两个蹄子,会走吗?”

  某年,山东省集中训练各中等学校教职员。开班时,韩复榘首先训话:“现在到班的,才不过三分之六七……大家再往前站,站到圆周率上。各位都是从文化里来,会念各国的英文,我这个人呢,大家都晓得,是一个武人,从小没有念过数学,纯粹是从枪杆里爬出来的。”

  山东省府一参议在政府办公,其夫人在家遣一仆人送一封信给丈夫。仆人行至大礼堂,适逢韩复榘在审理军法案件,每结一案,即令处决者站于左侧。这位仆人不知,亦站于左侧伫观。审案毕,左右将左侧站立之人犯捆绑,仆人亦被绑。仆人知不妙,便大呼曰:“报告主席,我是送信的。”韩连头也不抬,说道:“送信的也没好人,别废话。”于是一并拉上汽车载赴刑场。

  山东博平警察局长被人控告,韩误将博兴警察局长某拘至亲自审问,未审前先打军棍一千。某忍痛呼曰:“卑职有何罪?请主席明示!”韩将控告状掷下说:“你自己看看吧!”某接状视之,说:“报告主席,我是博兴县的警察局长,并不是博平的。”

  韩才恍然曰:“博平与博兴原来不是一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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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428 

Title :欣赏生命

作者 :赵泽华

出处《读者》 : 总第 145期

Provenance :今天

Date :1993。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思考生命是从认识死亡开始的。

  最初见到死亡,我还是个没有经历过痛苦的天真的小女孩。

  一天,正在外祖父种满花草的院子里玩“扮家家酒”的游戏。我的小辫上插几杂蓝紫色的喇叭花,在忙着给自己准备午餐将呢土裹在葡萄叶子里做“饺子”。

  忽然,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和悲怆的乐声传来,我愣了一下,飞快地跑出院子。一队长长的送葬队伍正缓缓从门前经过。小驴车嘎拉拉轧过石子路,车上停放着一口黑漆棺材,棺材顶部和四周堆放着素洁的花圈和用金银锡箔糊成的纸人纸马,还有一座精巧玲珑的纸房子和一架纺车。后面跟着一大群身穿白粗麻布孝袍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他们脚蹬白鞋,头戴孝帽,腰间系着宽宽的白带子,女人们用手帕蒙住脸,唱歌似的长一声短一声地哭泣。

  我没有像其他小孩子那样追着队伍又喊又跳,就那么呆呆地站在路边,头上还插着几某蓝紫色的喇叭花。这事过去很久,我都不能够忘记,那乐声里所诉说的生命的秘密和悲凉,是那么深那么痛地开启了我小小的心灵。

  以后我长大。在20多年的生命里,先后亲眼目睹了外祖父、外祖母和母亲的死亡。他们三人是我最挚爱的亲人:母亲给了我生命,而外祖父、外祖母抚养了我。

  他们都曾在病痛中挣扎良久,然后默默离去,没有留下一句话。但他们今生所给予我的呵护和爱是那么久远地深植在我的生命中。十几年过去了,留在我心底的依然是一份抹不去的痛楚。

  19岁,在一场车祸中,我也经历了死亡,曾在生与死织成的暗夜里挣扎了7天7夜。当时医生告诉唯一守候在我身边的弟弟说我随时可能死去。17岁的弟弟不知如何准备后事,他只是哭只是不相信,不吃不睡一直守在我的床前。

  活过来以后才明白:死亡就是对这个世界毫无感知,没有爱没有恨没有快乐,当然也没有痛苦。由此也才彻悟,那爱那欢乐,连同痛苦也都是如此珍贵,因为它标志生命的存在。

  后来,我做了母亲。第一次在产院的育婴室门口看到那么多千姿百态的小生命。那些天使一样的婴儿,有的在安详地熟睡,有的挥舞粉嫩的小拳头大哭,好像在抗议没有经过他同意就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站在那里我禁不住泪水盈盈:这些生动可爱的小生命不同于死亡带给我的,他们在我的内心深处激起一种真正圣洁美丽的感觉。我又开始问自己那个久已困扰的问题:生命是什么?然后我对自己说:生命,就是从出生走向死亡的过程,这一过程有不同的量和质。

  随着阅历和经历的增加,那种对于未知死亡的恐惧变得淡薄了,我已知道那是必然,死神同每一个人签约,没有人可以违约。但结局一样,过程却可以截然不同。我想要说的是,由于我对于生命的爱以及对生命越来越接近本质的认识,我的生命会变得单纯明净。在学会奋斗的同时,我也得到了享受和欣赏生命的自然和美丽,而这些,多半与利欲和物欲无关,没有利欲和物欲的参与,我也照样获得许多快乐。

  我喜欢秋夜,静听窗外风旋落叶的声音和秋虫的低吟,似乎听一份幽怨,又听一份安然。喜欢雪后初晴洁白的路和屋顶,喜欢听屋檐下雪水融化,滴落在松软的泥土里。喜欢清晨一两声婉转悦耳的鸟鸣,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唤醒并且变得清新。

  喜欢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也同样喜欢《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那份美丽的忧伤。喜欢骑单车从高坡上飞快地下滑,让清爽的风柔柔掠过面颊将我黑发向后高高扬起。尤其喜欢在窗外无声无息飘落细雨的时候,那细致晶莹的雨帘给我一种可以遮避的宁静和安全感,只开一盏台灯,让金黄的光晕暖暖地罩着我。再放下白色纱窗帘,拥被读一本好书,那一刻真觉得做神仙的快乐也不过如此。

  喜欢和爱人分饮一小杯红葡萄酒,喜欢把细长的手指插进他浓密的黑发,感受他的温柔和爱意,喜欢和他在寒冷的冬夜里静静相对,在卧室的书桌前,他读外文我读诗。夜深了,我会起身为自己也为爱人加衣,再端来一碟巧克力夹心饼,一杯清香的热茶。彼此相视一笑,那瞬间的美丽便是永恒了。

  我并不在意世俗的名利和女人的虚荣,我只把握住实实在在的生活。

  让我告诉你:拥有并懂得珍惜,这就是快乐美丽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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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429 

Title :羊皮手套

作者 :马克·吐温

出处《读者》 : 总第 145期

Provenance :傻子出国记

Date :1993。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陈良廷  徐汝椿

  我时时刻刻想起在直布罗陀买手套那件事。当时,我、谭和船上的外科大夫三人,在船靠岸后上大广场去,一边倾听优美的军乐队演奏,一边打量英国妇女和西班牙妇女的那份美色和时装。到9点钟,我们在去剧院的途中,碰到将军、法官、提督、上校和“美利坚合众国驻欧亚非三洲特派专员”,他们是船上的“权贵”,刚去过剧院,登记各人的官衔,把菜单上有的菜吃个精光;他们叫我们上法院附近的小百货店去买羊皮手套。据说,那种手套式样精美,价钱公道。看来上剧院戴皮手套是一时风气,我们顿时照他们说的去办。店里有位非常漂亮的小姐,递给我一副蓝手套。我不要蓝的,她却说,像我这种手戴上蓝手套才好看呢。这一说,我就动了心。我偷偷看了一下手,也不知怎么的,看起来倒果真相当好看。我左手戴上手套试试,脸上有点发烧。一看就知道尺寸太小,戴不上。

  “啊,正好!”她说道。

  我听了顿时心花怒放,其实心里明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我尽力一拉;可真叫人扫兴,竟没戴上。

  “哟!我瞧您戴惯了羊皮手套!”她微笑着说,“不像有些先生戴这手套就是笨手笨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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