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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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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赫然标出“怀念流浪的三毛,期待翱翔的尤今”。

  尤今本名谭幼今。1979年,她追随丈夫去沙特阿拉伯,写出《沙漠中的小白屋》,可谓文思涌动,水到渠成,连版三次并获新加坡“华文最优秀作品奖”。该书的成功使尤今出笔而不可收,并一路写将下去,汇入“围攻”大陆女子战圈。

  从琼瑶、三毛到梁凤仪、尤今,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书迷,迷得让人眼红,迷得发人深省曾经,在大陆“琼瑶年代”,不知多少少男少女走进情节而留连不返。女孩子迷恋男主人公的潇洒体贴和男子汉气,男孩子倾倒于女主人公的清纯娴雅和超脱气质。于是,模仿琼瑶小说的恋爱情节者有之,给“琼瑶片”男女主角扮演者写信求爱者有之,不找到琼瑶故事中主人公那般人便不恋爱不结婚者有之,个别痴情者甚至追求浪漫而离家出走,精神恍惚;那种投入,实在感人。于是,一大批少男少女,凡琼瑶小说不论版本不问价格必买必读,凡琼瑶电影录像主题曲不管连映通宵不顾价格昂贵必看必听。此间,一些出版商更是大赚“琼瑶钱”。书市之上不仅出现了大批无书号、无出版社、无印刷厂、错字连篇、漏洞百出的黑书,而且一些一向板着面孔“要求极严”的著名出版社也放下了架子。此外,在大量引进港台原版影视作品的同时,大陆影视剧作家们不甘人后,纷纷自立门户,大拍“琼瑶”,实为港台女作家进军大陆立了一功。

  到得三毛,大陆则出现了一批较“琼瑶”之时又有不同的书谜。他们痴迷于三毛悲怆迷离甚至有些神奇的故事之中,其深沉、厚重为“琼瑶迷”所难匹敌。

  天津有一位年近而立的知识女性,在读了三毛作品之后,产生的与其说是崇拜不如说是迷恋。某日听说三毛要在北京一家书店签名售书,这位女士即刻请假赶到北京。哪知三毛小姐因病不能按时莅临只能推迟三天,女士便当着书店店员及读者痛器,随后在北京一住三天,直至见到三毛买到书籍方才见笑。回津途中只读了几页便不再读下去,说“这要回到家中躺在床上静静地读,才能对得住三毛,才能品出意味”,其迷可见一斑。据悉,这位天津老姐在三毛迷中尚算不上极致。

  90年代进入大陆的港台女作家仍然大受青睐。如梁凤仪,1992年8月,大陆国家级的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破例出版梁凤仪系列小说;1993年,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举办个人书展,一日之内售出300余册;在上海签名售书,几小时售出4000多册。如严沁,1993年应邀为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售书,购者汹涌,颇具名气的中国文联出版公司一气推出严沁作品15倍,而且还将继续推出。再如尤今,大陆许多出版社竞相出版其作品,一些大学生评其作品“文笔风趣活泼,善于运用比喻,而作品内容又往往具有激励读者奋发向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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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865 

Title :生活细笔

作者 :·简

出处《读者》 : 总第 153期

Provenance :水问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我不是个画家,但撷取美的片刻,是我的心愿。

  我不是个作家,但纪录每一次的感动,是我的习惯。

  仔细想想,生活的本身即是书,即是画。也许前一刻,我们是阅书观画的读者,而下一刻,却又变成书中主角、画中人物了。更有可能,我们同时既是读者又是主角。

  每个日子,都是内容不同的一本书,风格迥异的一幅画。只是我们的脚步太匆忙了,常常忘记去读它,欣赏它,随意地浏览过去,便断言生活是一味地今日抄袭昨日,只是公式化的食衣住行罢了。阅读,不仅是认识符号而已,更要懂得符号所传递的内涵;而观画,也不只是五彩缤纷的调配,细细想来,画中原是有画。

  我是个小人物,只希望自己别那么匆促,希望能够静下来,老老实实地,把生活一本一幅慢慢地看,用我的心细细品尝。并把愉美的刹那,感动的心情,一字一句,勤劳不倦地作成生活之细笔。

  于是,处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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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866 

Title :陌生的爱情

作者 :罗兰

出处《读者》 : 总第 153期

Provenance :

Date :周末画报

Nation :台湾

Translator :

  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她拒绝那些诚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五月里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引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

  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风张别具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

  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那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一个任性的女孩子。

  她偶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着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透人心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笑着:

  “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挪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

  “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长的手,上面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闲闲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望望那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

  “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一阵地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去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敝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到啊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他用他那对含蓄的眼睛对她看看,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不妨兜一个圈子。”

  “你不会迷路?”

  “偶尔也会的,但是我总可以找到路回来。”他说。

  车子在风雨中向前滑动,还是山和树,路和桥。

  “你不认识这条路了吧?”他问。

  “嗯?我不认识,但是这里风景很美。”

  “不认识的地方就会特别美。”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认识它,就不会联想到实际生活上的事物,就会使你觉得美。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样,一旦你知道这条路上,哪家是邮局,哪座建筑是医院,哪个店面叫什么字号之后,你就失去赞美它的心情了。”

  “哦!怪不得你直到现在还不问我的名字。”

  “不用问,我知道你喜欢我,这就够了。”

  “奇怪!你哪里来的自信?”

  “难道不是吗?”他减慢了车速,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难道是吗?”她细声问,没有躲开他的手臂,顺着它,她偎了过去。

  “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的。”她抬头望了望他那带笑的眼睛,“我喜欢你。”

  “你该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风和雨,山和树,路和桥。

  越是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好的。这一切都陌生,连旁边这个人。她不知道他,不相信他;知道的只是他的浪漫,他的不可信,不可靠,一切都打着问号。

  她爱他?

  也许不如说,她想征服他。

  因为一个知道自己有魅力的女人,不能忍受被一个喜欢任何可爱女人的男人所忽略。

  于是,她和他开始了这段陌生的爱情。

  这段陌生的爱情在他们彼此将在熟悉起来的时候终止。

  她用不着对那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的女人抱歉。

  因为她们同样的,都只不过是被挡在玻璃外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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