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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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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可富,阖家大小相帮助——同心富;八可富,妻子贤慧无欺妒——帮家富;九可富,教训子孙走正路——后代富;十可富,存心积德天加护——为善富。

  为穷为富古今一理,俗谓“穷在志识上,富在心气儿上”。兴家败家多有“兆头”,这“兆头”不在求财问卜想入非非,也不在机关算尽掘地三尺。这在于勤奋、节俭、谨慎、团结、有识。所谓“发家的景象”就是指心和气顺蒸蒸日上过日子的“正道”。而“败家”一言以蔽之:“来的不明,去的不白也。”不是先败在“失财”上,而是先败在“丧志”上。因之,一身正气不仅是人生之道也同是“生财之道”,只有如此才富得安稳、恒久、从容、自在,不仅“身富”并且“心高”。也可以列出“十正”以补充:心正——穷富自安,眼正——见多识广,鼻正——香臭可辨,口正——一言九鼎,耳正——兼听八方,舌正——免招是非,手正——举重若轻,脚正——不怕鞋歪,身正——何惧形斜,脑正——识富智丰。

 

Number : 9161 

Title :一个有趣的教授

作者 :汪曾祺

出处《读者》 : 总第 175期

Provenance :中国文化名人名画家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西南联大有许多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的镜片一只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了,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提得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dicular to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萧珊,曾问过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

  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和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80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蹬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车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Number : 9162 

Title :都市狂想曲

作者 :简·莫里斯

出处《读者》 : 总第 175期

Provenance :旅游时报

Date :1995。10。29

Nation :

Translator :喻舟译

  

    爱情,或者还有美酒,之外,最能予我乐趣的莫过于浏览都市风光。可不是有条不紊地细细观察,更非带着分析家的眼光去剖析,而是如R·M·福斯特在很久以前倡导的那样“漫无目的地遨游”。这一漫游带给我无穷的赏心乐事,既体验过发现自己具有挖宝者之天分的喜悦,也领略过知识日积月累,阅历日趋丰富的满足。迄今为止,除一特殊例外,这个地球所有知名的大城市,本人均已造访。正因如此,我给最钟爱的都市“排座次”所依据的就不只是喜好的程度,而是它们不同的风格。

  比如,没有人会拒绝承认:威尼斯的确艳压群城。一度曾被美称为“莎士比亚之城”的威尼斯风景如画,丽质天成。当你坐在乌黑狭长的“刚朵拉”中,划过那些林立在水旁的巧夺天工的宫殿时,海水轻漾,光影掩映,那些尖尖的塔顶,闪着金光,彩旗翻飞,精妙绝伦。楼宇翩然欲动,层出不穷,犹如大理石砌成的芭蕾舞女们正在上演一部芭蕾舞剧。

  另一方面,若论错综复杂,任何地方也不能同伦敦——世界上最饱经世故,最善于适应,最含而不露和最愤世嫉俗的首都——相比,从公开亮相(圣詹姆公园的林荫道上,骑兵队马蹄得得,皇宫顶上起伏翻卷的杏黄旗遮住了阳光),到遍布伦敦城金融区的绅士式的绝顶精明,没有哪件事不是遮遮掩掩的。

  至于讲到充满刺激和活力再现,讲到彻夜不眠和在公园里狂舞,尽管所有这些听上去平凡而庸俗,但也只是在纽约才能找到这些乐趣。在纽约我几次三番忘乎所以,一部分因为那鳞次栉比的建筑物,那曼哈顿的水泥森林,一部分因为那令人血脉扩张的极端的贫富差异,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在那儿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要比我更聪明,更机灵(倒不一定比我更有头脑)。

  但别忘了,若论豪华壮阔,论气魄雄浑,另一个美国城市要更胜一筹。查尔斯·狄更斯初访芝加哥时,火车上的乘务员告诉他,他将进入“宇宙第一超级大城”。言之过矣,但是就人类潜力发挥的广度和深度而言,没有第二个城市像芝加哥这样使我永志难忘。那壮丽的湖滨人行道,那些惊险曲折的宽阔大路,还有那放大得吓人的西尔斯摩天大楼,仿佛一块壁立的巨石,四周的峭壁都被采石者削去了,只留下它,孤零零地岌岌可危。——芝加哥仿佛是巨人居住的城市。

  我想巴黎仍然被公认为是最典雅的城市,但是我对它并不很感兴趣。我更欣赏那种与生俱来的独特韵味,而这正是里约热内卢的显著特征。在这里,文质彬彬与肮脏不堪紧密相联,其迷人之处正是“妩媚”,一泓泓小海湾躺在那儿,接受着从群山峰峦的形态出现的耶稣基督的注视,那样平静,那样安详,仿佛天造地设就是让它来安慰人世间的烦恼。阿拉伯人把那种既拥有造物的恩宠又能带给世间祥和的洪福叫做“巴拉卡”,在我所知道的城市之中,没有哪个城市像里约热内卢这样,拥有如此多的“巴拉卡”。

  悉尼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好,但后来我开始渐渐亲近它。这一方面无疑是因为我自己日趋成熟,另一方面,这个城市20年来不断蒸蒸日上。现在,如果有人问我,最饶有情趣的是哪个城市,我的脑海中会立即浮现出圆形码头的热闹非凡,国王什字的优逸闲适,悉尼的士司机的俏皮话儿以及那独一无二的悉尼式的幽默。

  在开罗我度过了一生中可塑性最强的青少年时代,它是目睹我成长的城市,而且我至今仍然认为,在很多方面,它是最骄傲自大的城市。正像查尔斯·道蒂眼中的阿拉伯人那样,我眼中的开罗,是“双脚踩着臭水沟,脑袋昂得比天高”。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古老,像电视一样充满活力,慈爱的尼罗河缓缓淌过,无边的荒漠团团环抱,这个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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