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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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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棱角被海水和沙子磨光了。“别人会说,毫无用处。可是,把它对着光瞧瞧!它翠得像绿宝石,神秘得如翡翠,光洁得像墨玉!”

一只海鸥尖叫着飞来,在他们头顶盘旋,投下一片浮翔的阴影。那眼睛闪亮的鸟儿自在地在晨光中飘荡着。

“看那里,”他指着海鸥,“那就是我的意思。人,不能像海鸥点水般。那怕只有针尖般大的希望也不能放弃。孩子!要努力寻找,努力抓住晨光的双翅。”

海鸥飞远了。特洛伊说:“他们来啦。”

他飞快地穿好鞋子。“请原谅,”他说,“我喜欢逃跑。”

他一溜烟不见了。她站着,不动弹,一任妈妈和姨妈抓住自已的两只手,叫嚷着:“太可怕啦……快打电话给警察……他对你说些什么……他想干什么?”

“什么也没说,”特洛伊回答。

但是,他知道自己在说谎。证据就在她那捏得紧紧的手里……那片被海水刷亮了的碎玻璃片,翠得像绿宝石,神秘得如翡翠,光洁得像墨玉。

Number:2902

Title:一个值得回忆的夜晚

作者:戴维·莫泽尔

出处《读者》:总第75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其才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迷失方向,并不是一件很令人难为情的事情。在经历了最初的错愕与迷惘之后,它可以成为一次有趣而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奇遇。几年前,我在伦敦就曾有过这样一次经历。

那天晚上,我突然发现自己迷失在一个小广场上,周围的街灯泛出五颜六色的光,人们坐在小摊后面,卖着从香水到烤饼的各色各样的东西。一个妇女想卖给我一副精制绣花手套。“给您的夫人买一副吧?”他带着恳求的语气问道。我说我没有夫人。但看到她随之而来的那副失望神情,我还是违心地买下了。

买下一副无用的手套算是自己尽了一个良心上的义务,这举动真有点近于发疯,可心里感觉还挺不错,但直到进入地下铁道去打听我下榻的旅馆的方向时,我才意识到应当好好欣赏欣赏这次迷路的奇遇。

我感到那些事情那些假如不是迷路我永远也不会注意到的琐事,真是精彩极了。我看到一位卖花老妇人坐在靠地下铁道墙边的长凳上,她的篮子已快空了,里面只有一朵黄玫瑰。她脱下鞋,正在用手揉着一只劳顿的脚,脸上溢着行将结束一天奔波的舒心的微笑。我把那最后一朵黄玫瑰买了下来。转眼,我又看到站台上有一个报贩,有趣的是,在他一嘴煤块一样黑的胡须中,竟有一小撮近乎雪一样白,仿佛太阳正竭力从乌云中透出明亮的眼睛似的。我从他那儿买了一份晚报。在火车上,我看到对面坐着一个学者模样的老人,一本书摊放在他的腿上,他的额上刻着因一生的刻苦钻研而带来的细小皱纹。他在打盹。在我快要下车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对书露出了歉疚的微笑,仿佛为自己在生命的余光里打瞌睡向它道歉。而后他对我也微笑了一下,说:“嗨,老了。”

当我走出地铁,最后朝向正确的方向时,迎接我的是一片幽暗的天空,上边只有一颗星星向我闪着眼。上帝并没有熄灭他房间里的所有灯盏。他留下了一盏,为那些孤独的灵魂指路,使人们从此不再迷失于回家的路途。

那一夜,我的收获不多,一副手套,一朵黄玫瑰,一张晚报,一个微笑的记忆和一颗模糊的星光,但生活不就是由这样的小事情组成的吗?

Number:2903

Title:我的生活哲学

作者:却斯

出处《读者》:总第75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杨

一个人在实际上的生活哲学和他在形式上所标榜的不能混为一谈。一个人的生活哲学就是他的思想和信仰的综合,而这种思想和信仰则会造成他意识上的种种决定。



有一天晚上,我在一条乡间的公路上驾车,两盏前灯射出极强的亮光。我看见在半英里外另一辆车上的两盏灯在向我移近。当我们的距离缩短了一半时,我将车上的远灯熄去,而另外开上了两盏光线较暗的近灯。可是这一辆车上的人却并不如此做,他不顾一切地急驰而过,强烈的灯光使我目眩神迷。“你这该死的东西!”我向着窗外的黑暗怒吼着,同时,扭动开关,使远灯重新亮起来。

哦!前面又驰来一辆亮着远灯的汽车。看这次这家伙将怎么做?我已知道如何去对付他了。

他来了,我亮着两盏远灯飞快地向他驶去。

看啊!他的灯光暗了下来,虽然他的两盏近灯中的一盏已坏去。原来他是一位君子或一位学者。而我却如此地对待了他。我急急地寻远灯的开关,可在匆忙中我按着了加速的按钮,使我的汽车在最高速度下掠过他。因此我非但给予这个朋友一道眩目的灯光,而同时又令他深为吃惊。

现在我一个人在黑暗中了,我开上了近灯,用每小里30公里的速度前进。算是表示我的悔过。我是全世界最不明白事理的人,将甲做错的事归罪于乙,他们之间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我却将他们混为一谈。

而且对于甲或许我可以加以原谅,说不定他车上的暗灯坏了,或许他是一个失业已久的工人,正坐着他的旧车去城里找工作,即使他富为一个银行的老板,我也不能因为他做错了事而使乙这样一个好人来代为受过。如果这样,对甲又会有怎样的教训呢?他现在也许还在城里的大道上兴高采烈、不顾一切地开着车哩!

我现在将怎么办呢?我决定从此每遇一辆汽车,一定将远灯熄灭一次,直至抵家为止。我不想去问对方是正在越狱的逃犯或是赶着去开秘密会议的阴谋家。去年丧生于车轮下的人在4万名以上,而且大部分在晚上遇难。



电话的铃声响起来,我拿起听筒。

“是的,我就是却斯……”

“是的,那本书是我写的……”

“你过誉了……”

“是的,我也很喜欢写关于其他题目的文章……”

“这数目不小啊!”

“哪一种性质的文字!”

“滚你的吧!该死的东西!”

我猛力将听筒放回架上,铃声立刻又响起来,可我这次不再去睬它了。

我在不知不觉中做了很快的决定,这决定使我失去了一张巨额的酬金合同。原来方才电话里的人要我对他们的一种成药写广告,而我从美国医药会所提出的证据上却知道,这种药是毫无价值的。

拒绝了一笔巨额的金钱,对于我并不能以此自豪,我并不需要它,因为我别的书销路很好,可是是什么理由使我在电话中对于一个愿意付给我巨额金钱的人如此无礼呢?我细想后,发觉恼我的是商人极为卑鄙的欺骗行径。

人们要在这样复杂的世界中生活下去,最首要的事是言而有信。否则,试想在军队中,士兵不信长官,长官不信统帅,这样的军队能成为军队吗?

在目前复杂的社会里,作家担负着一种重要的责任,如果他们的话不足信,谁的话还能信?如果他们都像铺中的猪肉一样,将自己出售给出价最高者,那么我们整个的社会和整个的文化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呢?我希望作家能在他们的文字中将最确实的消息告诉我,作为我也希望将最确实的文字告诉别人,这种情形和开汽车是一样的,而方才那可恶的市侩,无异是希望用金钱引诱我不依行车规章而在大街上以70英里/小时的速度开快车,将别人和我自己一起撞死。



有一天,我在美国的避暑胜地佛罗里达的海滩上躺着,望着美丽的景色。只见一个穿着粉红色绸衬衫的男子向我走来,在我身旁坐下,他是一个面目可憎的人,他对我说:“你的皮肤已晒得很好了。”他说话的态度令我很不高兴,他向我望着的神气也很令我不快。

“嗯。”我爱理不理地回答他。

“你结婚了么?”

“结婚了。”

他继续望着我,他的神气更奇特了,突然我觉得怒不可遏,握紧了拳头望着他的眼睛说:“我还有两个孩子哩!”

“哦。”他一面说一面站起来,用手拍去他那龌龊裤子上的沙子,走开了。

在靠近我的地方有一大块圆石子,我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恨不得马上拿起石头朝那渐渐走远的红衬衫掷去。

就在此念头在脑海里刚一闪,我再看那个人时,我得到一个新的发现,他正在步履蹒跚地走着。原来他的一条腿比另一条短得多,他的面容又这样的丑陋,将两事合拢来,我立即看见了一个很可怜的人的写照:他有生以来从来未被人家邀请出席过宴会,女孩子看见他就将脸掉过去,他一生遇到的只有挫折和蔑视。

我的怒气霎时化为乌有。

我躺在海滩,望着海鸥从天空中飞到水面上,心想:有病的海鸥会很快地死去的,只有健康的才能活下去;有病的孩子却不一定会死,因为医药可以使他们恢复健康。这尽管不是造物的自然方法,然而却是一件值得人类尝试的方法,那件红衬衫现在已离开我很远了,何必再用石子去掷生物学呢?

Number:2904

Title:盗亦有道窃贼彼得森的故事

作者:K.Michaelis

出处《读者》:总第75期

Provenance:间谍与秘密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丹麦只有些小偷儿,很少真正的严重罪犯,所以大家听说彼得森是丹麦“最危险的贼”,马上轰动一时,不过40岁的彼得森虽在监狱里过了20年,却并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因为他自恃本领高强,不屑做鼠窃狗偷,也不肯伤害任何人。

彼得森精于鉴别古董。他向一家住宅搜掠后,会在第二天将一份详细报告送往报馆和警察局,开列取去的物品和价值。如果他入屋后发觉户主是个附庸风雅的人,也会把真相道出,而且往往揭穿所谓价值连城的“古董”其实都是赝品。彼得森最大胆的一次行动是趁着警察局长偕同家人前往乡间,偷进他的公馆度了一个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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