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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2)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多年学,反不如没念过几本书的士兵卢伟来得智慧和明了。
于是舍了牵他衣襟的手,说,我走了,这次去了,断然不再回来找你。
这种说法,无聊得像时尚杂志里的故事,而卢伟卑微的身分和际遇,我粗疏的文章笔法,总是不够浓烈也不够清隽,所以无论如何,都无法赚得那一笔丰厚的稿酬了。年轻的时候终归只是年轻,能奢望换得些什么呢?卢伟只是小小插曲,带了点单薄的萧瑟,连入梦流连的资格都不够。深秋时节,穿了嫣红的高领毛衣坐在屋中,就自以为温暖,不肯去理会外面难得的阳光了。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有没有人不必在关门之前赶回宿舍,等玩累了,还有温暖的屋子可去。
我真是羡慕煞这种人。
后来K说,你出来吧,我们找地方喝酒去。
我怅然说,太晚了,楼门已经关了。
再说了,我也不喝酒。
半年后,初夏的一个晚上,几个人一起吃饭,其中也有K。吃罢了,各自作鸟兽散。而十二点已经过了,我没有地儿可去,站在打烊的小饭店门口,有点茫然。
K只好说,你去我那儿吧。
现在想起来,这种感觉也蛮好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披着长发,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裙,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午夜之后由别的男人用出租车带走。对于一个严格遵守各种清规戒律的乖女孩来说,这种经验还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城市里,男人带女孩子回自己的住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时候起,城市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和不年轻的人,任性,自由,快乐,有着我不能想象的生活方式,据说他们是“新新人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远远落伍于我所寄居的城市。
我应该来自旧石器时代。
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对K充满了信任和感激。当穿过城市的夜和灯火,站在K宽敞而明亮的屋子中,想到今晚不必在外面游荡时,真是觉得很快乐。
我穿着K的浴衣从浴室里出来时,K说,我只有一间卧室,你睡客厅的沙发呢,还是睡卧室?
反正我是不睡客厅的,他说。
我说我不睡沙发。
那我们只好都睡卧室了,他说。
我们走进卧室。
K又说,我只有一张床,你睡地上呢还是睡床。
反正我是不睡地上的,他说。
我说我也不睡地上。
那我们只好睡同一张床了,K说。
于是我们上了床。
K说,我只有一张毯子,你是一个人盖呢,还是两个人盖?
反正我是要盖毯子的,他说。
我想了一下,小声说,那就两个人盖吧。
我躺了下去,却落在了K的臂弯里。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2)
我转头看见K笑吟吟地看着我,脸就烧了起来。
K的突然转变让我很不知所措。他一贯对我冷淡。
他的声音一下子柔和起来,舒服吗?
我老老实实地,低声说舒服。
K得意极了,之所以你觉得舒服,是因为你枕的是我的胳膊。
你可以抱着我,他很大方地说。
我居然很听话地伸手环住了他。
然后他俯身要亲吻我。
怎么你不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