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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盐业最初实行“官督商销”的办法,政府利用盐商的运作而最终实现盐业利润。所谓官督商销,乃指盐商向官府缴课领取盐引后,到指定的地点买盐,再运到指定的地区去销售,官方绝不允许其它形式的自由贩运,也不允许越界行盐。诗家所云:“惟盐限疆域,只许商经营。他人不敢卖,卖者得恶名”③,即指此法。道光以后,改行票盐,实行“招贩行票,在局纳课,买盐领票”的政策,“不论资本多寡,皆可量力运行,去来自便”④,但仍有区域限制。如光绪十七年《沾化县志》卷三《盐政)记载沾化票商行盐区域时就说:“沾化、阳信、海丰、惠民、滨州、商河、高苑、乐陵、德平、陵县十州县,皆向沾化赴坨取盐。部票二千张。”
然而,清代山东的食盐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富商大贾往往指染两淮、长芦盐场,一般不愿意到交通不便、成本较高的山东盐场行盐,故而山东盐场商运效果极差,有的地区甚至出现无商贩运的尴尬局面。《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五五乾隆五十一年五月已巳条记载说“山东商盐滞销”,乃因“东省商人赀本较微,且上年引地歉收,而行销地方,亦因旱成灾,商盐不能照常售卖,盐滞科缺”。《清宣宗实录》卷三十八道光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记载:“莒州、日照二处,商力积疲,每致歇业。自嘉庆二十二年,派令向行沂水、蒙阴两县票地商人代运昌即刘宝簵,认充兼办。上年莒州盐务,又复误运歇业,其日照商伙,亦俱私自散归。……迄今莒州、日照二处,半载有余,无商接办。”《清宣宗实录》卷七十四道光四年十月五日则记载:“山东盐务废弛”,出现“无商行运情形”。为此,清政府曾经在山东盐场反复招商,但效果都不明显。上书又载:“盐政奏称:乐安等十三州县,于八月内始招有新商,距奏销之期,仅止一月,各商赶运期迫,不能依限解缴”。山东盐商不足的事实始终困扰着清朝官员,谁也没有拿出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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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嘉庆《山东盐法志》卷八《场灶·户籍》。
②:光绪二十三年《文登县志》卷十三《土产》引《盐法志·场造门》。
③《清诗铎》卷三谢元淮《鹾言二十首》,中华书局1960年圈点本。
④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十四《会同钦差覆奏体察淮北票盐情形折子》。
为了解决商盐滞销的问题,清政府破例允许山东盐场“穷民散卖”,将一部分盐票“给与民贩赴滩陆续买盐”,同时采取“筑包设商”①的形式来加快食盐销售。山东沿海盐场还有“旧制许贫人肩挑易米”②的特殊规定。由于允许民贩散卖,所以山东才会出现“昌潍以东不食官盐”③的现象。
尽管清政府实行食盐专卖制度,但各地食盐走私的行为还是屡禁不绝。《清宣宗实录》卷三十八道光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记载:“莒州、日照等处,与江南海州、赣榆地界毗连,向为私枭出没之处。现在该州县引地,半年之久,无商办运,居民淡食堪虞,私枭即可借此日益充斥。”同书卷七十一道光四年闰七月二十一日记载:“山东武定、沂州二府滨海盐碱,未能归坨,时有枭匪纠众抢滩售卖,为害地方。……至滨州、高苑等县商人,均因误运革退,日久未佥新商,以致私枭阑人,殊与鹾政有碍。”私盐贩卖的增多,构筑了民间销售网络,不但给官引销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同时也弥补了商盐滞售的某些空缺。地方官府虽然重拳打击食盐走私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官盐引票的出售仍然没有太大起色。《清宣宗实录》卷九十五道光六年二月一日记载:“盐务积弊已久,近年屡经严缉私枭,官引仍未畅销。如该御史所奏山东盐引,每引浮舂多至三五十斤至百余斤不等”。有清一代,官引销售与私盐贩运始终并存。
有关胶东沿海食盐销售的制度,光绪二十三年《文登县志》卷十三《土产》这样记载:“登属食盐情形,向系灶煎灶晒,**民销,课归地丁,额设引票,从无积滞。”民国《福山县志稿》卷四《盐法》也记载:“定例有商之地,灶煎商卖,无商之地,灶煎民卖,无票即为私盐。登州盐课摊入大粮,不设商,亦无领票之民,每年皆官为领票。地丁征税完,仍由官缴票价等项,各滩灶产准其自煎自晒,**民销,并无官价,随贵随贱,民灶两便。惟须各守疆界,不得搀越。仍不准豪民利徒无票行商。”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胶东地区食盐销售的环境相对宽松。
利津盐场盛于昔时。明朝时,利津共有永阜、丰国(在今利津汀河)、宁海(在今垦利县境)三大盐场,康熙十六年(1677年)将三大盐场合并为永阜场,场区东西跨度130里,当时共有滩池446副,其中内潮滩248副,井滩198副。场内设仁、义、礼、智、信五处盐坨,分列大清河两岸。清人刘学渤在《北海赋》中曾以“滩池弥望,星罗棋布,漉沙构白,澄波出素,灿如飞霞,峙如积璐,商市万金,税足国赋”④的语句来形容利津盐业的隆盛景象。道光进士张铨也以“盐滩四百冠山东,棋布星罗广斥中”、“今夕方池成雪海,明朝平地起冰山”的诗篇来描述利津风貌,向人们展示那种“一夜全收大海盐”、“盐坨万点乱山尖”⑤的盐场景观。
咸丰四年(1854年),海潮把利津沿海大部分滩池冲毁,当年仅剩滩池160副。光绪二十年(1894年)黄河改道,永阜场盐滩全部淤没,利津沿海被迫停止盐业生产。此后一段时间,利津盐业处于萧条状态。
沾化沿海一带盐滩密布,从事盐业生产的人员很多,康熙五年出任沾化知县的孙锡蕃曾指出:“沾化属有利国、丰民、富国、永利四场课司,均系产盐之地。而县境接海,斥卤不毛,故沾人世业,灶七民三。盖地方产盐,人惟以盐为生计;……沾邑刚卤之地,仅以盐为命脉。”⑥从职业构成来讲,沾化灶户占有较大比例。
莱州盐业始终保持正常生产状态,其盐利滋润一方生民。清人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八就说:“山左掖县一带滨海之地,斥卤不毛,盐利最厚。”当地人采用滩晒方式制盐,成效十分显著。《乡园忆旧录》卷八又记载说:“平原广阔,周回筑短垣,留缺口以待海潮。潮入,以板闸水,深入垣等。炎天烈日,一日成盐。上面余水,开闸放之。或辟地成畦,于海滨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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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乾隆五年《莱州府志》卷十三《艺文》,严有禧《上王制论昌邑盐政书》。
②光绪十七年《沾化县志》卷十二《艺文》,孙锡蕃《条陈荒疲请宽积逋议》。
③道光二十五年《胶州志》卷十六《盐法》。
④民国《利津文征》卷五。
⑤光绪九年《利津文征》卷四,《永门竹枝词》咏盐组诗。
⑥光绪十七年《沾化县志》卷十二《艺文》,《条陈荒疲请宽积逋议》。
沟与坑,积水、挹水入畦,土以渗之,风以掠之,日以暴之;积之如陵,望之如雪。然后包以芦席,载以舟车,是名盐滩。拥摊者富与千户侯等。”顾炎武诗“海右称名郡”、“漉海盐千斛”①,黄钺诗“居民自擅鱼盐利”②,都是对莱州盐业的现实吟咏。在诗人笔下,莱州盐场的生活景观中也处处散发着海盐气息,如宋书升《莱州词》这样描写:“黄茅十里晒盐场,矮屋人家坐晚凉。何物渔婆偏解事,鲍鱼风里说秦皇。”③
莱州产盐始终以西由场为标识。雍正九年(1731年)时,西由场盐田达到328亩,海沧场则为62亩。到清末时,西由之盐还以其地产特色而被人称道,《山东产盐区域调查记》这样说:“西由场在掖县西由庄,沟产质轻色白,粒小味淡,井产质重色青,粒大味厚。又有一种粒小味淡色白者,曰莱盐。”④王士禄就说:“莱西由场盐最细白”,他还以“风土看真异”、“场盐玉雪侔”⑤的诗句来赞美西由食盐。
福山、牟平、文登、荣成四县盐场均属登宁场,道光十二年(1832年),登宁场裁归西由场管辖。此后一段时间,登宁盐滩管理十分混乱。
官台场在寿光,王冈场在乐安(今广饶),富国场在昌邑,构成渤海南岸的连片盐场。光绪二十年(1894年)以后,官台盐场发展速度才开始加快,当时山东最大的盐场永阜场被黄河水冲毁,复滩无望,官台与王家冈两场之盐顿时供不应求。经运使丰伸泰提议,山东巡抚李秉衡题准,在官台与王家冈两个盐场大量辟滩。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官台场开辟新滩已达348副,年产量达1.7万吨。这时,官台场逐渐成为山东第一大盐场。
涛雒场位于日照沿海,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山东巡抚会同巡盐御史到涛雒场勘察盐田面积,经核实,全场共有灶地26355亩,草荡地31760亩。道光十二年(1832年),裁信阳场并入涛雒,涛雒滩场更为广阔。
石河场设在胶州,康熙时将行村场并入石河场,胶州、即墨、莱阳、海阳之滩场均归其统辖,其滩地横跨二州,产业规模相当可观。据道光二十五年《胶州志》卷十六《盐法》记载:“石河场坐落胶州,距城二里,……胶州滩场十一副,盐锅四十三面;即墨县滩场十五副,草荡四处,盐锅九十三面;莱阳滩场二副,草荡四处,盐锅二十一面,海阳县滩场十二副,草荡二十四处,盐锅五十四面。”可见道光年间,石河场仍然采用晒盐和煎盐两种方式从事盐业生产。上书又记载了石河场的一些具体情况:全场共有灶丁688丁,配运额票10133张,每岁应配盐2279925斤。赵执信《因园集》卷四《再宿胶水客舍》所云:“斥田秋草白,古灶盐烟青”,描写的也正是石河场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