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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总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左耳耳膜穿孔,需及时治疗。意识到病情严重,她又来到单位的合同医院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结果又是如此的相同。
此时的赵毅感到身心剧痛、极度愤怒,决心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于是1995年12月29日,赵毅来到了辽宁省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律师王蕴采,向律师陈述了事情的全过程,并将28日写好的材料交给了律师。
面对痛苦与悲怆的赵毅,王律师劝她先到医大一院治疗。由于长时间一直没有向单位领导和母亲透露导致住院的实情,渐渐地怨恨、委屈和疾病无情地袭击了一个性格开朗姑娘的心理平衡。于是,一场更大的悲剧之幕徐徐拉开!
1996年1月5日,王律师突然接到医大一院打的电话请她速到医院去,奔到医院她惊呆了,赵毅面容憔悴,双眼发直,唾液横流,她时哭时笑,嘴里不停地喊:“抓邱!抓邱!抓邱啊!”赵毅精神失常了。
医生对王律师说:“头天晚上,赵毅突然又哭又闹又笑,异常的失态难以控制,医生在赵毅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王蕴采的名片。王蕴采律师急忙给赵毅单位及其母联系,很快赵毅被转至医大心理医院住院治疗。
直至此时,辽阳市公安局没有对赵毅的事情做出任何反应。在这种情况下,王律师于1996年1月8日来到了辽阳市公安局,说明了赵毅当时的情况,并递交了提出赔偿的书面请求,但没有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1月10日,王律师再度赶到辽阳市将赵毅有关的材料送到辽阳市检察院,检察院立即立案,并先后几次来到沈阳调查核事实真相。
同年5月,王律师提出对赵毅进行伤害鉴定。经中国医大法医系鉴定,赵毅左耳耳膜穿孔,已经构成伤害,赵毅精神失常属于“心因性精神病”。
7月,辽阳市检察院以邱副大队长刑讯逼供罪向辽阳市法院提出公诉。10月,在辽阳市白塔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此案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后又移交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审判。这期间邱被拘留数日,之后,神通广大的邱,被取保候审至今;他依然在辽阳市有一定的“地位”,依然能在社会“维护治安”。辽阳市公安局曾拿出2万元给赵毅治病,邱副大队长的一些亲朋好友也凑了2万元赶到沈阳安抚赵毅。邱副大队长却扬言:“我没有罪!”。
赵毅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1988年毕业于沈阳市财经学院工程预算专业,成了辽宁省石油化工设计院一名工程师,她所在室的主任对赵毅是这样评价的:“赵毅乐于助人,有很强的上进心,是个业务骨干,她外语很棒……”
赵毅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母亲是沈阳工业学院的一名退休老师,父亲目前在美国,哥哥嫂子也都是知识分子,小妹妹正在读研究生。然而,飞来的横祸使赵毅已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而恢复以往那种情绪饱满的状态更属渺茫。案子不解决,打人者不受惩处,赵毅的痛会愈发严重。
王蕴采律师很富有正义感,在她看来此案可算她10余年来律师生涯中拖延时间最长的一宗了。
王蕴采清晰地回忆说:“1995年12月29日,当见到反应机敏、思维清晰、语言表达顺畅的赵毅,我还开玩笑地说:‘你完全有能力自己打赢这场官司!’然而,令我难以置信的是约一星期后出现的赵毅,却令我惊愕。”于是王律师为了赵毅的今生,她踏上了打官司的前沿阵地,成了赵毅的全权法律代理人。
王蕴采认为,辽阳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邱某等人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对赵毅施行拘留并刑讯逼供本身就构成了犯罪,何况现在轻伤害的后果已构成了重伤害的结果(心因性精神病属于重伤害)。
如今,3年过去了,赵毅等了3年,医疗费花了近10万元,赵毅的精神在遥遥的等待中将面临崩溃,加之赵毅的单位近来经济效益不好,赵毅的医疗费只能靠退休的母亲东借西借,而母亲又要负担读研究生妹妹的学费,这个痛苦的家已债台高筑,精神和生活的双重摧残几乎毁了这个家。
王律师还认为,作为辽阳市刑警一大队副大队长的邱某,对未婚女青年赵毅进行殴打甚至人身侮辱,这种执法行径当属恶劣。对事后辽阳市公安局的态度,王律师深深地感到遗憾。事情发生后,辽阳市公安局从未致歉或探望过。
辽宁省妇联的领导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姿态,对赵毅一案极为关注,并且派人前去辽阳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走访。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抗诉,在走访中得知,他们对赵毅一案极为重视,并且要真正地为赵毅做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尽管当事人邱某拒绝承认他对赵毅采用了刑讯逼供,现场证人——辽阳市公安局的两名干警对邱某殴打赵毅的指控提出了否定的证词,但此案终究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1996年1月24日下午,辽宁新民市粮食中转库职工杨维武跟同事刘跃军到刘的大舅家开的振兴园饭店吃饭,酒过三巡,杨维武让老板拿盒烟,老板拿了一盒翡翠牌香烟,杨维武看烟不好,让给换一盒好的,老板不给换,双方发生了争执。由此,杨维武便开始了令人震颤的黑色之旅。
杨继武回忆起3年前那惨无人道的一幕:
这天,我让老板换烟时老板不给换,并说:“像你这样的人还想拍好的。”(当时我们穿的工作服很脏)我说:“吃饭给饭钱,抽烟给烟钱。”老板骂道:“爱他妈抽不抽,就这玩意儿。”我和老板吵了起来,老板用手抓住我的衣领,不知用什么把我的头部打了一下,之后被人拉开。我骑车走了,到中华路口我发现右前额出血了,就返回和老板说理。我姐和爱人得知消息后,赶来和我一同与老板讲理,可老板竟蛮横地说:“我就打你了,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我公安局有人。”(后来知道老板的外甥女婿在治安科)听老板这么一说,我的亲属说去东南派出所报案。当时派出所值班民警叫张景华,老板也出去了(当时我在饭店没打任何东西,有证人),不一会儿,突然闯进饭店五六个衣帽不整像流氓似的人,二话没说就向我扑来,其中一个高个穿灰毛衣的人拽住我的头发(当时就拽掉一大把,留存为证),一个矮个头发带卷穿棕色皮夹克的人用手铐把我反铐起来,几个人同时对我连踢带打,打得我满地乱滚。当时我爱人跪在地上向他们求饶,他们也没有停手。我姐质问他们:“你们这些流氓为什么打人?”穿灰毛衣的人说:“你是干什么的?”打了我姐一拳。一阵毒打后他们把我拽出饭店扔进汽车里拉走了。
待我清醒后,才发现到了公安局大院。这时我想,到了公安局事情就好办了,可他们将我拖到公安局的楼内继续毒打。他们打我耳光,穿着大皮鞋往我头上、肚子上、腿上乱踢。我大声指责他们:“老板给了你们多少好处和回扣,我犯了什么法,你们这样打我?”穿灰毛衣的人说:“我就打你了,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说完又接着打,打累了又换班打。我爱人在门外听到我的惨叫声猛敲门求他们别打了,但无济于事。
他们用各种卑鄙手段毒打我直至人事不醒,当我在昏迷中苏醒后,他们又把我连拽带拖从公安局的二楼弄到汽车里,(在公安局他们非法拘留摧残我长达六七个小时)送到东南街派出所。在派出所他们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面对处于昏迷状态的我,派出所里一个身穿警服大衣高个方脸的人说我装熊,并把电警棍插在我的嘴里。没有办法,我爱人只好求人到派出所说情,最后不知他们写了些什么让我爱人在上面签了字,才把我从暖气管子上放下来。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在家人的搀扶下找了一辆人力车回到家里。到家后,我浑身疼痛难忍,实在挺不住了,我爱人找了一辆人力车将我送到了新民市公安局,找到了张跃光政委。张政委既重视又气愤,立即开会研究出车,派人拿3000元钱将我送到新民市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
面对杨维武的诉说,警方只有一句话:我们警察没承认打他。
打人的明明是老板,为什么把被打者抓到了公安局?听听公安局某负责同志回答问讯的提问,更是漏洞百出,甚至令人啼笑皆非。
问:据查,杨维武是为了一盒烟而跟老板发生口角,没有违法行为。退一步讲,杨维武真有滋事行为也应该由治安部门处理,刑警队是负责破案的,怎么能插手此事?听说是受人之托出警的,这不成了私人打群架吗?
答:刑警队也有维护治安的责任,亲属报案也应该出警嘛!
问:听说你们抓杨维武时给他上了铐子。这是为什么?
答:铐子确实带了,因为他不上警车,我们好几个人只好硬按住他,把他拖上车。带铐子是防止他反抗。
问:好几个人硬按,硬拖,说明他身体很好,为什么在公安局呆了一夜就爬不起来啦?为什么抬到医院去啦?您做何解释?
答:可我们警察没承认打他。
问:难道只要凶手不承认就认定不了吗?杨维武当时伤痕累累,总不能他自己打自己吧?再说,当时是你们张政委具体安排住院的,您又做何解释?
答:我当时不在家,张政委不懂业务。
在杨维武所在的新民市中转粮库,提起此事,广大职工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少数警察的违法行为。杨维武所在班组的同志说:“杨维武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