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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在美国,报刊杂志全都是裸装,发行单位在报纸或杂志的反面贴上一张地址条,就可以
投邮。美国总体上的富有,是一点一滴讲究资源利用效率的结果。
后来我国一些大城市开始出现了自行组织起来的发行网,与邮局竞争。虽然他们在设
备、组织,经验等方面远远比不上邮局系统,但他们的投递成本还是比邮局的要价低,所以
他们能站住脚跟。这种发行网当然只能覆盖本地区,对于寄往外地的印刷品还不能和邮局竞
争。最近又出现了城市间发行网的联网,实际上等于是另外一个邮政系统,他可以和现有的
邮政竞争。根据今年9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六和第七条的
规定,这种做法是受到保护的。看来我国邮政的垄断局面也可能会有所改变。
邮政系统的这一做法不但破坏了资源配置的优化,还极大地抑制了我国文化出版事业的
发展。知识界因为待遇比较低,购买力弱,已经成为文化事业发展的制约。现在又加上了邮
政系统超利润的负担,进一步削弱了他们的购买力。报刊书籍的出版首先要负担定价1/3以
上的发行费,本来因为购买力弱而缩小了的市场进一步被压缩。学术性的书刊很难得到发
展。邮政系统为了鼓励文化发展而对印刷品收取较低邮资的规定,已被超额发行费完全抵消
还尚且不足,可见邮政垄断利润的间接危害已经波及到整个民族的文化前途。
放着现成的邮政系统不用,自营报刊发行,这一做法是好是坏?单纯从资源利用来看显
然是不利的。然而自办发行终究对邮政是一种竞争压力,能促进邮政系统的改进。最近在邮
政系统发生的几件事说明了它的垄断地位正在进一步腐蚀自己。绿条于的问题远远没有完全
解决的情况下,又出了新问题。一是邮局强要汇款的收款人先存款三至六个月;二是故意拖
延几个月才通知取款人领取;三是收件人收电报、挂号信、甚至平信都还要向邮局交钱。所
以我倒希望自营的报刊发行系统能发展成为兼办普通邮件、汇款、挂号信,能与邮政竞争抗
衡的事业。垄断不但降低资源利用的效率,而且败坏社会风气。这并不是邮政系统的人员素
质差,而是行业垄断造成的。所以乡的办法不是提高人员素质,而是取消其垄断地位。
1993年12月9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所欲,施于人”
孔子告诫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里有一句类似的话:“己所欲,施于
人。”从表面上看,前一句话是后一句的否定形式,似乎二者并不矛盾。但细分起来却有重
要的差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道德信条的基础。它的意思连小学生也能解释:每个人
不要做他认为讨厌的事。它不像“学雷锋”,“精神文明建设”一类说法的含混不清,这一
信条特别高超的地方是,它告诉人不要做什么,而不是应该做什么。它是从消极的一面叙述
了人的道德守则。它强调了每个人无权干预别人的事务,尤其不能对人做他自己都不喜欢的
事。它隐含着人与人平等的观念。这与当今的人权观念有内在的联系。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
各种罪恶,人压迫人,人剥削人,损人利己,不都是违反了这一简单的信条吗?如果人人做
到了这一信条,就会相安无事,天下太平。
“己所欲,施于人”是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对别人做好事;是从积极的方面去推行道德
守则。好的道德守则,似乎不应该是消极的,更应该是积极的。一般而言,这样的想法并不
错,然而这里有一条根本的困难,即你未必知道别人需要什么。万一你错误估计了别人的喜
好,“己所欲,施于人”就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而“己所不欲,勿施了人”则有所不同。即
使你错误估计了别人的喜好,你只是“勿施于人”,并不会对别人有所伤害。
“己所欲,施于人”造成对别人的伤害,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敬酒也许是我们最经常遇
到的一例,自己喜欢吃肥肉而硬叫人也吃,则是另一个例子。这些都是小事,无伤大雅。但
以这种积极态度去制定政策则可能闹出大事来。美同出兵索马里,目的是去解救饥荒,制止
内战,应该说出自好心。但事与愿违,固然有不少索马里人欢迎美国人的进入,但反对者也
不乏其人。我们可以从电视新闻里看到情绪激昂高呼美军滚出去口号的当地百姓,再有是输
出革命,也是“己所欲,施于人”,革命对我们有益,谅必对你们也有益。“己所欲,慎施
于人”恐怕是一个比较适当的信条。
人权是与特权相对立的观念。一部分人有了特权,其他人便无了人权。拥有特权的人不
但“己所欲、施于人”,而且已所不欲也施于人。如果人人都有了人权,意味着没有任何人
有特权。所以人权能成为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不但管理一国的内部事务要以人权立足,国际
关系的准则也应如此。美国在索马里奉行的政策不符合人权,因为他遵从了特权。一个美国
兵被杀,美国控制的新闻机构大肆宣传,白宫和国会反映强烈,并且立刻在外交上有所反
映。而一名索马里百姓被杀,新闻里轻描淡写他说一句,甚至连一句电小说,好像只是踩死
了一只蚂蚁。人和人平等不平等,从这些比较里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从缘由上看,美国出兵
索马里并不是出于自私的目的,是无可非议的,正因为把“己所欲,施于人”的信条推行得
过了头,才发生了违背初衷的不该发生的事来。可是美国制定政策的人,今天是否醒悟到这
一点。还很难说。
恐怖主义是美国反对的,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反对的。恐怖主义的手段之一,是将无
辜者押为人质。当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杀害人质以示做。美国为了警告或报复伊拉克企图
暗杀布什前总统,派飞机前往袭击。如果击中了那些未遂的凶手,伸张了正义,这样的行动
可以为大家认可。可是事实上杀死的都是无辜百姓,这种行动和恐怖主义何异!从反对恐怖
主义出发,最后自己变成了恐怖主义者,也是因为把“己所欲,施于人”推行得过了头。
那么什么是对待索马里事件的止确政策呢?如果当地百姓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
人”,那里就不会发生内乱和饥荒。反过来说,如果当地人不懂得或不愿实行“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那么不论国际社会如何干涉,动乱就不可能完全平息。有了这个认识,就会懂
得,国际社会对索马里的帮助只能限于缓解人民的痛苦,而永远不可能是平息内战。近年来
联合国的军事行动十分频繁,究竟什么是这些行动的目的?它的界限何在?一方面应该从过
去的军事行动中汲取经验,更重要的,是从法学、伦理学、哲学的深度上理解儒家思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儒家道德的信条,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实践考验,而今愈益
显出它的哲学智慧。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句话,
就可以便大下太平。
卫993年10月28日
法律和市场各司其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不少违反市场规则的事情。有一些是故意侵犯他人的利
益,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也有一些是由于无知,造成市场活动的混乱。这些都需要有法律
来加以纠正。然而法律的作用是保护市场活动有规则地进行,却不允许它本身去破坏市场活
动,不必要地干预市场,市场活动的基础是平等谈判和自由选择,除非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这两条基础是不容违反的;它们是法律的依据,而不是法律的对象。
市场已被证明能够最有效地配置和利用资源。如果我们发现某种浪费现象,必定是市场
机制不健全造成的。解决的办法是消除市场运行的障碍,而不是采用计划经济的办法,更不
应该用法律手段。然而在我国,市场能够最有效地配置资源的理论还远未能为大家所接受。
相反,计划经济的方法倒是政府和企业都十分熟悉的。目前计划经济已不大有人提起了,倒
是法律成了时髦名同。过去相信计划经济的人,忽然发现用法律管经济比之计划更有效,于
是出现了用法律去干预市场而不是保护市场的一种倾向,企图制定“节能法”就是一个例子。
确实,我国能源使用存在着巨大浪费,但这种浪费的最主要原因是能源价格大低,煤矿
和石油开采行业已经亏损多年,全凭国家补贴,人为地维持了一个低价格。现在不从纠正价
格过低而想用比计划经济更强硬的法律手段来纠正能源使用的浪费,结果将引起别的种种浪
费。例如为了满足节能法要求的节能指标,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浪费。法
律不能代替市场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要节约的不仅仅是能源,一切有用而稀缺的资源都是我们
要节约的。如果节约要通过法律手段的话,我们不但要制定节能法,还得制定节粮法,节钢
法,节约人力法,节约资金法……而且这众多的法律中必然引起互相冲突。例如为了节能而
使用一台余热锅炉应该是符合节能法的,但这很可能会和节钢法相矛盾。所以达到节约避免
浪费的唯一办法是将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告诉公众,让公众各自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环
境选择最节约的设计和工艺。这相对稀缺性就是各种资源的相对价格。所以我们要节约的是
用钱表示的相对稀缺性,换句话说就是要节约钱,节约钱就是节约了稀缺性,就是节约了资
源。所以我们要求一个正确的价格而不是由政府补贴维持的价格,然后由消费者自己去作出
如何节约的决定。只要有了正确的价格,消费者自然会按照所给定的价格去寻求节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