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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的样子也能透露你的放荡这句话是我准备嫁给刘炎时他说的,他还说,刘炎猪狗不如,跟他不如去卖淫,至少还能得到。
“我站在三十层楼的阳台上,上午十点钟,阳光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从来没有这样直接而又全面地感受阳光我的肌肤被阳光穿透打开,汗毛都镶成了嫩嫩的黄色,身体对温暖的吸收力让我惊讶,我从来没有这样发现过自己我是个黄种人,很柔和很柔和的那种黄色,和阳光落到地球上时的颜色如此接近我一定是太阳的女儿。我脚趾头都松软了,踩在被太阳烘热的水泥地上,还有,我的头发披在肩上,刚刚干洗过,很轻盈,像萤火虫一样闪着微亮……”
我打断她的话,”你没穿衣服?”
她哈哈笑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手机特有的嗡嗡声,有两秒钟的样子,还有一段空白,无线通信若不是噪音,就是干脆无音。她的笑声突然变成了急促的短音,她挂机了。
我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狗屁不通,竟然把北京和杭州之间的通讯称之为国际长途。记得香港刚刚回归的时候,同事就对香港电话仍然属于国际长途极为不满,他到处说电信行业首先进行了分裂祖国的活动,应该统统拉去枪决了,我对此表示理解,因为当时他的太太在香港大学进修。
放下电话我的目光落在了电视机旁边,一个小小的透明相框,里面夹着一张大学时舍友们的合影这很奇怪吗?许多人一进门就惊讶而又沉默地盯着照片狠狠地看,然后装作不在意地样子把视线移开,直到羡梅第一次来我才算明白了他们目光中隐藏的涵义。她没问我,只说了一句,”把照片换到别处去吧,卧室里没挂结婚照,只有这张照片,明显让人家以为你们婚姻不幸福。”
那么,我的婚姻幸福吗?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哥哥的话,他说,下等人,猪狗不如的下等人懂爱情吗?你算是被便宜卖了。上份工作就是为这个丢掉的,哥哥打电话到公司来,对总机说,我找一个下等人的老婆,嗯,是厨师的婆娘。我因此而出了名,接到他的电话没说两句就挂了,但挂了电话之后就开始觉得全公司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她们的眼睛里混杂了许多的表情:同情、渺视、不解?反正其中任何一种情绪的来源都是摆出的高姿态的一种俯视态度。
我不得不因此辞了职,公司里没有人知道我结婚了,甚至有男朋友,可是我哥哥的一个电话,就把一切精心掩埋的东西全部从芬芳的花朵下挖了出来,这东西散发着臭气吗?我不清楚。只是,我真的,不想让谁知道。我知道我外表的素养与雅致能够掩饰这一切的卑微与市俗,它们就像花香一样扰乱了人的味觉,没有知道这中间原本应该是什么味道。
2.
羡梅在我结婚前曾经花费了大力气来劝阻我对婚姻的尝试,就是在结婚以后,她也多次拒绝到我的新家来看看,唯一一次进门,她形容古怪的望着刘炎,一脸悲天悯人的同情,弄得刘炎坐立不安,没半小时就借口买东西出门不归,直到十点以后才回来。那一夜,我们无话。
羡梅是我的朋友,她是个很怪很怪的人,她和我同舍的时候就显得很怪,每天抱着些闲书在宿舍里苦读,年轻的女孩子们忙着化妆交男友时她却几乎能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别因此以为她是贤淑的旧式女人,她的观点个性都相当激烈,大部分时候,她只是觉得懒得操心管些小事罢了。
有一年暑假,羡梅在学校里没有回家,后来听人家说她这个暑假除了到宿舍区门口的小店买面包食品以外都没有出过宿舍门,别提学校的大门了,而且,每天只是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短衫和红条纹的短裤在傍晚准时出现在小店,头发蓬松纷乱,一脸的茫然无知男生背后说,这个女人比梅超风还邪怪。这么说下去似乎是在破坏她的形像,但事实上,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甚至,在系里,也是屈指可数的美女灵秀的眸子,飘洒的长发,高挑的身材,还有白色的长裙或宽松的牛仔裤,这是校园里风靡至今的美女形像。
羡梅在不断地恋爱,但她在学校的爱情没有哪场持续过三个月以上,约会也没有超过十次的,她对这些话题很避讳,从来都是闭口不谈,但从男生那里的传言我多少知道了些端倪:她对身体的接近有极度的反感,牵手可以,一旦男生试图搂抱她,她立刻就会脸色苍白,念念有辞地声称这种行为玷污了纯洁的爱情。
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接近她的吧,我想,我对男生们粗鲁不堪的样子也有极大的反感他们穿着拖鞋就在操场上走来走去,头不梳脸不洗背心裤衩一套就拎着饭盒进了食堂。我坚定地相信,在爱情产生之前或是之初,这种与肉体的对面接触破坏了爱情的纯洁美好,就是这种毫无掩饰的身体暴露及低俗行为破碎了我们对爱情的憧憬。
但我一直是有个男友的,当时,他在上海读大学,是我高中时的笔友。我当时极为坚定地相信他的爱情,并且以他为骄傲我们的爱情纯洁无瑕,甚至没有多见过几次面,他比我大两岁,在我们初通信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试图问我要照片,而在信件来往之后渐渐产生爱恋,他也只来了两趟。每次只在一起花几小时散步,从东到西,再从西走到东,我还记得他匆匆过街走到岗亭边塞给我他的照片时的模样,羞涩困窘,抓耳挠腮,满脸通红。
他和我的爱情像水流一样不急不缓地滋润着大学时的日子,每次他来,在校园里的树荫下散步时碰见同学,他总会显得比我还尴尬,一脸的焦迫不安,总像要拔脚而逃。
羡梅成了我的好友之后,对他总有些说不清的猜疑,她曾经悄悄地在一次抵足夜谈中问我,他怎么爱得没有激情?我反驳了她一句,我们一直牵手的,怎么没有激情?
他死后,我去他的坟看过,很寂寞的角落里,水泥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它只能告诉路过的人,他活了二十五年。
他死以后,我突然在分手有两年的情况下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已经埋藏了肉身的人的所有过去,我会在半夜哭醒,想他红着脸大睁着眼睛看着我的模样,想他那年离开时灰色的大衣裹在漫天的雪花里面,他厌倦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那个不自然的冬季我们无缘无故地分了手,因为他坚持他的厌倦,他说他会窒息在我的热情中,而我的热情只是占有欲,并非是爱情。
分手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又落了雪,我半夜被冻醒的时候看见窗户外面一片明灿灿的银灰色,凑近才知道那是已经积了半夜的雪,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我就在往窗外看的时候突然明白了当初他坚持分手的理由他对我毫无休止的索取关爱厌烦了,因为他那时也想索取,分手就是他想要索取的一个暗示和契机,但是我错过了它。
那个夜晚我哭得很厉害,我想起来我失去了一颗心,这个现实让我痛苦难忍,我身边有许多男人,他们约我出去喝茶聊天,还没有一个小时就想把手放在我的腿上,为我补习高等数学的老师坚持给我上了两堂课就在学校后山把我紧紧地按在了树上,腾出一只手来胡乱往我胸前伸去这些男人的心不是我的,而他的那颗心却真的曾经很忠诚地属于我。
我第二天清晨打电话时知道了他的死讯,他医院的同事说他得了肝癌,已经去世半年了,并且说他的女朋友可以接我的电话。我”啪”地挂断了电话,当天就到了他工作的城市苏州。事后我淡淡地对羡梅说,他死了,我的心也死了,我知道他爱我。我没有告诉她他在临死前正操办婚事,而他的女友,已经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太太了。
我说,真后悔伤害了他。心底却空落落的。我知道,他死时的那颗心不是我的,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了,所以,所谓的伤害不伤害其实并不是对他重要,而是对我重要我以为,若自己还能算得上伤害了他,那么他必定是爱我的。但我一口咬定他只爱过我,我拒绝相信他会真心爱上别人,我也绝不相信,那个女人会比我强。
第二部分 如斯女人第9节 如斯女人(2)
3.
昨天是赵总开车送我回来的,他黑黑瘦瘦的脸在车里晦暖的灯光下竟然还有几分英俊,至少那鼻子还是挺直,就连他平时总显得有些皱巴巴的西服也在不清不楚的车里看得不太分明了,一点也没了平时的土气十足。
他把我送到楼下就开车回去了,笑着说了句,”以后晚了叫我送你好了,或者通知司机一声,省得你爸爸妈妈操心。工作辛苦嘛,有时要加班的。”而事实是,我还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时候,平时我根本就没有事可做,一到下班就像获释的囚犯一样拔脚就走,除非公司里有饭局。赵总的车子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如同飞尘一样卷荡而过,我眼里一片璀璨的红色悬浮不去,车灯在夜色中的视觉效果原来是如此粘稠的,我突然闪过这样的想法。
进屋的时候看见刘炎正皱着眉头看一张纸片,他抬头看见我时还是收起了不开心的严峻神情,把手中的纸片丢在了抽屉里,”吃饭吧,我替你热一下。”
我听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声音,然后是哗哗的水声,他在放水好让我吃完饭洗澡,我把包挂在门背后,斜靠在沙发上,那张纸落入了我的视线,上面是哥哥的笔迹,我把它取了出来,看见上面写着:”一个大厨就等于一头猪,没有知识没有教养,他的大脑和案板上摆着的猪脑袋没有区别,和大厨上床也就像和猪上床一样丢人……”
我把信扔在一边,这已经是寄给刘炎的第十封信了,也是我们结婚的第十个月,这种事对我来说已经不稀奇了,我唯一奇怪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哥哥文字能力是如此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