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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鲁迅散文全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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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是在人间活着。    
    在编校中夕阳居然西下,灯火给我接续的光。各样的青春在眼前一一驰去了,身外但有昏黄环绕。我疲劳着,捏着纸烟,在无名的思想中静静地合了眼睛,看见很长的梦。忽而惊觉,身外也还是环绕着昏黄;烟篆在不动的空气中上升,如几片小小夏云,徐徐幻出难以指名的形象。    
    一九二六年四月十日。    
    解读    
    在写作本文之前的二十二天,段祺瑞执政府悍然开枪射杀徒手请愿的爱国青年,制造了震惊海内的“三•;一八”惨案。鲁迅目睹了许多爱国青年惨遭杀害,悲愤之情喷薄而出,凝结成一组饱含着爱和惨、血和泪的战斗诗篇。本文也是其中的一篇。在本文中,作者分别从三个不同侧面,刻画了一代青年“粗暴”的灵魂,将自己的诚挚敬意,献给了他们。    
    首先,作者直抒胸臆,以高昂的调子,欢快的旋律,为青年“粗暴”的灵魂谱写了一曲令人振奋的抒情赞歌。    
    其次,作者紧扣《野草》、《沉钟》这两个青年创办的刊物,侃侃议论,进一步赞美了青年“粗暴”的魂灵。    
    再次,作者还运用了引物托喻、寓情于物的烘托手法,展示了青年“粗暴”魂灵的美,表达了自己对他们的深切的爱和真诚的敬意。    
    本文着力描叙了“‘死’的袭来”和“‘生’的存在”两个侧面。他为那些敢于斗争、“被风沙打击行粗暴”的青年魂灵作了热情洋溢的赞美;对于比沙漠还要“混沌”“阴沉”和“离奇变幻”的黑暗社会作了无情的揭露。面对茫茫黑夜般的旧社会,作者“忽儿惊觉”,意识到战斗道路的漫长;而青年的觉醒,又鼓舞他继续抗击。    
    ——吉明学《读〈一觉〉》


第三部分《朝花夕拾》小引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解读    
    本篇最新发表于1927年5月25日北京《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十期。置于卷首,与作者在《莽原》上刊载的回忆散文《旧事重提》结集,改题《朝花夕拾》,作为“未名新集”之一种,由北京未名社1928年9月出版。1932年9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书题之“朝花”是这些散文记述的对象,“夕拾”是指记述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在这一“朝”一“夕”之间,已经相隔二三十年,甚至更长一点时间。因而这些散文表现了与“带露折花”不同的艺术情调,其间有对故土因缘和精神家园的反思,包含民间传说、民俗表演、自然情趣和人间新情;又有对自己早年人生道路的重审,包括家庭破落,以及在异地异邦求学交友。时间的距离使作者谈论着另一个“我”,阅历升华着感受,理性浸淫于感情,使文风显得厉练、深邃,往事今感交织,于挥洒从容处显得感慨多端。    
    ——杨义《鲁迅作品精华》


第三部分狗·猫·鼠(1)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hn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见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像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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