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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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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当时大家听说贾政六七月要回京,大观园住户们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贾政外出三四个年头了,终于可以回家团聚了;忧的是,贾宝玉这几年没怎么念“正经”书,字才写了五六十篇,大家怕宝玉功课经不起严厉的父亲检查。于是姐妹们都忙于为贾宝玉集体作弊,想方设法帮他蒙混过关。在这次集体舞弊事件中,薛宝钗是谋士与枪手的主力之一。也许有读者会说,在元春省亲时宝钗就帮过宝玉作弊。但这两次是有些区别的。那次,宝钗的作弊是个别典故与词语问题,出发点明显地是出于不要让贵妃生气而要让她高兴。而黛玉则不是,她最无顾忌,简直是不计后果,公然充当枪手,代作一首。结果那首“伪作”成为宝玉四首诗中的翘楚,她自己得到了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黛玉追求的是两个人的共同满足。所以第一次黛玉的表现比宝钗好得多。而这次则是大家都在想办法帮宝玉如何“搪塞”过去,性质与程度上有些区别。在这件事情上,宝钗已经达到黛玉的水平了。从出谋划策这一点来说,宝钗对于这次作弊的贡献比黛玉还大。当时是贾母怕宝玉急出病来。于是探春宝钗等乘机说“老太太不用急”,有我们帮他“搪塞”呢。一席话说得贾母“喜之不尽”,从而使这次集体作弊合法化。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说,这属于“团伙作案”,骨干分子除了探春、宝钗,自然少不了黛玉。她临的是最费事的蝇头小楷,数量也多,一卷,而且字迹特别像宝玉的字。可见黛玉平日的细心,最了解宝玉。“同案犯”还有湘云、宝琴等,后台则是贾母。所以即使日后万一被贾政察觉,查问起来,也不怕了,有贾母这样的高级领导出面“承担责任”,什么事儿都完了。而这次集体作弊,宝钗是主动参与的,她高高兴兴地和大家一起炮制了这个欺骗贾政的活动。在这里我们完全看不出所谓“封建道德的卫道士”之类的影子。相反,她是在违背封建礼教的事情里得到了快乐。我们要注意到曹雪芹是这样写的:“探春宝钗等都笑说:‘老太太不用急。书虽替他不得,字却替得的。我们每人每日临一篇给他,搪塞过这一步就完了。一则老爷到家不生气,二则他也急不出病来。”宝钗公然表示“搪塞”,也算是胆大妄为之举了。这些地方都表明,宝钗虽然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比黛玉要深得多,但是她毕竟是个少女,用宝玉的话来说,仍然是颗闪烁着光彩的宝珠,宝钗仍然有许多十分可爱,与黛玉相似的地方。
  宝钗和黛玉的一大不同是黛玉有追求,而宝钗没有。这是她俩的文化基因不同所决定的。宝钗的象征之物是无生命的石头,所以她总是随遇而安。这不仅因为她的“(遭)遇”比黛玉要好,而且她在入荣国府前已经完全成了一个缺乏自我的少女,一切都由家长安排。她总是被动接受,被动参与。而黛玉多少有点不“安分守己”。
  但是,这些少男少女们不可能长久地住在这个理想世界大观园里,他们必定要在婚嫁年龄来到之前,回到那个冷酷的现实世界中去。短短的三四年也不可能完全改变宝钗,不过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宝钗在这段时间里的变化和进步。和王熙凤的人性不断向恶性方面异化相比,宝钗的封建意识并没有进一步加强的迹象,而是多少有些淡化。虽然在对金钏之死、尤三姐之死、柳湘莲出家等问题上依旧是铁石心肠,但是起码她没有继续讲“混账话”。相反,多少有些进步。这种现象和她住在大观园这个环境中是分不开的。所以宝钗被损害了的天性中的相当一部分,在大观园这个环境中得到了修复。曹雪芹的批判矛头始终指向那个扼杀人性的末世社会。 
 



 

   
凤辣子不仅仅只有辣
 
  《红楼梦》五十九回通过小丫鬟春燕之口转述了贾宝玉的一句名言:“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从有光彩宝色的“宝珠”,到没有光彩宝色的“死珠”,再到以假混真的“鱼眼睛”,关键是光彩与人性的逐渐丧失。当然并不是说女孩子一结婚就立刻成了死珠子了,而是慢慢地“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有一个不知不觉由量变逐渐到质变的过程。
  在金陵十二钗中,王熙凤就是从宝珠到死珠再演变成为鱼眼睛的人之一,只不过她没有到老年就死了,还没有来得及变为鱼眼睛,而是由一颗本来光彩夺目的宝珠渐渐变为失去光彩的死珠子。
  王熙凤还没有正式出场,曹雪芹就已经通过别人之口,使她给读者留下了光彩夺目的印象。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对王熙凤有一句经典性评价:“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冷子兴的岳母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深知王熙凤的为人,说:“(她)如今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人也说他不过。”(第六回)岳婿二人对王熙凤在模样、口齿、心机的看法几乎一模一样,一致认为好些个男人加起来也不如她一个。通过黛玉进府时王熙凤的出场和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这两个小片段,王熙凤果然是充满了光彩宝色。
  《红楼梦》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重女轻男”。这是曹雪芹有言在先的,因为他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使闺阁昭传”,把那些强于“堂堂须眉”的“异样女子”的人品事迹,昭传天下,从而反映了曹雪芹对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的极度失望。如果有一个清明的社会,王熙凤完全可能成为一个出色的高级官员。但是曹雪芹并不“包庇”他喜爱的任何人物,包括女性。我们从王熙凤身上可以看到,曹雪芹写出了王熙凤在对金钱和权力的追逐中,人性逐渐异化,宝珠的光彩不断失落。这里固然有王熙凤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曹雪芹更多地是把矛头指向了那个末世社会。他为王熙凤这样才干出众的女子的悲剧命运而深深惋惜。
  王熙凤这个人干了那么多坏事,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读者对她既恨又爱?这说明她这个人不那么简单,曹雪芹赋予这个艺术形象的不仅仅只有丑恶的一面,否则不会将她放在薄命司里。
  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说王熙凤五辣俱全,并不是说王熙凤只有“辣”这一个方面。这个人物之所以让人既爱又恨,就是因为她不仅仅是辣,还有甜,她也有充满少妇柔情缠绵的一面。比如,贾琏送林黛玉走后她对丈夫的无尽思念,“心中实在无趣,每到晚间,不过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十三回)。即使其“酸”,也有可口之处。比如贾琏送黛玉奔丧返京,回到自己屋里夫妻二人亲热说话。听说香菱来了,贾琏就说起方才到薛姨妈那里请安时偶然见到的小媳妇原来就是香菱,“越发出挑的标致了。那薛大傻子真玷辱了他”。王熙凤就笑话他走了一趟出美女的苏杭回来,“也该见些世面了,还是这么眼馋肚饱的。你要爱他,不值什么,我去拿平儿换了他来如何?”(十六回)王熙凤此言虽有醋意,却没有推倒醋瓶,大撒泼妇之威,而是顺便开了个玩笑;接着反而说薛姨妈认为香菱模样、人品多么出众,连一般的小姐也比不上她。又说一年来香菱的不幸遭遇,为她十分“可惜”。因此王熙凤的“酸”也不可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当然,她“辣”的方面也不都是否定性的,比如她的超凡能力,善于识人用人,处事果断等,都有许多可取之处。这些大家都很清楚,不必多言。
  王熙凤身上有一些美好的素质,这是她之所以干了这么多坏事却仍然让人喜欢的原因。五十一回末尾,在大观园内单独设立小厨房就是出于凤姐的建议。她说,天又短又冷,小姑娘们冷风朔气的,别人还可,她特别指出:“第一林妹妹如何禁得住?就连宝兄弟也禁不住,何况众位姑娘。”于是这个建议立即得到王夫人和贾母的赞赏。再比如袭人因为热孝在身,贾母生日时未去伺候,贾母不大高兴,王熙凤就说,留袭人在怡红院看屋子,搪塞了过去。王熙凤对袭人的关心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为了讨好宝玉和贾母,更不是什么“放长线钓大鱼”,她有真诚的一面。袭人回家,王熙凤让她带的衣服和随从,都显示出她对袭人的真情。作为“领导”,关心“中层干部”,是很重要的领导艺术呢。
  尤其可贵的是,在抄检大观园前后,王熙凤表现出人性中依然闪烁着宝珠光彩的一面,表明直到那时候她还没有完全变成死珠子。当时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面前搬弄是非,陷害晴雯,王夫人不认识谁是晴雯,就问王熙凤说,有一天在园子里看见一个有些像黛玉的女孩,是不是晴雯。其实就是。不过王熙凤为了保护晴雯,说忘了那日的事,不敢乱说。这些都是这个人物经得起琢磨的原因,曹雪芹写她不是那么简单化的,我们也要全面地看待这个艺术形象,不能非白即黑,非黑即白,有些可能就是白的,有些则是灰色的,不能把王熙凤看得过于功利化,似乎她做什么事情都是出于讨好贾母、王夫人,为了拉拢宝玉、袭人等“她用得着的人”,一切都在为自己打算。这样就把人物简单化了。
  不过这些还不是曹雪芹将她比作人中之凤的原因,而是她有一些非常突出的品格,曹雪芹甚至还赋予了她一些超前意识,这种意识直到现在依然不失其先进的光彩。
  王熙凤管理着多达三四百人的荣国府内务,上有贾母、王夫人和婆婆邢夫人,旁有一大堆小叔子、大嫂子、小姑子,宁国府人和亲戚们常来常往,所以王熙凤操这个家不容易,她也不光是出于私心。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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