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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0李敖通电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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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921哀伤止步重「馨」出发励馨基金会 审查中——
  056 南投县社区家庭支持中心南投县政府、社工专协 审查中——
  057 认真的主妇 有福的社区彭婉如基金会 审查中
  058 送心灵粮食给灾区同学中华智能人生文教协会筹备会 审查中——
  合计 36;357;159
  看了这个表,令人太奇怪了。全盟审查重建服务计画案件中,审查通过者合计36357159元,但新故乡文教基金会即占58。69%计21339100元,原因何在?李远哲曾为这个基金会撰写文字、担任职务,至今不遗余力,并把持职务不放,这岂不令人起疑?你李远哲到底跟这个「媒合」去百分之58。69资源的基金会是什么关系?
  查李远哲的一笔烂账,这只是烂账中的一笔而已。
  (2000/9/1)


  告李远哲弟弟状
  今年三月七日,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远鹏,以「我是李院长(指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的弟弟」的口吻,在「中国时报」第十五版发表专文,先赫然以
  李敖 别无中生有混淆视听 指控李远哲之事例 严重悖离事实
  为醒目标题,再以六段文字,诽谤李敖。前三段全文如下:
  总统候选人第二场电视政见发表会中,新党候选人李敖的大部分「政见」竟然是抹黑李远哲院长;其所指控之事项更是严重悖离事实,混淆视听。 我可以尊重李敖对于一件事提出不同的看法(例如:副院长超龄问题),但是李敖不可以无中生有,是非不分,造谣生事。
  我是李院长的弟弟,在清华大学化学系任教逾十八年,清大化学系解聘王企祥系远在我就职前的事情,其时李院长在美国,根本和此事无关。多年来王企祥想藉李院长老师之「尊」在中研院谋职未遂,其实是因为各机关聘人有一定的体制及要求,李院长的不愿破坏体制,竟被李敖说成是「忘恩负义」。
  李远哲弟弟李远鹏的专文,我先就重点驳斥如下:
  一、说「副院长超龄问题」是李敖对于一件事实提出不同的看法」云云,其实这不是不同「看法」问题,而是根本「违法」问题,因为:
  (一)杨国枢的延长服务公文,连续两年报至总统府,所获答复均相同:「……本府八十七年六月十九日华总人三字第八七00一一0八二号函说明二有关行政院函释……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分,自宜仍受延长服务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乙节,请并案参酌。」中央研究院既伪造文书谎报,总统府虽不便拆穿,却也不能不管,因此很含蓄的「提醒」中央研究院,意谓这是「违法」的。
  (二)中央研究院发表反驳李敖的声明中说:「由于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于实际需要准其继续兼任至任期届满之原则,经征得总统府同意,仍由杨国枢先生兼任副院长」云云,显然想把总统府秘书长黄昆辉拖下水。但在我提出的相关资料中,只发现黄昆辉说「不宜」,并无「经征得总统府同意」的任何证据。
  (三)中央研究院在反驳李敖的声明中,最后承认总统府「提醒」过他们,声明中说:「今年元月起,杨国枢先生继续办理延长服务,总统府核准文中提醒本院注意上述处理要点第五点之规定,经院方向总统府说明,在新任副院长确定之前的过渡时期,仍暂由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云云,所谓今年元月,应该指的是二000年元月吧?那么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八日总统府秘书长华总三字第八七00二五0二一0号公文,难道不存在?总统府秘书长数次「提醒」中央研究院,一连两年,中央研究院概不接受「提醒」,依然「违法」横行,这是「李敖对于一件事实提出不同的看法」吗?
  李敖连总统府和中央研究院的内部公文都挖出来做证据了,而清华大学的科学家竟抹杀科学证据,诬指李敖「抹黑」、「严重悖离事实」、「混淆视听」、「无中生有」、「是非不分」、「造谣生事」,……这对一生以揭发黑暗为职志与信誉的历史家李敖说来,当然是诽谤。
  二、说「多年来王企祥想藉李院长老师之『尊』在中研院谋职未遂,其实是因为各机关聘人有一定的体制及要求,李院长的不愿破坏体制,竟被李敖说成是『忘恩负义』」云云,其实指出李远哲「忘恩负义」的,除李敖首先举证以明外,还有人跟进(像李登辉的发言人丁远超本月里就举证说李远哲对李登辉「忘恩负义」)。关于李远哲对恩师王企祥「忘恩负义」的事。主要是:
  (一)一九六0年春天,清华教授王企祥一度在台大兼课,李远哲即跟他做学生。后来王企祥气喘病离职,李远哲找到青年会王企祥住处,不断请教,王门立雨,备加恭敬。王企祥见李远哲「孺子可教」,乃予大力指导。一九六一年一月,就在清华大学研究所收容李远哲做徒弟,直到一九六二年夏天,前后一年半之久。当时财务困难,王企祥从梅贻琦那边请得庚款基金,帮助李远哲。
  (二)王企祥回忆:「在这时我说动了梅贻琦校长与国防部长俞大维,准许这班学生可留校服兵役,所以他等于免服了正式兵役。」
  (三)王企祥带领李远哲和李曾遹写学术论文,「发表在第一流的国际杂志。」但李远哲成名后,竟一笔抹杀。王企祥回忆:「我很久之后才知道,他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他没有从我学到任何东西,我开始不太相信,因为一个人说谎也要有点分寸,后来看到他的自传(在一九八九年)才知道他的确如此说了。」
  (四)中央研究院原分所在李远哲主事下成立后,李远哲在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有信给清华校长刘兆玄和原分所主任张昭鼎,说「望您两位能够设法帮助王博士」,算是介绍的八行书,但一般写八行书的规矩,受信人或答应信中要求,或婉为拒绝,都要回音与回信。但此事却「石沈大海」,这是很可疑的,令人怀疑他们根本是「套招」。——刘兆玄以清华校长身分、张昭鼎以中研院原分所主任身分,岂会对李远哲如此不礼貌,连信都不回?而李远哲看到「石沈大海」,如真心为恩师谋职,又岂能若无其事,照样事后与他们「言笑晏晏」?这通吗?何况一九八九年八行书告吹后,他为什么不再另外替恩师想想办法、另谋出路?而任恩师流落至今?我又分析:吴稚晖死后,曾流传出这样一个故事:一天,蒋经国收到吴稚晖的一封信,说:我的一个朋友有事要我写信向你关说,如我不写,他就没完没了,故只好写了那封信。但那封信是「假」的,你不要信,请你还是公事公办好了。看到李远哲、刘兆玄、张昭鼎他们的作风,我竟忍不住老是想到这个故事。今天李远哲弟弟说:「各机关的聘人有一定的体制与要求,李院长的不愿破坏体制,竟被李敖说成是『忘恩负义』」云云,现在八行书曝光了,请问这算不算「破坏体制」?何况,以王企祥的学术成就,去原分所就破坏了「机关聘人」的「体制及要求」了吗?看看今天在原分所的学者们,有几个比王企祥高明?
  (五)王企祥回忆:「一九七九年我被清大毁掉之后,也没有找过他,不过在一九八六年他拿了诺贝尔奖之后,他应该说几句公道话,可是他只是帮那些Thugs,用谎言与落井下石来对付我。」这件李远哲以谎言做伪证害恩师的事,王企祥又回忆说:那封陷害他的伪造信件,「到一九九一年春我同李远哲在他的办公室见面,他正式宣布他已写信给Freeman,而Freeman给他回信说此信是真的,而他说此信看后就烧掉了,我一头雾水,因为李远哲从来没有向我说过谎,不过之后一星期左右,Jay告诉我,李远哲在说谎,他根本没有去信也没有回信。」「一个政府一天到晚要外国尊敬他,可是此事美国知之甚详,日本知道,大陆也知道,用了一群Thugs先后作清大校长,一个说谎者作中研院院长,一个Thug作行政院副院长,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如何尊重你?」
  李敖连李远哲「破坏体制」的八行书都挖出来做证据了,而清华大学的科学家竟抹杀科学证据,诬指李敖「抹黑」、「严重悖离事实」、「混淆视听」、「无中生有」、「是非不分」、「造谣生事」,……这对一生以揭发黑暗为职志与信誉的历史家李敖说来,当然是诽谤。
  以上全部证据,均见附卷的李敖新书「李远哲的真面目」。另有证人王企祥愿从香港来台作证。
  查诽谤罪的构成,行为人以言词或举动为之,构成普通诽谤罪;以文字或图画为之,利用大众传播工具,构成加重诽谤罪。本案的犯行,恰为加重诽谤,已至为明确,特先择举二项,请惠为审理,科被告李远哲弟弟李远鹏以应得之刑,至于李远哲有否涉嫌教唆,亦请一并调查,以证法官不畏权势也。
  二000年九月四日(2000/9/5)


  李远哲用人民捐款补助自己人一览表
  前提:
  1。 新故乡基金会和新故乡杂志社(附属于中华民国社区营造学会)、展颜文化事业工房在九二一地震前同一社址(见「新故乡杂志」第4期70~71页)。
  2。 全盟审查重建服务计画案件,至八月十七日止,审查通过的金额共36357159元。
  3。 李远哲的职务:全盟召集人、新故乡杂志社发行人兼社务委员、中华民国社区营造学会理事长(见「新故乡杂志」第3期第7页)。
  4。 以下所列人名和职务资料出处都来自「新故乡杂志」中。
  假如以上各单位都和新故乡文教基金会有交情,其补助金额以高达7506150元,占20。64%。
  确定的和可疑的合计28845250元,占79。33%。


  原住民吁李录
  李远哲前一阵子曾发表过原住民文化将行灭绝之言,看似眼中有原住民也。但稽其过去,他从日本人做到中国人又做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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