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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场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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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我随时都可以走。”伊莎贝莉放下论文,抬起头说。
  此刻有人敲门。
  道森秘书隔着门,向里面喊道:“小老板,有人过来找你,卖马的那位蒙古人。”
  韩宣听见后,顿时想起上周自己去小镇上的马市,托人帮忙买马的事情。
  快走几步拧开门,对道森询问:“哪呢,马在哪?”
  “没有,他没把马带来……”
  见到马贩子俺答汗后,上车一起离开去汗包格德县。
  韩宣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这次他准备购买几匹阿哈尔捷金马,也就是古代人们所说的汗血宝马。
  这种马的皮肤比较薄,跑动时候血管舒张,仿佛像是流出血汗,如今数量只有两千匹左右,并没有被土库曼斯坦列入濒危物种,那些贫穷内陆国家,政府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马就是马,可以随意买卖,听说当地有人饲养的消息后,韩宣便动心了。
  在马厩里看到五匹体型消瘦的成年马,其中两匹是漂亮的金色,另外分别为黑色白蹄、白色、以及枣红。
  光定金就交十万美元,花了大价钱,所以这几匹都是年轻力壮的好马,韩宣对它们相当满意,两公三母,还能繁殖,雪山牧场和甘宝海洋牧场都有跑马场,放在哪养都可以……
  “俺答汗,马蹄钉过了吗?牵一匹出来让我试试怎么样。”
  韩宣伸手抚摸着围拢过来的几匹马,它们个子比较高,身体消瘦矫健,难怪古代的将军们不喜欢这种马,看上去不威严,而且负重能力也不算出色。
  来蒙古这段时间,他已经把蒙古语学会了,日常交谈不成问题,去跟那帮官员们商谈时候,连翻译都没带。
  “都是从小驯养的,我亲自挑的马。马蹄早就钉好了,路上有雪,你可以小心点试试,等等,我去拿马鞍……”
  挑了匹看起来很机灵的金色阿哈尔捷马,安装好马鞍后骑着它出发。
  瞧见韩宣骑马姿势,俺答汗就知道他也是老手,对于马跟他配合得那么好,感到微微诧异。
  之前商量好一匹四万美金,道森秘书把剩下的尾款交给他,接着打电话安排人,让他们把这些马运到美国去,相比起飞机,还是船更加适合……


第1425章 宝马与猎鹰
  古有千金买马骨的故事。
  日行千里的真马不存在,人类现代科技发明的摩托车、汽车都能做到这点,在动物当中,阿哈尔捷金马确实属于很能跑的种类,比绝大多数普通马更厉害。
  这种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是在五十摄氏度的高温下,它们一天也只需要喝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去年在一场赛程三千两百公里、赛期六十天的比赛中,五十四匹参赛汗血马都坚持到了终点,它们的最高记录是八十四天跑了四千三百公里。
  五万美元一匹的价格不算低,跟它体型比较相似的阿拉伯马存世数量比较多,但阿拉伯马当中的佼佼者,售价着实不便宜,比阿哈尔捷金马更受欢迎。
  例如巴菲特送给韩宣的那匹……曾经是好马没错,可惜听艾尔纳管家说,现在它被各种好伙食养胖了,简直是在暴饮暴食,完全不爱运动,以前价值几百万美元,如今开价十万美元都不一定有人要。
  这让韩宣忍不住怀疑,Act是不是还具有催肥的功能,想想胖丁、维尼、小巴里,难怪卖牛时候都比别人家的重,好口粮简直是催生胖子的温床……
  骑着阿哈尔捷金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坦雪原上狂奔。
  假如不考虑迎面而来的刺骨冷风,这种感觉真的很爽,它适应这里的气候,即使踩在雪里也不会感到不舒服,身后留下一排脚印,露出雪下的青草地。
  韩宣可以感觉到,这匹马现在很开心,放低身子躲避冷风,感受着汗血宝马的速度,跑出一千米大概只花一分零二十五秒,考虑到特殊地形,这已经是很厉害的数据,可见马贩没有用劣马糊弄自己。
  加布里尔等保镖,起初还没在意,接着发现小老板已经离开视线范围,这才慌乱准备去追,然后就见到他又回来了。
  放低身子趴在马背上,韩宣能看见马的脖子和肩膀处,短毛底下的皮肤开始变红,这是属于阿哈尔捷马的特色,也是汗血宝马名字的由来,只是一种生理特征而已,并不算奇怪。
  一直跑到出发点,它才慢慢停下,马在喘着粗气,韩宣也是一样,气温在零度徘徊,呼吸时候带着白色水雾。
  跳下马,拍拍脖子让它自己玩去,马贩俺答汗停止数钱,将厚厚几叠钞票分出一半,交位中年蒙古人,剩下的小心塞进腰包当中,嘴巴咧到耳朵根,这单生意足够他四五年吃喝不愁。
  拿起块干布,帮那匹马擦干身上的汗,不然可能会着凉,俺答汗问韩宣说:“怎么样,行吧?”
  “嗯,钱不是给你了么,看见它们我就知道都是好马。”
  韩宣没吹牛,好马和劣马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他能感受出来,有自信的马才能跑得更快。
  和牛、羊、驴同为四蹄畜类,就是因为它们可以载着人跑,才避免被当成肉类或者拉货苦工的命运,在近代科技工业发展起来之前,它们一直是人类代步的最好选择,马的数量甚至成为衡量国力的数据之一。
  “好嘞,那么我就先走了,要去把这些钱存起来,放在身上总是提醒吊胆的不放心。”
  韩宣听见后,笑着对俺答汗说:“这点钱就不放心了,那么我岂不是整日整夜睡不着觉?”
  “我哪能跟你比,你的保镖们都带着枪呢,而且这点钱,就算丢了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俺答汗讪笑回答。
  “哈哈!行吧,你先去忙。”
  “哎!”
  对方答应了声,坐上破旧的越野车离开。
  “已经让人来把它们送回美国,估计待会儿就到,具体送到哪?”道森秘书询问说。
  “十七里湾吧。我怕这些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气候,用船运时候小心点,在当地找些草料一起带着。对了,安排好飞机,我们晚上出发赶回华夏,然后直接送伊莎贝莉去英国……”
  ……
  回去中途,见到有人玩猎隼。
  蒙古汉子骑在马背上放飞它,猎隼飞出不远便俯冲,轻而易举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飞。
  世界上最厉害的驯鹰民族在蒙古,从四千年起就有这个职业存在,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土地贫瘠的阿尔泰山上,通过训练老鹰,让老鹰为他们捕捉猎物,借此获得足够让家人享用的食物。
  韩宣听说,如今这项独特传统,正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整个蒙古仅剩下大约七十名训鹰师,由于阿尔泰山常年与外界隔绝,这项传统才得以在蒙古流传至今。
  猎鹰寿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对于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来说,猎鹰就像他们的亲人一样,可以相伴一生。
  那位得到猎物的驯鹰人,正用刀子割开兔子的腹部,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肺部,喂给老鹰作为奖励,虽然场面血腥了点,但传统就是如此。
  为了训练好合格的猎鹰,训鹰师必须从鹰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培养和它们的感情,培养一只猎鹰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整个驯化过程只能由一个人完成,这样鸟和人之间,才能充分信任。
  韩宣家里也有一只鹰,而且还是威猛的金雕。
  那家伙处于放养状态,上次韩宣回家时候,试过让它去抓猎物,可最后都被它自己给吃掉了,总而言之还是关系不到位,每次回家只是待很短一段时间,连它的面都见不到几次,谈不上熟悉。
  电话铃声响起,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只见上面写着爷爷,接通后询问说:“怎么。蒙古这边情况还好,我最近两天打算回去。”
  “不是跟你说这个,印度尼西亚那边出事了,具体情况我还不清楚,似乎很严重。刚才我接到朋友消息说,以苏哈托女婿、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普拉博沃中将为代表的苏氏家族和军方内部一些人,在昨天枪杀了几名抗议示威的大学生,挑起当地人和华人的争端。现在雅加达那边正在暴动,有不少华人刚刚被杀了。你认识各大航空公司的高层对吧?快请他们派飞机前去救援,所有费用算我的……”


第1426章 骚乱之初
  或许是朋友告诉的事情过于让他震惊,老爷子说这话时候,语气很不对劲。
  千百年来,华人都是一个向往和睦、与世无争的中庸民族,很难想象今天居然会在印度尼西亚,遭遇这样的惨剧。
  电话这头的韩宣,也是目瞪口呆。
  前世时候的印尼暴乱发生在五月份,所以也被称之为“黑色五月暴动”,未来看惨剧现场的惊人图片时候,简直能让人吃不下饭,他刻意浏览过这个标题,记忆很深刻。
  这辈子因为自己到来,很多事情的时间顺序都发生改变,最近在蒙古太忙,对外隔绝,消息来源闭塞,以至于没有注意到那里,也不确定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会如同前世那样发生。
  突如其来的悲剧,让韩宣在这瞬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曾经不敢看的血淋淋的画面,此刻全部涌上心头。
  吐出一口气,告诉老爷子说:“我明白了,让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那边出面发布消息更合适,我会亲自联系局长。只是时差不同,不确定能不能找到人,相信得到克林顿总统的许可后,应该会愿意帮忙,毕竟涉及到人道主义救援,而且又不干涉他国内政,只是帮助希望逃难的华人疏散而已。印度尼西亚那边现在的情况怎么样,都跟你说什么了?”
  “很糟糕,听说好多城市现在全乱套了,华人的工厂店铺、房屋住宅被烧毁,还有人被打、被杀,那个国家真可恶,你们之前对它不够狠!印尼总统在埃及出席会议,军方政要则在其他地方参加典礼,主要高层都不在国内,对于发生的事情无法及时处理。唉,克林顿那边我来联系吧,当地华人已经在组织起来自卫,可是他们并没有武器,情况的严重性可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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