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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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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文明到底还是展现出他高超的能伸能屈的“本能”,将满腔怒火硬生生地压了回去,尽可能将燕飞扬的话当真,而不是当作在调侃他。
  虽然说,这种可能性相当大!
  “飞扬同学,我对你这种正义感非常的赞赏,非常的钦佩!我们现在很多人,就是缺了这么一股浩然之气……不过,飞扬同学,我也想问你一句,你怎么知道,何光辉是冤枉的?你凭什么能够确定呢?这个案子,可是经过法院审判的。”
  高文明微笑着反问道,尽管依旧满脸堆笑,终究还是露出了一丝僵硬。
  “直觉!”
  燕飞扬的回答,言简意赅。
  但对于高文明来说,这等于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觉得,已经没必要再和这小子谈下去了。
  这小子压根就是头脑不清醒。
  一个强奸杀人案,一个已经宣判了两年的案子,犯罪分子已经在两年前伏法,他一句话,两个字——“直觉”,就想要复查翻案!
  你以为你是谁?
  上帝?
  救世主?
  还是魔鬼撒旦?
  如果不是顾忌着高先生,高文明真想拍案而起,指着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鼻尖,好好将他训斥一顿,让他懂得点做人的道理。
  不要说你仅仅只是和高先生关系密切,哪怕你是京城来的大人物,也不能凭着那该死的所谓直觉,就要为强奸杀人犯翻案。
  “好吧,飞扬同学,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放心,我会通知云河那边,让他们重新调查何光辉的案子。当然,暂时只能是秘密调查,毕竟这个案子已经宣判两年了。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前,不能轻易启动再侦的程序。如果他们能从卷宗中发现疑点,那么就可以再侦了。”
  高文明离去之前,还是强压怒火,很客气地对燕飞扬说道。
  他牢牢记着今天赶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为了向燕飞扬求和,不是置气。
  哪怕这小子再嚣张,提出的要求再荒唐,也不能翻脸。
  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好,谢谢高领导。有时间的话,我会去云河,实地查查这个案子的。”
  燕飞扬神态俨然,好像他真是个什么神探。
  高文明微微颔首,没有再说话。
  面对这样嚣张得没边的小子,他实在也是无力吐槽了。


第208章 花心大萝卜
  以高先生在场面上的身份地位,相对来说,他其实是不那么自由的,不要说离开益东去外省,就算是离开元平,去省里的其他地方转悠一下,都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还需要和其他大人物事先沟通一下。
  尤其在这种谣言四起,山雨欲来的关口,高先生忽然离开益东去往中原,更加令人生疑。甚至会有人怀疑,他是要趁机“畏罪潜逃”。
  不过高先生也非常人,对一切流言蜚语嗤之以鼻,次日就登上了前往中原省省会的班机,跟谁都没说,只是和场面上的另两位大人物打了个招呼。理由也很简单,工作太累了,想出去散散心,顺便回祖籍看看,了却老爷子当年未完成的心愿。
  在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正式的强制措施之前,任何人都提不出足够硬的理由来阻止他,不让他出去散心。
  那两位大人物也都是睿智过人,谁都没有提出异议,还笑着和高先生开了几句玩笑。
  但一放下电话,两人的脸色就变得十分凝重,随即分别打了电话出去,至于打给谁,说了些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
  随着发动机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巨大的喷气式飞机,直插蓝天。
  一行六人。
  高先生,公孙二娘坐在一起。
  公孙兰和燕飞扬坐在一起。
  公孙天坐在另一排,并没有和丁墨山作伴。
  说出去或许很多人都不相信,堂堂鼎盛集团的老总,位于益东财富金字塔顶端,号称益东首富的大人物,丁墨山在这一行人之中,此番担任的角色是“跑腿”。
  高先生早已“不食人间烟火”,凡事有秘书和其他亲属代劳,可能与社会都已经脱节了,独立生活能力之弱,无与伦比。
  按照民间顺口溜说的,属于“半残废”的那种人。
  公孙二娘负责陪伴他。
  倒也不是说高先生牛逼到那样的程度,需要出动公孙家的财务总监来陪他。关键他和公孙二娘的私人关系不一般,对公孙二娘几乎是言听计从,而公孙二娘也心甘情愿伺候他。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凑在一起,挺好。
  公孙兰明显不可能跑腿打杂,燕飞扬是学生,对社会上的事所知也不多,就算他愿意跑腿打杂,工作只怕也做得不好。
  公孙天完全就是一宅男!
  平日将自己关在屋里,没日没夜推演术数命理,八卦阴阳,是真正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过身为相师,公孙天也不可能真的一宅到底,时不时会出去溜达溜达。
  人情练达得很。
  不过让他伺候别人,那是想都不要想。
  所以这个跑腿打杂伺候人的差使,就落在了堂堂丁总的头上。
  原本也不需要使用级别这么高的“跟班”,关键这个事,必须要保密,绝对不能泄露了出去。除了他们几个,甚至连高先生最亲近的秘书,都不知道。那么就只有委屈丁墨山了。
  公孙兰还是那个普通邻家女孩的妆扮,白T恤,牛仔裤,长长的秀发甚至还烫了点波浪,斜斜披洒在柔美的酥胸之上,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靠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显得说不出的娇慵。
  燕飞扬偶尔扭过头去,就看到一道十分陡峭的弧线。
  公孙兰现在这个姿势,刚好将她最诱人的部位高高耸立起来。
  燕飞扬不由得微微愣怔了一下。
  参加夏令营的这几天,不知不觉间,燕飞扬对男女之事,就好像开窍了许多。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是少年老成,似乎比同龄的学生,都要成熟得多。然而在男女之事上,燕飞扬和其他菜鸟没有任何区别,一些“经验丰富”的同学,比他厉害多了。
  他和萧潇这两三个月,最多就是拉拉手,萧潇给他飞个吻,仅此而已,再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萧潇看上去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实则也很不“开放”,似乎觉得,能和燕飞扬拉拉手,挽挽胳膊,飞飞吻,就很幸福了,至于更进一步的,那还是等等吧。
  都还小着呢。
  燕飞扬也这么认为。
  直到那一次,叶小桐很突如其来地“从天而降”,被燕飞扬抱了个满怀,燕飞扬才第一次真正的知道,原来和女孩子“肌肤相亲”,味道是这么的好!
  原来女孩子娇嫩的身躯,抱在怀里如此销魂。
  燕帅哥就像是个木头人,忽然被醍醐灌顶,就茅塞顿开了。
  如今猛可里见到这样诱惑的一幕,顿时差点闹个大红脸,急急忙忙再扭过头去,几乎拧到脖颈。
  燕飞扬的一举一动,都落在公孙兰眼里,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其实这段时间,公孙兰的心理变化也蛮大的。
  要说少年老成,公孙兰才是真正的少年老成。她的成长经历,和燕飞扬颇为相似。燕飞扬是打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公孙兰对父母的印象也十分模糊,只停留在幼年时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了。从此在老爷子的严厉督促下,刻苦学习,刻苦训练。
  公孙兰的童年,也是灰色的。
  甚至,她经受的压力,比燕飞扬还要大得多。
  毕竟燕飞扬家老爷子,除了逼他学本事之外,并没有再给他其他压力,只希望他茁壮成长,将来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有滋有味的过上小日子。
  余愿足矣!
  而公孙兰不一样,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整个公孙家的千钧重担,都将落在她的肩头上。老爷子千秋之后,她将成为公孙家的领路人。
  这么多年来,公孙兰过早地体味到了大家族的尔虞我诈,过早地体味到了术师江湖的风波诡异。
  所谓穷家难当。
  这句话用在公孙兰身上特别合适。
  在普通人眼里,鼎盛集团就已经是需要仰视的庞然大物,至于鼎盛集团背后杵着的势力,那更是强大得无法想象。
  作为公孙家的大小姐,公孙兰就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被万千人娇惯着,呵护着,锦衣玉食,高枕无忧。
  只可惜,公孙兰要面对的,并不是这些普通的小人物。
  她要面对的,是术师江湖中那一群群饥渴的饿狼,那一群群闻见一点血腥味就会蜂拥而至的大鲨鱼。
  公孙家实力弱小,只能在夹缝中艰难求存。
  如果不是有老规矩的限制,下五门中,只怕最少有两个门派的实力,已经超过了公孙家。如果他们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汇聚到一起,顷刻间就能将公孙家踩在脚下。
  在这种四面皆敌的环境之中,公孙兰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必须慎之又慎,一步走错,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甚至于,她平日里连恋爱都不敢。
  一则是很少有人能配得上她,二来,她的婚姻,将成为公孙家换取“外援”的最大筹码。
  常家就有这样的意向。
  常家少主常不悔,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所以说,一开始公孙兰决定前往卫周一中担任化学老师,百分之百是冲着老爷子那个猜测去的。如果,燕飞扬真的是他们猜测中的那个“奇货”,并且成功“可居”了,那么公孙家将迎来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可惜,到现在为止,燕飞扬都还没有露出哪怕是一点“奇货”的可能性。
  但公孙兰的心理,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十分奇妙的变化。一天到晚和一群真正的中学生待在一块,公孙兰的心情,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觉得久违的青春,倏忽间回到了自己的体内。
  去他的勾心斗角!
  去他的利益交换!
  去他的江湖,去他的规矩……
  公孙兰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
  如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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