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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合约:总裁请签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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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还是女。
  并且穿着一身的皮装,皮夹克和紧身的皮裤,套一双黑色的皮靴。雌雄莫辨。
  那人朝着庭院里走进来,莫长安眯着眼睛,也就看清楚了,是女人。
  这女人还真是帅气,这么一身装束,配上那裹在皮裤里头紧实且曲线有加的修长双腿,还有那辆帅气的两座敞篷牧马人,恐怕无论到哪里,都会引起非常多的注目吧?
  一头利落的短发使得她更是多了几分英气,眉眼里头都透着些许桀骜,事实上,五官倒是挺出色的,就算留长发穿裙子,也会是精致漂亮的女人。
  莫长安一时间并没有猜到这人是路里里,毕竟那天路里里在电话里头虽然声音很大,但是不难听出声音是娇俏的。
  和眼前这个一身利落帅气的年轻女子,怎么看都觉得搭不上边。
  只是她已经看到了莫长安,也就直接朝着莫长安这边走了过来。
  “你找哪位?”长安抬眼看着这个年轻的女人,她长得可真高挑,身高起码一米七以上,也难怪刚才隔着些距离让人有些雌雄莫辨。
  莫长安问出这句,声音淡淡的,语气还算礼貌,就只见这女人目光直勾勾地打量着她,上三路下三路的眼神非常直接,让莫长安忍不住微微皱了眉头。
  “你是莫长安?”她低声问了一句,清清亮亮的声音让长安觉得有些耳熟,却依旧是没想到是路里里。
  莫长安只点了点头,“是,我是莫长安。”
  “那我就是找你的。”路里里直接丢出这一句之后,就垂眸看着坐在椅子上的莫长安,朝她伸出手去,“我是里里,路里里。”
  路里里?莫长安愣了一下,给她一千个脑子也没有设想过路里里的形象是这样英气利落的,那个在电话里头敢直接叫‘沈伯言你这废物’的姑娘,她总觉得应该是那种穿着漂亮小裙子,打扮得精致娇俏的刁蛮姑娘。
  一时之间还没有接受路里里是个假小子这个概念,所以好一会儿都没有缓过来。
  只眨巴眨巴着眼睛抬眼定定地看着路里里。
  路里里倒是觉得莫长安长得漂亮,她高中读完就去德国留学,其实不常回来,并且本来也就不怎么了解这些上流圈子里的人,所以她没想过乔氏的女老板会这么漂亮,她概念中的女老板,应该就是穿金戴银一身暴发户气息披着裘皮的那种女人。
  只是莫长安此刻一身轻便舒适的装束坐在庭院里头,气质高雅淡然,先前路里里远远看过来的时候,都只觉得那个坐在庭院里头安安静静看书的女人像是一朵雪莲花一样美好。
  场面有些尴尬的沉默着。
  莫长安这才回过劲来,说了一句,“沈伯言,不在。”
  “我知道他不在,他和景哲还有林泽宇那几个损友出去开最后的单身趴去了,我是过来找你的。”说着路里里就在莫长安身旁坐下了,转眸看着她,“我是来给你当伴娘的。”
  这话让莫长安一惊,事实上她已经有三个伴娘了,而且伴娘礼服都已经定制好了,现在要再赶工一套恐怕有些来不及。
  更何况……
  “你当伴郎或许会比较合适吧?”莫长安脱口这么说了一句,又觉得似乎是有些失礼。
  只是路里里却是没有生气,下一秒竟是露出了笑容来,她笑起来很好看,像是阳光。
  “我倒是想当伴郎,沈伯言不要我。说我太矮。”路里里拿手做了个比身高的手势。
  “你?矮?”
  她少说一米七以上,指不准都得有一米七五了,这种在女人中也算是傲视群雌的身高了,这还矮?要是身高只有一米五八的时九在当场,恐怕都得当场羞愤地吊死在身后这棵树上……
  “沈伯言说他的伴郎团少说要一米八身高起底,我够不着一米八,我才一米七五,而且当伴郎又不能穿高跟鞋不是?”路里里依旧笑着,她觉得比起那个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的慕又慈,这个莫长安,就很讨人喜欢了,起码有话直说不会拐弯抹角地惹人生厌。
  路里里眉梢轻轻挑了一下,“所以我只能来找你了,我得参与这个婚礼,我大老远从德国赶回来,不是为了只当个宾客的。”
  其实路里里以为莫长安会拒绝的,所以甚至还准备了一套说服的说辞来,毕竟伴娘一般都是新娘的好朋友,而她和莫长安素未谋面,又没什么交情的。
  只是那些说服的说辞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已经听到莫长安说道,“伴娘的礼服都是定制了的,现在赶工来不及了,走,我带你出去买一套合身的白西装,我觉得比你穿伴娘礼服更好看。”
  路里里眼睛眨了眨,愣了一下,看着已经站起身来的莫长安,直接就脱口而出一句,“我喜欢你的性格。”
  *
  大家新年快乐过年好。事事顺心如意。我爱你们。
  二烟。
  以上。

  ☆、第173章 喜欢和讨厌

  “我喜欢你的性格。”
  路里里脱口而出的这句话,让莫长安微微笑了起来,事实上莫长安很清楚,其实一直以来,她的性格都是挺不招人喜欢的。就在不久之前都还是这样,她性子太淡了,太多隐藏着的压抑着的情绪,不想让人抓住她情绪化的一面,于是淡然成了保护色,有些让人难以接近。
  只是最近,或许是因为和沈伯言之间的缓和,并且有些习惯了他会有的维护,以至于保护色倒是渐渐褪去,恢复了几分本性。
  毕竟无论她莫长安多么努力将自己伪装成淡然沉稳的莫总,她骨子里毕竟就只是个二十三岁的年轻女人而已。
  所以莫长安回眸看着路里里,“我没有什么性格。”
  “那也比沈伯言那破性子好多了,婆婆妈妈还不如个娘们。我磨了他好久他也没同意让我当伴郎,跟你只提了一句你就这么利索的答应了。”路里里说到沈伯言,忍不住眉头嫌恶地皱了一下。
  也不知道沈伯言要是听到路里里给他的这个评价会是什么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莫长安指了一眼屋里,“进去坐坐吧,我上楼去换衣服。”
  事实上莫长安也挺喜欢路里里的,这种假小子一样的女人,一般性格直爽,倒是比普通女人来得要率真,不会太过斤斤计较,也不会太矫情。
  路里里点了点头,就说道,“你等我一会儿,我车上有给你的礼物,等我去拿下来。”
  莫长安站在门口等着,就看着路里里从那辆帅气的牧马人里头,拿出大袋小袋的东西,朝着这边走过来,走到莫长安面前就笑道,“原本我是想贿赂你的,如果你不答应让我做伴娘,我就拿这些东西送给你,现在倒是省事,直接送给你吧,我去香港转机的时候逗留了两天扫的货。”
  里头倒不是什么女孩子爱买的名牌服饰包包或者化妆品,路里里倒是真的买的就是香港的特产,一些海货,干鲍,花胶,瑶柱,花菇什么的。一提盒一提盒的,包装得很高档精致。
  “谢谢了。”莫长安伸手想帮她提两袋,却是被路里里拒绝了。
  她只是提着东西跟着莫长安走进门去,扫了一眼莫长安的肚子,“听我妈说你要给沈伯言生小猴子了,所以也没买什么名牌给你,都是些补品。”
  “小猴子?”这个称呼倒是很新颖,莫长安反问了一句,就看到路里里笑了起来,“你是怎么叫的?”
  “你喜欢叫小猴子也不错,听上去挺好的。”说着莫长安就朝着楼上走去,“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上去换个衣服。”
  莫长安走上楼去衣帽间。
  路里里的目光倒是停留在楼梯边的墙壁上挂着的一个中型相框上,里头自然是沈伯言和莫长安的结婚照,路里里唇角微微勾了起来,只觉得莫长安比慕又慈好上百倍。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觉无论是喜欢和讨厌,其实都是很简单的事情,有时候哪怕只需要一个眼神,都能够让对方深深地厌恶起来。
  路里里是真的非常讨厌慕又慈,从以前沈伯言和慕又慈谈恋爱的时候,那时候路里里才读初中,沈伯言其实挺疼这个表妹,所以就带着慕又慈和路里里见过几次面,当时路里里就总觉得这个女的腻腻歪歪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一看就是满肚子花花肠子的那种。
  当着沈伯言的面时,对路里里是好的不得了,像亲妹妹一样,但是沈伯言如果不在,哪怕是去上个洗手间,慕又慈的态度都能像变了一个人,虽然不说马上变得冷淡,但是之前如同对待亲妹妹一般的亲热就像是个幻觉。
  路里里从小就是直性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当面一套背地一套。
  “本来我都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回来的。”路里里自顾自地喃喃了一句。
  莫长安正好已经换好衣服,刚走到楼梯,就听到了路里里这么一句,不由得问道,“和谁同归于尽?”
  “慕又慈。”路里里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楼梯墙壁上的婚纱照上,“我电话里就和沈伯言说了的,他要是结婚的是慕又慈,我绝对去婚礼现场放火。”
  莫长安微微笑了起来,她当然知道,沈伯言接那电话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听着呢。
  事实上,莫长安并没有多讨厌或者怨恨慕又慈,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一样,太累了,她已经累了足足十三个年头,用全心爱着沈伯言,其实这已经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人的一生中太多诱惑了,她也不例外。不是没有遇到过其他的追求者,也不是没有过让她会动心的温暖和美好,只是一件事情当你坚持了很久之后,已经成了习惯之后,想要放下都变的很困难,哪怕只是想到要放弃,都会削肉刮骨一般地疼。
  于是就这么坚持了下来,坚持了自己的本心。
  更何况,没有爱哪来的恨?所以她不恨慕又慈,甚至连很讨厌,都算不上。
  “慕又慈去瑞士了。”莫长安对路里里轻道一句,抬眼看着她,“而且,纵火罪很严重的,你还年轻。”
  后头这句,其实带了些调侃,但路里里却笑不起来,眼神中露了些嫌恶,很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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