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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女死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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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给你带来了。说着就从包里将那只〃小小玻璃瓶〃取了出来。

他说什么时候喝效果最好?

我突然想说——不!我不知道,等我去问了医生后再告诉你!我是否要再想一想。可是心里马上又有一个声音在说,算了算了!让他走吧!事情已做到这个地步了,我们两人间的事情,就让我们自己来了结吧……

于是我就说,在今天上午九时过了喝最好。

他接过后,我记得他还用一只喜糖的空袋子小心翼翼地装好,外面再包了一只塑料袋,然后宝贝似地放进外套的上口袋里。

想到〃宝贝〃这两个字时,我的心一阵哆索,手脚立时冰凉。

接着发生的事,就是本文的开头了。

那时,想到如果我冲下去,告知吉龙光事实的真相,那我就必死无疑了。事到临头时,却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求生欲望,使我在生死攸关的当口、在还可以中断罪恶的那一瞬,我跟随了魔鬼。'4020电子书 4020'

(七)

我既未五雷轰顶又未悲痛欲绝,既未大快人心又未张皇失措,我整个儿人全部木了。甚至连必要的眼泪,一滴也不见流出来。我束手就擒。我如释重负。我〃演出〃结束……

尽管我是跟随了魔鬼,但是我仍然无法预料事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那一年我29岁。

我领着因疼痛而走不周全的女儿,去了托儿所。我对她说,今天外婆来领你回去之后,这个屋里你再也不要来了。女儿高兴地拍起了小手,直说开心开心!她那红肿得像个馒头的小手背上有一道结了血痴的口子。

接着我心绪不宁地去了妈妈家。近十点时,还未停下神来,就有人找上了门。

来人是丈夫单位的车间主任。

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吉龙光发病了,上吐下泻,已送到医院去抢救了。要我马上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带我去医院急诊室。我当时的心就开始发抖了,但又不能不去。

来人一边用话百般安慰着我,一边尽可能地把病情讲得婉转一点,但我已觉察到〃事情〃有了最终结果。

到场的所有的人,都在好心地竭力设法把这突如其来的不幸,遮遮盖盖躲躲闪闪,以免我这年纪轻轻就要守寡的妻子过分伤心。

我感谢天下人善良的心,我这颗恶贯满盈的心,实在无颜领受也无缘领受。

到了医院一看,我马上明白他——我的丈夫吉龙光——折磨我五年缺一个月的恶魔,已经死了。真的死了。

我既未五雷轰顶又未悲痛欲绝,既未大快人心又未张皇失措,我整个儿人麻木了。甚至连必要的眼泪,一滴也不见流出来。

其实,为了我年老体衰的为我惊为我忧的父母,为了我相依相亲的姐妹,也为了爱我的亲朋好友,还有我那可怜的女儿,我必须而且应该把这个场面,演成一出戏。永远的一出戏。

但是,我没有能够。

曾将我往火坑里推、又将我朝火坑外拉的妈妈,将我拉到一边问我,这事情是否与你搭界?

我说他死在单位,怎么会与我搭界!我矢口否认,坚决地。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我怕惊吓了老人,也许我不敢面对这个现实,也许我想,他不在了,我就可以活得好一点了。我想活,想活、想活、想活……

于是我烧纸钱,祭奠,戴白花,接受别人的安慰,怀着复杂而矛盾的心理,出任这出戏的女主角。

一家人终因我的这句斩钉截铁的承诺,将悬着的心,搁回了老地方。而我却终因敌不过内心的恐慌及良知的鞭挞而瘫倒在床整整〃两个七〃(十四天),直至料事如神的警方,提着一副铁铐子,来到了我的床前……

我束手就擒。

我如释重负。

我〃演出〃结束。

自从我在娘家的床边被警察带走后,父母骇惧得扭歪的嘴脸,一直在我脸前可怕地晃动。我看见那潺潺血泪在父母心头哗哗地流着……

我到了公安局看守所的第二天,法院那个年轻的法官走到关押我的地方,眼神歉疚复杂地看着我说,火吻燕,我不清楚你对吉龙光的怨恨真是那么深,我是早该判你们离婚分手的呀。

可是再有仇有恨,你也不该走这条路的呀!他感慨万分地摇着头,又回头看了看我,走了……

我实在对不起那个早已被人忘掉的〃老人的小儿子〃,因为我的罪恶而必然会牵累到他。

我无法为他隐瞒,更无法为他顶罪。尽管我想如果可能,我或许会的,因为他完全是为了帮我出气,更是我追着向他索讨的。

在整个事件中如果没有他,事情或许就会简单得多,我不会二十天不开口的。我与这个死鬼男人结婚后,已不知萌生过多少回死的念头了,但却又不尽然,人,这个高级动物,真是太复杂了。

但是公正而严酷的法律,一定要洞穿事实真相;而且也能够明察秋毫起获原案的全部实情。

邪恶永远休想敌过真理,我真的无能为力。在警方的政策感召之下,我明白我再不能冥顽不化了,我只能老实交待,并且乞求政府的宽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句千古的至理名言。我想以我用生命作代价的体验,让记者代我告诉正在读着我故事的所有的朋友。

但愿我的故事是肥料。

剪不断理还乱的人间俗世的三千烦恼事,这时已统统被死囚监房的一派死寂所替代……当警官拿看我的这份诉状离去时,我眼睛中期盼的火焰,一定可以将铁板熔出两个大洞。

1983年8月16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正式下达。

略去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全文如下:

〃被告人火吻燕与其夫吉龙光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遂怀恨在心,起意谋害吉某。1982年10月底和11月初火与被告人(老人小儿子)金某策划用毒药谋害吉……11月14日上午七时许,伪称晚上陪他去医院拍片,要吉进厂后半空腹时服用,吉信以为真,于当天上午九点三十分服下后即中毒死亡。

〃本庭确认:被告人火吻燕因与其夫吉某关系不好,竟起杀人歹念,主动与被告人金某共谋将吉毒死。是本案主犯。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为严重。被告人金某与火吻燕共谋毒死吉,提供犯罪工具毒药。情节恶劣,罪行十分严重。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之规定,分别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火吻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查获的犯罪工具小药瓶等予以没收。

〃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A市高级人民法院。〃

1983年8月16日的下午,随一阵警笛的呼啸,火吻燕披上着重重的戒具,投进了死囚的监所。剪不断理还乱的人间俗世的三千烦恼事,这时已统统被一派死寂所替代。

记者,这个结局比我当初的想象,不知要险恶多少倍!我没有想到在这〃小小的玻璃瓶〃后面,还有这么一间阴森森恐惧可怕的全是铁做起来的死囚监房在等待着我。

我曾经想过,一个人沦落到了这种地步,还不如当初一起喝了那小瓶里的东西呢!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死亡的等待。这个时候,我想到了幼小的女儿,想到了白发苍苍的父母,想到了一起长大的姐妹兄弟。

记者你要我说真话的话,我想说这样的一句:

如果要我回到以往与吉龙光一起过日子的生活中,我宁可选择现在的这种结局。不过被五花大绑着去〃那个〃,我还是怕的。除了怕,还有耻辱、内疚、恐惧……我对不起我仅有五岁的女儿,是我使她小小年纪没有了妈妈,又没有了爸爸;是我让我们善良的一大家子人,从此背上了黑锅。叫人无法想象家里有一个人,是被政府拉去〃那样〃(枪毙),叫活着的人如何忍受得了呢?

但是滔天大罪已经铸成,杀人偿命是天条,我已经走在绝路上,没有人可以帮助我了;我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日子没有几天了。

一想到女儿父母,我就泪如泉涌。我已不再怨恨母亲,我认了自己的命。娘说我不会让你跳火坑跳火坑,却偏偏让我跳了这只大火坑……

母亲说他家里没有公公,也没有哥哥和弟弟,家里——清爽。今后事体少。没想到有这种啥人也看不见的——烦不清爽的事体呢……

工会主席说叫我第十次离婚时去找她,假如我去找了她呢,会不会有结果……家里的父亲心脏病大约又会发了,娘当然也不晓得我会普成这样……读书时我还想过要当演员,对了,吉龙光是不是会是个虐待狂……小时候大姐一直抱我的,到城隍庙去吃八分钱一碗的小云吞,有点辣,嘴唇皮发红……肠道科的那个小王大概已经结婚……假使能够离成婚我就好了,离掉我就马上离开这里,家里也马上搬场,让吉龙光杀不到我家的人……我如果第一次逃到武汉不回来,一直到现在,哪怕做个扫地的人也是好的……那次怀孕我去做掉呢,不给他晓得,不不!这样子我现在这样好的女儿就没有了……现在女儿又有啥好,一个人在世界上多可怜,今后身上〃来〃了,啥人教她……天无绝人之路天无绝人……

想到这句话,我打了一个寒颤。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飘飘忽忽,来无影去无踪的稀奇古怪的念头,立刻都没有了。

我戴着手铐坐在我狭小的单间里,门前是又粗又凉的铁栅门,上面挂了把像小扇子般的大铁锁。铁栅门的再外面,还有一扇大的铁栅门,门外日夜守着两名〃侍候〃我的女囚。我因二十四小时戴着戒具,生活不能自理,由她们帮忙;再则也许是怕我自杀,沦落到这番田地,倒真想过一了百了算了。

但是这里是不允许的,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想到自己马上要被拉去——,我的身子脑子五脏六肺就像被全掏空了一样。真的就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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