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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笔划死里逃生(2)
因为,在柳云飞手中,不知何时,又多出个鹿皮囊!
柳云飞手一翻,三柄飞刀已扣在掌中。
刀身弯成奇异的弧形,古朴寒冷!
刀一入掌,衰老重伤的柳云飞竟又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老狮子!
随风身形畏缩,被刀意笼罩。
“你刚才的飞刀已使得不错,”柳云飞盯着随风,缓缓道,“可你别忘了,刀有两刃,既能伤人,也能杀己!”
随风不敢进退,僵在原地。
窗外,有三个人影摇摇晃晃地站起,是“飞鹰营”苏醒的伏兵。
柳云飞突然出手,三道寒光,从他掌中夺魄而出!
像白练,像月光倾泻。
快得让人目不暇接!
因为根本不知道该追踪、躲避哪一道。
随风只好不躲,绝望地闭上眼,喊了声:“飞刀杀!”
岂料,那三道光从他脸颊掠过,窜出了窗外。
“嚓”、“嚓”、“嚓”三声轻响,切断了三名刚刚站起的伏兵的咽喉。
刀光不停,旋转着飞回屋子。
柳云飞抬起手,三把刀像飞回的鸽子“啪”“啪”“啪”闪电般落入掌心!
与此同时,柳云飞低吼一声,胸口伤创迸开,无数点鲜红的血花像烈焰般喷出,在静谧的月光下交织成一幅奇异可怖的死亡图景。
他凝聚了最后一口气,放出“飞刀杀”!
刀诡异,人也诡异。
随风命悬一线,刀下逃生!
若有人旁观,旁观者一定和心有余悸的随风大侠一样,满怀疑惑——柳云飞临死之前,既然能手刃三敌,为何不杀了随风,而放过了他呢?
(五)
我得承认,以上这段讲述,对我来说是极其困难的。
三十年过去了,我仍记得那惊心动魄的一夜,其中充满了太多的阴谋、诡秘、血腥和死里逃生。
当时我离“飞刀门”帮主柳云飞数尺之遥,直到他怒吼气绝,我的朴刀都不敢向他挥出,事后我发现自己的掌心全是汗。
但我是刘捕头。一名好捕头不仅要沉得住气,还要善于整理归纳自己的观察所得,因为捕头不是独行侠、不是逾墙盗,对看到的事情不能撒手不管,置于脑后。一名捕头得向上司或同僚清晰准确地汇报交代,这才叫忠于职守,才叫好捕头。
以下是我作为刘捕头的祥尽交待:
——事发当天,我隐隐觉得情况有异,因为县太爷含糊其辞地说,让我晚上别派弟兄们巡街,尤其是城东和牡丹坊一带。后来我得知,这是“飞鹰营”和“八队”的意思,两支官府精锐秘密开入县城已两日,知道此事的只有县太爷和我。
——我明白晚上可能和“飞刀门”动手,“飞鹰营”和“八队”却瞧不上我们这些县城捕快,不让我们插手。我心生不快,傍晚便悄悄潜入牡丹坊。我是单身汉,无牵无挂,别人管不着我。
——这样,重伤的柳云飞和部下闯入牡丹坊时,我就在现场。“飞鹰营”陡然发动袭击时,我也亲眼目睹。我只是没想到,“飞鹰营”会如此残暴,为剿灭柳云飞不惜血洗无辜,将一干客人和妓院众人悉数屠戮。我有武功,躲过了这一劫,并手握朴刀,缩到了屋角。
——随风大侠干掉屋顶的“飞鹰营”,进来找柳云飞索要刀诀时,我大致听得明白:随风出卖了柳云飞,将柳云飞的行踪泄露给“飞鹰营”。
——回县衙后,我查阅档案,在柳云飞亲朋好友一卷中记载道:随风大侠,与柳云飞乃忘年之交,酷爱李白诗作。据称来无影,去无踪,除柳云飞外无人见过他真面目。他刀法惊人,谣传他曾为柳云飞惩处过数十名叛徒。
——但随风为何背叛柳云飞?其中奥妙,就决非我一个普通捕头所能明白了。
——总之江湖险恶,人心叵测,实难揣度。
——不管怎么说,柳云飞死了,这可是耸动朝廷及江湖的大事!
姓氏笔划死里逃生(3)
我还记得,那一晚随风纵身从窗口消失后,我从藏身的角落战战兢兢地出来,背上的布衫贴着肉,冷汗湿淋淋地像做了恶梦一样!
我两次死里逃生。
“飞鹰营”在屋顶大开杀戒时是一次。
在柳云飞身侧,没有被他发觉又是一次。
若被他看到,将“飞刀杀”朝我使出,我还能有命吗?
做一个克尽职守的捕头,真是不容易啊!
借助月光,我望着柳云飞地上的尸身,脑子里还回荡着眩目惊心的三道闪电。我自恃刀法不错,主动申调来此地,就为了见识“飞刀门”的刀法。可柳云飞的“飞刀杀”绝技,我连看都看不清!
它被使出时,白光茫茫一片,就像水雾,就像鬼魅。我自称“抽刀断水”,我从何断起?
这么一想,我脊背上的冷汗便更添一层。
我目光往下,看到几案上殷红的酒迹诗句已经被擦掉了。
我目光再往下,盯住柳云飞的双手,他手中有鹿皮刀囊和三把弧形飞刀!
我心怦怦地跳,悄悄上前,取下了刀囊和飞刀。
刀铸虎形花纹,有一股冷腥,一股肃杀威严。
仿佛在提醒我人生的危险与恐怖。
我轻轻抚摸着刀,带着敬意和畏惧。
——然而我怎么能想到,仅一个多月后,这三把刀中的一把,将撕烂我皮肉,深深地扎入我胸口,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感,使我在三十年后重新回顾这段往事时,仍痛不欲生!
猛然,屋外有急促的脚步声!
我一惊,记起“飞鹰营”的精锐会赶来增援,一想到“飞鹰营”那滥杀无辜的凶残劲头,我头皮发麻,恨不得拔脚快溜。
然而门已经被撞开——
是一张单纯、焦急,却又令人望去颇感温暖的脸!
“啊,大哥,你果然在这儿!”
小金嚷嚷道。
后来我知道,小金和弟兄们喝着酒,一听说城中出事,就担心我给卷进去——他知道我可是个尽职尽力偏执得很的好捕头。
于是他一脚踢开酒桌,提着朴刀往牡丹坊奔来。
他才不怕什么“飞刀门”,也不管有没有“飞鹰营”!
他只关心我的安危,因为我是他的兄弟!
当时,他那亮晶晶的眼睛与满头的汗水,诚挚的神情,真令我感动!
又一阵脚步声,小金后面出现几张面孔,是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都气喘吁吁,一脸的关切。
“哦,弟兄们,我没事,没事……”
不知为何,我的声音竟有些哽咽。
的确,经历了一晚的血腥、恐怖与惊栗后,再没有什么比眼前这一切更让人感到温暖了。
人性温暖和大屠杀他姓金
他姓金,是一个极其乐观、开朗、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有人说,他的笑容就像阳春冰雪上的阳光,谁碰到了他,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这样说,男人也这样说;妓女这样说,小偷也这样说。
能够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评价,恐怕不容易吧。
因为他高兴起来了,便会去妓院高歌豪饮,虽然他经常是一个穷光蛋,可他一有钱,就立即拉朋友把钱花光。那速度比他拔刀还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经很快了——
至少在我们捕快这一行里,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数一,也得数二。反正没人见过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这个姓并不怎么好,我的意思是请联想一下:
姓金的出过什么有名的大人物吗?好像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绝大多数人都会眼睛发亮,他们立即联想到黄金、金银首饰、金锭金叶子金条金元宝,或者金榜题名。最浪漫的人也不过想到天边朝霞的万道金光。
为什么偏偏得形容为金光呢?
可见人们内心之贪婪俗气。
说远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现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没几两金,还都是小人物。
当然了,做一个快乐的小人物,呼朋唤友,逍遥买醉,千金散尽——假如偶尔真有千金的话,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讲他的名字。
说了别人也记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头,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会哈哈一笑答应。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帅。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还有妓女、小偷、儿童、老妪。
三十年前,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快乐、刀法快如闪电的年轻人!
他乐于为人拔刀。
他愿意为儿童、老妪、白痴拔刀,如果谁欺负了这些弱者。
他也愿意为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都是他衙门内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松平常,简直臭不可闻。
可谁让他们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论刀法,捕快这行里,惟有我能同他相提并论——
不同的是,他的刀极快,我的刀很慢。
岂止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根本不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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