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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在此时,大选结束,李登辉获胜。获胜后的李登辉,第一要务是搬走李焕这个绊脚石。
拥李登辉接班时,李焕是李登辉“主流派”的核心人物。但李登辉从来就是个翻脸无情的人,别说是李焕,就是蒋经国的后人他都丝毫不感恩,谁挡了他的路,或者将影响他的前程,他就要搬走谁。李登辉掌权后,他怕李焕权利大了会造成尾大不掉,便暗中用俞国华来制约李焕,引起李焕的不满。李焕一方面发动倒俞运动,其后又干脆站到了“非主流派”立场,支持蒋纬国、林洋港。台湾的政体,是“府院”两头重,执掌“总统府”和执掌“行政院”,要看谁的势力大,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李登辉要控制权力,自然不能容忍李焕在身边。所以,他便提拔连战挤走李焕。
最初,李登辉以为这一策略可以达成目的,因为连战和李登辉以及李焕的关系都不错,可算是李焕的学生,他的形象不错,因为连震东的关系,在政界的人脉又很深,还可以赢得提拔新生代的好名声。可是,这一想法透露出去后,立即遭到了反对。最大的反对力量,就是李焕,因为他还想继续连任。而与李焕相关的一些“非主流派”也都反对这一方案。李登辉意识到不妙,便苦思对策,结果想到了一个重要人物郝柏村。
郝柏村是蒋介石的侍从武官,任台湾“国防部长”,陆军一级上将。郝柏村在军界的关系,李登辉深以为忌。现在,让他来当“行政院长”,立即可以将“非主流派”分化瓦解,李焕即使想反对也没用,又可以彻底夺走郝柏村的兵权,也封杀了一个时期以来,在政坛风头正旺的林洋港,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用心歹毒。
趁郝柏村组阁之机,李登辉又连带给了马英九一个下马威,将马英九的“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一职给免了,调他担任“陆委会”副主委。这是降级使用,从“正部级”降到“副部级”,李登辉担心会给人造成把柄,便又在前面加了一个“特任”的帽子,给人的感觉,马英九成了钦差大臣,官高一级了。实际上,贬了就是贬了,加什么帽子都一样。但马英九这个人性格好,心里虽然不快,却也无力和李登辉抗衡,因为他那种“不粘锅”的性格,使他在政坛内并无特别的好到可以“结党营私”的伙伴,势单力薄,所以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李登辉作弄自己,老老实实的干着自己的本职工作。
1992年,两岸代表(大陆的“海协会”及台湾的“海基会”)首次进行会谈,并发表了“九二共识”的宣言。宣言的中心思想就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意思是指两岸都坚持世上只有一个中国,但对于这种中国的定义,则两岸采用各自的表述方式:大陆方面的解释是:“一个中国”就是解放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澎金马是前国民政府控制的地方,但仍然是中国的领土;台湾方面的解释是:“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地域除了被中共占领的中国大陆地区和国民政府所在的台澎金马以外,还包括己宣告独立的外蒙古,以及被俄国占领的唐努乌梁海地区。但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这就是“九二共识”。
由于双方的努力,达成了“九二共识”,即“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达成这个共识之后,台湾方面,便在“各自表述”上钻字眼。这个功夫,恰恰是法律层面上的,马英九是国际法方面的专家,又是“陆委会”的特任副主委,“表述”工作,是他的分内工作,也是他的专长所在。马英九在“各自表述”上化的工夫,为台湾当局争足了面子。
虽然不久之后,无论是李登辉,还是陈水扁,都将“九二共识”给否定了,但不得不承认,这一共识之中的台湾表述部分,马英九立下了大功。直到今天为止,马英九的两岸观点,仍然坚持“九二共识”的台湾表述部分。这个表述,毫无疑问是站在台湾立场上的,所以,马英九当选国民党主席之后,有舆论说,马英九离“台独”立场越来越近,指的就是他赞成的是“一国两府”。“一国两府”虽然和“一国两制”有本质的区别,不可相提并论,但和“台独”却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它始终承认是“一国”。只要承认是“一国”,其他事,按照中共的观点,不论是“两府”还是“两制”,“都可以坐下来谈”。如果不承认是“一国”,那就没了任何共同点了,也就没有必要“坐下来谈”了。
这一时期,马英九除了干这些职责之内的工作之外,还干了大量职责之外的工作。最主要的是主持“修宪”工作。这项工作,在蒋经国时代便已经有了动议,然后由李登辉提出来的。此前“中央民代新陈代谢案”,可以说是为这次“修宪”做准备,而此次“修宪”的重要条款之一,便是“总统”选举办法。
马英九在主持“修宪”文案时,采用的是蒋经国所定的调子,即“委任直选”。所谓委任直选,是指由民众选出“国民大会”代表,再由这些代表根据所代表民众的意愿,投票选举“总统”。这种选举方法,好处是“国代”均由各个地区选出,为当地选民所熟悉或者喜爱,代表着相当的民意。此外,“国代”选举和“总统”选举一次完成,缩小了选举规模,是一种非常节约的选举。当然,肯定也存在弊端,比如“国代”很可能受某些因素左右,只代表个人而不代表民意。又比如,美国选举中所存在的问题,获胜者胜了选举人票,却并不一定胜了民意。
这一方案,李登辉最初也是同意的,因此便成为定案。但是,李登辉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他在暗中发起了这次论争。至于李登辉的个人目的,也十分清楚。自他掌权以来,一直都为一件事感到异常头疼,那就是“府院”分权。“行政院长”虽然由“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表面上看,“行政院”是在“总统”领导之下。可实际上,在许多方面,“行政院”的职权非常之大,像李登辉这种“总统”远不如蒋经国等能够绝对控制权力的情况下,“行政院”便容易形成和“总统”对立的局面。如果“公民直选”,“总统”的职权,在名义上便要大得多,“府院”分权甚至是对立的情况,便不容易出现。此外,李登辉掌权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议,他如果能够“民选”当上第一届“民选总统”,这种争议,便自然消失了。
为此,李登辉首先开始在民间搞小动作,一方面煽动一些人出来高叫要搞“公民直选”,另一方面又暗中操纵舆论。如此一来,所有人措手不及,尤其是马英九他们这些负责起草有关文案的人,离三中全会召开只有几天时间,需要拿出一个新的选举方案出来,简直是在开法律的玩笑。
为此,马英九和李登辉便产生了巨大的矛盾,马英九由此看出李登辉这个人极其阴险,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可以置全体民众的利益而不顾,可以置法律的严肃性而不顾,任意枉为。
最终,李登辉利用那些怀有朴素民主意识的民众获得了这次大争论的胜利,极其匆忙地弄出了一个“公民直选”方案。这个方案因为没有充分的酝酿以及多次的讨论修改,存在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在后来的实际选举中,这些弊端一一显现。由于这一事件,马英九彻底看透了李登辉,两人间的矛盾,愈来愈深。而李登辉也觉得马英九已经不是自己的支持者,便开始在各方面打压他。
马英九扫黑与李登辉的排挤1993年 2月至 1996 年 5月,马英九担任台湾“法务部”部长。以前的“法务部”,基本没什么具体执法行动,相应的执法行为,均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务部长”是个闲职,历任“法务部长”做的都是太平官。但马英九做“法务部长”却没闲着。马英九在“法务部”部长任上的政绩,大概从陈水扁一则攻击马英九的话中可以看出点门道:“马英九最自豪的就是查贿选。但是我们发现,马部长任内,共起诉被告 7530人,结果被判刑有罪确定的不到一成!其中,省市议长、副议长被起诉了 38 位,如果依马英九把起诉人数当成政绩的逻辑,结果是没有一个被判有罪;而第三届‘立委’选举,马部长共起诉了 5098 人,判决确立的竟然不过 59 人!这又叫什么人权正义?马部长乱查贿选,堪称史无前例!!”
正确解读一下这番话,我们发现一个事实,马英九 3年任内,仅查贿选一项,便起诉了 7530 人。而这些人中,涉及“第三届立委”选举的,便多达 5098 人。台湾多大个地方?不过 2300 多万人口而已,比陕西省的人口还少,仅贿选,便涉及如此之多的人。这个数字表明,三年内,每 2700 人中,便有一人涉及贿选,而 2700 人中,大约有一半的人没有选举权或者是不会参加投票。数字何其触目惊心。从而也可以看出,马英九查贿选,决心和力度有多大。
据 1994 年 7月 18 日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在 1994 年基层村里长及乡镇市民代表选举中,据保守估计,有黑道背景的当选者至少有 150人,而各县市情况有所不同,台中县各乡镇市民代及村里长的选举中,有 20 多位黑道人士参选并当选,当选率达 100%。
彰化县乡镇市民代选举中,有 50 人当选。嘉义县乡镇市民代选举中,黑道兄弟多以高票当选。高雄县乡镇市与村里长选举,与黑道关系密切的当选者有 40多位。台湾不少乡镇市民代,实际成为黑道势力的地盘,黑道治乡的名称,也由此产生。
台湾不仅地方民意机构日益黑化,就连“中央级”民意机构——“立法院”和“国民代表大会”这种最权威的地方,也成为黑道角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