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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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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自己是有罪的人。所以,神先把律法给人,叫人看见自己是罪人。律法是叫人知罪,律法是叫人认识自己;律法不能叫人得着义,律法不能叫人得救。

    神救人的次序是先叫律法来,然后叫主耶稣来──恩典来。医生替人诊病的时候,先是叫人知道自己有什么病,然后开药方给人。神叫律法来,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神叫恩典来──就是叫主耶稣来──是叫人得着医治。如果有人硬着颈项说,我没有病,我没有罪,耶稣就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自称为义的人)。主的意思就是,让你这自以为义的人去守律法吧,去作法利赛人吧。人必须接受第一次的帮助,才能得着第二次的帮助。人若不肯接受律法所作的见证,人若不能得律法的帮助,人也就不能得恩典和真理的帮助。本来,我是想我顶好,但是,医生来按脉,来量热度,把我检查之后,告诉我说,我是病人。本来我自以为是好人,现在我遇到律法,律法告诉我说,我是罪人。律法的使命,就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病人,叫人知道自己是罪人。

    『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九12),这是基本的原则。你有没有病呢?你有没有隐疾呢?你有没有暗中的病,就是你不可告诉人的病呢?你心中有没有隐藏的罪,就是人所不能摸的罪呢?我们要说,凡有暗中的病的,隐藏的病的,神要摸着他。顶可怜的,是人明明知道他在神的面前是赤露敞开的,他在污秽的罪恶上是有份的,但是,他还想隐藏弥补,还想等他的行为弄得好一点了再来信耶稣。这样的人,好像要等病好了再去请医生。这是愚昧的想法。人若不直认不讳的承认自己是罪人,他就不能得着医治。

    『照我本相…我来!我来!』这一首诗(诗歌七二四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姊妹写的。她从小就有罪的感觉,她想,像她这样的人,怎能见神的面呢?她到过许多礼拜堂,见过许多牧师,她问他们: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许多人都告诉她说:等到你作得好一点的时候,然后信主耶稣。也有人劝她多祷告,多读圣经。又有人劝她多行善,多作好事。还有好些人告诉她应当这样作,那样作。她这样大约有七、八年之久,结果她比从前更不好。末了,她遇见一位传福音的老年人,她问他说,我当如何行,才可以亲近神,才可以得救?这位老人用手按她的背说:就是这样去见神。她跳起来说,难道我不必作得再好一点,改良一点,然后信主耶稣么?老人说,不必,就是这样好了。从那天起,她才明白过来,她才知道,照着她的本相,她就可以到主面前了。这个女子把她的病情带到神所差来的医生──基督耶稣──的面前,她就得着了医治。她回家后不久就写这首诗:『照我本相,…我来!我来!』

    所以,什么叫作恩典呢?恩典就是照我本相,不必改良,就是这样来到主面前。主耶稣就是要罪人带着本来的面目来投靠祂。

    主耶稣这样说的时候,法利赛人立刻又发生一个问题。他们的意思是我们不管是病人,是好人,但是你们总是好吃的人,所以他们说:『约翰的门徒屡次禁食祈祷(编者按:禁食和筵席是遥遥相对的),法利赛人的门徒也是这样;惟独你的门徒又吃又喝』(路五33)。他们这话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是我们一礼拜禁食两次(路十八12),你的门徒却一礼拜吃七天。这是按表面讲的。第二种是我们不像你的门徒又吃又喝,我们有在宗教上的好行为,就是能作人所难作的。这就好比有的人是以吃素为高尚的。法利赛人好像更高尚了,连吃都不吃。好像凡人所作不到的功德,他们都能作,藉以博得敬虔事奉神的美名。

    他们所问的既有这两种意思,所以主耶稣就分两方面来回答。第一方面是按表面回答他们。祂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岂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了』(五34~53)。主的意思是说:我是新郎,他们是陪伴的人;新郎同在的时候,陪伴的人不必禁食。这是指出门徒所以不禁食的缘故,就是因主耶稣尚未被除掉(『离开』,原文的意思是『被除掉』)。主的意思是当我被除掉之后,我的门徒就要禁食。当主未被人弃绝钉死时,门徒不必禁食。这是照禁食的表面的意思回答的。

    第二方面,主是用比喻说明新旧不能调和的理由。主耶稣为什么要用这些比喻呢?因为法利赛人想他们应当作好,应当在宗教方面有好行为,要尽力守神的诫命,好叫神喜悦,所以主就用这些比喻给法利赛人看见:祂带来的东西,与律法的仪文礼节完全合不起来;祂所带来的恩典,与律法完全合不起来。这些比喻的意思,就是说,律法和恩典不能调起来。若调起来,就要使律法不成为律法,恩典也不成为恩典。底下我们来看主所说的新旧的比喻。

    新布补旧衣

    马太福音九章十六节:『没有人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因为所补上的,反带坏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在此,主给我们看一个比喻,就是用新布补旧衣服。这件事是很平常的事,主却说这事很有讲究。若是用新布补在旧衣服上,这新布要把旧衣服带坏,使旧衣服破得更大。在圣经中,衣服就是表明我们在神面前的义。衣服破了,就显出人的羞耻来了。我们也许以为我们的衣服好得很。但是,有一位在暗中,在明处,在任何地方都看见你的那一位,祂说,你的衣服破了,你就无法遮掩你的罪恶和羞耻。你已往的历史,不知是多么污秽,多么满了罪恶的历史,是你不能告诉人的,你只能闷在心里,但是,在神的面前你不能遮掩。神借着祂儿子的口对你说,你的衣服破了。在律法的光中,你的义,乃像一件破衣,不能在神面前遮盖你的羞耻。现在的问题,不是去证明这衣服到底破不破,乃是说,衣服已经破了,我们要怎样作。我们自己的法子就是去补。

    新布的『新』,在希腊文并非新旧的新,乃是还未成功的意思。『新布』乃是指着手续还不完全的布。用这样的布去补旧衣服,就要把旧衣服弄坏。我们要知道,多少人所接受的并不是主耶稣所完全成功的。多少人所接受的是外面挂的牌子,却没有接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多少人,你若问他,耶稣基督是谁?他要说,耶稣是大道德家,耶稣是大宗教家,耶稣是一个模范人物,我们不过跟着祂去作而已。这是不相信主的宝血的人所说的话,这就是尚未成功的布。

    有的人说,耶稣不是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祂不是神的儿子,祂流血不是为了赎罪,祂死了并未复活,祂未死之前所行所为,不过为我们作榜样,祂的死与我们并没有多大关系。他们这样说,是只要主耶稣三十三年在世所行的就可以,他们并没有看见人子有被举起来的必要(约三14)。他们看主耶稣的死,像普通人被杀害一样。他们看主的死并非神的死。他们并没有想到,主若不死,我们就要死。他们想把主耶稣的教训当作『新布』,只要剪一块就可以拿来补破衣服。

    有的人虽然不是如此讲法,但是,他们心里却是这样想法。有一个弟兄,送人一本新约圣经,那人看了四福音以后,并不承认他是罪人,只说他的行为不及耶稣,他要学耶稣。不只教外人是如此,就是基督徒也有这样的。你若问他:你的行为有没有像主耶稣那样好呢?他说:没有。你若再问他:那么你怎么办呢?他说,我要多捐些钱给教会,多作一点好事。他承认他的衣服破了,他却想把还未成功的布剪一块来补。但是,主说,若把还未成功的布来补旧衣服,破的就要更大了。

    有的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我在神的面前是一个罪人,我就一礼拜禁食两次。有的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怎么办呢?每月从进项中捐多少钱给礼拜堂。有的人想:我犯了罪,怎么办呢?我每天起早读一章圣经,并且跪着读。人是想:我有罪了,所以,就用这些来补救,用一块一块的布补在破口上。但是主耶稣说,这样作,反而破得更大。你越补,就叫你的破口裂得越大。你也许以为绝不会有这事。但是,事实是如此的。有人常常会撒谎,他就立志不撒谎,他定规好如果撒了谎,就在日记本上画一个黑圈。结果他日记本上的黑圈比他以前理想的更多。补的结果,叫他的破口更大,更显明的给人看见。这是事实(请注意,我们不是说禁食,读经,捐钱等等是不应当作的,乃是说,如果以此为功德来补破口,来求神的喜悦,那是没有用的)。

    新衣补旧衣

    路加所给我们的图画,与马太、马可所给我们的不同。路加福音五章三十六节:『耶稣又设一个比喻,对他们说,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若是这样,就把新的撕破了,并且所撕下来的那块新的,和旧的也不相称』。若有一个人有两件衣服,一新一旧,他看见旧衣服破了,就把新衣服剪下一块去补旧衣服,我们会说,这人是傻子。在物质上,这件事是人所不肯作的;但是,在灵性上,许多人却往往如此。

    马太、马可所说的新布,是未完成的布,是指主耶稣未死以前,主耶稣的工作尚未完成。等到主耶稣死了,祂的工作才告完成。主耶稣死的时候才说成了。祂的死,是完成救赎的工作。祂的生活,却是未完成的布。路加所说的不是未成的布,乃是已成的布。如果有人打算把主耶稣完成的布来补他的破衣服,就好像人想尽力作好,作不到时,就叫主耶稣来帮助他。有的基督徒说,当守十条诫命。你问他:你守好没有呢?你作不作得到呢?他说,若我作不到,就求主来帮助我。但主耶稣说,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我们不能作好,不如把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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