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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是领略目标的现象(法)。当接触后,感受便从心识中产生。当六根缘于六境
而现起六识,这就产生接触。例如缘于眼根与色境而生眼识。其他感觉器亦是如
此。
缘于触而生起苦、乐或非苦非乐的感受。当见到或听到引人的境物时,即引起乐
受。但如果那境物是嫌厌的,即引起苦受。境物如果是非合意非不合意即引起舍
受。
这三种感受可以是五官(世俗)或精神(非世俗)方面的。世俗的感受是诱惑那心去
贪婪或厌恶。这种享受有著不良的后果,它们就如渗有毒素和有刺激性的美味食
物,吃时觉得可口但过后却要受苦。
当一个人的修行有成就并观察到事物的实相时,将觉得喜气洋溢,心满意足。就
如佛陀说:「当一个人法喜充满时,他的心是明洁如愉快的。」
世俗的苦受是剧烈的。精神上的痛苦虽然难受但它将缘起喜乐。比如,一个人在
布施时可能会遇到许多障碍,而且佛陀和已证到涅盘的弟子亦遇到许多困难,所
以应该接受和耐心地承受这种感受。
当一般人遇到非合意非不合意的目标时,就产生非乐非苦的感受。至于此非苦非
乐受是智者所认为高尚的。如佛陀说:「智者不意气扬扬或沮丧。」
那三种世俗的感受该放弃而以受念处继续不断地观照以提升精神上的感受。
「比丘啊!一个比丘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修持受念处呢?」
「比丘啊!当比丘在感觉乐受时知道『我在感觉乐受』。」至于苦受、非苦非乐
受、经神或世俗的感受,他都知道得很清楚并观注「我在感觉那种感受」。这指
出在观照时,感受不可被混乱。依著此方法,一个人便放弃世俗的感受而提升精
神上的感受,这是一个净心的法门。
根据所教导,感受是要向内自我观注的。乐受被理解为苦,因短暂的快乐消逝时
便会感到不满。苦受被视为刺,而非苦非乐受亦无常。因舍受是在苦与乐之间,
它可转变为其一。
此观照守护心意以免渴爱于欢乐,厌恶苦难和漠然不理。
至向外(他人)观照,我们是不能直接了知的。可是,感受能控制一个人的外表如
脸上的表情或言谈。这显示出一个人是否感觉快乐、痛苦或舍受。比如,当一个
人事事如意时,如拥有财富和名誉,他的外表、言谈欣喜,并春风满面,这显示
出他的快乐。可是,在不顺利时,如失去财富、名誉或与所喜爱的人分开,表情
和言谈都露出忧伤,显示出痛苦的状态。
可是对于智者,他不渴求感受,不论是乐或苦,经神或世俗上的。对于这些感受、
身体、言谈及脸上表情一同被观照著。
佛陀在修苦行时,经历到精神上的苦受。当舍利弗还是个优波低沙流浪者时,听
到阿说示尊者说的佛法后,体验到平和的喜乐。快乐所表露在阿说示尊者的脸
上、身体及言谈即刻地帮助了舍利弗。这是个精神上的乐受之实例。
有一些人在面对合意或不合意的目标时,他的心平静泰然,这是智者所渴望的精
神上的舍受。
传授修向外的受念处(他人),因为我们难以见到自己的好或坏。唯当以他人为例
子时,我们才了解自己。这是个世间法以勉励我们自己要依正确的法门来修行。
这向内和外的观照法可使我们知道自己的修持的进展如何。
此外感受的生、灭,和它的生与灭都必须观照著。感受的生起是由于触。当触灭
时,受则灭。观照感受的生与灭能使到我们明了现象的生灭之特徵。
同时,唯有以正念来观照感受时,如此的观照才会生起智慧。以正念来观照每一
个生起的感受是无欲爱、无邪见、不执著于世间的一切为人或我。观照感受如实
所受,这只是一种现象,能祛除那些引起贪婪或厌恶的世俗法。
它被指为「感受里的观受」,因在修持四念处时,修行者不该参杂所观照的目标。
苦、乐、或舍受,不论是世俗或精神上的,全部都归类为感受而不是身体、心或
法。
修受念处时,须附有三项条件:精进、明觉和正念。正念的功能是观注每一个所
生起的感受。智慧(明觉)拥有知道感受如实所受的性质。智者亦有正念,而正念
在每一刻心识里是很重要的。所以佛陀说:「比丘啊!我说在任何情况里都需要
有正念。」要有正念就须精进地守护和防范那心以免胡思乱想。有了这三项条件,
就可克服那污染的心、贪婪和悲痛。所以佛陀教导:「比丘啊!一个比丘在修受
念处时,精进、惊觉、念念分明,则随处祛除贪欲和悲痛。」
*心念处*
讲解受念处后,佛陀接著说明心念处。
那对目标了知的现象叫著识。没有目标,就不能对彼有所知。触缘于六根--眼、
耳、鼻、舌、身、意及六境--色、声、香、味、触、法而生六识--眼识、耳
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接著(在思想过程中),如果目标是合意的就引
起乐受,不合意的就引起苦受,而中性的就引起舍受。这些感受已在四念处的前
部讨论到。
在四念处里,除了感受,对事物的了知是好或坏共归为心法。在大念处Maha…
Satipatthana里,心法被分析为几类以便观照。这八对是:
一、心有贪;心无贪
二、心有嗔;心无嗔
三、心有疑;心无疑
四、摄心;心无乱
五、心广大;心狭小
六、有上心;无上心
七、心得安稳;心不安稳
八、心得解脱;心不解脱
虽然,在心识里组合许多心态和因素,但心识为首要并予以观注。
心有贪就是贪欲的心念和执取引人的目标。即使是沉迷于大多数人所认为快乐的
世俗享受,这都是参有欲火,它可导致未来的无比痛苦。这就如香甜的毒药慢慢
地起作用。
心有嗔就是激怒和有复仇的念头。这就如烈性的毒药可能很快或很慢地起作用。
一些人每遇到逆境时就很容易激怒,但这不很严重。这如中和的毒药迅速起作
用。而有一些人只是气一阵,这如不起作用的烈性毒药。还有一些人是很容易生
气并要过一段时期,气才消,就如烈性毒药很快地起作用。可是有一些人似乎不
曾生气。如果生气,那只是偶而和轻微,就如不起作用的轻微毒药,这种是最中
和的,然而它毕竟是毒药。
心有疑就是迷惑的心,它耽溺于执取或被嗔恨所蒙蔽。这尤其是指散乱。在这种
状态,一个人不能判明事物,由于缺少理解而进退两难。
当一个人专注观照身体的不净(不净观)时,他的心识是无贪。当慈心满怀时,
他的心识是无嗔恚,而在明白事理时,他的心识是无疑。
摄心是由于烦闷或思量过度。而广大的心是远离欲界物,但仍是属于心与色。反
之,狭小的心是有牵系著欲界物。
无上心就有如:在一般情形里,比如思考一些事物,一些人的见解很愚拙而有一
些的却巧妙。所以聪明的较愚笨的为优。同样的,有时我们的思考力很好,另些
时候可能更好或更差。在佛法中,善与不善心都各有影响力。劣等的心有比它更
优的心识。比如色界心较欲界心为优,但比无色界心差。因无色界心是没有其他
的意识比它更优,除了超俗的心。所以无色界心较色界心为优;而色界心较欲界
心为优。即使是在一般人里亦有不同的等级。
定心是心识平和及稳定于观照禅定的目标。不定心是浮躁的并制于障碍。
解脱的心是没有烦恼,因它以善心来阻止不善心的生起。比如以慈爱的力量来解
化恚恨,以慈悲治残酷,以喜悦治妒嫉,以舍心治爱憎。不解脱的心是受制于不
善的心识。
如果念念不懈地观照每一刻的举心动念,任何不善心识如贪、嗔、疑将即刻制止。
摄心将被激起和清醒,而散乱心识将集中和镇定下来。
心念处可向内或外观,它观心识的起和灭,而不是人或我,这点上文已解释过。
同样的,此观亦依于三个要素,那是精力、心念和明觉。可是,那常陷入享受的
不定心是难以约束和防范。仅知道它已陷入贪、嗔和疑是不足以挽回。因此,他
须有足够的精力来提升正念和明觉至智慧圆满,并能分辨善恶和控制心念。唯有
这样,修行才有所成就,即是断绝贪婪和悲痛。
*法念处*
四念处经的第四部份是法念处。经中有说:「比丘啊!一个比丘在日常生活中,
精进惊觉,念念分明的修法念处,则随处□除贪婪和悲痛。」
法是无众生或无我的现象,仅是彼此相依的条件缘合而有。它的性质与前面所提
过的身、受、心有差异,并以此来下定义。这在阿昆达磨论里,分析得很详细,
并列为三种:善法、不善法及无记法。
无记的意思比其他两种较易以明白。那些不能记别为善或恶的现象可谓为无记。
现象如身、受和心是无记。乐、苦或舍受尚不能定为善或恶。唯有在渴求欢乐,
言谈,思考或不良举动时才可定为不善。心识本身是无记,因有心才有身心活动。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都是心识的作用。这六识(眼识、耳识等等)亦是无记,
因它们全部备有感觉器官。可是缘于视而起贪、嗔、疑是不善。反之,由视而起
慈悲是善。
法(现象)本身明确是无记。这四种目标--身、受、心和法都是无记。可是却
被观为善或不善,因它们有为善或不善的作用。比如心识,这现象拥有能知道的
性质,而以它的心态及根门显现来分类。心识有贪、无贪、嗔、无嗔、疑或无疑。
在心念处,心识的主要目标是心识。虽然它伴随著其他心态如贪、嗔、疑,这显
出心的无记性。
染著贪、嗔和疑的现象是不善法。而有著无贪、无嗔和无疑的现象是善法。
观不善法:在观照十二处--对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
法要念念分明,如实所见。缘于十二处而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