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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20090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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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导、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推动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和购销价格“双轨制”改革,主张走市场经济之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迅速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但如果只从这一方面来评价其意义,那是远远不够的。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突破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僵化模式,向商品市场经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改革初期,一般只讲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忌讳讲商品经济。有的人因提商品经济而挨过批,更何谈市场经济呢?!尽管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提出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1980年5月肯定包产到户的同时肯定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并在后来又多次提出要搞商品、市场经济,但在一段时间内,全党并没有取得共识。 
  万里曾指出,我国的改革,实际上一开始就是市场取向的。万里从最初安徽的农村改革中敏锐地觉察到,包产、包干到户,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使农民变成了相对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将使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这个判断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农民通过承包,使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可以不由上级而由自己决定;劳动时间和剩余产品,可以不由集体而由自己支配;专长之发挥,身份之改变,经营项目之选择,可以不受限制而由自己决定。这就为劳动力资源更有效的利用,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为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正因如此,万里成为中国最早提出实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1980年7月,万里在总结过去30年农业的经验教训时,讲到“我们中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阶段,缺乏现代化经济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知识”:指出“在过渡阶段,商品经济得不到发展,就必然影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81年10月,他在准备第一个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的目标是发展商品经济”,现行体制特别是流通体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改革不行”。1982年11月,他在同《人民日报》负责人和新华社记者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当前的中心问题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如何发展商品经济。”并说,“有些人在批商品经济,实践证明不要商品经济不行”,“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万里强调,中国农村要实现两个转化:“一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二是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万里不但力主,而且竭力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前半期,中国农村的商品经济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迅速地发展起来。 
  1983年,在清除精神污染的大背景下,商品经济被当成了精神污染而受到批判。但由于改革开放实践中特别是农村改革实践中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理论界的努力,特别是由于邓小平包括万里等中央领导人的推动,终于在1984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确定“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并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邓小平称“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认为文件“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不可能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万里具体指导农村改革的思想和农村改革中商品经济发展的实践,为1984年中央确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理论,奠定了一个方面的基础。 
  实行粮食、油料、棉花统购统销,即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这个制度,起因于1953年国家实现大规模工业化建设造成粮食等供不应求。历史地看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在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既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消费,又保证了国家快速工业化的资金积累和外汇来源,但负面作用也十分显著。一是长期抑制了中国广大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发育,割断了农村和城市两个市场主体的联系,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二是使广大农民在失去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劳动自由权之外,又失去了对少得可怜的剩余产品的支配权,造成了农民生活长期贫困、农村经济长期落后。在统派购农产品的数量方面,农民与政府没有对等谈判的权利,换句话说,政府的征购是带有强制性的,征购的数量超过剩余的数量,当时称购“过头粮”,也就是把农民碗中的饭强制挖走了。在1958至1983年人民公社的25年间,年均国家征购的粮食占当年粮食产量的23。37%,这个比例对于勉强维持温饱的农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期间,国家对棉花、植物油的强制性征购占实际产量的比例令人震惊,1958至1976年的统计显示达到年均90。67%。而且,国家征购粮食等的定价是带剥夺性的,国家牌价比私下交易市场价低得多。长期的强制性的政府超额征购,长期的剥夺性的政府定价,能不造成长期的农民贫困和农村经济落后吗?!实践表明,在农产品供应丰富的时候,不宜采取统购统销这种制度。 
  1984年,长期粮食紧缺的局面全面缓解和中央决定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之后。在万里的主持下,198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实行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1985年的关于农业的中央“一号文件”决定:“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对此邓小平称在改革方面“迈出了相当勇敢的一步”。这个决定及其实行,为中国经济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由于实行统购统销三十多年形成的惯性,使这项制度的改革只进行了一部分,即取消统派购,保留统销,使粮食的购销价格长期实行“双轨制”。“双轨制”,造成了收购体制与销售体制脱节;造成了价格体系的极不合理;更为严重的是,“双轨”中的政府控制的那一轨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培植腐败和维护特权的温床(两种不同的价格形成的差价极大地诱发了腐败),部分既得利益的特权者又本能地维护政府控制的那一轨而抵制市场调节的那一轨。万里对此于1986年12月就指出,“那个定购合同是单方面的,只让农民保证,政府什么保证也没有”;“现在是两个市场、两种价格,很多问题就出在这里,所以要继续改革”;“‘双轨制’是过渡办法,最终要过渡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统购统销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终于被市场所取代,退出了社会舞台。 
  可以看出,万里推动的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的改革和购销价格“双轨制”的改革,使中国向市场经济前进了一大步。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时,对于市场经济问题仍然没有取得共识。万里早在1985年1月就指出要搞市场经济。他说:“如果城市企业按照市场经济搞,它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那么,农村的优势在哪里呢?也要搞市场经济。”在万里那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被当作同义语或者当作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来理解的。万里是一直提倡搞市场经济的,即使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说市场经济姓“资”不姓“社”的声浪很高时,他依然主张实行市场经济。在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后,万里立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讲话说:“摒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趋势,不走这条路,我们的经济就发展不起来。”万里本人主张采用这样的提法:政府计划下的市场经济或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笔者认为,后来发生的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争论,证明万里主张采用的提法是很有道理的。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万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提出修改宪法。1993年修改过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万里强调指出:“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国家振兴的必由之路。搞得快,振兴就快;搞得慢,振兴就慢;如果不搞,中国就没有希望。” 
  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转折中,万里是中央层面的主要的开拓者之一。 
   
  热情支持农民自办、联办企业,积极主张采取正确政策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参与开辟了农村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之路 
   
  萌发于1958年的社队企业,即后来的乡镇企业,在1958至1978年的20年间,由于人民公社僵化体制的束缚,一直处于不死不活的状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半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确立了农民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私有财产迅速增加,从而为农民选择投资方向、改变原来社会经济地位提供了条件。自然,收益较高的非农产业成为农民致富的选择,部分农民自办或集资办起了企业。但是,部分人只把原来公社和生产队办的企业视为乡镇企业,不把农民办的企业视为乡镇企业,不准农民办的企业享受乡镇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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