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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心灵的故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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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伦斯对林克罗夫特这个家十分满意,与那些连体的排房相比,这种半独立式的楼房意味着劳伦斯家社会地位的提高。现在这座房子是私人财产,不得入内参观。里面似乎住着卡车司机,每次过那里,都看见房子边上的园门入口处堵着一辆大卡车。目前的房主似乎家境不很宽裕,房子外墙和门窗等都已剥落,显得寒伧,还没有粉饰。我们只能通过读劳伦斯自己对此屋的描述想象当初的体面。一个八月天里,他在这个家里写道:    
    这座房子里有八间屋子,我是在厨房,或者用我母亲风雅的话说是在中厅里写信,不过她没这么说,她对此不屑一赞。不过这房子的确算得上舒适了。屋里有个大壁炉,矿工们的起居室里总是生着火,尽管外面赤日炎炎。还有一张桃花心木的椭圆形大桌子,三个装学习用书的书架,一个装阅读用书的书橱,一个食具柜,沙发和四把木椅。就是一般英国小户人家的样子。    
    劳伦斯很好虚荣,故作不经意的轻描淡写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一个矿工之家能住到这样的房子里并通过母亲的打理使之雅致起来,达到了“一般英国小户人家”的水准,其实是暗示达到了英国中产阶级的水准。    
    杰茜·钱伯斯回忆说,劳伦斯很是自豪地带她参观这座新居,房子里“有一间小门厅,通往其他房间的楼梯和门都在这个门厅里。洗涤室里有成套的厨具,起居室里也有厨具,除了储藏间还有一个瓷器柜,边窗下有一个柜子装学校用书,从起居室的大窗户向外看,能看到伊斯特伍德镇的房顶和高处礼拜堂的方顶。”    
    劳伦斯在此开始了在镇小学当学徒教师的生涯(如前所述),与此同时他和附近的小学学徒教师们一起开始了在三英里以外的伊开斯顿城的教师培训和实习生活,这批人里有他的前后两任女友杰茜·钱伯斯和露易·布罗斯。这段生活为《虹》的前半部提供了翔实的写作背景,而露易及其一家则成了书中的主要原型。    
    不过1902—1910年这段时间里与劳伦斯过从最密的还是杰茜,这个海格斯农场上的朴实女孩子其实很内秀,文学天分很高,主要是受其知识分子父母的影响。劳伦斯当学徒教师的那四年几乎只同杰茜一个女孩子交往,和露易不过是一般的同学关系。    
    杰茜每周四去镇图书馆借书时都要先到劳伦斯家逗留,然后和劳伦斯一起从镇东头走到镇西头的图书馆。劳伦斯为两家人挑好一周内要读完的书,下周还了再借。劳伦斯也时常到杰茜家去读书聊天,杰茜的父母兄弟们都把劳伦斯当成自己家人看待。但劳伦斯太太从来都对杰茜持敌意,劳伦斯的姐妹也不喜欢杰茜,经常对劳伦斯发表一些冷嘲热讽,决议要拆散他们。亚瑟在家中没有地位,劳伦斯就成了这个家里惟一的男人,深受母亲和姐妹们的宠爱——这种爱甚至强烈到变态的地步,以至于她们容不下一个外来的女人分享她们的伯特。这种畸形的家庭关系令杰茜感到窒息,最终取消了每周一次的固定来往。劳伦斯到杰茜家去的时间更多了。    
    劳伦斯此时还是个天真的大男孩,与杰茜的交往不过是他青少年交往中的一部分,加之从小在女人们强烈的宠爱中长大,造成晚熟,因此对杰茜还是停留在青梅竹马的认知上,感到杰茜不过是他的又一个姐妹而已,似乎没有“情窦初开”的感觉。劳伦斯此时对女人的感情完全寄托在母亲身上!强烈的母爱早已无形中种下了“恋母情结”的祸种。可怜的杰茜怎么能懂得这一点?甚至连劳伦斯自己也不曾意识到这种情结,但他就是冥冥中依恋着母亲,是妈妈的乖儿子。母亲对他来说就是所有的女人。对两性之事劳伦斯此时全然懵懂。    
    但杰茜则不同,这个早熟的“丑小鸭”有着变成天鹅的资质,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小知识分子家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她敏感地发现劳伦斯非同寻常,把劳伦斯当成了她的精神支柱。交往伊始就开始记笔记,把他们的交往特别是劳伦斯带给她的非凡印象记录了下来。日后劳伦斯创作《儿子与情人》的初稿并请她提意见时,她将劳伦斯的自传部分与自己的笔记进行了核对并依此纠正劳伦斯记忆不准的地方,为该书提供了准确的原料——杰茜是把艺术与真实看做一体的。    
    但杰茜注定守不住她的初恋情人,因为她是在单相思。劳伦斯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姐妹。    
    劳伦斯在21岁临上大学前似乎终于长大了,意识到杰茜对他的感情是不同于自己的姐妹的,便提出:他们并不是情人,应该减少交往。    
    杰茜在那一刻感到自己的心凉透了,她后来回忆道:那一刻,她感到生命扼死胎中般的寒彻。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劳伦斯上大学后,他们不仅没有停止交往,关系反倒更近了。劳伦斯和杰茜共同学习法文和哲学,切磋诗歌和小说写作的技艺。估计此时劳伦斯是放下了心理负担,明确地把杰茜当成文学上的朋友对待。另外因为劳伦斯上大学较晚,同班同学年龄都比他小,在他们中间他很难找到朋友,更难找到像杰茜这样爱好文学的同龄朋友。    
    大学里的课程他压根儿不感兴趣,因为他这个时候不仅写诗歌和短篇小说,还开始了长篇小说《白孔雀》的创作,正是创作欲望极盛之时。本来他可以选择读按照伦敦大学标准设置的三年学位课程,这样他毕业时就可以拿到伦敦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有了学位,他以后找工作就自由了,至少可以教中学。但若拿学位,就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学拉丁文,还要多上一年学。他为了自己的文学兴趣,毅然选择读两年的小学教师资格课程,宁肯毕业后当小学教师。这样他就可以少读一年书去工作,还可以躲避大而无当的拉丁文课程,同时他可以多选两门自己喜欢的课程,他选了法文和植物学。可见21岁的劳伦斯此时考虑的不是将来的仕途或一帆风顺的工作机遇,而是自己喜爱的文学和生活。他居然放弃学位课程,这在一般人眼中实在不可思议。    
    但他和杰茜在这段时间里一起读了大量的欧洲文学和哲学名著,他们的法文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这是有案可稽的。杰茜当然不愿失去劳伦斯这样优秀的男子,她可能觉得劳伦斯还是在耍小孩子脾气,似乎仍对劳伦斯抱有令其回心转意的幻想。那是劳伦斯21—23岁的阶段,杰茜正值19—21岁的花样年华。人们后来经常把21岁时的劳伦斯和21岁时杰茜的照片放在一起:那时的劳伦斯面庞白净,明眸皓齿,是个翩翩少年;杰茜则粉面红唇,温柔娴静,目光中透着小镇人少有的智慧,俨然大家闺秀模样。天知道如此简陋的小镇子上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对郎才女貌的优秀青年。用俗话说,他们确实很般配,走在一起没人不相信他们是一对恋人。连他们两家人都对此毫不怀疑,莉蒂娅还在想法拆散他们。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内心的矛盾和期盼。    
    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是,杰茜成了劳伦斯文学起步的福星。    
    1907年,劳伦斯经过杰茜和露易的同意,分别用他们三个人的名字和地址将自己的三篇短篇小说投寄《诺丁汉卫报》参加该报的圣诞征文,意欲一举夺取全部三个奖。最终以杰茜的名义投寄的小说《序曲》获奖。劳伦斯的写作初见成效。    
    1909年,劳伦斯到伦敦郊区的克罗伊顿当上小学教师后,仍旧忙于暗地里写作,但不敢公然向杂志投稿,生怕投稿失败惨遭同事嘲讽,于是又托杰茜将自己的几首诗歌投给伦敦的文学杂志《英国评论》。杰茜替他投了稿并在信中说明“作者过于腼腆,羞于和杂志打交道”。    
    结果一举中的,劳伦斯的一组诗歌在那期杂志的头条出现,占了杂志前六页。日后劳伦斯回忆说:“那女孩子就这样轻而易举把我推上了文坛,就像一个公主为轮船剪了彩,船就从此下水入海一样。”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第四个家——爱的死亡与再生地(2)

    1909—1910年的劳伦斯可以说是志得意满。《英国评论》是一本很权威的专业杂志,由福特·麦多克斯·胡弗、康拉德和威尔斯等名人创办。在这本杂志上劳伦斯的名字与亨利·詹姆斯、哈代、高尔斯华绥等并列出现,意味着一颗新星的发射。杂志主编胡弗惊呼发现了一个天才——“如同在弗吉尼亚的黑人中发现了一个绅士”一样感到惊喜。    
    胡弗后来回忆说:他读了劳伦斯写的《菊香》的第一段,就断定这个外省小子是个大手笔,立即将稿子放入待发筐里,然后去参加一个名流荟萃的文学界聚会。他向人们讲了自己的新发现。大作家威尔斯立即大叫:“嘿,福迪又发现一个天才!他叫劳伦斯!”随之在场的两个出版商马上向胡弗要求劳伦斯首部小说的第一审看权。    
    胡弗立即约见劳伦斯并急切地将劳伦斯“展示”给伦敦的文学界。劳伦斯像展品一样被推向一个个聚餐会和茶会,见到了威尔斯、叶芝和庞德等名家。出乎人们意料的是,这个劳伦斯虽是一介寒士,但一表人才,气度轩昂。他的才华、学养和风度(尽管衣着寒酸)使他与这些上流社会人士的交往立即超越了阶级的障碍——他居然讲一口没有太多口音的标准英语,这在维多利亚时代是进入上流社会的通行证(即使在今天,这似乎还是衡量一个人知识水准的隐性标准);他还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和简单的德语;这个矿工的儿子居然对欧美文学和哲学了如指掌。他是一个奇迹,在伦敦文学界像一个身穿贫儿衣服的王子重返王宫一样。    
    一年多的时间里,《英国评论》推出了劳伦斯的三组诗歌和一个短篇小说,这种发表频率实数罕见,因为他们认为劳伦斯是天才。    
    更为重要的是,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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