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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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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正点头,和现代不一样,古人对于黑暗和夜战是无比惧怕的,在夜里遭到袭击,不要说是出营反击,能够保护好自己的营地就算是不错了。何况,就算是现代军队很多时候打起夜战来也是一团糟,不需要太担心敌人会出营反击。

    敢出营反击的,要么是不怕死的傻子,要么就是胆识过人又统率力超人的绝世名将。但是在这支秦军中,只怕两者都找不到。

    因此,刘正立刻决定:“三个步兵团,从左中右三路突击敌人中军帐,骑兵随我来,寻找敌人有生力量,伺机突袭敌人中军!”

    和通讯方便的近现代战争不同,古代战争中,一只军队的指挥中枢绝对不会藏起来的,因为中军帐就等于是部队的指挥中枢,若是藏得太好以至于自己人都找不到,我方军队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失去和中军的联络而失去指挥,进而战力大减。是以,刘正只要带着人往中心突击,就能找到敌人的指挥中枢。

    李峰听了刘正的话,不由得一迟疑:“将军,你乃是万金之躯,如何能亲自犯险!而且,夫……还在此!这实在是太不安全了!”他转头看了一看刘正身边,哪里有一个身穿铁甲,英姿勃发的女骑士,正是刘正的老婆徐裳。

    刘正转头看了一眼徐裳,随后毅然决然地说;“打仗就是拼命,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得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要是我在后方观战,很多决定就不能快速做出,更不用说你们还得分兵保护我!我今天就在这里,看着各位功成!各位,扫除胡虏,恢复中华,在此一举了!”

    “复汉,复汉!”听到主将这么慷慨激昂的话语,骑士们的士气立刻就被调动了起来,主将的个人魅力对于士兵的士气有着极大的影响,而一个肯亲临战争,和士兵同生共死的领袖,是无论如何都很难背弃的!

    “复汉,复汉!”刘正的声音只有一部分士兵听得到,但是他们的吼声却传得很远,进一步调动起来其他士兵的激情,于是所有士兵都有节奏地呼喊了起来,这声音一波又一波有如海潮席卷,将整个秦军营地震慑得瑟瑟发抖!

    马蹄隆隆,八百多精骑在营地中飞快行进,直扑中军大帐,刘正骑着马跟随着众人行军,浑身热血沸腾,心情激荡不已!

    人如风,马如龙,壮士带兵任西东,不扫胡虏不放松!

    人生在世,若是没有这么样一种壮志满怀,横扫天下的生活,岂不是白白活了一世!

    又转头看看身边的徐裳,她穿着一身精心打造的盔甲,头上是尖顶盔,面上有铁面罩,身上是筩袖铠,战马上也满是带有铁片的马甲,整个人看上去犹如钢铁的骑士一般,看不出任何女性特征了。

    “阿裳,你非得跟着我来战场,现在可是没有回头路了!”刘正轻声道。

    这声音小到微不可察,可是徐裳就是听到了。她微微转头,面孔隐藏在铁面罩之中看不清脸色,只听到她也轻轻地说:“我若是跟了别人,哪怕是一辈子大富大贵,又怎么能经历这样的景象,见识这样的壮阔?三千破三万,今夜之后,夫君便天下扬名了,若是这样的伟大事件没有我的身影,你的人生不也太寂寞了吗?”

    刘正没有再说话,他已经知道了徐裳的心意,这个女人有着女性的绝世的容颜,又有着男性的豪情壮志,堪称女中英豪。花瓶易得,英雌难寻,这男儿一生,若是没有这样女人相伴,未免太过寂寞!

    是以,他只是轻轻道:“既然如此,就跟着我一起看看,这神州锦绣!”

    大军在军营中飞快地奔驰,营地里到处都是乱窜的秦军,刚才的爆炸声、突入营中的马蹄声和震天的呐喊声已经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心防,以至于这些人根本不想着反抗,只是在营地里到处乱窜,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复汉军的目的不是杀人,因为单纯地杀死几个人没有用,他们要的是彻底捣毁敌人的指挥中枢,因此没有人理会在路边瑟瑟发抖,跪倒在地的秦军,众人直扑中军帐,但是若是有那不自量力的秦军,众人不介意用马蹄子教会他什么是谦卑。

    眼前有一个大号的军帐,军帐前面还有一个高高的杆子,上面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和造型古朴奇怪的装饰,这应该就是敌人的中军帐了,眼前的杆子应该就是他的权威象征。

    嘟嘟嘟,嘟嘟嘟

    浑厚的军号声响了起来,这应该是敌人召集守兵的信号,随着军号的声音响起,营帐前面几百名步兵开始列阵!

    这些士兵明显都是精锐,绝大多数人都是穿着扎甲,头戴铁盔,身形壮硕,眼神坚毅,没有受到太多突击的影响。

    秦律森严,军律尤其严格,若是失了主将,只怕这些人没有足够的功劳都要斩首,因此这些人在此结阵,誓死也要守卫张崇!

    “兄弟们,咱们是什么!”徐大虫是骑兵指挥官,因此他开口了。

    “复汉军!”

    “咱们要干什么?”

    “杀胡狗,分田地!”

    “谁要是挡住咱们怎么办?”

    “杀全家,杀全家!”

    “走啊!”

    徐大虫一声高喊,双腿一夹马腹,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而他身后的骑兵们也纷纷呐喊着,催动战马,往敌人的阵线撞了过去!

    战场狭小,用不了马槊,因此所有人都用的马刀之类的短兵,只有徐大虫这样的膂力过人之辈才能把双手战刀单手使用。

    同样数量的步兵是很难战胜同样数量的骑兵的,更不用说眼下一方士气如虹,一方则心怀畏惧,战斗的结果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刘正淡然的看着眼前的战斗,默默计算着敌我的战力比例。

    一个复汉军骑士手里拿着铁锏冲了过去,秦军亲兵双手持短矛朝着他刺来,骑士则用左手圆盾格开短矛,战马继续前冲,就将亲兵撞得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骑士没有去管这个倒地的亲兵,右手里铁锏抡成了一个圆圈,顺手打在一个士兵的脑袋上,后者的脑袋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

    骑手和战马配合默契,转瞬之间就杀死了两个敌人,但是他却有些意犹未尽,披着马甲的战马用尽全身的力量从人群里面挤了进去,而他则左一下,右一下,好像在用刀子开胡瓜(西瓜),所过之处,全是红色白色的液体!

第一百章 铁骑对决() 
通!

    战马的马蹄高高扬起,踩在一个士兵的胸口上,将他一下气踩在地上,骑士左右一看,发现自己已经杀透了敌阵,不由得不满地骂了一句,准备回身再战。

    忽然,他灵机一动,看到眼前的酋长麾杆,不由得大喜,冲上去就是一下!

    咔擦

    象征着统帅尊严的麾杆倒在地上,好像是一根不值一提的稻草一样,而骑士干完之后还意犹未尽,竟然直接就冲进了中军帐中!

    “嗨,张崇跑了!张崇跑了!”骑士不满地叫唤道:“可惜了我的大功!张崇懦夫,已经跑了,你们还打什么打!”

    这声叫喊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些亲兵们看看满身是血,通体铁甲的骑士,耳朵里面又传来惊天裂地一般的喊杀声,回头望望身边,已经有超过三成战损,很多平日里共同生活的兄弟都已经永远地倒在了地上。他们终于再也忍受不住这极大的压力,一个亲兵带头喊了一声,所有人齐齐放声大叫,丢弃了盔甲兵器逃走了!

    “穷寇莫追!”徐大虫满身鲜血,高举着长剑叫喊道:“眼下敌人中军帐已经被破,现在就是要彻底搅乱他们的防御,让他们无力聚集了!”

    正在这时,一个斥候飞马过来,边冲刺边喊叫道;“将军,将军,北面有敌骑,有敌骑,数量超过一千人!超过一千人!”

    刘正略微有些吃惊,他倒是知道敌人军中有两千胡人军队,但是没有想到这厮竟然没有撤退,反而是带着军队杀向了中军帐。

    他来的晚了,中军帐已经被破,张崇不知去向,就算是没有死在乱军之中,在天亮之前也不可能整顿军队,发起反击,这一仗已经算是赢了。但是敌人毕竟也是精锐胡骑,若是正面相抗,很容易造成损伤。

    这么想着,他不由得有些犹豫,这八百精骑乃是他的杀手锏,用来冲锋中军帐为的是彻底击溃敌人的指挥中枢,因此不计伤亡也要迅猛冲阵,但是现在已经打赢了,刘正就有些不愿意和敌人硬拼了。

    尤其是军队刚和亲兵厮杀一场,这些人可都是张崇护身的亲兵,装备好、体力好、战技好,打了一场虽然很快将敌人击溃,可是自身二三十人战损也是有的,更不用说对于体力的消耗了。

    以八百疲兵对阵上千精骑,就算敌人是惊弓之鸟,战损也是不能避免的。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都看着刘正,看着这个给他们带来了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胜利的奇迹般的领袖,他们眼神中充满了热切和希望,只需要刘正一句话,他们就愿意和敌人死战到底!

    刘正有些犹豫,一时没有作出决定,而身边的徐裳忽然开口:“将军!两虎相遇,猛者胜;两军相遇,勇者胜!今日虽然已经大胜敌人,可是如何能避开敌人骑兵?哪怕是有些伤亡战损,也不能回避!若是将军同意,徐裳愿意为王前驱,和敌人血战到底!”

    “好!”刘正忽然哈哈大笑,的确,作为一个曾经的商人,他的确是有些患得患失了,这打仗虽然要和做生意一样计算战损比,可是更重要的则是军心士气,若是因为害怕死人就不打仗,这军队永远不能成为无敌雄师!

    这么想着,刘正高声吼道;“我知道你们已经战胜了敌人,也知道你们想活到战后,享受战利品,也知道你们已经有些疲惫!可是你们听见了吗?我妻子,一个女人都愿意和敌人血战到底,愿意走在咱们前面,你们这些男人,你们能容忍一个女人走在你们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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