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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朝堂之上,百官有为太子求情,有阿谀奉承陛下决策英明。
只是这份热闹的争执中,唯有一人,安静的仿佛在另一个时空。
平日里最为慷慨激昂的李瞰贤此刻静静地站着,也不奏章,也不争执。
这倒让早已准备好搪塞之词的大隋皇帝实在是有些意想不到,干脆直接点名。
“李爱卿对于此事就没有什么意见吗?”大隋皇帝眯着眼,看着拿到佝偻的身影。
如果要问大隋皇帝最恨的人是谁,那无疑就是眼下的这个老人。
李瞰贤性子耿直,多次直言强谏,丝毫不顾及皇帝的颜面,甚至有一次因奏事惹怒了大隋皇帝,大隋皇帝愤然回宫,而李瞰贤竟然拉住他的衣裳,直到把事情定下来才算了结。
可如果说大隋皇帝最欣赏的人是谁,那就更非李瞰贤莫属。
刚正不阿,文人傲骨,绝不趋炎附势,最让皇帝喜欢的是,李瞰贤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总是能站在对的一边。
所以,大隋皇帝曾经说过:“李瞰贤,人如其名,是朕的明镜。”
李瞰贤打了个激灵,慌忙作揖行礼道:“启禀陛下,臣”
稍作犹豫之后,李瞰贤摇了摇头道:“臣并无要事。”
大隋皇帝皱眉,看出了李瞰贤的心不在焉,虽心有疑惑,但见最为刺头的人没有反对,他也落了个清净,当下就没再追问。
下了早朝,李瞰贤心事重重的回到府中。
府中不大,也只有两三个下人,看起来甚是清贫。
李夫人身为枕边人,怎么会看不出夫君的愁苦,轻声询问道:“陛下是不是没有采纳夫君的折子?”
李瞰贤看了看一脸担忧之色的夫人,李夫人与他青梅竹马,打小便指腹为婚。
早期的李瞰贤未得重用,生活一直过得苦贫,李夫人倒是一直不离不弃,毅然履行婚约,不顾爹娘的反对,嫁给了一贫如洗的李瞰贤,十几年来,任劳任怨,没有丝毫的怨言。
所以哪怕李瞰贤日后飞黄腾达,身边达官贵人无不是三妻四妾,他依旧守着自己的妻子,并无再娶。
李瞰贤叹了口气,扯出一丝苦笑,“我没什么事,夫人无须担心。”
李夫人见他不肯说实话,自知有难言之隐,识趣地不再询问,当下起身道:“早上你走的急,还没吃什么东西,我这就差人给你煮完粥,先垫垫肚子。”
李夫人起身走到门口,正要跨过门槛,突然听到夫君的声音,“粥里再多卧两个鸡蛋吧,我想吃好点。”
李夫人止住脚步,顿时潸然泪下。
她怎么不清楚这话中的意味,年轻时家里贫苦,养了两只母鸡,偶尔下蛋便给李瞰贤补充一下营养,算是打个口祭。
李瞰贤爱吃鸡蛋,可哪怕是现在身居高位,家里不再贫苦,也不过是早上的清粥里卧一个鸡蛋罢了。
不是因为吃不起,只是他坚决不愿奢侈,用他常说的一句话来,那就是百姓尚不能安居乐业,他作为朝中重臣,怎么能酒肉奢靡。
李夫人用手轻轻擦干净泪花子,柔声回到:“好,依你的。”
不多时,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粥,被夫人端了过来。
“有劳夫人了。”李瞰贤哈哈大笑,说着便把筷子插进粥里,搅动几下,便夹这个鸡蛋凑到嘴边。
正吹着热气,府内的丫鬟慌张跑进来,“大人,国师大人来了。”
话音刚落,大国师一只手负背后,一手端着个华丽的檀木盒子,径直跨过门槛。
李瞰贤摆了摆手,李夫人作揖问了声好,转身离开。
李瞰贤并没有起身的意思,眼中直直地盯着荷包蛋。
大国师也不在意,随手把檀木盒子放在桌上,四处打量一番,转头看着白发苍苍的尚书大人,感慨道:“无论是来几次,我都会惊讶于李大人您的高风亮节,若是大隋多几个李瞰贤,是我大隋之福啊!我大隋统一豫州,指日可待。”
李瞰贤呼呼吹了两口气,趁热把鸡蛋塞进嘴里,然后有扒拉几下,却发现还有两个鸡蛋,不由得神色一愣,微笑着摇头道:“你看看,我明明说了只要两个鸡蛋,我家夫人偏要三个。”
大国师默不作声,点点头脸上有些肃穆。
李瞰贤呼呼地扒拉完米粥,放下碗,里面一干二净,颗粒不剩。
大国师开口道:“李大人,你看这个盒子如何?”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笃定我会答应你。”李瞰贤摸出手巾擦了擦嘴,已经洗的微微发白的手巾隐约能看出原本的蓝色。
大国师凝视着李瞰贤,说道:“你死之后,我能保证令夫人与公子能一世繁华,封官加禄,如何?”
李瞰贤爽朗大笑,摇了摇头道:“不够,我夫人一辈子清苦惯了,可使不得这大富贵。犬子无能,大试屡屡落榜,若是为官,只怕会耽误一方百姓。”
大国师随之笑了起来,他说道:“不愧是李大人,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保证,大隋百年内,必将一统九州。”大国师信誓旦旦。
李瞰贤还是摇了摇头,似乎还是不满意,他挑着眉,语气有些挑衅道:“看来大国师还是推演不出在下心中所想。”
大国师皱眉,略加思索之后,肃然起敬,站起身双手抱拳拜了三拜,“如果事成,我必将上书陛下,减免五年税收。”
“你凭什么让我信你?”李瞰贤摸着胡须笑道。
大国师站直身,双手负后,流露出几分自负,轻声道:“就凭着我叫薛长义。”
为官者,哪怕是喜欢阴谋诡计也好,心机深沉也罢,说到做到这一点气量,他薛长义还是有的。
“我死了,你会怎么做?”
“我自有打算,定不会让您背负骂名,还您一个清风。”
百官心不一,必要杀一儆百。
所谓的杀鸡儆猴,就是如此。
他李瞰贤,错不该生在此时,错不该站错地方,哪怕他心向大隋。
李瞰贤盯着精美华贵的檀木盒子,轻轻叹了口气,自嘲道:“看来我这死之前,还是能奢侈一次呀。”
“大隋国师薛长义,请尚书大人,为国赴死!”
······
······
“十轮之战?”何安在一脸疑惑。
姜初一点点头,“是,这一战所有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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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酒最解愁也最生愁()
十轮之战,这场关系到九州与十万大山未来十年走向的比试,竟然是因为坐镇万里长城的圣人懒得起名字,而随意写的四个字,屈辱的把名字定了下来。
正如人间大势,这世间太平与否,其实多是圣人所决定的。
圣人有心,则万物生生不息。
圣人不仁,则以万物为刍狗。
看似庄重无比的比试,其实也不过是两方圣人一时的心血来潮,是输是赢于他们来说都无伤大雅。
何安在摇了摇头,这么省事的名字估计也只有初一能想的出来,“赢了会怎么样?”
姜初一嘿嘿笑道:“打完你就知道了。”
何安在皱眉,想要多问几句,但是初一始终是摇头不肯多说,神秘兮兮的叫人猜不透。
一路上的奔波,何安在这才想起拳法剑诀的练习都已经落下了许多,看着姜初一悠闲自得的样子,何安在愣了一下,带着笑意说道:“初一,你之前是不是说过要教我练剑?这马上就要比试了,我没点本事可如何是好啊,哦对了,我对于我家先生的‘阳春三剑’可是眼馋得很啊。”
姜初一悻悻然,双手一摆:“你家先生的‘阳春三剑’我也不会,只有我初一的剑,你学不学?”
何安在白了他一眼,心思微动,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你说过,这世间能让你讲嘴上道理的只有我家先生,那你肯定是拳头上不如我家先生的。不学,不学。”
说着,何安在双手怀抱在胸,侧过去身,眼角余光偷偷观察姜初一的表情。
“不学拉倒。”毕竟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何安在心里的那些小九九他姜初一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明白,本来就不想麻烦的老家伙,完全不吃这一套,顺势而下,推了个一干二净。
何安在顿时有些苦恼,欲言又止,可惜说出去的话,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所谓的骑虎难下,就是何安在现在这般。
“行了行了,苦着个脸给谁看呢?”姜初一不耐烦的摆摆手,突然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坛子酒,小心翼翼的拍开泥封,拿出两个青瓷酒碗来,把酒坛子推到何安在面前,“这练剑就像是喝酒,喝一种酒,越喝越纯,可若是把几种酒掺在一起喝,那就是自讨苦吃,很容易就会醉倒,喝酒如此,练剑也是如此,剑法不同,虽然都是练剑,但其路数也不尽相同,练三千剑法,不如精一剑。”
何安在似懂非懂,哦了一声,一副思索的样子。
姜初一拿捏酒碗,递到少年面前轻轻敲木桌,没好气道:“倒酒啊,哦什么哦。”
这个模样,太木讷,简直和那个书生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没一点眼力劲儿。
何安在回过神来,慌忙端起酒坛子倒酒,一个不小心撒落出去一些,惹得姜初一好一阵子肉痛。
何安在如今喜欢喝酒,但是每次也不敢喝太多,点到为止。姜初一却不然,捏起酒碗一仰脖子,就这么抬头低头,一碗酒就这样干干净净的了。
他慢慢地喝了一小口,只感觉满嘴的清香,就像是刚从树上摘下的果子,咬上一口,汁水果香溢满唇齿,没有清江酒的烈,也没有寻常酒的烧心。
读书郎一时语塞,说不出什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