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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你啥时候知道他是理想集团老板的啊?”
徐大才女惊讶地问道。
语气中充满了羡慕。
“昨天才知道,还是人家揭穿的。”
圆圆同学如实回道。
“啊?这样啊,余爷你也呔不厚道了一点吧。”
徐大才女继续表示惊讶,只不过这次是把话柄递上了余某人。
余某人顺坡下驴道:“我也不想啊,我哪知道参加那节目会遇到她,并且还对她一见钟情呢?”
舔狗余再次上身。
回应他的却是圆圆同学的一声冷哼。
徐大才女一边暗暗羡慕,一边声援圆圆同学道:“那你既然喜欢上圆圆了,就该早点告诉她啊,继续瞒着她多不好啊?”
“这人啊,一撒了谎,就会心虚,会各种担心,总想着找一个接一个的谎继续去圆,直到圆不下去了为止,这就是人之常情,我也不例外。”
余某人趁机推出了一听似极为合理的推辞。
他的高情商再次体现。
这一说法,就跟当年影视圈某大哥说,我只不过是犯了一个男人常犯的错误一个道理,那就是把罪过推给人之常情。
这么一说,圆圆同学当然是心里舒服了不少。
因为这逻辑上表明,某人是极为在意她的,正所谓越在意才越容易患得患失。
在高段位余海王面前,圆圆同学那点道行根本就不值一提。
别说是她,就算是比她更懂男人,自称19岁后就没缺过男朋友的徐大才女,此时也被某人的这一句给蒙骗了,一边更加羡慕,一边来展示她知性、体贴的那一面:“这么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圆圆咯?”
“那是当然,这可是我这一辈子,头一回不加掩饰地去喜欢一个人。”
余某人继续无耻地舔。
只可惜,好好的一句话,却被他巧妙地加上了两个定语。
这辈子,意思是不包括上辈子。
不加掩饰,是因为之前他还偷偷地对俞一尘动过心。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把这话说得大言不惭。
而这点小伎俩,圆圆同学是听不出来的,于是心里一舒坦,终于出声搭理道:“哼,我还没答应呢。”
这让徐大才女更是羡慕妒忌恨。
为啥?
因为人比人气死人。
论年龄,她比圆圆要大一点,但大得不多;
论出道时间,两人也差不多,她还要稍早一点;
论样貌,她自信并不输给圆圆,而才华还要更胜一筹;
论名气,现在的她还比圆圆要强上不少……
可结果呢,她有了一位朔爷,而圆圆却有了一位余爷。
尽管两人都是爷,并且朔爷也对她很好很好,可跟好命的圆圆一比,她觉得自己还是差得太远太远。
为啥这么说?
因为朔爷既没有余爷帅气,也没有余爷有钱有实力不说,年龄还要大上很多,并且还结过婚……朔爷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在文学方面更有才一点。
虽然同是爷,但两位爷真的没得比,这其中的差距,从三爷对待二人的态度就能明显显示出来。
在余爷面前,三爷是迎合者。
而在朔爷面前,三爷是上位者。
并且朔爷所能给她的,余爷通通能给圆圆不说,还好了不知多少倍。
唉,为啥我就没圆圆那么好命呢?
徐大才女忍不住一声叹息。
但她掩饰住了心中那些许的失落,羡慕地转向圆圆问:“你为啥不答应啊?”
“小女子不才,我哪里配得上余大老板啊?”
怨气未消的圆圆同学终于顺着话题把这一句彻底发泄了出来。
徐大才女:“……”
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余某人:“……”
第1251章 我就一俗人
在圈子里,朔爷是出了名的狂,他心情一不爽,逮谁骂谁。
那他是不是真狂到了没边的程度?
当然不是。
他虽然狂,但并不傻,在被生活教训了无数次之后,他总算明白了,在这世上,有些人是他得罪不起的。
因此,一听说三爷召唤,来帮另一位钱多得没谱,背景也大得没边的爷时,他二话没收,随便收拾了几件随身替换衣物,即刻就往机场奔,搭上了最快飞南粤的那一班飞机。
若是被某些人知道,一定有人会说,心高气傲的朔爷也会有今天?
朔爷会回答:我就一俗人。
我就一俗人!
这其实是狂人在被生活无数次摧残之后,无奈向现实低头的一借口。
毫无疑问,他的前半生是辉煌的。
早在1984年,当他凭借一部《空中小姐》获得了《当代》文学新人奖后,他就开始了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崛起之路。
在那之后,他又发表了无数极为畅销的中长篇,成为了国内文坛上的畅销书作者,也由此奠定了他在文学圈里的地位,毫不夸张地说,在他最火的时代,风头无人可比。
而从1988年起,他的作品开始陆续被搬上大小银幕,到1997年止,竟然有多达14部作品被改编成了好评如潮影视剧,尤其是《渴望》、《编辑部的故事》等电视剧,竟然一开播就有了万人空巷的恐怖效果。
这又进一步奠定了他在国内文坛无人可比的地位,同时还也他成为了影视圈内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文学圈和影视圈的双成功,无数人的追捧,是很容易让人膨胀,产生天下舍我其谁的错觉的,他也不例外,慢慢地,他变得狂妄起来,啥都敢说,谁都敢骂……
可谁又能想到,上头某人一不喜,就能凭一句话将他打进地狱?
狂妄绝对是容易得罪人的,怼天怼地怼空气的他,某些言论自然很容易引起一些人的不喜,而他那些被相当一部分人喜欢,但却被某些人视为痞子文学的作品,也确实容易引起争议。
于是乎,在1997年,上头某人派三爷来找他谈了个话,说他的作品弘扬灰色人生观,与主流不符,就此把他给封杀了,不准他再出书,也不准再将他的书改编成影视作品。
就这样,他从天堂被打进了地狱。
打进地狱这一说法可能夸张了一点,但也差不多了。
要知道,写书就是他的爱好,若是不让他把内心的想法用文字表达出来,并把它们发表出去,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而在经济上,在他大火之时,他从没差过钱,可是在八九十年代,国内的经济并不发达,不管是出书,还是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个人的收益其实并不高,他所得相当有限。
于是乎,他前半生的那些积累,因为离个婚给了前妻相当一部分,再加上在影视方面的投资、个人花费等,他的那点家底很快就被折腾一空。
等他从大洋彼岸再折腾一圈回来后,他是真穷了,住的是破地方,日常消费还得靠朋友接济。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怎能傲得起来?
他很清楚,就算要傲,也只能在冯裤子那样的舔狗面前再傲一傲,碰上三爷这种狠人,还是低头为妙,否则生活还会继续催促他,把他推入深渊。
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还傲什么傲?
因此,三爷一召唤,姜文再跟他一说,这忙不会白帮,理想那老板应该能帮到他,他就没做任何犹豫,快速上了飞南粤的飞机。
在飞机上时,他就在想,这次去南粤,能有啥收获呢?
……
我能给大名鼎鼎的朔爷啥呢?
正在机场到达厅等待朔爷到来的余某人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
其实相比昨天来接两位领导跟三爷,此时来接朔爷的他,内心还要更虔诚一些。
为啥这么说?
因为不管是领导还是三爷,在他心里,都是商业关系,而朔爷在他心里,却是一尊神。
为啥又这么说?
因为这个满嘴脏话的家伙,不仅写出了很多很多他这个年代的人都很喜欢看的,还获得特潇洒特真实,不过于虚伪跟做作。
余某人其实打心眼里也想活成他那个样,只可惜他做不到。
连他都羡慕不已、自愧不如的人,自然就有资格被他当成神了。
只是该怎么来跟神打交道呢?
他忐忑着。
很快,就背着一个破包,穿着一件普通圆领T恤的朔爷出现在了出站口。
这自然是一个余某人熟悉的身影。
在九七年之前,极负盛名的朔爷可没少在媒体上亮相,因此他几乎是一样就认了出来,只不过他的目光,却是盯在了朔爷所背的那个破包上,因为这个包,让他又想起了自己去年上学时背的那个白帆布工具包。
朔爷的这个包跟那个是同款,只不过压色上多了为人民服务几个字,并且还有很多污渍,一看就很有年份了。
确实够有个性!
余某人感叹了一句,立即跟着姜文他们迎了上去,并主动招呼道:“朔爷好。”
圆脸,短头发,不苟言笑,还略显憔悴的朔爷立即就盯向了他,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这就是我跟您说的余爷。”
姜文连忙介绍道。
朔爷一下就愣住了。
啥?这就是理想的大老板,连三爷在他面前都客客气气的余爷?
这确实是他所没预料到的。
因电话里说得太过于仓促的关系,姜文只是告诉他,理想的老板特有钱,背景也特牛逼,需要他帮忙,也能在某些事上帮到他。
特有钱也特有背景的大老板,不起码得三四十岁,衣冠楚楚的吗,怎么现在是一小年轻?
自打从大洋彼岸回来之后,朔爷几乎是闭门不出,将自己半封闭了,因此已经与文学、影视之外的世界有些脱钩了,并没有留意到最近火遍全国的理想的那些事,自然也就想不到,理想的大老板竟然是这样一小年轻。
这让他怎么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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