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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无羡怼得哑口无言的御史,这会儿缓过神来,也加入了论战,“看那两个少年少女,衣衫整洁,脸颊丰润,怎么看都不像是流民。”
无羡翻了个白眼,“都卖身于我半个多月了,若是不替他们换身干净的衣物,给他们喂饱了饭吃,几位大人是不是该说小民苛待家奴了”
“你随便找两个人来,就能冒充流民了即便要找,也该找两个似模似样的来。红口白牙,如何教人信服”
胡韶的话全凭主观臆测,毫无依据,却引起了朝臣的声声附和。
“那个少女出口成章,哪里像是个流民的样子论起谈吐,可比一些大户人家的丫鬟还有教养,必然是悉心调教过了。”
“可不是,看看这对少男少女,面容虽不出挑,看着也算清秀,你说会不会是卖去扬州的嗯”
扬州有什么出名的
青楼瘦马
第220章 难保不被穿小鞋
那人尾音上扬,龌龊的心思尽在不言之中,引起一阵猥琐的哄笑,让那少女又羞又恼,“我们出口不俗,那是因为主子让我们在工坊的学堂读书识字”
御史嗤笑起来,“区区一个琉璃工坊,招收了如此多的学徒,还让人读书识字,真真是笑话,还不是居心叵测”说她不是拿来作瘦马养的,谁信啊
无羡目露不屑,“心思龌龊之人,只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那你说,区区一个工坊,为何要教学徒读书识字”要知道,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认识几个字呢
无羡以看蚂蚱的眼神,看着那个御史蹦跶,充满了不屑与鄙夷,“有一种工艺,叫做玻璃胎画,需要善书善画的工匠。所有招募的学徒,小民都会让他们学习一段时间的书画,然后挑些好苗子,继续培养。”
少女得意地扬起下巴,“我家小妹就有作画的天分,将来可以成为一个画匠,工钱也会比普通匠人多很多。”
无羡轻哂,“御史大人对这个解释,是否满意”
御史被怼得哑口无言,望向大理寺卿求助。
“不是只有你有人证,本官也有。”大理寺卿接手了此案,自然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方才敢拿人下狱,“将人证带上来”
众人闻声回望,只见侍卫带了三个邋遢的男子前来。
已近深秋,他们身上穿的,依旧是夏日的单衣,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本色,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异味。
脸颊向内凹陷,蜡黄的脸色,一看就是长期饥不果腹造成的。
那才是流民该有的样子
三人扑通一声跪下,一个接着一个,哀呼起来:
第一人道,“各位青天大老爷,要替小民做主啊小民的闺女只得十二岁,自小乖巧可人,本想许个好人家,哪想遇上了灾荒。听府衙的差役说,有人愿意收留,不用再挨饿了。小民没本事,不希望闺女跟着一起受苦,不料却是亲手将她交到了歹人手上,好日子没过上,反而断送了性命”
第二人道,“小民三代单传,只得阿宝一个儿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无论再苦再难,即便舍了我这条命,也要将他好好养活。府库放粮那日,小民饿得头昏眼花,阿宝就替我去领米粮,从此再也没回来过”
大理寺卿问第一人证,“府衙差役向你介绍的是哪一户人家”
“带我闺女走的,正是南市琉璃居的伙计”
大理寺卿又问第二人证,“可有找到你儿子的线索”
那人摇了摇头,低垂着脑袋一抽一抽的,像在压抑着哭泣,“阿宝失踪时,手中拿着一个老虎布偶,那是他最喜欢的。小民问了许多人,方才找了人证”
那人指着第三人道,“快同诸位青天大老爷说出实情”
第三人道,“小民在府库放粮那日,见到琉璃居的马车出现,将一个拿着老虎布偶的男孩,另及两个少年,拖上了马车。原先没怎么在意,后来才知道,那日失踪了十几个少年,从此再无下落”
言语之中,那个“拖”字用得极为精妙,一听就知道,那些少年不是自愿的,甚至可能被下了药。
“那辆马车你可认得”大理寺卿问道。
“就是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记号。不过,驾车的小民认得,是琉璃居的伙计,那日就是他给官府送粮来的,谁知道走的时候却带走了孩子。”
又是琉璃居啊
而且几人的证词,都牵扯到了顺天府,难免引人浮想联翩。
“顺天府要是与失踪案没关系,为何处处都有他的存在买卖姑娘,是差役牵的线。孩子失踪,又是发生在府衙放粮时。”
“是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这不就成了牙侩吗”
“呸,什么牙侩,明明就是帮凶”
“可怜那些孩子哟,都成了香胰子了”
无羡将众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扬唇讥笑,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家伙,完全没有明辨是非的脑子,这就是用四书、五经选出来的大明栋梁
李元芳走到第一个人证面前,一张黑脸看着便觉得凶悍,“你既然将闺女卖予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契书为凭”
“契书”那人愣了一下,缩着脖子道,“琉璃居的伙计留下钱,就把小民的闺女带走了,没留下契书”
常伦冷哼一声,“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如何疼爱闺女,却连契书都没签,就让人家给带走了,难道从未打算过以后将闺女赎回来吗”
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将头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个农户,哪里还能想到这些”
“你怎么能确认,买下你闺女的,是琉璃居的伙计”无羡问道。
“琉璃居那么出名,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见过店内的伙计。”
“你是在哪一日,什么时辰,什么地方卖的闺女”无羡追问。
“”那人抿着唇,默然无语。
常伦眼神骤冷,“可别告诉大家,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记得了”
“小民自然记得是、是在五日前,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完事之后,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
“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身上有什么特征”无羡又问。
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
“你确定”
“小民确定”
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笃定,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无羡不置可否,又走到第二人证面前,“你呢也是在五日前放粮的那日,丢的儿子吗”
第二人证点头道,“就是那一日”
无羡继续问第三人证,“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伙计,也是右脸颊有痣的伙计吗”
第三人证一口咬定,“就是那个人那人如此缺德,即便化作灰,小的都认识”
“你撒谎”无羡嘴角的弧度拉高,目光冷冽,“七日前有人在铺子闹事,伤了一名伙计,掌柜又招了一人。你指认的那名伙计,是四日前刚从临县找来的,他的乡邻皆可为证。如何能出现在四日前的放粮日,买下你的闺女”
“”三人同时无语。
大理寺卿瞪了他们一眼,“怎么如此重要的事,你们也给记差了,再好好想想。”
对方都递来梯子了,第一人证还不顺着往上爬急忙应和道,“对是小民记差了那名伙计是在四日前,方才出现的。”
第三人证隔着第二人证,狂向第一人证使眼色,“错了,是第三日。”
第一人证一怔,随即改口,“是、是三日前。”
李元芳呵呵一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们的把戏,“四日前府衙可未放粮,你们才该称是三日前的吧”
常伦麻利地补上了一刀,“一会儿五日,一会儿三日,差别也太大了吧才刚过去的事儿,卖的又是自己的亲闺女,怎会连日子都记不清楚,还需要一个不相关的旁人提醒证词多次改口,反反复复,如何让人信服”
“是啊,卖了闺女才日,又不是月,怎么会连日子都记不清了”
“那几人长得如此猥琐,看着就不可靠。”
“别说,前前后后还真有许多地方对不上的。”
“上了朝堂还敢撒谎,胆子不小啊”
大理寺卿淡淡开口,“即便证人的证词有误,有个事实总不能否认,但凡顺天府的放粮日,琉璃居的人总会出现,当日必有不少少年少女失踪。”
风向都已变了,他的声线依旧如此平稳,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难道
他的手中还捏着底牌,让他如此有恃无恐
“琉璃居本就在资助顺天府救助流民,店内的马车和伙计,在放粮时出现,再正常不过。至于那些失踪的少男少女,大多是被伙计招募的学徒。”无羡不动声色地见招拆招,等着他亮底牌。
果然,说大招,大招就到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大理寺卿冷哼一声,向几位内阁作了个揖,“昨日在乱葬岗,发现了一名女尸,真是卖于琉璃居的流民之女”
无羡望了李元芳一眼,见他一脸茫然,又见大理寺卿笑得洋洋得意,忍不住嗤笑出声,“尸体发现在李府尹的管辖之内,李府尹尚未知晓,倒是先被大理寺卿寻了去,您的手伸得倒是挺长的。”
大理寺卿的笑容僵住了,立刻以怒意掩饰心中的尴尬,“此案牵涉官员徇私枉法,自然应由本官受理。”
无羡又不傻,“李府尹刚进了您的大牢,差点就没命了,这案子若是交给您审,小民都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的太阳。”
杨廷和目露沉凝,“此案交由三司会审。”
三司会审,也就是表面上看着公平公正,还不是一群看人下菜的家伙,上次审讯贡品被劫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