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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伺候忠郎的,
忠郎便是秉正的阿爷。当年我们在长安相识,颇为投契,我便进了李家,为忠郎和沐娘做了一辈子的饭。
秉正,是我看着长大的。当年他去了一趟王家回来,便和忠郎他们提出,想要求取王家小女儿了。这些事情,也都是我看在眼里的。”
“啊,”
白锦儿手上动作不停,嘴上的回答了然。
“这么说来,阿郎和大娘子,还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好像是这个意思。”
“那阿郎和大娘子的感情一定很好吧?是不是,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
“世上没有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感情,”
郭世宝淡淡地开口,
“人有诸多,往往你当是外力的介入,才叫一双人分离,可若是人心中没有他念,何谈介入呢。所以一开始,本就不是那完美无缺的东西。
世上所有事情,都是要维持的,
出现一点小小的裂缝,便及时把他修补起来,裂缝,修补,裂缝,修补,
到最后才不至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白锦儿哼恩了一声,算是同意吧。
“你小小年纪,琢磨这些做什么,
好好做你的饭。”
“噢。”
第七百三十三章 金栗平餸
“下雨了么?”
“是的大娘子。”
映画一边给王琇莹梳头,一边回答着王琇莹的话。
女人微微侧首,从半开的窗户外面吹进来的风,夹杂着些许雨水和泥土的味道。
“大娘子可是觉得冷?若是觉得冷,我便把窗户关起来。”
“关起来吧。”
“喏。”
映画放下手中的梳子,起身去关窗。
“大娘子今日可舒服些了?”
“哪儿有那总是躺着的,日日夜夜无事便是躺着,叫外面人知道了,总是要说闲话的。”
“大娘子这叫什么话了,这是大娘子自己家里的,哪儿有那多嘴多舌的。倘若真有这般嚼舌根子的,我自然告诉春兰姐姐,要她好好一番整治才是。”
“你呀,”
听到映画愤愤不平似的言论,王琇莹抿嘴一笑,
“平日里别的不好学,也学会这狐假虎威的了?”
映画俏皮地笑着,继续给王琇莹梳头。
“叩叩叩,叩叩叩,”
正好是王琇莹梳好头,正好是门口传来敲门声,王琇莹一声进来,白锦儿便端着托盘,推开了门。
“大娘子。”
“你来了,今日天凉,怎么不多穿些?”
瞧见是白锦儿,王琇莹笑的十分温柔。她上下打量白锦儿一眼,看她还是平日里的一身单衣,不由得关心的询问,
“这季节最是容易染风寒的了,少不得要七八日才好的周全。若是没有合身的衣物在身上,就叫春兰去,找几件给你才好。”
“不劳大娘子忧心,
是今日起晚了,怕耽误大娘子早饭,所以便没换衣裳。”
“如此。以后天越来越凉了,若是偶有起疲,还是要穿好了厚衣才是。”
“多谢大娘子。”
手中的托盘摆到了桌子上,白锦儿将上面的碗端下来,摆在桌前;映画已经收拾东西出去,临出门之前,她看了白锦儿一眼。
看见王琇莹在见到白锦儿之后那松懈下里的笑容,
映画心中也松了口气似的,转身离去。
“今日这是做了什么好的东西?你一进门我就闻到香气了。”
“深秋天凉,今日又下雨,平日里吃的那些的太清淡的便不适合了。正好前几日厨房那边进了很好的冬瓜和芋头,
我今日给大娘子做的是芋丝饼和冬瓜羊肉煲。”
说着,白锦儿将筷子摆到了王琇莹的面前。
王琇莹接过筷子,也不寒暄什么了,直接夹起一块芋丝饼,送到了口中。
芋丝饼先蒸后炸,外面是焦香酥脆的,里面的芋丝却是绵软香甜。
除了芋丝,里面还拌了鸡蛋碎和葱花,些许的胡椒粉和一点点的花椒粉增香提味,结合了芋丝,可以说是咸香可口,外脆内软。
“若是用拌上熏鸭肉,火腿,味道会更香些,
只是早饭来不及准备,若是大娘子喜欢,过几日我叫厨房备了,再重新做给大娘子吃。”
“火腿?那是什么?”
王琇莹吃着,用好奇的眼神看向白锦儿。白锦儿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这时候还没有火腿这种东西。
看来,等系统解锁之后,还要看看有没有火腿可以解锁了。
“锦儿,”
本来王琇莹是在安安静静地吃着东西的,
白锦儿也安安静静地坐在她旁边陪着她,只要等王琇莹吃完早饭,她收拾收拾就可以回小厨房了。然后在中午之前,都不再需要到白锦儿做什么别的事情了,
她有可以说是充足的时间,和郭世宝学习他所说的最后一道菜。
只是这会子,王琇莹忽然开口,叫了白锦儿的名字。
“哎,大娘子什么事?”
“我记得你说过,你原本是要去长安的,可是?”
没想到王琇莹会忽然问这个问题,白锦儿愣了一下,才点了点头。
“那么你现在,还想去长安吗?”
白锦儿又是斟酌了一下,
但是在王琇莹这个人面前,也实在是很难升起撒谎的念头。白锦儿只是犹豫刹那,又点点头。
王琇莹放下手中的筷子,对着白锦儿一笑。
“好,我知道了。”
“大娘子是”
“我吃完了,你收走吧。”
白锦儿本想问问为什么王琇莹会忽然问起这件事情,但是听王琇莹这么说,她只好将话吞进肚子里,收拾好碗筷同王琇莹行了行礼,便出门离开了。
王琇莹的问题并没有让白锦儿困扰太久,她很快就抛诸脑后。毕竟相比较起来,还是郭世宝口中所说的,要教导自己的最后一道菜,更让白锦儿想知道。
她回到小厨房的时候,郭世宝却不在。
咦?
应该也是回去做饭了。毕竟只有王琇莹的吃食是由白锦儿在小厨房负责的,而其余人的饭菜,还是郭世宝所在的大厨房来做。
果然,白锦儿清洗完了碗筷,才看见郭世宝匆匆地从远处走来。
“好了,话不多说,
我那边锅上还做着鸡汤叫人看着。我今日,就把最后一道菜教给你。”
郭世宝来到白锦儿的面前没做任何的停留,径直与她擦身而过进了厨房,白锦儿随后也跟了进去。
她这才看见郭世宝原来不是空手前来的,而是手中还抱了一个小小的木盒。
“今日教你的是道食点。
金栗平餸。”
说着,郭世宝将手中的木盒打开,展示到白锦儿的面前。白锦儿这才看见那木盒中装的是什么,
竟然是一盒鱼籽。
鱼籽的颜色金黄,一粒一粒紧紧地簇拥在一起,好像一小团堆积在一起的金沙一般,看的白锦儿瞪大了眼睛。
“金栗平餸便是用它做成的。”
说完,郭世宝将木盒合起,摆在了窗台上。
“此物珍稀,所以我会先做一边成品给你看,然后再教导你如何做餸,若是你的餸做的好了,确定其余所有的步骤都准确无误之后,再教你完整的做法。”
白锦儿点点头。
这应当是淡水鱼的鱼籽,但就算是这样,在这个没有发达人工养殖渔业的时代,确实也是珍贵的食材了。她没有任何的异议。
而这一边,郭世宝已经清洗过手挽起袖子。
开始和面了。
第七百三十四章 做法
瞧着眼前盘中盛放色泽金黄的圆糕,白锦儿惊讶地眨了眨眼睛。
刚刚出锅的食点还冒着热气,
是面粉炸过的香味。
白锦儿没想到即使不用面包糠之类的东西,也能将食点的外壳炸成这样均匀地裹着一层馋人细小颗粒的模样。
金粟平餸,
光是听名字,其实很难明白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甜点。而现在只是看这形状,其实也很能叫白锦儿明白这“金粟平餸”,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知道金粟是什么意思,
从前在益州的时候,她陪同孟如招一起去挑选陪嫁首饰的时候,曾经见过那被称为“金粟”的头饰。
玛瑙打制的簪体,尾端绑了碧玉打磨成的叶片,
顶端是一颗一颗细小的金沙,用极细的铜丝攒在一处,拿在手中看着,就好像是一枝刚才攀折下来的桂花一般。
金粟含香桂欲野,银蟾浮彩秋尤好,
金粟,形容的,便是那深秋时节,盛开的桂花的模样。
只是这道看着和普通炸糕没什么区别的食点,
实在是看不出什么金桂的模样。
“尝尝,趁热。”
郭世宝擦了擦手上的水。和好多做完菜之后懒得洗手,随便就在身上的衣料揩拭的厨子不同,郭世宝喜欢将自己的双手清理的干干净净的。
所以他的手虽然和所有需要碰水的厨子,更甚,看来皱褶的很,但是却没有什么残留的油污或是污垢的指甲,
这点白锦儿倒是和他十分相像的。
郭世宝对于白锦儿爱干净的好习惯也很是满意。
白锦儿闻言,拿起一个金粟平餸,
她拿着看了片刻,张嘴就要咬下去。
“等会儿,”
郭世宝却在这时候拦着了她。
“你还是没养成好习惯,”他说着,自己也拿起一个。
“你要记着,你不只单纯的是为了品尝味道,你要知道这点心的味道,是为了知道它的做法,它的配方。多少糖,多少盐,而不是单纯的去判断它是否好吃,是否符合你的口味。那是食客要做的事情,
不是你要做的事情。”
说着,郭世宝把手里的金粟平餸抬到白锦儿的面前,
“在入口之前,可以先仔细地看一看,看能观察出什么?”
“噢。”
“这一点你方才倒是做了,现在告诉我。你可看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