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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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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呆〃以同样的方式思考后,也认为与〃酷毙〃进行交易对自己较有利,于是当〃酷毙〃一提出交换的建议,〃帅呆〃马上欣然允诺。两人的情况完全一样,都认为自己能遵从一定的逻辑推理规范。那么,有没有可能两人同时都是对的呢?毕竟这是个零和游戏,〃酷毙〃赢就等于〃帅呆〃输,反之亦然,既然不能双赢,就一定有人是错的。但这两人不都是经过缜密逻辑思考了吗?
  在竞赛中,双方都认为自己会赢,这在逻辑上当然站得住脚,在运动场上、恋爱或战争的情境里也都很常见。但在这个例子里,竞赛双方都很理性,这也就是悖论的所在。
  逻辑中隐藏陷阱
  你可能会问:这两个故事不是一样吗,何必要再讲一遍?
  真的一样吗?想一想前面的例子是如何解决的?〃救命稻草〃是我们的生活经验,可是在这个例子里,没有这根〃稻草〃:别忘了,〃酷毙〃和〃帅呆〃对精灵的财富总量和慷慨程度完全没有概念,两人惟一的信息是自己手中信封的金额。这正是与前面的故事的不同之处。谁也不知道精灵到底有多少钱,以及到底有多慷慨。即使你拿到了1个亿,你也不知道到手的是不是多的那一份!
  〃酷毙〃和〃帅呆〃两人都犯了一个首要的错误,以为中大奖的几率在拆开信封以前或之后完全没有两样。由于精灵在分信之前充分洗过牌,因此两人在拆开信封前得大奖的几率确实是一半一半,但当两人看过内容后,实在没有道理假设他们仍认为自己拿到小额支票的几率还是50%。
  这么说吧,不论精灵的奖金是多少,l000元也好,10亿元也罢,他先把奖金分成不等的两份,再充分洗过,〃酷毙〃拿到任何一个信封的机会都是50%,到此都没有问题。不过在两人拆开信封查看后,情况就完全改观。
  所以如果〃酷毙〃打开信封并发现自己拿到10万元,就可以推论总奖金只有两种可能:如果〃帅呆〃拿到5万,总数就是15万;如果〃帅呆〃拿到20万,总数就是30万,而他分到小包的。因此,〃酷毙〃要算的几率不是究竟自己拿到的是大包还是小包在信封发放前,机会应该是一半一半,而是究竟精灵给的是15万还是30万,这可就是完全不同的选择了。〃酷毙〃不应该还相信两者出现几率各是50%。如果他认为精灵的财力或慷慨程度有限,那么他应该设想最坏的状况:精灵给的是15万,自己已得到较大笔的奖金,所以不该交换,这个结论跟他一开始的想法正好相反。
  当然,〃酷毙〃也可以假设精灵非常富有,送出个15万、30万根本不算什么。因此,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所以结论和先前想法一致,他应该交换。
  重点是〃酷毙〃不能不顾手中拿的是百万还是更多,而做相同的假设,因为这里谈的是几率,它的基本原则为所有可能选择方案的几率值加起来一定要等于l,不论是〃酷毙〃、〃帅呆〃,还是精灵都不能改变这一点。所以不论金额多少,假设几率都一样,则其加总结果绝不会等于l。因此,〃酷毙〃和〃帅呆〃如果要作出理性决策,就必须估计精灵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奖金总额又有多高:而谁根据手中的金额把奖金总额估算得越精确,就越可能作出是否交换的最佳决策。至于手中拿到小额奖金的人会比较倾向交换,这本来就是很合理的。
  这里要说明的是:谈概率时一定要弄清楚比较的选择方案究竟是什么。在〃酷毙〃、〃帅呆〃拿到信封前,他们拿到大额奖金的几率确实是各半,一旦信封发下来,原来的方案就消失,这时再谈既定事物的概率完全没有意义,也就是概率会随事件的发展、选择的改变或消失等而有所不同:在信封发下来后,应该考虑的方案就不再是谁拿到哪一个,而是精灵究竟给了多少。
  一般人很容易把一组选择方案的事前概率误以为是其他方案的事后概率,两者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就像赛马开闸后,马匹风驰电掣向终点进发,这时下注站绝对不会允许你加注。这实在太明显,但它却是本章的〃悖论〃根源所在。
  启示:每个问题都隐藏着解决其自身问题的线索。如果对问题的探讨足够深入,就能够找到解决的方法。
  〃奖惩分明〃
  但其中一人是否能完全猜对呢?大概不能吧,因为他们对精灵的银行存款及慷慨程度了解有限。但有什么关系?就像现实生活里,猜得愈准的人,决策就做得愈好。如果你不想把希望寄托在老天开恩上面,智慧是救不了你的,你只有依靠情感这个朋友了。
  现在,我们把问题修改一下:假如〃酷毙〃与〃帅呆〃正在说亵渎神灵的话,被精灵听到,于是勃然大怒,要给他们以惩罚。于是精灵写下两个数字,一个是另一个的两倍,谁抽到其中一个,就要挨上相同数目的鞭子。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还要不要交换呢?
  你会发现,这次两个人的选择完全不同了。〃酷毙〃发现自己抽到的是100,他当然巴不得换来一个50,可是他想:假如〃帅呆〃抽到的是200,这么一交换就要多挨100鞭,而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少挨50鞭,权衡利弊,还是不要换了,老实挨这100鞭吧。〃帅呆〃也会这样想,所以谁也不愿交换,即使交换肯定对其中一人有利。
  由此我们看到,在获得利益时,人们愿意承担某些风险;但是在付出代价时,人们就倾向于回避风险。〃酷毙〃可能想到〃知足常乐〃的古训,只要他相信自己不至于被打得没了命,他就不会去交换。
  换到奖励的情况也是如此,理性的选择是:如果你对是否交换感到犹豫,你就不该交换。这个结论确实不令人满意,因为它不能从逻辑上告诉你怎样做才正确。在理智的尽头,能帮助我们的只有〃知足常乐〃之类的情感和直觉。
  人往往是这样,到手的东西总不那么叫人满意。但是知道〃适可而止〃总不是坏事。
  有句话说的是〃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倒是对这一悖论的极好诠释。可是即使老婆真是别人的好,在〃交换〃之前,你也要三思,毕竟这个〃不如别人〃的老婆有个〃别人不如〃的孩子。
  〃破窗理论〃
  我们说过,悖论只存在于逻辑中,现实中不大会出现。但是有些社会现象还是很有悖论色彩的。
  比如有这样一种经济学理论,一方面声名狼藉,另一方面却又常常被人这样那样地运用,这就是〃破窗理论〃。
  法国19世纪著名经济学家巴斯夏提出了〃破窗理论〃(但他本人并不支持这个理论,相反,他总结它正是为了批判):一个小痞子砸碎了理发店玻璃窗,这一恶行对社会造成了破坏,但是理发师的不幸却是社会的福音,它将为玻璃生产商制造出商机,生产商拿到钱后又去购买其他生产商的产品。。。。。。这样算来,他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只是一次性的(只打碎那几块玻璃),可是他给社会带来的机会却是连锁性的(玻璃生产商、原料供应商、挖沙人、运输者。。。。。。都得到了工作)。结论是:打碎一块玻璃,提供了无数金钱和就业机会,得大于失。用前面的例子说,这个交换很〃划算〃。因此,不良少年是社会的恩人,而不是罪犯。
  大多数人都能指出其荒谬之处,如果破坏他人财物是好事,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惩治这类犯罪呢?倒是应该给他们奖励才是。如果那样,这个世界将乱成什么样子?而且,理发师的窗户被打碎了,他需要安装一扇新的窗户,他要动用一笔额外的费用。这笔费用本来可能是打算购买衣服的。但是新的窗户代替了衣服,也就是说玻璃生产商得到的正是裁缝所失去的。社会净福利依然没有什么增加,不良少年依然是危险分子。
  但是,很多人(包括很多经济学家)却信奉经过变形的〃破窗理论〃,比如我们都听过关于〃假日经济〃(节日放长假可以拉动GDP上升百分之几)、〃洪水经济〃(发洪水有利于扩大内需)之类高论,就连美国出了〃9·11〃事件,也有人认为,这有可能成为拉动美国(甚至全球)经济复苏的机会。
  〃破窗理论〃的谬误,根源在于不知道〃资源是稀缺的〃,在一个地方没有必要地消耗资源,在另一个地方就要闹资源短缺。你把全世界的窗户都砸掉,做玻璃的当然是发财了,可做衣服的却都饿死了。做玻璃的没有衣服穿,早晚也得冻死。况且,做衣服的不买粮食,食品店老板没有生意做,种地的农民也卖不出粮食,所以也没钱买别的。。。。。。换言之,你不能计算收益时用〃连锁性〃,而计算成本时就忘了这一点。
  启示:用一句话简单总结〃破窗理论〃的〃精髓〃,那就是〃坏事变好事〃。如曼德维尔在《蜜蜂的传说》中宣称的那样:个人的恶行对公众来说是一种美德。奢侈腐化的社会享受极大的繁荣,而勤俭的社会将饱受经济萧条的折磨,结论是〃纯粹的美德不能为国家带来繁荣〃。
  藏羚羊与毒品
  珍稀动物保护问题也遇到一个难解的矛盾。如藏羚羊被捕杀,是因为〃怀璧其罪〃:藏羚羊毛在法语中被称为〃莎图什〃,意为〃戒指披肩〃因为一条藏羚羊毛披肩可以从指环中穿过,如此柔顺轻暖,是制作高档毛织物的理想材料。
  如此珍稀的资源,当然禁不起物欲横流的消耗,藏羚羊的生存岌岌可危。政府禁止猎杀,严惩盗猎者,当然是正确之举。可是这又引起了一个新麻烦:抬高了藏羚羊毛价格(还记得《大腕》中的名言吗:〃能出2000美金的主儿,就不在乎出4000美金。〃而且,4000美金反而更能显示其身价),使盗猎成了〃高风险、高收益〃的生意,于是,更多的亡命之徒加入盗猎者的行列。
  怎么办?允许随便捕杀肯定不是办法:没等价格下来,藏羚羊就被打光了。人工饲养理论上似乎可以,但是技术上未必可行,而且,一旦允许藏羚羊交易,野生饲养又很难分辨,可怜的野生藏羚羊还是要被捕杀。这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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