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盛世皇明-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明明猪八戒都能借宿成功的农家,弄的莫凡腆着一张可爱的俊脸登门,结果无一都是被告知快点滚蛋回复后,莫凡就已经被打击的猪头都不如了。

第7章 客栈() 
莫凡现在唯一的办法,也就是顺着宽阔的官道往前走,以希望可以遇到合适的投宿地点,脚下穿的是跟镖局买来的备用草鞋,此刻已经都快把他的脚底板磨穿了。

    这个时代的民房,基本上都是单层建筑,如果你能看到二层以上的建筑,那基本不是城墙,就是木栅栏,至于像客栈这样的双层建筑其实并不多,一般像这样的墙体,多是用来作为临时防御所在。

    从这里,也可看出近期这附近并不太平,很多的栅栏墙上都有干枯的血迹,从程度上来看,时间跨度并不远,最多也就半月前才粘上去的,因为如果是陈旧血迹的话,早就应该风干没有颜色,而不是成片的块状污物。

    这个时代的农民,大都是单姓群居的,一个庄子或者一个村落都是一个姓的人,外姓人倒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而已,小一点的村落莫凡跟本就没有去看,也许是年纪小的缘故,虽然借宿没找到地方,但是打听起事情来倒是方便很多,基本你问什么,对方也不会有太大防备,没一会就打听出来了一个所在,一个叫李家集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狗尾埔附近最热闹的所在,没过五天,附近的村落都会在这个地方进行集会,当然这不是什么政治意义的上的集会,就是一个互通有无的市集而已,而村落里面的人将这种互通有无的买卖却又都称之为赶集。

    而今天刚好又是赶集的日子,所以,顺着刚才农夫指的方向,走着走着,就遇到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起来了,不过他们却都是往回赶,而莫凡却是向里走。

    约莫走了一个多钟头,李家集的轮廓这才慢慢出现在了眼前,入眼所见都是高高飘起的白底招牌,李记,陈记的帘旗仍在迎风飘扬,两边的空地上,是鳞次栉比的棚屋,印象中的热闹倒是一个都没见着,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一些尚未收摊的铺面前转悠。

    看到这情况,莫凡立刻明白了,感情现在已经在收摊中了,看到这,也顾不得什么了,趁着还有机会,莫凡立刻就拉起小丁当风一样的跑进了离自己最近成衣铺子,别的不说,这身穿的先解决好再说。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从身上穿着的粗布短衣来看,算不上富裕,虽然范他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洗的有些发白和布满补丁,但是店里面的成衣却是新的很,简单的官话再次被证明是可以用来交流的。尽管莫凡都已经有挨宰的准备了,但是结账的时候,却仍是肉疼的不行。

    成衣店虽然和后世一样,同样是卖布匹和衣服的,但是现在的成衣店买成衣店都是量身定制的,交完钱后,几天后来取,你要想要像现代一样只要按着自己的尺码选衣服那样的购买方式,并不存在,不过幸运的是,老板说前些天有客人顶订了几套衣服大小和莫凡现在的提醒差不多,本来客人今天是应该来取的,但是今天没有来取,所以莫凡可以考虑要不要买下来。

    莫凡可不是什么野兽,既然有现成的衣服,谁还有时间去等啊,但是按老板的话说,拿别人的衣服先卖给莫凡,他自己是有风险的,所以莫凡就更加肉疼了。

    丁当这个名字办户籍时零食给小女孩取的,没办法,因为小女孩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既然小女孩没有反对,莫凡索性就一直就这样叫着。

    捏了捏自己的钱袋子,莫凡觉得自己现在有必要该想想以后该怎么活下去了,首先得先算算账,手表卖了一千两,付了二百两的镖费,三十两给了送自己落籍的拳师,其实莫凡根本就分不清银两的重量,要不是都是铸造哈偶的10两一个的银柯子,莫凡还真不会算账。

    落籍的时候,本来一人十两就够了,但是一个是莫凡不愿意等,二是怕夜长梦多,让对方特事特办,一人花了三十两,还额外给了小吏十两作为辛苦费就只剩下七百两了,加上换洗的和小姑凉一人两套衣服鞋袜就是十两,而两个人背上现在背着的布包都还是死乞白赖的找老板送的,不然带着这些东西,没包裹的话可没地方放。

    现在两人的全部家当加起来大概还有个六百八十几两,如此来说,莫凡觉得自己的手头目前还是比较宽裕的啊。也就没再犹豫,带上小丁当就直接进了一家挂着酒旗的客栈,一进门,就见一个小二模样的人跑了过来,肩膀上搭着一条白毛巾,用官话直接问道:“两位,打尖还是住店。”

    莫凡点点头,道:“住店,先给我弄些好的吃食,在准备一间上房。”

    听完店小二边对对着柜台大喊道:“好嘞,上房一间,招牌菜上全。”喊完,小厮就直奔厨房而去,而老板则已经用笔记录好了莫凡的点的菜单。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间顾客少的缘故,莫凡刚坐下没一会,一桌子菜就可上齐全了,本来还想学着电视里经常看到的江湖侠客一般,来一句,再上三斤牛肉的,但是不知道怎的,却又联想到,在古代杀牛可能是个犯律的行为,虽然不知道这崇祯年间能不能杀牛食肉,不过既然知道这是个禁忌,莫凡也就没再提着一茬。

    随便吃了两口,莫凡趁着现在天还没黑,赶紧就跑到了酒店对面的一家银楼里。把自己的六百两银子,换成了一百两一张的汇票,虽然下次再来这还银子的话,还会亏点利息,但是每天都抱着这几十斤重的东西,确实是累人。

    当再次回到客栈的时候,桌子上刚点的菜,差不多久被小丁当吃了个干净,没办法莫凡只好再点了一桌,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顿饭竟然吃了这么多,要不是莫凡随手就给点小二扔了银柯子作为小费,估计店家都会怀疑这俩是不是过来准备吃霸王餐的,莫凡一边吃,一遍教导着小丁当,女孩子应该怎么吃饭,不过很显然,莫凡并没有注意道自己的吃像也是多么的不文雅。

    一般在酒馆里吃饭的人更多的都是聚会,喝酒的人,像莫凡这样真的吃饭填肚子的人有,但是不多。菜色有常见的猪肉,不过莫凡真的很像吐槽,无他真的很难吃,因为就是切成片用水煮一下而已,唯一还能下咽的就是馒头和一些不知名的素菜,素菜的做法也一样,居然也是用煮的,最关键的是,很清淡,真的很清淡,难道没有放盐吗?

    淡然此时莫凡都已经吃饱了,再回头又瞅了一眼小丁当,见她却没有任何反应,算了,她只要有的吃就不会有反应。吃完饭,莫凡付了房钱和饭钱便在小二的带领下进入所谓的上房,其实也就是一张稍大的床,一张桌子,一扇窗户而已。

    又给小二一两小费后,要求的热水一整桶,不到10分钟就迎送到了房间,看来金钱的威力确实大。知道小丁当很矜持,倒不是莫凡吝啬,不肯开两间房,而是因为人生地不熟的两个人确实不敢分开,一间房的话,万一要有点什么事情,相互之间还能有个照应。打来了热水,莫凡就让小丁当去洗澡,而自己则站在客房外的走道上,打发时间,全当是给小丁当放哨了。

    两个人依次洗完澡,就准备上床睡觉了,外面呆了那么多天,真的很累,赶路的时候倒是不觉得,这一到了地点,就不知道为什么眼皮就重了起来。莫凡刚躺上床,就被已经躺在里面的小丁当一脚踹了下来。本来莫凡还挺生气,就俩小屁孩那么大张床,一人睡一半怎么了,晚上难道还会发生什么吗?

    一开始莫凡自我感觉还是蛮理直气壮的,但是当看到小叮当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握住了一把剪刀后,莫凡就很聪明的放弃了这次争执,让小二重新找了张凉席,在床下打起了地铺,没多久莫凡就昏昏的睡了过去。

    不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人轻轻的摇晃起了手臂,眼睛慢慢一睁开,入眼却是一片漆黑,手漫无目的在周围摸索起来,猛然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就捏了一下,接着,自己的腰就传来一阵剧痛,莫凡瞬间就清醒了,明明刚才还什么都看不清楚的夜色,慢慢的也在眼睛里也出现了轮廓,而此刻拧着莫凡腰部的魔头也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不是别人,正是小丁当。

    莫凡本来是要发火,可是当看到自己的手放到的位置好像不对,算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旋即想了一下,又觉得不对,道:“你怎么钻我被窝来了?”

    顿了顿,又自以为是的道:“你一定是怕黑,对不对,然后,然后”

    但是很出乎意料,接下来莫凡想像的旖旎的情节并没有出现,相反是小叮当又是用一种看着傻x的眼神看着他,叔叔能忍,婶婶也不能忍啊,被一个丫头用着这样的眼神鄙视,还是两次,正要发火,却听小叮当道:“有人要害我们,你打算怎么办?”

    “嗯,什么,不是,害我们,这哪出跟哪出啊?”莫凡一听头都大了,我才来这多久啊,就算是自己的梦想是将来有钱了提着鸟笼,带着一帮狗腿子,在大街上调戏调戏小媳妇,可是这不还没干嘛,难道,东窗事发了?

    小叮当的思维可没有莫凡的思维那么跳脱,和天马行空,只是淡淡的道:“吃饭的时候,你随手就给店小二打赏了一两银子,他收钱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你的汇票,所以准备等我们睡了再做上一票。”

    这语气,完全和天真无关啊,也没去细想这小女孩啥时候变这么精明了,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直觉。”

    “啥?”,莫凡一听到这个结论,顿时就懵了,直觉,这东西能作为判断依据,莫凡也懒得理小叮当,翻个身,准备继续睡,小叮当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解释太苍白了,继续道:“难道你进这家客栈,难道就没发现有些地方很奇怪?”

    “说道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