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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胜家通过秀政向秀吉的责问,在路易斯。甫洛易思于1584年1月20日(天正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的书信中也有述及:胜家发出书信后,遣前田利家等为使前往宝寺城,与秀吉和谈(具体后面章节叙述);羽柴在山崎与京都附近的八幡两地筑有甚为坚固的城两座,胜家与三七殿(信孝)对此极为不满,遣使宣称根据最初的协定,无论是秀吉还是胜家,信孝地位对等,而筑城举动,分明揭示了秀吉自比为天下绝对君主的野心。因此,秀吉不久后将两城破坏。但是作为答复,他却提出了在他们中间,谁将成为天下之君,就以实力来决一胜负的意见。
三、大德寺葬礼'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10…275:15:57)
当年(天正十年)十月十三日,秀吉从播磨,养子秀胜从丹波一同前往京都,于十五日在大德寺为信长举行了葬礼仪式。棺前为池田辉政,棺后为秀胜,牌位由信长八男长丸(后来的信好)所捧,秀吉于其后持太刀。棺椁极尽华美之能事,内纳木像,最后付之火葬(《言经卿记》、《兼见卿记》、《秀吉事记》)。
丹羽长秀以青山奥虎为代表,细川藤孝亲自上京(《兼见卿记》),筒井顺庆派兵警卫(《多闻院日记》)参与葬礼。而且据说信雄,信孝以及胜家也各自派代表上京(《晴丰公记》、《莲成院记录》)。
十七日,秀吉为信长在大德寺内营造了总见院,寄进银子千枚,钱一万贯,米五百石(《秀吉事记》)。
据《川角太阁记》记载,胜家以诸般理由阻挠了三法师上京参与信长葬礼。作为对应,秀吉为信长营造了新的寺院,并雕刻了木像,同时整顿武备,于胜家等人上洛之际,率大兵入京,胜家等人大惊失色,似败军般撤出京城。之后,由秀吉独自操纵了葬礼。此处记述的胜家上京之事,明显有误。胜家阻止三法师上京多半属实,秀吉计划抛开胜家独自主持葬礼也应无出入,但上述的秀吉率大军进京吓退胜家倒颇似演义,难于采信了。
十月十八日,在秀吉通过冈本良胜,斋藤利尧送抵信孝的书信中提到(《浅野家文书》),“关于这场佛事,自己(秀吉)向信雄,信孝两人发出的以ぉ次(秀胜,信长四男,在信长生前成为了秀吉的养子)名义要求参加葬礼的书信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而宿老众(胜家以下信长诸老臣)对于举行这场佛事也没有什么行动,真是丧誉于天下。自己以卑微的身份为信长所登用,及至成长为攻城略地的大将,信长公的恩情可谓重于须弥山。既然事到如今,佛事便由秀吉自己一人操办吧。自己今后若不能在信长生前冀望的天下六十余州为其兴办佛事,也将自裁以追随信长公而决无遗憾”。此中秀吉统一天下,于六十余州为信长举行佛事等诸般表态,十足是对信孝的挑衅与威吓。
关于这次佛事,秀吉以秀胜名义向信雄,信孝传话属实。但是用大村由己的话来说,这次佛事也是不办不行了。原因是秀吉不得不顾及信长手下年寄众的存在以及其他各种牵连,至十月为止必须举行葬礼,以做交代。当然,也考虑到了无论是信孝,胜家还是信雄在秀吉控制的京都范围内操办葬礼并不现实。
大德寺葬礼在戏剧中以及烧香的场合十分有名。《秀吉事记》记载,十七日结算佛事,共支付费用一万贯以及名刀不动国行,而且作为供奉牌位场所的总见院的建造费用与石卵塔的费用也计银子千枚,此外,还寄进土地五十石(以米五百石收购的土地)以常年供奉。同时,棺椁以金纱金褴包裹,盛棺木的舆顶与栏杆也镶以宝石、金银,并施以彩绘,代替遗骸的木像由沉香木雕刻。火场设置于莲野台,由秀吉的弟弟秀长任警卫大将,在大德寺至莲台野一千五百间的路途中安排约三万士兵于周遭守卫,并遣弓,枪,铁炮队围绕火场。秀吉党徒无论贵贱,均云集于此(《言经卿记》中也记载了山科言经的妻子和儿子在此次观礼途中的所见所闻)。舆前站立池田恒兴,后轮站定羽柴秀胜,信长八男长丸奉牌位(见于《总见院殿追善记》),秀吉持不动国行依次侍奉,其后两列队伍共计三千人,均顶乌帽子,着藤衣,还有各宗僧侣也侍奉两旁,实乃盛大无比的葬礼。
佛事的费用与寄进均记载在《大德寺文书》与同寺的《总见院文书》中,但是实际上大德寺支付给乐人的费用却曾经发生过纠纷。当初足利义辉葬礼时,乐人十名获取银子十五枚,米三十石。此次信长的葬礼上,二十五名乐手得银子千枚,可是米却只有三十石(义辉死时,平均一人得银一枚半,米三石;而在信长的场合下,每人得银四十枚,可是米反而只有一石二斗,着实反常,可能是有人于中间环节榨取),从而发生口角。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以支付五十石米而了结(平均每人两石),可是这中间人也收了双方的礼。据说乐人给的礼颇为丰厚,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里类似乐人等专职平素收入微薄,只有乘如此机会才能略得赢余,因此获得如此丰厚的报酬,也算不上什么不正当的勾当。
四、秀吉的主张'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10…275:15:58)
十月十八日,也就是信长葬礼后的第二天,秀吉致书信一封,经由信孝老臣斋藤利尧与冈本良胜至信孝,作为对该月八日信孝来信的答复。信孝的信没有残留下来,内容已经不详,兴许是劝说秀吉与胜家讲和的。歧阜城到京都路途并不遥远,但是秀吉花了十天的时间回信,期间想必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也许是秀吉早已收到书信,但由于忙于十七日信长葬礼的缘故,回迟了。从另一方面来讲,又或许是觉得在大德寺葬礼结束后回信较好,这样能使内容相对充实一些,效果也更好一些。
这封书信是由二十四条内容组成的长文(这样的长文难以一蹴而就,当是外交文书无疑。又因为内容相对简练,或许真是秀吉十八日才细看信孝的来信后才匆忙作的答复)。以下撷取要点作一介绍:
第一条是关于秀吉与柴田之间的关系。尽管秀吉不清楚信孝听到如何的风传,但是对于信孝诚心为调停而作的努力仍要表达万分谢意。接着话锋一转,秀吉以胜家违背了之前清洲缔结的“箇条书”与“誓纸血判”为由,婉拒了信孝的调解。所谓“箇条书”与“誓纸血判”指的是胜家与秀吉之间对彼此详尽的规定与约束。
第二条,秀吉言及自己手中持有信孝,信雄,家康以及宿老以下(指胜家以下)的一札誓书(当是清洲会议时互换得来),但如今看来,自己严守了誓约而信孝与胜家均有背离。由此处开始,秀吉暗地指责信孝,为以下逐渐加大攻击信孝与胜家的失信埋下了伏笔。
第三条,信孝的兄弟众多,而在其中,唯有信孝自始便对秀吉最为关照(其实比起秀吉,信孝对胜家和一益更抱好感),现如今,对自己关爱的人多了,便对信孝略有怠慢,实在惭愧至极(事实上秀吉这一方从来便对信孝颇多冷淡)。
第四条,是关于信孝与信雄之间的“名代”之争(由于三法师年幼,两人便竞相争夺成为其代理人),无论如何,也不应影响两人与四宿老(胜家,秀吉,长秀,恒兴)在清洲会议上达成立信忠之子三法师为主的事实。且根据信孝与信雄的誓约,将三法师从清洲城暂时移送至歧阜信孝处照看后,理应交由秀吉方照顾。这番对于清洲会议经过和结果的回顾及强调,以至秀吉执行会议决议的要求,成为秀吉最基本的主张。
第五条,对于将三法师移请之安土之事,信孝几次三番从中作梗,而如今,理应执行。其作为清洲会议的决议,是受到诸宿老一致同意的,秀吉在此处对信孝拒绝施行提出了质问。
第六条,对于信孝与信雄的名代之争,秀吉也难以作出抉择(其实秀吉真正希望的是此番争斗永不了结吧)。ぉ次(秀胜,信长之子,秀吉养子)十五、六岁了,是到了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的时候了,但因为他已成为秀吉我的养子,八幡大菩萨在上,秀吉决计不会推举其作为信长公后继而被天下所耻笑;无论谁继承信长大业,秀吉也不至于出于一己私利而如此为之。此条反映了秀吉揣度在信长继承者的诸多人选中支持秀胜并无胜算,因此才假意不推秀胜为主而彰显其正义。
第七条,谈及秀吉自己在信孝等织田一族面前着实尴尬。原因是在山崎合战的处理上,秀吉一人做了主,而织田一族并未占主导地位,因而遭受了信孝等兄弟(主要指信孝)以及宿老众(主要指胜家)的嫉恨,实在深感困扰。这一条比起第三条中提到从来受到信孝照顾,态度已经大为转折了。
第八条至第二十条是秀吉对自己战功的回顾及夸耀。从信长对秀吉的器重开始,以高松水淹至山崎合战为中心,细述其战功,其间略有涉及从前美浓、尾张平定战。此番自夸的意味,在于以战功勋殊威压之后,引起对方反感。从结果来看,这一招对于对信孝的挑衅以诱使其采取敌对行动颇为见效。这番言语,体现了秀吉在自认确立了对信孝与胜家绝对优势后所摆出的寻衅姿态。
第二十一条,自山崎合战以来,只有秀吉一人真心尽力为织田家效忠,向信孝,信雄献上领国。美浓还有歧阜城便是其以堀秀政向信孝献上的(山崎合战后,秀政作为先锋夺取了歧阜城;后来让与信孝),扩大了信孝的领地;相应的还有献上的一国人质(指美浓一国诸将的人质),这些都是秀吉所为。第二十二条又提及了秀吉向信雄添加的尾张与清洲城及一国的人质。
在第二十三条中,秀吉嘲讽有些宿老(实指胜家)在山崎合战中留守本国,没有尽忠,却通过薄薄一纸誓约便从秀吉处得到了秀吉长久以来的领地--长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