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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扶不上墙的烂泥,我也很聪明,我也可以很漂亮,我也可以给他他想要的一切”
我哽咽的说着,眼泪终于决堤而下。
我攥着洗得发白的衣角,心脏疼得狠狠抽搐了几下。
前世元凯回国以后,他的眼睛始终都追随在陈语凤的身上,她是那么的高贵,有钱,即便她脾气很臭,又特别的矫情任性,经常打骂元凯,可元凯看着她的眼睛依旧在发光。
其实我早就应该醒悟的,可我总是在自欺欺人,我害怕元凯离开我,所以强迫着自己一次次的自我麻痹,任由他们越来越过火,越来越不把我当回事。
一直到我惨死,我才终于醒悟——原来你真的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即便你将他视如生命。
粗糙的大手突然将我攥着衣角的手包裹在了手心里,我身子过电般微颤,泪眼朦胧的看向了大手的主人。
“你说的不错,你很聪明,也很漂亮。”
霍致远朝着我扬起一抹淡笑:“是他有眼无珠,你无需过于遗憾自责。”
他站起身,将我眼角的泪水抹去,眼中骤然迸发出一抹逼人的自信,“当然,你也会很有钱。”
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却给人莫名信服的力量。
我突然就笑了,眼泪染湿了眼眶,笑容却愈发明媚。
我知道,霍致远彻底接受我了。
他愿意让我跟着他,愿意带着我发财了。
虽然我们现在一穷二白,但我相信,我们会合作的很融洽,总有一天,我会陪着他大放异彩,声名显赫。
“谢谢,谢谢你霍致远。”
我反握住他的手,声音铿锵:“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今天你做得很好,你收拾一下,把这间房退了,搬去我那里。”
霍致远侧眸扫了那个憨憨的大个子一眼,“他叫王熊,是我的兄弟,从今以后,你以他表妹的身份自居,有没有问题?”
我心里有些疑惑,可还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我这里不留闲人,你要做好吃苦受难的准备。”
霍致远松开我,又跟王熊介绍了一下我。
王熊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冒,只是稍微点了一下头,连一句话都没搭理我。
他看着憨憨的,可他的体型如其名,像只彪悍的狗熊,往那儿一站好似一座大山,令人莫名畏惧。
我痛快的收拾好东西,很快入戏,亲切的叫了王熊一声表哥。
霍致远打量了我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切记,外露的聪明是小聪明,藏起来的才是大智慧。”
霍致远的话令我醍醐灌顶,我朝着他笑了笑,重重点了点头。
刚才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想明白了,霍致远把我安排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位置上,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
要知道,决胜关键有时候并不在于被敌人紧盯的大人物,而在于出其不意的小人物。
王熊是霍致远的心腹,而我是王熊的表妹,看似无关紧要的身份,却恰到好处的给敌人暴露了些许缺陷。
啧,刚刚加入就把我往敌人怀里送,这个霍致远还真够狠的。
看来他还是没有完全信任我,想要再考验我一次。
这个霍致远,疑心真够重的。
不过我欣赏。
第5章 遭人嫌弃()
霍致远住的地方在郊区的村里,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瓦顶平房,离北城大学的新校区很近。
虽然院子很破旧,却打扫的十分干净整洁。
我们进去的时候院子里还亮着灯,裸露的土地上还有积雪,上面堆着一个雪人,在灯光下扬着笑脸。
如果我记得没错,十年后的北城大学新校区附近的村落都被开发了,改建成了富人区,建了不少别墅,还凿了一个很大的人工湖,建了个公园。
眯了眯眼睛,我脑光一亮。
“霍致远,这个院子你买的还是租的?”
刚才一路走来,这个村的种种都透着一种落后的气息,别的不说,光说临街的院门,就没有几户是阔气的,都是那种木制的大门,这证明这个村子很穷。
假如我能在这个村里多买些土地和房屋,用不了多少年,这里的地皮就会疯狂的涨价。
到那时嘿嘿,发了。
“祖宅,怎么?”霍致远犀利的眼神令我脸上的奸笑凝固,我清咳了一声,朝着他摆摆手,“没事,我挺喜欢这个村的,想问问这里的房价。”
没有真凭实据,我说出来也没有人会信。
况且我的钱都投资给霍致远了,手头也没钱买房,得慢慢来。
“两三万吧。”霍致远随口说了一句,指了指西屋:“你以后住那里。”
两三万!
我眼睛猛然发亮,心里瞬间乐开了花。
不过很快,我就郁闷了。
现在是十年前,赚钱不比十年后那么快,两三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大数字。
我之前攒的那十万几乎要了我的命,每天打很多份工不说,还严重的营养不良。
就比如说我那天吃的那碗大碗面,才三块钱,卤还多,放在十年后,十五起,还是清汤面。
无奈,我只得先把这个念头压回去。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被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吵醒了。
西屋是个大炕头,抬起头就是窗户,我撩起窗帘,入目就是一个穿着粉色棉衣的女孩子。
霍致远正和王熊在院子里打木人桩,那个粉衣女孩儿则是活蹦乱跳的在旁边喊加油。
大冬天的,王熊赤着膀子,霍致远就穿着一个白色背心,两人满头大汗,由着粉衣女孩儿在一旁闹。
坐起身,我盯着院子里的画面,突然一阵恍惚。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温馨淳朴的画面了,前世从村里考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围着元凯转,我把他当我的命,却忘了生我养我的父母。
他们虽然重男轻女,对我不太好,可却不会像元凯那样毁我容貌,害我惨死。
我以为嫁给元凯就可以脱离以前在村里的那种痛苦生活,得到幸福,所以我各种对他好,忍让着他,艰难的在城里扎根,学着城里人生活,结果却迈入了另一个地狱。
人不能忘根,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哥,她是谁?”
粉衣女孩收起笑容,皱着眉头警惕的打量我。
我回神,朝着她扯起一个笑容。
没想到霍致远还有个妹妹,前世倒是没听说过,不过他们俩长得可一点都不像。
听着霍致远跟她介绍我,我披了件衣服,推门出去。
粉衣女孩儿名叫汤蓉,霍致远没说他们为什么不是一个姓,只简单互相介绍了一下。
汤蓉和王熊一样,都对我不感冒,甚至还有些敌对。
吃早饭的时候,汤蓉给王熊和霍致远都盛了一碗小米粥,唯独没有管我。
住人屋檐下,有吃住已经很不错了,我也就没放心上,自己拿碗去盛粥。
还没走到锅灶边,就听汤蓉说:“王熊,你住我家就算了,怎么连你妹都住我家,还是表的。”
我脚步一顿,手里的碗突然变得很沉。
“蓉蓉,好好吃饭。”霍致远声音一沉,汤蓉顿时不说话了。
我正要舀粥,又听汤蓉不经意道:“王熊,我昨晚没吃饭,你早饭少吃点,让我点,行吗?”
王熊憨憨的笑了笑,应了一声。
我握着勺子,扭头看了一眼饭桌上其乐融融的模样,缓缓松开了勺子。
汤蓉的意思我明白,她虽然是让王熊少吃点,其实是不想招待我。
也对,虽然我给霍致远投资了不少钱,可也没有道理白吃住人家的。
我掏出手机,假装接电话,将碗放回原位,朝着霍致远轻轻道:“我有点事,出去一趟,有事电话联系。”
不等霍致远应我,我抬步便匆匆的跑出了院门。
一直跑到村外,我才终于收起手机,叹了口气。
看来住在霍致远家的决定是错误的,招人嫌了。
正想着去北城四处看看,寻摸一下哪里还有商机,手机就真的响了。
真是奇了,从出国就只会给我发短信的元凯今天竟然给我打了个昂贵的越洋电话。
更奇的是元凯说他今天晚上八点半到北城机场,让我去接他。
他竟然提前两天回来了!
下意识看了看我今天的穿着打扮,我顿时有些气馁。
“你不是有事吗?怎么站在村头?等男朋友来接呢?”
汤蓉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身后,身上背着单肩书包。
她换了身衣服,长款碎花连衣裙,短款棉衣,头发也放下来了,看起来清纯可人。
本来我就气馁,这么一对比,我更郁闷了。
陈语凤是个很会打扮的女人,我如果就这样出现在机场,不用想,他们两个绝对会用那种鄙夷和嫌弃的眼神看我。
前世被她比过去就算了,这一世绝对不行。
这可是我跟那对狗男女即将打响的第一仗,绝对要把士气振起来。
“蓉蓉,你知道北城哪里有档次不错的商场吗?”
前世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来没有逛过商场,两身衣服一直换洗的穿,舍不得花钱买新的,就为了能多攒点钱。
现在想买件好点的衣服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买,真是可悲。
“喂,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你装什么装?档次不错的,你买得起吗?”
汤蓉看我的眼神极其讥讽刺眼,她上下打量着我,突然从我的口袋里抽出了我的钱包。
她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当着我的面儿直接把钱包调转过来,抖了抖。
零零散散的钱瞬间洒落了一地,我脸色骤变,对她的好感瞬间全失。
我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什么,她为什么要这么侮辱我?
心脏里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