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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特权,他就只得甘愿承受种种轻视、侮辱和欺压,这个道理千真万确。倒霉的非特权者为了不被压成齑粉,唯有一途:低三下四地攀附一个大人物;仅以此为代价,他便可买到在某些场合下自称有某人撑腰的权力。
但是我们在此对第三等级考虑得更多的是他们与国家组织的关系,而不是他们的公民地位。让我们看看他们在三级会议中的地位如何。
自命为第三等级的代表是哪些人?是新封贵族和非世袭特权阶级。这些伪代表有时甚至不是人民自由选举的。充当人民代表被视为担任某种官位者的权利,在三级会议中往往如此,而在外省三级会议中几乎全是这样。
旧贵族不能容忍新贵族,不允许斩贵族同他们平起平坐,除非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新贵族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可以追溯到四代和一百年前。因此,他们就被旧贵族推入跑三等级,但他们显然不再属第三等级。可是,从法律眼光看,所有的贵族都是同等的,不论是旧贵族还是在不同程度上把自己的出身或篡夺行为遮掩起来的贵族。两者都享有同样的特权。唯有舆论将他们区别开来。但是如果说第三等级不得不容忍法律认可的偏见,那么让第三等级向一个违反法律条文的偏见屈服,便是毫无道理的。
无论人们愿意怎样对待新贵族,一旦一个公民取得与普通法截然对立的特权,他就不再属普通等级,这是肯定无疑的。他的新的利益便同普遍的利益相对抗;他无权代表人民投票。
这个无可争辩的原则同样把非世袭的特权者排除于第三等级的代表之外。他们的利益也或多或少同普遍利益相对立;尽管舆论将他们列为第三等级,尽管法律对他们的地位未作规定,事物的本性却强于舆论和法律,它以压倒的力量将他们排斥于普通等级之外。
如果不仅把世袭特权者,而且还把非世袭特权者排除出第三等级,人们会问:这样做是不是轻率地使第三等级失掉最有见识、最富勇略、最受尊敬的成员,从而削弱第三等级呢?
我远非企图削弱第三等级的力量或尊严,因为在我的心目中,第三等级同国家的观念始终是融为一体的。但是不管支配我们的动机如何?我们难道能抹煞真理吗?因为,一支军队的精锐士兵的逃亡已然非常不幸,难道还非得将营地交给这些士兵防守吗?一切特权,再说一遍亦不为过,都是同普通法对立的;因此,一切特权者毫无区别地组成一个与第三等级迥异并且对立的阶级。与此同时,我要指出,人民的朋友们对这一真理丝毫不必感到惊慌。恰恰相反,这个真理使人们强烈地感到必须立即废除一切非世袭特权,从而恢复全民的根本利益,因为这种特权分裂第三等级,而且似乎逼迫第三等级将自己的命运交给敌手。此外,决不可将这种考虑与下面那种考虑分开:在第三等级里废除特权,并不意味着它的某些成员将丧失他们享有的优免。这类优免只不过是普通法而已。普遍剥夺大多数人民的优免,这事从来就非常不公正。因此我所要求的不是一种权利的丧失,而是这种权利的恢复;如果有人反驳我说,若把若干类特权变成普遍享有,例如免予抽签服兵役,人们就会使自己失去满足社会需要的手段,那么我的回答是,一切社会需要均应人人承担,不应由公民中某一特殊阶级单独承担;如果不去寻求更具有全民性的方法以完善和维持人们所希求的军备状况,这既违迕情理,也悖于公道。
听到有人抱怨教会、佩剑贵族和穿袍贵族三位一体的贵族体制,人们有时感到吃惊。人们但愿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但是这种称呼应按严格意义来理解。如果说三级会议是普遍意志的代言人,并因此而拥有立法权,那么凡是三级会议仅由教士、贵族和法官组成的地方,那里便是名副其实的贵族体制,这难道不是真实情况吗?
除了这个令人惊骇的千真万确的事实外,还有一种现象:所有的行政权力机构也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落入了为教会、法院和军队提供人员的那个阶级手中。某种兄弟义气使得贵族彼此看重,互相照顾,而把其余国民一概不放在眼中。他们的篡夺可谓彻底;他们的统治货真价实。
请大家读读历史,着意考察一下究竟事实与上述论断是相符还是相悖,然后人们便会相信:法国仍处在君主制度下的这种说法是个绝大的错误,对此我已有切身体验。
只要从我国史册中抽掉路易十一①、黎塞留②以及路易十四③的不折不扣的专制统治时期的若干岁月,你使会觉察你在读一部宫廷贵族史。是宫廷而不是君主在统洽。是宫廷在行令设禁,任免大臣,设职授职,如此等等。庞大的贵族阶级遍布法国,通过其成员到处伸手,占据了公共事务各部门的所有要津。什么是宫廷呢?无非是这个庞大的贵族阶级的首脑。因此,人民也习惯于在私下言谈中把君主同政权的推动者分开。他们一直把国王视为受骗至深,身处活跃而强大的宫廷贵族之中而毫无防范,以至他们从未将那些冒国王之名所做的一切坏事归咎于他。
概括起来说:迄今为止,第三等级在三级会议中并无真正的代表。因此他们的政治权利等于零。
《论特权 第三等级是什么?》
西耶斯著 冯 棠译
第三章 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
绝不能依据某些对人权有不同程度知识的作家的孤立言论来评论第三等级的要求。第三等级在这方面还差得很远,我不光是就那些研究社会秩序的人的学识而言,而且是就形成为公众舆论的大量流行思想而言。只有根据王国各大市镇向政府提出的真实要求,才能评价第三等级的真正诉愿。人们在那里看到了什么?人民要求取得某种地位,而且事实上只求有一席之地。他们要在三级会议中拥有真正的代表,即来自本等级的善于表达他们的意志、捍卫他们的利益的代表。可是,如果三级会议里与第三等级对立的利益占压倒优势,那么参加三级会议又有何益!无非是以他们的出席,对他们永久承受的压迫加以认可而已。因此,可以断言,假如他们不能在那里拥有至少相等于特权阶级的影响,他们就不会到三级会议来投票,他们还要求让他们的代表名额同另两个等级的代表名额总数相等。最后,假如每个等级分别投票,这种平等代表权便纯属虚幻。故此,第三等级要求按人头而不按等级投票。这就是使特权等级为之骇然的诸项要求的要点,其所以使他们惊骇是因为这些要求本身就使革除弊端势在必行。第三等级的真正意图是在三级会议中拥有与特权等级相等的影响。我再说一遍,他们能要求得比这更少吗?倘若他们在三级会议中没有相等的影响,他们就没有指望摆脱政治上无足轻重的地位,没有指望取得某种地位,这难道不明白吗?
但是真正的不幸在于,第三等级的这三条要求不足以使他们取得确实不可或缺的相等的影响。纵然选自本等级的代表争得了相等的名额,也是徒然:因为特权者的影响将占据并控制第三等级自己集会的场所。分配肥缺、职位、利禄的权力在哪里?是谁要求庇护?谁掌握庇护权?……非特权者因才华出众看来最适于维护本等级利益,他们难道不是在对贵族愚陋或强制的敬畏中培养起来的吗?须知许许多多的人通常都易于向一切可以从中得益的习惯势力屈服。他们时时想着改善自己的命运,而当个人勤奋劳动不能依正道晋升时,他们便投入歧途。我不清楚是古代哪个民族,为使其子弟习惯于猛烈或灵敏的训练,只有在他们取胜或在这方面努力之后,才给他们分发食物。同样,在我们这里,第三等级中最能干的一类人,为了取得其生活的必需,被迫为强者的意志效忠。国民中的这部分人竟然为祈求恩宠而孜孜矻矻,对主人俯首贴耳,时刻准备为博得期待的欢心而牺牲一切。最适于捍卫国家利益的优秀品质竟被滥用来维护偏见,看到这类品行,怎能不今人担忧?贵族阶级的最肆无忌惮的捍卫者将出自第三等级,出自那些生来聪明伶俐但缺乏灵魂的人们,他们既贪图权势和渴望显赫人物青睐,又对失去自由的代价麻木不仁。
贵族在法国支配着一切,封建迷信使大多数人精神堕落,除了这两种巨大的力量之外,还有财产的力量:这是一种自然的影响;我绝不排斥财产的力量;但人们将会同意,这种力量也完全有利于特权阶级,人们也有理由担心特权等级会借助这股强大力量来反对第三等级。
各市镇过分轻易地相信,只要把特权阶级的人从人民代表中排除便能免受特权影响。在农村和各地,哪一位稍得人心的领主,只要他愿意,没有一群数不尽的人听命于他?请估计一下这第一种影响的后果及反响,可能的话,请设法搞清楚,一个你以为已离初选委员会相隔很远,而实际上依然由那些初选人所拼凑的议会,能产生什么结果。
人们越思考这个问题,越发觉第三等级的这三项要求远远不够。然而,尽管远远不够,这些要求还是遭到猛烈的攻击。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这种攻击的一些借口。
第一节 第一个要求 第三等级代表只能选自真正属于第三等级的公民。
我们已解释过,要真正属于第三等级,就必须丝毫不沾染任何一种特权。
通过某一门径成为贵族的那些法官,不知为何决定在他们之后关闭进入贵族之门径,他们竭尽全力要钻进三级会议。他们自言自悟:贵族不要我们;我们也不要第三等级;如若我们能单独组成等级,那就太妙了;但我们办不到。怎么办?我们只有维持第三等级选贵族为代表的陋习;这样我们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