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忽然刮起一阵大风,顾延风眼明手快,右手一弹用巧妙的劲力射向玄滢月头上的那朵纱绢花,花脱落下来后立刻被大风吹向了下方的水塘,落入水中后又被冲向了远处。
“我的花!”玄滢月惊呼出来,但是风实在是太大了,她只来得及眼睁睁的看着那朵仁心送的粉色小花落入水中,被急流冲进下方的瀑布里。心中一凉,一种非常惶恐的感觉涌上了她的心头,仿佛那朵花就是她和仁心之间的维系,有什么东西会和那朵花一同消失一样。
顾延风这时表现的什么也不知道一样走过来问:“怎么了?滢月,你叫的那么大声?”
“不我的头花被风吹掉了”玄滢月脸色惨白,眼睛紧紧盯着下方的水流。
顾延风故作不解的朝下面看去,正好看见那朵粉色的纱绢花消失在瀑布的边缘,仿佛恶作剧成功心中满足的小孩一样,他的嘴角暗暗的挑起了一个奸笑,然后表面惋惜的对玄滢月说:“那朵头花你这两天一直戴着的吧,很喜欢吗?我再送你几朵吧,实在不行我们到那瀑布的下游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
玄滢月无奈的摇了摇头,她能看到这里的水流有多快,而且他们也不知道下面同瀑布连接的河流会通向哪里,在一条河中寻找一朵纱绢花无疑于大海捞针,是毫无意义的行为。
看着玄滢月神色黯然的回到了马车上,顾延风忽然想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居然会因为一朵小小的头花吃醋,还做出如此孩子气的行为。但是他很快就将这份愧疚抛诸脑后,不过是一朵头花而已,他可以给玄滢月比那便宜货好上千倍万倍的东西,只要是她想要的,他全部都能弄到手。顾延风知道自己并非皇亲国戚,没有显赫的身份和地位,但是只有胸中的这份感情他自信绝对不输给任何人!
消沉了几日之后玄滢月的注意力终于被周围的风景所吸引,眼前出现的是她从未想象过的风景。接连几天周围都是广阔的戈壁和沙漠,偶尔有几株枯树立在官道的两边,更多的却是漫天遍野的沙石,远远的看不到尽头,似乎与天都连接成了一片。
戈壁虽然荒芜却也不是全然了无生机的,野驴,野骆驼,甚至还有野狐狸都曾出现过。玄滢月甚至还有一次在休息的绿洲旁边见到过一种五颜六色的蜥蜴,看到有人过来,挥动四肢哧溜一下就跑的不见踪影了,把她给吓了一跳。后来顾延风告诉她,这是沙漠中特有的一种蜥蜴,俗称五爪龙,是能入药的,只是这种小蜥蜴跑得太快,很难抓捕。
离开了中土,却还没有进入西方大国流连的实际控制范围,所以这里成为了行商者的天堂,各国的大商号都在这一带设有驿站,但也因为属于三不管地区所以强盗马贼横行,大商号除了建立自己的保卫团之外也会相互联合起来建立一片相对安全的地区以供发展,久而久之沙漠中的绿洲就形成了城镇。
卡吉就是其中之一,流连语种意为“珍珠”。除了同中土不同的石砖房屋外,卡吉的天空下时时都透着自由的意味。皮肤黝黑,因为宗教信仰把自己用布从头裹到脚的异国商人,还有只穿着薄薄轻纱,美妙酮体几乎清晰可见的异域舞女同时在街上行走,开店叫卖的,当街交易的,妓馆的姑娘们甚至大白天的当街就出来拉客,表面上看来就像是毫无秩序。沙漠中很多的绿洲城镇都是这样,只要不扰乱治安,保安队都不会插手商人之间的事,然而这样也使得这些绿洲发展的极为繁荣。
眼前的一切都是这么新奇,玄滢月双眼发光,像被放进林子的小鸟一样,这里看看,那里逛逛,一会儿功夫就买了一堆稀奇古怪各式各样的东西回来。顾延风也不阻止,只是微笑着跟在她身后付账而已。
等买东西买得累了他们就住进绿州城中最好的旅店,开店的是名十四多岁的异国人,来自比流连还要遥远的西方国家,虽然长相和中土人完全不一样,但是会说好几国的语言,看着就很精明的样子。
在卡吉,“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的意思被发挥的淋漓尽致,本来他们来投宿的时候老板说已经客满,没有房间了。玄滢月亲眼看见顾延风塞了一张银票到那老板的手上,那人的脸一下就变了,不仅给他们安排了最好的房间,还准备了无数的美食与美酒,甚至还找来了几个能歌善舞的异国女子,把一顿晚饭弄得像国王的宴会一般热闹。
事后玄滢月偷偷问他究竟给那老板塞了多少银子,顾延风却笑笑说:“这点小钱你就不用放在心上了,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了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你帮着我一起花吧。”
玄滢月知道那一定不是笔小数目,这一路上所有的花费都是顾延风出得,而且这种事情考虑的都很周到,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感觉到劳累。他的细心和用心玄滢月都看在眼里,却不知该如何报答,心里也越来越感动了。
…………………………………………………………………………………………………
依旧卡文。。。这一段完了就好了tt,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177章 黄金的海洋()
第二天一早他们再次上路了,原来顾三爷所住的地方离卡吉并不太远,位于另一片大的绿洲,只有一天的车程而已,再加上这几日天气很好,所以傍晚的时候应该就能到达。
虽然沙漠中的风景别有异域的特色,但是看久了也觉得乏味,而且天气干燥,阳光强得吓人,把头稍微探出去一会儿就弄得灰头土脸的。在卡吉的时候顾延风雇了一个熟悉当地地形的车夫,正碰巧这名车夫和顾三爷的商团也有生意上的往来,于是正好也送货过去。
如此一来一直负责赶车的陈叔总算能休息一下了,在马车里闲来无事,他便给玄滢月讲起了从前的故事。陈叔和顾管家一样都是顾家的家仆,但他却不是家生子,而且从中土旁的一个小国家逃难来的,二十岁的时候又累又饿的倒在了顾家的门口,被当时的顾老爷,也就是顾三爷的父亲,顾延风的祖父所救。
因为经过商,也认识几国的语言,所以陈叔狠得顾老爷的重用,经常被派往各地。到了顾三爷这一代,虽然家业败落了,但是因为陈叔的经营,所以在京城的这一部分产业仍然保留着。顾三爷败给史钢,决定定居西面大漠的时候就是卖掉了京城的产业才有了第一笔的资金。
和顾三爷一起去的还有顾家亲戚和下人,虽然遣散了一批,但是仍带着几十口人。为了这一大家子人的生计,顾三爷重操家业做起了生意,而陈叔继续留守京城,为商队的往来提供方便。这些年来他虽然一直在京城,但也随商队走过几趟,在加上年轻时的经历,见闻也很丰富,讲起故事来绘声绘色的,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当天色开始变红的时候顾延风拉起窗帘把玄滢月叫过来,指着远处说:“你快过来看看。”
玄滢月凑到窗边,探头出去只看了一眼就完全呆住了,之间天与地全都变成了金黄的颜色,金中带红的太阳挂在西方的天边,边缘有些模糊,在热气的蒸腾下微微晃动。遥远的前方的地平线上金光闪闪,明晃晃的一片,隐隐约约还能看见晃动的树影和帐篷,仿佛一座大型的城镇。
在东海的时候玄滢月曾在海平面上见过这种情景,当时谭大少爷说这是海市蜃楼,都是幻觉,并不是真实的,海上经常能见到,有些新手不知道,以为那是座小岛,结果迷失了航向,葬身海底。而且对于渔家来说看见海市蜃楼也不是什么好现象,是不吉利的,好几天都不敢出海打渔。
“那是海市蜃楼吗?”玄滢月指着前方闪闪亮亮的一片影子有些兴奋的问道。顾延风却笑而不答。而在前面赶马车的向导看见那片闪亮的影子却似乎一下子兴奋了起来,大大的吆喝了一声,狠狠的甩着马鞭,驾着马车飞快的朝那个方向驶去,嘴里还似乎很高兴的唱着歌,只是他唱得歌都是异国语言,完全听不懂。
只有陈叔因为见多识广知道一些那向导歌中的文字,那是一种古语,就是当地的游牧民族所使用的。歌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在歌颂黄金海洋的美丽。
“黄金的海洋?这里是沙漠啊,哪里来的海洋?”玄滢月奇怪的问。
陈叔笑而不答,只是点着了旱烟,用烟杆指了指外面神秘的说:“你再看看不就知道了。”
于是玄滢月又探出头去,却发现地平线上那片好像海市蜃楼的闪亮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还扩大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金光灿灿的一片,美丽非常,树影和建筑物在其中若隐若现,就好像,就好像被黄金包围的城市一样!
马车又奔跑了一阵她才完全看清,原来前方那片沙漠的颜色和一般土黄的黄沙完全不同,而是亮丽的金黄色,远远看去就像铺了一地的金沙,美丽非常!
“好美!都是金色的沙子!”玄滢月兴奋的指着前方。
“那就是黄金的海洋,大漠中的珍宝!”陈叔呵呵笑着说,“当地的游牧民族和商人都说这里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我当初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还以为满地都是黄金呢!”
马车渐渐驶近,黄金的海洋也渐渐的清晰起来,这片金黄色的沙漠正中间有一块广大的绿洲,看起来应该是一座城镇,这是向导探头进来说这里就是‘木哈尔’也是他们行程的终点。
木哈尔是这座沙漠绿州城的名字,就像是妆点在黄金盘子上的绿宝石,一条蜿蜒的大河在城的旁边流过,为这片绿洲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虽然说是绿洲城,可木哈尔的规模可比卡吉小多了,但是热闹的程度却一点都逊色,城中店铺林立,保安团有序的在城中巡逻,大家都友善的打着招呼。玄滢月他们也在这时下了马车,徒步朝里面走去。途中见脚下的沙子金光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