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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朝木哈尔城中最大的一座石质的建筑走去,这栋建筑比其他的房子都要高大,很有异域的建筑特色,白色的墙壁和圆圆的屋顶,红色的木窗上装饰着精美的花纹。等走到跟前他们才发现已经有人在门口等着他们了,为首的是一名壮实的中年男子,一身当地游牧民族的传统服饰,皮肤黝黑,一大把乌黑纠结的胡子垂在胸前。
还能等玄滢月看清楚那人的相貌。那壮实的中年男子已经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拦住顾延风的肩膀,兴奋的说:“十年了!你这个小兔崽子总算还记得我这个爹!来,快让爹好好看看!”
玄滢月这才发觉,眼前这个完全是异国商人打扮的人就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顾三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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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我愿为你()
顾三爷显得非常激动,抱着顾延风肩膀看了半天,最后感叹道:“小兔崽子,你已经完全长大了,是个男人了!快,说说,你怎么忍心把老爹一个人丢在这里?我这些年给你写了多少信,让你到我这里来,你却连一个回音也没有?”
“爹”顾延风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而且只身在外闯荡多年,现在被顾三爷开口小兔崽子,闭口小兔崽子的叫着,不免有些尴尬,下意识的偷偷看了一旁的玄滢月一眼。
顾三爷这才发现儿子身边还跟着个俏生生的大姑娘,于是大方的打量了玄滢月一下,笑着对顾延风说:“小子,有长进啊,还带着我的儿媳妇回来了,孙子呢?有没有孙子啊?”
玄滢月一听登时满脸涨得通红,想反驳却一时说不出话来,反而是顾延风先解了围,对顾三爷说:“爹,你别瞎说,滢月是我的朋友,跟着我来散心的。”
听到他的辩解顾三爷也不失望,反而若有所思的来回打量着两人,最后笑呵呵的说:“没事,以后是我儿媳妇也是一样的!来来,你们一路累了吧,酒宴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给你们接风洗尘!”说完拉着两人就走进了石头房子中。
踏进屋内,眼前的情景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燕家是中土首富,其宅邸豪华如皇宫自是不在话下,而顾三爷的房子竟然也是毫不逊色的,只是增添了一种浓厚的异域特色,地上铺着猩红色的长绒地毯,墙上是编制精美的各色挂毯,头顶挂着水晶吊灯,来到前厅,桌上已经摆上了酒席,清一色的银质餐具,琉璃酒杯,后面还站着一排异族的侍女,端着银盆,手巾,酒壶等东西随侍一旁。看这排场顾三爷的生意做得不错,已是一方巨富,如此一来顾延风的经商才能也是遗传有据的。
顾三爷看着已经长得人高马大的儿子是怎么看怎么满意,只是见他一身深紫色的锦衣华服,俨然一副贵族公子的打扮,有些纳闷的问他不是在京城做捕快的吗,如今捕快出门都是这样张扬的打扮吗?顾延风便说他前不久已经辞去了京城名捕的公职,现在正专心打理前几年经营的一些生意,但是对于洛楼的事却只字不提。顾三爷也没有多问,只是笑着说给朝廷干活都是吃力不讨好的,而且之前他也立了功,办下了些大案,也算还清那史钢的人情债了自己出来做生意自由自在的,再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席间所饮用的是一种红如鲜血,用葡萄酿成的果酒,初时觉得味道有些奇怪,度数也不高,再饮就觉得回味无穷,唇齿间都是芳香的回甘。只是这种酒的后劲很大,没过一会儿玄滢月就觉得酒气直冲头顶,脸上热得像火烧一样,急忙借故跑到了房顶上的平台吹吹风。
顾延风关切的嘱咐了几句,一路目送她离开。顾三爷的酒量本来就是极好的,又在西面生活了十年,经常因为生意来往于各个游牧部落中,已经是千杯不醉了。他见儿子如此关心那个他带来的姑娘,狡黠的一笑问道:“小子,你明明很喜欢的那个姑娘,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得手?这可不是我们顾家人的作风,想当年我遇见你娘的时候”
“爹!”顾延风有些哭笑不得的打断了顾三爷的话,然后正色说:“爹你可知道那姑娘是谁?”
“你刚才不说已经介绍说那小妮子是京城什么王爷,将军的女儿了吗?我还纳闷呢,如今在大家闺秀,公主郡主什么的行事都这么大胆,天高海阔的哪里都敢来啊。”顾三爷随口回答。
顾延风轻轻一笑说:“爹,你还记得十年前你和史钢比武的时候掉下悬崖的那个小女孩吗?”
“你是说她!?”顾三爷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了玄滢月消失的地方,愣了半响才说,“这怎么可能!?”
“是啊,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从那种地方掉下去怎么还可能活着?”顾延风为了克制身体上的抖动握紧了酒杯,“可是事实摆在眼前,而且我后来也去找外公证实了。当年的那个小女孩根本就不是外公的侄孙女,就是北亲王的女儿,为了躲避仇家才暂时寄养在外公那里的,为了这件事外公他一直都万分自责。所以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叫我如何能不信?”
顾三爷叹了口气说:“小子,那姑娘现在好好的,你也就不用自责了,十年了,你该解脱了。”
“解脱?”顾延风笑了笑,“十年了,如何是这么容易的?况且我早就发过誓了,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再放手!如今奇迹都已经发生了,我怎么会放过呢?”顾延风嘴角的笑容中透着一种坚定的决绝,就连顾三爷这样阅历无比丰富的人看了都觉得脊背一阵发凉,他忽然觉得经过了十年儿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陌生,再也琢磨不透了。
因为温差很大,落入后沙漠的风变得非常清冷,吹了一会儿冷风后玄滢月终于感到脸上的潮红渐渐退去,头脑也清醒了很多。太阳已经完全落入了地平线以下,远处的沙漠变成的黑乎乎的一片,即使就着明亮的月光也看得不甚分明,脚下的绿州城中出现了点点火光,集市依然热闹,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涌动。
一阵冷风吹过,玄滢月不觉打了个寒战,这时肩上忽然传来温暖的感觉,回头一看见是顾延风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把一件细羊绒披肩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怎么出来了?”玄滢月问道。
顾延风笑笑却不回答,只是上前几步,站在她的身边望向远方说:“早就听说大漠中的风景壮丽,今天见识过了果然名不虚传,爹爹说明日西面的一个部落会举行狩猎大会,我们去玩玩吧。”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玄滢月又说出了心中的疑惑,她已经问过他很多次了,但是一次都没有得到过答案。下意识的走上前一步,拂过墙壁的手却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墙上突起的一块小石割伤了手指,她刚想看看,受伤的手就被顾延风拉了过去。
在惊讶的目光中她看着顾延风无比自然的把她被割伤的手指放进了口中,一种让人战栗的温热感觉立刻过电般的传遍了全身。
“我不是说过了吗?只要是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替你得到的,因为我是如此的喜欢你啊。”顾延风低沉的声音传进了耳中,玄滢月这才反应过来,飞快的抽回了手,俏脸涨得通红,嘴里你,你的说了半天,竟是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只好一转身落荒而逃般的跑了。
她应该是觉得羞愤的,顾延风在成为青焰的时候就不知一次的对她做过轻浮的举动!只是今天她忽然觉得有些不一样了,心脏不受抑制的狂跳,一种莫名的悸动在心中蔓延开来,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179章 神风部落()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玄滢月就被顾延风从温暖的被子里挖出来,丢上了马车。等她完全清醒过来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绿州城,马车后是黄沙滚滚,而前方则出现了另一片绿洲和大片的帐篷,而顾三爷也带着随从浩浩荡荡的在前面开进。
“醒过来了?你这个小懒猪。”玄滢月正趴在马车的窗框上发愣,一旁忽然传来了顾延风爽朗的声音。她扭头看见一匹白色的骆驼从后面奔跑了过来,顾延风正高高的坐在两个驼峰之间。他今天的打扮很是特别,穿了一身褐色的短装,披着同色的披肩,缠着头巾,腰间还别着一把精美的弯刀,乍一看就像这片大漠中随处可见商旅一样。小麦色的皮肤,明亮的双眼,还有一笑就露出的一口洁白牙齿,玄滢月看着这样的他眼前恍惚了一下,似乎和幼时记忆中少年的身影重合了起来。
“你怎么这样的打扮?”玄滢月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这段日子看多了他华丽的贵公子打扮,猛的返璞归真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顾延风咧嘴一笑说:“这是当然了,我们要去参加神风部落的狩猎大会,我也要出场的,这样的打扮方便嘛。”说完双腿一夹,身下的白骆驼嘶鸣一声奔向了前方顾三爷的马队。
望着他身背长弓的矫健身影,玄滢月觉得那个京城名捕的顾延风又回来了,其实原来她并没有觉得他做京城名捕的时候有什么特别,那个时候的他行事小心谨慎,平日里也不修边幅,一身布衣,一根铁棍傍身,远没有青焰给人的那种强烈的震撼感,可如今他褪去了那身浮华,给人的感觉竟然是那样的心安呢。
神风部落是这片沙漠最大的游牧部落之一,每年有半年的时间都会回到黄金沙漠这片水草丰美的绿洲,喂饱了牛羊再启程前往北方。而神风部落也是顾三爷很大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