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飞的身体素质是非常过硬的,不是他本人有多厉害,而是这具他窃据的身体的素质非常强壮,只是灌下了一碗姜汤,他就觉得浑身热乎乎的,头脑也随着清醒过来。期间朴玉素一边忙活着,一边不时地和他说话,帮助他恢复着记忆。只是她也想不到这身体的主人早已是借尸还魂了。
林飞躺着休息了一天,到了第二天的傍晚,他已经觉得精神焕发,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了。要像他以前的那种身体,这种冻伤没有一个星期那是起不了炕的。他的父亲也许是个合格的军人,那是爷爷训练培养出来的,从小就是军事化管理啊。
到了他这辈,也许是父亲深受其苦,不愿儿子再从军,加上溺爱的妈妈,压根儿就是温室的花朵,不见风雨的,后来做了老师,那也是和孩子们打交道,平时孩子们训练,自己是不用参与其中的,说是手无缚鸡之力那也不过分。
可如今他的肩膀上都是恐怖的疙瘩肉,和施瓦辛格相仿,他自己都惊讶。只是借着镜子,可以看到那张小白脸已换成了一张浓眉大眼,满脸刚毅的国字脸,只是有些焦虑,这才是他心底的写照,别提多晕菜了。我的未婚妻还不知我是死是活呢,估计他们会认为我死了。
“阿爸吉到现在还没回来,肯定出事了,我的去看看,你身体还没好,就在洞里呆着吧。这里比较安全,外人不容易找到,如果我到明天这时候还没回来,你就自己想法回到部队里去吧。我想你们的人很快就会到来了。”朴玉素向他笑笑,笑容里丝毫见不到惊慌,倒像是安慰着他,说完,又仔细检查了手枪,安上弹夹,弯着腰走出了山洞。
林飞惊愕半晌,心中这个惭愧啊,难道这种险恶的环境中,我连老人和妇女都不如了吗?他们是在保护着我,难道我需要这些素昧平生的异国百姓来保护吗?林飞啊,林飞,你也是个男人,还是军人,就这么没出息吗?别忘了,你现在是中国人民志愿军呢。
第003章潜在的嗜血本性()
林飞想到这里,三下五除二地穿好了军服,竟然还发现了枕头底下的一支驳壳枪,还是二十响的那种,这种手枪他在军队的大院里曾经是当玩具玩着的,没想到朝鲜战争时,还能见到这种武器,都快老掉牙了,不过看这手枪的保养还不错,枪身上还有烤蓝。
但是抽出弹夹时,他却沮丧地发现里面竟然是只有两发子弹,难怪那姑娘走时也没带上,估计是让他自杀用的。林飞握着手枪,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不是让我出生入死吗?刚刚获得了新生,又得为投胎转世做准备。
这朴玉素姑娘怎么会这么快就相信自己的身份呢?看来自己那僵硬的朝鲜话,以及表明了自己的中国人的身份使得她放下了怀疑。那时还没有国民党特务来到北朝鲜,到这里来的只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东北边防军侦察部队。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几十万朝鲜人加入到中国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他们的领袖金日成就曾作为抗联的师长,在冰天雪地里和日本人殊死搏斗。朝鲜战争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中有三个师的朝鲜籍解放军战士带着最好的装备回到了祖国,他们是金日成最初的主力部队。
林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现在却绝不能眼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置之死地而不顾,他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后代,即使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也不能做逃兵,不能给祖父脸上抹黑,不能给百万志愿军战士脸上抹黑。就是死也不过是再坠入黑暗一回。
想到这里,林飞的心反而放松下来了,他的头脑也变得灵活起来,他将仅有的两粒子弹压进了弹夹,推弹上膛,钻出了山洞,向着茫茫的黑夜走去。一出山洞,扑面而来的寒风就刮得面颊生痛,像是刀子剜肉似的,难怪自己的这具身体会被冻僵。
月光下的深山里,树影幢幢,透过树林的缝隙,还能依稀辨认出一行脚印,脚印较小,那是女性的脚印,这是朴玉素留下的。顺着脚印的方向,走出了七八里地,脚印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时正是大雪飘零的季节,朝鲜的冬天特别冷,呼出的热气都很快地消失了,脚下的雪地上走起来特别地滑溜。其实用不了多久,朴玉素的脚印就会被大雪封上的,但是先走的没有被盖上,后面走的却被盖上了。这说明朴玉素是在有意掩盖自己的足迹。如果不是自己跟踪的及时,这时根本就找不到足迹了。
不过,林飞却并不担心了,因为前面不远处就已经透出了隐隐约约的灯火,虽然只有一两点,还是被盖住的窗户透出来的,但是那里分明就是一座村庄。而这村庄分明还有人住,只是这会是什么人住在那里呢?林飞相信这绝不是朝鲜百姓,不然老大爷早该回去了,只能是敌人在哪里过夜。
林飞藏在一处树丛后面,静静地聆听着村庄里的动静,那里连一声狗叫都没有了,仔细观察也看不到哪里有哨兵的踪影,他觉得很奇怪,难道韩国人和美国人会到了如此大意的地步吗?这是在战争时期啊,一个小小的偷袭,里面的人就会全军覆没的。
他想想那支猛进到鸭绿江的美军特遣队,对着鸭绿江学着巴顿将军的粗鲁,大撒其尿的骄狂,终于恍然大悟,美韩联军这时根本没有将溃不成军的朝鲜人民军放在眼里,没有哨兵也不足为奇。这大冷天的,在野外还不得冻成冰棍?那些二流子似的韩国军人哪里受得了这份苦啊。
他悄悄地向着村庄靠近,他瞅准了那间还闪烁着灯光的住宅,蹑手蹑脚地摸近。刚刚摸到了窗户底下,忽然里面一声怒喝声把他吓得一哆嗦,“混蛋!你个老不死的,还不交代你的同伙,他们藏在那里?别以为你还能挺过今天晚上,你杀了我们一个队员,还砍伤了一个。你要是不说,明早就挖出你的心来祭奠我们的队员!”
“呵呵,孙子,有本事就朝爷爷的胸口来一刀吧,你们这些军人行啊,欺负我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算啥英雄?美国佬打到我们国家来了,你们却甘心做卖国贼。你们这群打断脊梁的癞皮狗,也就只有欺负我们这些快入土的老家伙的本事。”这不就是那老大爷的声音吗?林飞的心收紧了。
他正想继续潜伏过去,想蹲在窗子底下看个究竟,忽然背后一阵悉索声,他的头皮一阵发乍,连忙闪身,一柄闪着寒光的刺刀贴着他的棉衣,扎进了木制的墙里,一个身影撞到了他的身边。他眼睛一瞄,一个裹着棉衣,戴着钢盔,满脸胡子拉渣的脸正鼻子挨鼻子的和他对视呢。
林飞从来没有和同性这么近距离地对视过的,那双眼里充满了惊愕。生死存亡的关头,他来不及多想,抡起手枪,一下子将枪管杵进了对方的喉咙里,将对方那一丝几乎升上了嗓门的嘶喊声硬是压回了肚子。不等对方反抗,挥起一拳,照着对方扬起的脖颈上猛击过去,就听到一阵“喀喇”的声音,那家伙的喉结被击碎了,满嘴流血地瘫倒在木墙下。
那家伙被林飞在瞬间格杀了,而林飞的脑子再次短路了,我有这么凶悍吗,杀人只是在举手投足间?那一根枪管甚至从对方的脖子后面穿了出来,喷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后面的墙壁。那一拳把对方的脖子打成了龙虾背,都成了两截了。这是什么恐怖的力量?
还好,屋外风声呼呼作响,屋里根本听不见外面的动静,叫骂声和皮鞭抽在人身上的声音还在响着。林飞立即将尸体拖向了暗处,拖进了一间空无一人的,门户倒塌的房间。在黑暗里,他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三下五除二地扒下来尸体上的军服,卸下装备。
不得不承认,这具尸体的主人身材很魁梧,要换做以前的林飞,三五个都对付不了,这家伙不声不响,显然是受过训练,想要抓活的,却没想到林飞会出手就是杀招,一招致命。对付那些北朝鲜的散兵游勇和百姓,他哪里会想到这里面还有杀手呢?
这身衣服穿在身上,比林飞的那身破棉袄可是强多了,而且也轻便很多,皮靴都是厚厚的翻毛皮鞋,缴获的战利品有一支加刺刀的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十个弹夹,四枚手雷,还有急救包和香烟、打火机。娘的,韩国军队可是被美国佬武装到了牙齿哦。加兰德步枪林飞也不陌生,军区大院里就有,小时玩过不少。
只是背包里竟然还发现了瞄准镜,是装在步枪上的狙击瞄准镜。林飞明白了,难怪这村子外没有发现哨兵,是这个狙击手藏在暗处监视着周围的动静呢。如果不是看到自己只是一人,而他又想活捉自己,他是不会从黑暗中冲出来的,他把自己当成了北朝鲜的老百姓了。这是他大意丢了命。
林飞暗笑着,你不好好滴当自己的狙击手,却要充什么哨兵,近身擒拿格斗已是狙击手致命的弱点。不是说狙击手不擅长格斗,相反狙击手个个身手矫健,但是一旦进入格斗,则意味着暴露了。狙击手的处境是非常危险的,也不知你们山姆老爹是怎么教的。自己这便宜真是捡大发了。
林飞穿戴整齐后,将围脖往上拉拉,遮住了面孔,然后将步枪夹在胳膊下,缩着脑袋,像为了躲避风雨似的,慢慢踱着步,向那间亮灯的房间靠拢。刚到门前,还不等他上前敲门,门却忽然打开了,从里面探出一张脸,几乎和林飞碰壁了。
“林贤顺,你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呆在那间屋子里,到处乱转干嘛?你是我们的保障,你不在岗位上,万一出了事,我们这些人可要被北韩人的散兵游勇包饺子啦。”里面的那张脸不管不顾地喝道。话音引起了屋子里的人的惊疑,有几个人就围了上来。
眼看避不过。林飞嘶哑着嗓子说道:“外面有些情况,我发现了一些模糊的身影在向村子靠拢,我担心你们没有防备,因此前来报告。”风声呼啸,掩盖了林飞的声音,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