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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印儿。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事物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纹,硕大无比的乳房和发情季节亮汪汪的水门;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一下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去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事实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个地方,照直就去了,水里草里。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而我呢,是不是过早地找到了归宿,多少年住在一间房子里,开一个门,关一扇窗,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该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墙都让太阳晒得发白脱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个个,让一向阴潮的后墙根也晒几年太阳。
这样想着就会情不自禁在村里转一圈,果真看上一块地方,地势也高,地盘也宽敞。于是动起手来,花几个月时间盖起一院新房子。至于旧房子嘛,最好拆掉,尽管拆不到一根好檩子,一块整土块。毕竟是住了多年的旧窝,有感情,再贵卖给别人也会有种被人占有的不快感。墙最好也推倒,留下一个破墙圈,别人会把它当成天然的茅厕,或者用来喂羊圈猪,甚至会有人躲在里面干坏事。这样会损害我的名誉。
当然,旧家具会一件不剩地搬进新房子,柴禾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树砍掉,小树连根移过去。路无法搬走,但不能白留给别人走。在路上挖两个大坑。有些人在别人修好的路上走顺了,老想占别人的便宜,自己不愿出一点力。我不能让那些自私的人变得更加自私。
我只是把房子从村西头搬到了村南头。我想稍稍试验一下我能不能挪动。人们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树也是老树一挪就死,小树要挪到好地方会长得更旺呢。我在这块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已经是一棵老树,根根脉脉都扎在了这里,我担心挪不好把自己挪死。先试着在本村里动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远处挪动。
可这一挪麻烦事跟着就来了。在搬进新房子的好几年间,我收工回来经常不由自主地回到旧房子,看到一地的烂土块才恍然回过神;牲口几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经拆掉的旧圈棚,在那里挤成一堆;我的所有的梦也都是在旧房子。有时半夜醒来,还当是门在南墙上;出去解手,还以为茅厕在西边的墙角。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你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我时常看到一些老人,在一些晴朗的天气里,背着手,在村外的田野里转悠。他们不仅仅是看庄稼的长势,也在瞅一块墓地。他们都是些幸福的人,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生活到老,知道自己快死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择一块墓地。虽说是离世,也离得不远。坟头和房顶日夜相望,儿女们的脚步声在周围的田地间走动,说话声、鸡鸣狗吠时时传来。这样的死没有一丝悲哀,只像是搬一次家。离开喧闹的村子,找个清静处呆呆。地方是自己选好的,棺木是早几年便吩咐儿女们做好的。从木料、样式到颜色,都是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没有一丝让你不顺心不满意。
唯一舍不得的便是这间老房子,你觉得还没住够,亲人们也这么说:你不该早早离去。其实你已经住得太久太久,连脚下的地都住老了,连头顶的天都活旧了。但你一点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不自觉〃。要不是命三番五次地催你,你还会装糊涂生活下去,还会住在这间房子里,还进这个门,睡这个炕。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我还住在老地方,所谓盖新房搬家,不过是一个没有付诸行动的梦想。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它像一块补丁,一幅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坐落在下面;家园周围的这一窝子空气,多少年被我吸进呼出,也已经完全成了我自己的气息,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我在院子里挖井时,曾潜到三米多深的地下,看见厚厚的土层下面褐黄色的沙子,水就从细沙中缓缓渗出;而在西边的一个墙角上,我的尿水年复一年已经渗透到地壳深处,那里的一块岩石已被我含碱的尿水腐蚀得变了颜色。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我怎么会离开它呢。
干点错事
我年轻的时候犯过很多错误,现在想想,很多错都不能全怪我。那时候整个一村庄人都很年轻,村里村外的树也都不高,家畜也都不老。人也好,牲口也好,都常有做错事、走错路、吃错草的时候。尤其人,犯错的欲望似乎比干正事的欲望还要强,往往是有意无意间就把错事干下了,而正经事正儿八经去干也未必干成。
有一年春天,我牵一头牛从村东边出去,我大声吆喝着牲口,穿过村中间那条烫土很深的马路。我想用这种方式告诉村里人:我要出门了。不然日子久了不见我,村里人会以为我死了,拆我的房子分我的地,这种事都有可能做出。我在牛背上搭了两条麻袋,满脸喜气地赶着牛,尽量不让村里人觉出我是去逃荒的,而让他们感到我很快就会驮两麻袋金子回来。这样村里人就会惦念着我,等待着我。
事实上那年春天我是去村东边一个叫沙门子的村庄讨麦种子。我隐约记得上辈人说过,沙门子有一门本姓亲戚,都忘了叫啥名字,这当儿突然就记起来了:叫刘扁。啥辈分还弄不清楚,到时候试着叫吧,先从顶大的太爷叫起,反正去求人,矮半截子,做小好说话嘛,谁叫我不算计着过日子呢。上一年我本来收成不错,粗细粮打了十几麻袋,照往年的习惯,先留够种子,剩下的才是口粮。种子是死活不能吃的。
仅因多打了点粮食,我就癫狂了。错误地认为粮食是吃不完的,吃剩的做种子也足够了。没料到吃着吃着口袋就见底了。到了春天没种子的滋味你是体会不到的。
干了错事的人,总想通过另一件错事补回损失,这样下去只会错上加错,一次次把错垛得跟草垛似的高高的,直到有一天,这些错突然全变成了对,这个人便大丰收了。
我干的错事多半都是这种结果。这一次也不例外。
几个月后,村里人看见我两手空空从村西边回来,满脸尘垢,一身破衣。
〃这家伙把牛卖了。〃
〃往后他只有使唤自己了。〃
我听见村里人议论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我干了件天大的错事:把牛丢了。可村里人却都认为我把牛卖了。你看,活在这个村庄多有意思,人人都犯错误,而且全村人为我犯同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我一个人清楚,我不会指出来的。他们认定我把牛卖了,必然相信我的腰里揣满了钱,就会把我当成富人,很放心地给我借东西。
这个错误让我暗自高兴了大半辈子,直到现在还时常得意地想起它。一个人做点错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错事不做正事。若真能将错就错地过一辈子,也是不错的一生呢。谁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犯错误的权利呢?尤其是一村庄人都陷入错中错的时候,你也只能坐在一边悄悄地看着。
那年村里人在一位姓胡的村长带领下,修一条穿越戈壁长达百公里的引水渠。他们想把一片海子里的水引来浇地。大渠经过全村劳力近两年的日夜挖掘终于竣工时,那片海子却干涸了,沿渠滚滚而来的是黄沙和尘土。这个结局我早料到了,但我没说,反正也没人听我的。那时我还不是村长,不能凭自己的意志改变别人。况且,整个一村庄人都还年轻,他们不去干这件错事还会去干另一件,那是个犯错误的好年代,谁不想乘机犯点错误呢。
我明知道这个村庄很需要一个像我这样聪明的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