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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用的是“歌仔调新哭调仔”;另一首《相思》,也标明了是用“歌仔调”。从民间歌谣中吸收经验,是一种新的尝试,虽前不乏古人,但在台湾新文学史上,赖和的确开风气之先。
和鲁迅一样,赖和创作与民俗文化的联系也基于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他一向主张:“像老媪能解的诗文,乞丐走唱的词曲,就说没有文学价值,也只自见其固陋而已。”赖和:《谨复某老先生》,《赖和全集》第3卷第95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推而广之,举凡“有思想的俚谣,有意态的四季春,有情思的采茶歌”,(赖和:《开头我们要明了地声明着》,《赖和全集》第2卷第206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都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丝毫不比正统诗文逊色,他还力排众议,热烈支持李献璋搜集、整理并主编《台湾民间文学集》,且为该书作序。他说:
这些被一部士君子们所摈斥的民间故事与歌谣,到了现在,还能够在民众的嘴里传诵着,这样生命力底挣扎,我们是不敢轻轻看过的;何则?因为每一篇或一首故事和歌谣,都能表现当时的民情、风俗、政治、制度;也都能表示着当时民众的真实底思想和感情,所以无论从民俗学、文学、甚至于语言学上看起来,都具有保存的价值。赖和:《〈台湾民间文学集〉序》,《赖和全集》第3卷第105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
他还说要不是业务上不允许他有这样的工夫,他就会去实现他的“野心”,跑到“这荒芜的民间文学园地去当个拓荒者”,为此,他一直“想来犹有余憾”。(赖和:《〈台湾民间文学集〉序》,《赖和全集》第3卷第106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其实,他并非没有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他的那篇《善讼人的故事》,就是为李献璋的《台湾民间文学集》而编写的。另外,在林瑞明所编的《赖和全集·杂卷》中,收有作者为杨清池的《辛酉一歌诗》。这是一首长篇弹词,说的是咸丰、同治年间的“天地会红旗反”(即“万生反”)。在这篇弹词之首,有一个署名“灰”(赖和笔名)的“抄注后记”,说明这是台湾中部一带颇为脍炙人口的说唱文学,版本有四五种;懒云(赖和笔名)先生曾请老游吟人杨清池来唱,费了几天的工夫速记下来;过了大约十年(1936年5月),发表前重新誊抄时,发现有几处遗漏和费解的地方,因此,又请来杨清池从头唱了一次。这首弹词连载于1936年9月至12月的《台湾新文学》第1卷8号、9号,第2卷1号。发表时,还加了注释和注音。从上述时间推断,赖和首次记录这首弹词的日期,当在1926年左右,距他开始新文学创作不久。可以说,他对民间文学的学习与吸收,是与对五四新文学的学习、效法同时并进的,并不是他后来有了所谓“台湾自主性”的思考,才“会将许多取材自民间的东西纳入文学作品中”。(施懿琳:《从沈光文到赖和:台湾古典文学的发展与特色》,(高雄)春晖出版社2000年版第425页。)况且,向民间文学汲取养分,本身也是一种五四精神的发扬。
更为重要的是,赖和把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上升到反抗殖民文化、保存汉民族内质的高度来看待。他在1930年写给《台湾新民报》编辑黄周(醒民)的信中说:
讲要把民间故事和民谣整理一番,这是很有意义的工作,我是大赞成。若不早日着手,怕再几年,较有年岁的人死尽了,就无从调查。现时一般小孩子所唱的岂不多是日本童谣吗?想着了还是早想方法才是。
黄周据此断言:“可见有于固有民族文化保存的人们,都是能得这样同感赞成。”醒民:《整理“歌谣”的一个提议》,《台湾新民报》第345号。林瑞明在引用赖和与黄周的话时说:“赖和这类歌谣作品《新乐府》、《农民谣》、《相思歌》、《呆囡仔》……等,即是此种理念的实践。”林瑞明:《台湾文学与时代精神——赖和研究论集》,(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出版,第433页。也就是说,不论是与赖和同时代的人(黄周),还是后来的研究者(林瑞明),都认为赖和对民间文学的重视是出于保存固有民族文化的思考,而不是有什么“台湾自主性”的考虑,即便是有,那也是针对日本,而非中国。尽管林瑞明后来有了改变,但他曾白纸黑字写下的东西无法否认。
民俗文化的来源原本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逐步积累和形成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但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正统文化思想,总是成功地对民俗文化起调整作用。因此,几乎所有民族的民俗文化都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尤其是经过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华民族,更是如此。因为处于统治地位的封建文化意识,早已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对民俗文化进行调整,并融入民俗文化中。由此养育而成的“风俗”和“习惯”,“硬化”了人民的“体质和精神”,成为革新民族文化的障碍。鲁迅发现:“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浮游一些时。”鲁迅:《二心集·习惯与改革》,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5月版,第27页。所以,他把民俗中的风俗和习惯等放进文化批判的视野内,作为彻底推倒封建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在鲁迅的著述中,从文化批判角度对风俗习惯进行剖析的,比较多的是针对着“迎神赛会”这一现象的。如《破恶声论》、《五猖会》、《迎神与咬人》,从迎神、祭祀、赛会等活动中,挖掘潜藏着的民族性格、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批判中国人性格中愚昧、野蛮、迷信、落后的一面,并揭示出其与封建正统文化的重叠之处。
无独有偶,赖和对旧风陋俗的抨击也是不遗余力的。他亦有较重的笔力针对“迎神赛会”进行解剖与批判。如他于1926年1月发表在《台湾民报》上的小说《斗闹热》,“是最先批评封建社会迎神赛铺张浪费,表达期盼革新与社会进步的作品”。(梁明雄:《日据时期台湾新文学运动研究》第126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出版。)小说借人们的闲谈,批评小城市民为了在“妈祖”的生日祭典中彼此争胜,不惜一掷千金的愚蠢和毫无意义:
“实在是无意义的竞争——胡闹,”丙喝过茶慢慢地说,“在这时候,大家救死且没有工夫,还有空儿,来浪费这有用的金钱,实在可怜可恨,究竟争得什么体面?”《赖和全集》第1卷第37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
赖和不仅反对这种迫使穷人典当衣被、耗尽老本来迎合旧俗的陋习,还揭露了这实际上是当地学士、委员、中学毕业生和保正等“有学问有地位的人士”,借民俗信仰活动来斗富争权。他们为自己的利益发起迎神赛会,用的却是小户人家的活命钱。
赖和还有对其他风俗、习惯的研究与剖析。如小说《不如意的过年》中,对汉民族过年赌博风气就有批评。在这里,赖和已把赌博的陋习与种族的受欺压、国民劣根性的形成联系在一起了。可见,他与鲁迅一样,是把对民俗文化的思考,作为对整个民族文化思考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赖和还有一篇短文,是与杨守愚共同署名的《丧礼婚礼改革的具体案》。从行文中看出,该文是应大溪“革新会”的征求而作,大致如下:
…………
礼,在封建社会下,是一种统治的工具,庶民是不能妄议的,现在的统治阶级已经是没有利用它的必要了,尤其是丧婚这两件,更表示他的宽大,所以大家也就有议论其改革的机会了。
本来这是用社会阶级做标准的,现在当然要用经济程度来做标准,但是现在台湾社会的经济程度相差,由普鲁至于资产家,其相悬不知道有几百十倍,自然是不能有这么多种的具体案,在我是要用最下层的来做标准。
丧,死过了二十四时间,就宜收殓,第二日出葬,祭一概废止,只于香的供献,送葬也要废止,这费用限二十五元以内(连棺材并算),居丧一礼拜,这中间接受亲戚朋友的吊唁。
注:或者有人引孟子和夷子的对话来批难我,但时代已经是不同了,况今日的人们,好像都视丧葬的厚薄为子孙的荣辱,所以有因顾体面而勉强负债以厚葬其亲的,这是多错误。
婚,若是男女两厢意爱,在可以结婚的时候,相率到保甲事务所去烦书记大人写下结婚届就算了,要是父母的主意,这手续就让父母去替他办理。赖和、杨守愚:《丧礼婚礼改革的具体案》,《赖和全集》第3卷第102—193页,(台北)前卫出版社2000年6月出版。
短短五百字,有解剖,有分析,有批评,有建议,有破有立,而且语含讥讽,表示对统治者的不屑。由此也可以看出,赖和对民俗文化的思考是相当深入的。
5。 言文一致——“为大众”的文学语言观
目前,台湾一些年轻的文学研究者,跟在叶石涛等人的后面,把1930年前后开展的台湾话文运动说成是“台湾新文学本土论的兴起”、“台湾意识日高一日”。(许俊雅:《日据时期台湾小说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主编,(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年2月出版,第69、71—72页。)而赖和不仅支持台湾话文运动,而且尝试将台湾话文用于创作,因此被派作台湾主体意识愈见强烈的证据,例如:
赖和浓重的汉族意识,晚年时已逐渐淡薄,继之而来的是“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的觉悟逐渐形成。在3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