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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史综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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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3),一三~一四页;C。 Pfeiffer,  Egypt  and the Exodus(Gt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4),八四~八八 页;K.A.Kitchen;AOOT;五七~七五页;或R。K.Harrison;HIOT;一七四~一七七页。

注二二:其年代(约主前一二九○年)是在兰塞二世的早期统治之下(一三○四~一二三八;参考第五章,一 ○四页,注三十,讨论这些年代)。以前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记的法老,这种看法一般说来已被放弃了,因为发现马尼他的文件,提到曾在巴勒斯坦地打败过以色列人。但Cyrus  Gordon仍主张是「十三世纪的七十五年代」,ANE,一一五页;参考H.H.Rowley,“Israel's  Sojourn  in  Egypt,”BJRL,22(1938),二六三页,有关年代在主前一二二五年左右的说法。

注二三:参考第五章,八五~一二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八一~八五页。

注二五:关于这个年代,我们不能坚持只有少数几年的差别,因为圣经的数目字,可能只是大约的数字。但这样仍然能推定这个年代,在廿二世纪中叶左右。

注二六:除了在此列的两点之外,K.A.Kitchen 提到有关于「季节性地居住巴勒斯坦西南边界的南地地区」,考古学证明在「主前廿一到十九世纪之间」有这种情形,但「一千年以前或八百年之后就不是这样」,他提出许多参考的证据,特别引用Albright和N。 Glueck;  Kitchen,AOOT  四九~五○页。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有一段时期居住在这地区。(创廿1;廿四62。)

注二七:参考第三章的讨论,三九~四○页。

注二八:特别是埃及的咒诅祷文的证据,提到巴勒斯坦的城市,十九世纪比廿世纪增加很多。参考Wright,BAR 四七页;Aharoni,LB  一三一~一三五页。Van  Seters,TH 九~一九页,从Kenyon得到确定(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  New  York:  Praeger,1960,一五八页以下),最近主张这种情况在二二○○~一九五○年之间,这仍然适合我们的年代,而且必定和我们所指出的年代一样早。

注二九:以撒大部份留在南部希伯仑(Hebron),别是巴(Beersheba),基拉耳(Gerar),但雅各从巴旦亚兰(Padan…aram)回来之后,自由迁徙到示剑,继续到伯特利,然后更南到希伯仑,后来他的儿子们带家里的牲畜,从那儿到北方牧养,首先到示剑,然后继续到多坍(创卅五1~8;卅七12~17。)

注三十:有关毁灭的讨论,参考第三章,四六~四七页。

注三一:参考Glueck,“The Age of Abraham  in  the  Negeb,”BA,18(二月,1955),二~九页;以及他的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y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二一页。Van  Seters见前,推定毁灭的年代于主前一九五○年。

注三二:出埃及之前四百卅年,雅各进入埃及(出十二40)。主前一四四六年(出埃及的年代),再加上四百卅年,则雅各进埃及,该在生前一八七六年左右。

注三三:十二王朝时代,赫农何塔三世(Khnum一hotep  III)的墓(参考第六章,一一五页)在便尼哈山(Beni  Hasan)。图片参考ANEP,第三图。

注三四:G。 E。 Wright,BAR,第五六页,引用十三和十四世纪的两个碑文,显示出亚细亚人也很容易进入埃及,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世纪之久。

注三五:是一种闪族人,逐渐渗透埃及,而最后夺取政权。从他们的名字可看出有西北闪族的背景,但他们确实起源于何处,仍未确定。约瑟夫曾引用马尼托(Manetho)说:许克所斯这个名字,意思是「牧羊人之王」,显然他是把其中的hyk和埃及字「统治者」连起来想,而其中的sos,他认为是后期埃及文「牧羊人」的意思。但这种解释可能是后来,才成为较普遍的看法。这个名字很可能出于埃及文的heku  shoswet(后来拼为hyku  shose),意思是「外国的统治者」。参考Steindorf和Seele, 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2d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二四页;R。 M。 Engberg,The  Hyksos Reconsider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9);and  Van  Seters,TH 一八一~一九○页。

注三六:可能有人持相反的看法,认为因着埃及人(那时是强大的十二王朝所统治),视牧羊人「可厌恶」(创四六34),所以若是雅各的家人,十九世纪进入埃及,不大可能任其自由选择可耕之地,因为他们就是牧羊人。关于这一点可以下述答覆。法老愿意给予这个恩惠,是由于他对约瑟的感恩,因为约瑟在饥荒时,有优良的工作成果;而且,他所给予的地也不是很大,因为雅各家族的增多,那是未来的事。

注三七:约瑟在雅各进埃及时,是卅九岁(创四一46、53、54;四五6),活到一百一十岁(创五十22);因此他死于约主前一八七六年之后七十一年,或主前一八○五年。

注三八:参考本章,三一页,注一九。假如第一位许克所斯王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三○年左右,而亚模西士是主前一五八四年,两者的差距,造成进入埃及可能相差达一世纪半。

注三九:参考John  Rea,“The  Time  of  the  Oppression  and  Exodus,”BETS,3(Summer,  1960),五八~五九页;另外有Archer,SOTI,二○五~二○八页。

注四十:G.E.Wright,BAR,六○页;参考J.Finegan, LAP,一一八~一一九页。很多人接受Wright所主张的看法,认为兰塞就是泰尼斯(Tanis),也有人认为是Qantir,例如Hayes,SE;II,三三九页,和Van Seters,TH;一二八~一四九页,但在那也未找到十八王朝的遗迹。

注四一:BAR,六○页。

注四二:亚模西士追逐许克所斯人,远至巴勒斯坦南部的沙鲁亨(Sharuhen)。(参考书十九6),然后围城六年,终于将它毁灭。这件事决定性地结束了许克所斯人与埃及的所有关系。关于这些事,直接的叙述,可见于亚模西士手下一位海军官员所为的文件;参考 Ancient Records  of   Egypt  II,secs,1~16。

注四三:这是依据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看法,关于这个看法的证据,在第五章会加以发挥。而亚模西士在主前一五八四年登基,则其间只有一百卅八年。

注四四:歌珊最可能就是Wadi  Tumilat谷地,从尼罗河延伸到Timsah湖约卅多哩长。大家都一直认为,这是埃及最肥沃的耕地之一。参考Wright,BAR ,五六页。

注四五:参考本章,三三页,注三六,可答覆另一个反对之说,认为假如是伦理上有关系的许克所斯人,接受雅各全家进入埃及,要比完全是外族的埃及人接待,更容易使人了解。(这种反对的说法,常是支持以色列人早寄居在埃二百一十二年的学者,所提出来的,他们认为这样,才能定出雅各全家进入埃及,是在许克所斯时代)。支持约瑟的法老是埃及人,而非许克所斯人的这种说法,有两个因素:第一、这个法老赐给约瑟一位妻子(创四一45),她是安城(On)(纥流坡利Heliopolis)祭司的人,这些祭司特别事奉日神锐(Ra),许多许克所斯人都不喜欢锐神。(参考Anderson,The  History  and  Religion of Israel;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二五页);第二、这位法老似乎是埃及人,因为当时约瑟要来看他之前,约瑟需要刮面(创四一14)

注四六:徒七3。创十二1,有相似的话,提到后来在哈兰的时候,神的呼召。

注四七:因为在主前一千年之后,迦勒底人才统治下米所波人米,甚至后来建立新巴比伦帝国,所以有许多学者认为,创世记用「迦勒底人的吾珥」,这一定是年代搞错了。M。 Unger解释说这是「当吾珥城及其位置完全消失时,后来的文士为了向后来的世代解释,这个城市是位于巴比伦南部」;AOT,一○八页。

注四八:一八五四年,首先由J。E。Taylot在吾珥挖掘,至一九一八年,由H。R。Hall做更广泛的挖掘,后在一九二二年至一九三四年之间,由 C。L。Woolley小心研究。有关的叙述,参考Woolley,Ur of the Chaldees(Penguin  Books;1940)。

注四九:  Cyrus  Gordon, 〃Abraham  and  the  Merchants  of  Ura,” JNES; 17(1958),廿八~卅一页,主张吾锐(Uta)就是吾珥,它是在米所波大米西部某地,从乌加列(Ugarit)的文件中说到,有商人从吾锐到乌加列。Gordon的理由是假如亚伯拉罕从下米所波大米的吾珥,向着迦南地进行,哈兰是在他的旅程之外;并且引证亚伯拉罕后来提到,他的家乡在哈兰地区(创廿四4、7、10)。然而假如哈兰是他的旅行站很可能吾锐也不是在路线上,因为吾锐似乎比哈兰更西边,是在乌加列地区。一个旅行的人,可以从吾锐直接向南到迦南。再者亚伯拉罕提到「家乡」,可能只是说他的兄弟住在那里,因为拿鹤显然是从吾珥移居哈兰(创廿四10、15;廿八2)。亚伯拉罕所关心的,不是某一个特别地方,而是在亲属中可以找到媳妇。

注五十:关于这个时期的概论,参考J。S。Schwantes,A  Short  History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Grand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5);或Finegan,  LAP,四九~五三页;或者有关于文化情况的概论,参考G。 Childe,What  Happened  in  History,(rev。 ed.,Penguin  Books,1954),八九~一一二页。

注五一:有关的证据,参考M。 B。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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