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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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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挑战的铁律,而这也是我此次召开记者会的重要原因。我个人及学术界绝不
容许企业家以威胁口吻发律师函来践踏以研究为本的学术自由风气。而这也是欧
美各国以及香港多年所贯彻推行的〃终生职教授〃制度以保护学者发言权的基本
精神。希望〃大企业家〃顾雏军能继续学习理解并遵守。 
我希望清楚而且公开的回答顾雏军的三点要求。第一:我绝对而且充分的尊
重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程度的理解并公正
的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如果媒体的报道都要像顾雏军的要求一样需要正确无
误的〃记录〃的话,那我相信媒体只要聘用几个不须学历的助理带着录音机就可以
了,也根本不需要记者了。因此我很清楚地告诉顾雏军,我绝对不会要求东方早


报、香港商报以及这两天才报道的媒体向顾雏军作任何形式的道歉。第二,我绝
对不会向顾雏军披露我的演讲稿件,请顾雏军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第三,我绝
对不接受这份律师函所表达顾雏军的那种财大气粗、盛气凌人、践踏学术尊严与
自由的口气。 
我对我个人利用顾雏军所发布的数据所作成的理论和结论将负上完全的责
任,这一点顾雏军请放心。而且挂我名字的观点已经详细披露在香港东方日报和
太阳报〃郎评〃专栏(由8月10日到17日的连载),以及国内各媒体,欢迎顾雏军
学习、批评以及指正。我在最后将很严正地告诉顾雏军两点意见。 
1。我基本上还算是有话语权的学者,我的学术研究尚且要受到顾氏的威胁与
打压,我不敢想象顾氏所参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民对其有意见应该如何表达?中
小股民肯定没办法像我一样召开记者会控诉顾雏军的威胁打压吧!我无奈之下只
有建议顾氏所参股上市公司中守法的中小股民“噤若寒蝉”,免得遭到顾氏“非
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威胁。 
2。我以及学术界绝对不会接受“企业家”透过任何方式以威胁的口吻践踏
以保护国有资产和中小股民利益的为本的学术尊严与自由,这一点是我今生奋斗
的目标,而且我将绝对的坚持我的原则。 

2004。08。16 我国的MBO事实上是MBI 

2004。8。16 郎咸平 
我国目前推动国家产权改革的重要思维基本上不是透过研究而是透过拍脑
袋想出来的。产权改革基本上是公司治理的范畴,也就是金融学的一部分。我本
身就是专研这个课题的学者,但是我必须很痛心地指出,公司治理课题中根本就
没有所谓〃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当然有所有人——而这个所有人就
是国家。这种国家持股的现象就算在欧洲也是非常普遍。举例而言,根据我在
2002年在美国最富盛名的金融学期刊所发表的论文显示,欧洲国家中,国家持
股现象非常普遍。我研究了欧洲5232间公司),以奥地利而言,国家持股14。81%,
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就连民
主典范的瑞士也是国家持股7。59%。这些数据充分的显示国家就是所有人之一,
难道我们可以说奥地利有14。81%的股份是所有人缺位吗? 


 而国家持股现象在亚洲也是极为普遍的。我们可以看出,印尼国家持股
10。2%,马来西亚国家持股18。2%,新加坡国家持股23。6%。这些亚洲各国的数据
也显示了国家就是所有人之一。难道新加坡23。6%的股份是所有人缺位吗? 
在欧洲也好,亚洲也好,国家持股就是股东的一部分,没有所有者缺位的问
题。我国国营企业有什么问题呢?我们国家不存在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是最大
的问题。我们大部分的国企老总是没有信托责任观念的。 
国有企业老总总是觉得国家对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受到委屈了,就想控制公
司,而所有人缺位这个思维正好给了国企老总舆论的支持,因此目前的现况是只
要打着产权改革的口号,任何侵害股东权益的事都可以做。事实上国企老总的身
份就是“保姆”的身份,都是职业经理人,你要做职业经理人,你就有责任把公
司的业绩作好,这也就是职业经理人对股东的信托责任,而这个所谓股东正如我
前面所说是包括国家股东的。你那里能够妄想侵吞股权呢?我听到了很多反驳我
的说法,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部分人认为目前多数国企经营不善,如果不让国
企老总做所有人,他们就不会把公司做好。这个说法正是我所极力批评的,因为
这个说法正好说明了我们这十余年来所提倡的产权改革方向就是错误的。1980
年代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制造商面临破产局面,当时重组大王埃克卡拯救了该公
司,难道他也变成了大股东吗?没有的,因为股东仍然是从前那一批股东,他把
公司业绩做好是应该的,因为这就是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 
如果国企老总觉得不公平,那就应该辞职自己去打天下,和真正有资格取得
股权的民营企业家一较长短。只要你能放弃国企所赋予你的平台,而凭自己的实
力打拼出自己的新事业,那我绝对不会批评你,因为这就是你所拥有的。但国企
老总就没有资格要求股权,因为平台是国家股东给你的。举例而言,如果云南省
开放烟草给民营企业家经营,读者觉得储时健会做得如此风光吗?如果国家不给
长虹以及海尔政策的偏袒和银行无底洞的贷款资源,读者觉得倪瑞峰和张瑞敏会
如此功成名就吗?我们对国企要有一个全新的思维,当初国家给你了一个非常差
的企业,才造就了今天这些国企老总的风光,这是国家给你的机会而不是负担,
国企老总有什么资格再要求股权呢?我相信大部分读者都希望有这个机会的,但
很不幸大多数人是没有类同倪瑞峰等人的机缘的。你既然决定做国企老总,那就
必须善尽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因此国企老总做好是应该的。如果国企老总变
成了股东,就好比家里很脏,请了个保姆来打扫,结果保姆反过来成了主人一样


的荒缪。市场应该如何提供市场的激励机制给职业经理人呢? 
第一:如果职业经理人把国企做好了,代表股东的董事会当然可以替老总加
薪,也可以透过激励期权,以相同或稍低于市价的执行价格让国企老总以自己的
钱收购。我认为对于好的国企老总,一年给个上千万元年薪毫不为过,但他就是
不能成为大股东,只能透过激励期权少量的持股。 
第二:充分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淘汰机制是目前国外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如果国企老总把国企做好了,他的市场价值自然提高,而他离开国企后的下一份
工作将反映这个价值。我认为,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的理念将会透过这种充分
竞争的市场机制而逐渐成型。 
我想提出几个警语,第一,我国根本没有正确地认识MBO的本质。在美国,
企业MBO没有问题,因为是全流通的,既然向股东发行了,也可以溢价收回。但
目前MBO是好还是坏,国外还没有定论,我们就学过来了,而且学得还走样了。
国内MBO并不是国际意义上的MBO。现在国内所谓的MBO是用银行的钱收购国家
的资产,这是不对的。中国不能做MBO,因为中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不是全流通
的。真正意义上的MBO应该是溢价收购在外的股份,即Management Buy Out 
(MBO),现在我们变成收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成了MBI (Management Buy In )
了,而且还自己制订价格。简单的讲,MBO就是一个掠夺国有资产的最好方法,
政府有关单位一定要立法禁止。 
第二,目前已经不存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争利的问题,这不是当前经济改
革的重点。问题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在联合起来侵吞国有资产。现在
不存在竞争的问题,现在是比谁快——谁快,谁侵吞的国有资产就多。相当多数
量的公司不正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吗?因此,现在不是民营企业与国有
企业两者竞争的问题,而是国有企业老总和民营企业老总联合起来“合法的剥
削”国有资产的问题。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唤起民众的危机意识,挽救国有资产。 
第三,中国在〃国退民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当初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极为类似,都是利用法制不健全,合法的侵吞国家财产,而且手法和过程惊人
地类似。 


2004。08。17 郎咸平2004年8月17日做客搜狐实录 

2004。8。17 
主持人子恢: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感谢关注搜狐财经经济学人论坛,感谢
参与我们今天晚上的在线访谈。今天搜狐财经经济学人论坛请到的嘉宾是这几天
媒体焦点人物郎咸平教授,大家欢迎。[发表评论] 
我想简单做一个关于郎咸平教授的介绍,其实很多关注搜狐财经的网友都比
较熟悉郎教授了,他是搜狐网首席经济顾问,香港中文大学的教授,金融学博士,
同时又是一位观点鲜明的经济学家。 
最近一段时间郎教授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媒体之所以关注郎教授是因为他频
频发表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批评。 
网友已经注意到今天大陆境内几乎所有的报纸和网站都在醒目位置刊发了
郎咸平教授因质疑格林柯尔而与顾雏军先生〃短兵相接〃的报道。在此前郎教授就
著名的民营企业格林柯尔近年来针对国企的一系列购并行动提出质疑,明确指出
顾雏军领导的格林柯尔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将巨额国有资产据为自己所有,为此,
郎教授收到来自格林柯尔的律师函。郎教授,据您介绍,这是您自2001年进入
中国以来第一次收到来自被质疑企业的律师函,您能介绍一下这个事件的最新动
态吗? 
郎咸平: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处理类似的问题,会通过更多的信息披露来消
除媒体的质疑,在美国是这样做的。这次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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