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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往我这儿看(14岁作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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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人在订计划时,像被终极催眠一样,变得不清醒而激动,体内流淌着一股新鲜的血液,以为自己是假面超人。就像我们订“新学期新打算”时一样,在打算里,自己过的是干净用功的生活,于是,我们便真的以为自己的人生可以从此“翻开一页崭新的篇章。”

  事实上,定计划的全部意义不只是为了让你了解自己有多少疯狂的冲动念头,还会在短时间内表现出海市蜃楼的假象。就连范都都在订了“新学期打算”之后,也赫然好学起来,在教室里大声问:“在哪儿买字典啊?”他还在书店买了一大摞参考书,但他一旦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根本一道题都不会做的时候,我们无比悲痛地发现范都都同学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以放屁为乐趣,见人就把自己掏来掏去找那个脓包。

  计划是用来改变的。我的那份“暑假写作计划”因为中午没吃到饺子,而被我疯狂地撕毁;我妈的写作计划更是凄惨,实际上她一个暑假唯一的文章就是那篇写作计划;同学因为老师像死神之女一样瞪了自己一眼,就对“新学期新打算”里设计的干净生活失去了信心。 

  今天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是个嫁人的好日子,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丈夫,可我在大街上饱尝了一堆帅哥的“锈”色之后,终于以“国库里好丈夫严重短缺”为名,决定在动物界里找寻自己理想的另一半。

  我在动物园里发现的第一个爱情猎物是大猩猩。他的智力较高,在动物届中,属于较不弱智的一种,虽然与学历高达“小学毕业”的我仍有差距,但我坚信,经过我的调教,他的智力一定能赛过邻居的铁蛋;他品德优秀,经常义务地跳上蹦下,以供观者“哇塞”;最重要的是,他体格强壮,肌肉发达,好像是人猿泰山的兄弟。看起来我家的煤气罐可以全让这个女婿抗了。不过他的致命处是:难辨公母。当看到猩猩胸上的两颗触目惊心的乳头时,我放弃了!

  第二个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的动物是鳄鱼,我把他列入考虑范围,完全是因为他符合我的动物丈夫择偶原则“大!大!大!”,但这回我在动物园里看到的鳄鱼令我大失所望。丈夫嘛,当然还是有活力,野性一点的好,但我在动物园里看到的鳄鱼整个是一醉汉加老头,无论驯兽师怎么调戏他,他也一动不动,嘴巴都懒得张,像个大闺女似的特别文静。就算驯兽师硬是掰开了他的大嘴,把自己的脑袋放了进去,他却连嚼也懒得嚼,最后还被驯兽师强吻,强抱。

  第三个爱情俘虏是海狮,它游水的动作流畅优美,我一边想象着自己骑在海狮身上,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远去,不时迎着海风撩一下头发的美妙景象,一边暗自下定决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海狮随海狮”。但不久,我就发现了海狮的缺点——胖,且有小肚子!我的体重本来就相当危险,我怕和海狮生下来的孩子品种优良,有我和他加起来那么重。有小肚子这一点,更是我选择老公的大忌,想当年我们班劳动委员追求我的时候,我也是由于他有啤酒肚而拒绝他的。

  第四个大帅哥是长颈鹿,在这个没有恐龙的时代里,只有长颈鹿是恐龙的替代品,当然他是温驯吃草版的恐龙。何况,挽着长颈鹿的胳膊(或者腿)步入结婚礼堂,总比挽着鳄鱼,挽着猩猩来得不丢人吧!我和长颈鹿结婚了之后,以后的考试都可以让长颈鹿来帮我偷看别人的卷子。不过!长颈鹿有高血压!虽然我是“倾国倾城之貌”,但“多病多愁之身”我是不会要的。

  最后一个被我看上的另一半名叫“北极熊”。不是我吹牛,我确实看到过百年难得一见,在武林销声匿迹已久的北-极-熊。并且和它一见钟情。我爱他是有理由的:1,他白,不像其他的白毛动物显得脏呼呼的,而是一身雪白的毛,一看就是养在深宫的好家教的公子哥。2他大,而且体型均匀,没有发生“头占了整个身体三分之二”的恐怖事实,3他穿结婚礼服最好看,虽然我见到的北极熊没有穿衣服,但我敢肯定他一定比疙疙瘩瘩的鳄鱼好看。但是和北极熊结为连理之后,为了保持他的干净,得天天给他洗澡,我连自己都懒得洗,哪里管得了他?

  通过对以上几只动物的热爱,我忽然发现自己选择的丈夫都是大型动物,虽然在动物园里,猴子、鹦鹉、娃娃鱼也曾怔怔地看着我,但我却毫无反应,心如止水,脸无波澜,依然对北极熊之类浮想联翩。正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就是这个理儿啊!国际著名心理分析大师尚爱兰分析了“蒋方舟对大型动物偏爱”的原因:人既然是高级动物,那当然具有一定的动物性,在动物界里自然是高大威猛的男性较受女性青睐,哪个女动物在两个男动物之间会选择那个瘦小体弱残缺不全的?当然,这里的“女动物”泛指那些普通的、心灵并不是特别伟大的、没有特殊嗜好和审美畸形的女动物。

  忽然,我发现,难道说,不会吧,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动物会不会看上我?我愣了一愣,才觉醒黑猩猩只把香蕉献给母猩猩,鳄鱼则不断向母鳄鱼靠拢,海狮只会和母海狮一起遨游于水中,长颈鹿确是和母长颈鹿紧贴着的,北极熊也频频和母熊用肢体语言聊天。

  我抱着枕头幻想着和动物丈夫的婚礼:当我请好了证婚人——动物园管理员,将自己的高堂都安置在座椅上之后,婚礼开始了,我和新郎步入礼堂,但是我忽略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和谁结婚呢?和黑猩猩吧,为了配合他,我难道也要屈着膝进入礼堂?那可怎么对得起我的爹娘呦?或是跟鳄鱼一起匍匐进去?还是抱着没有腿脚的海狮拜见高堂?总不能骑在长颈鹿的脖子上,创造一个妻子骑在老公脖子上结婚的“美谈”吧?难不成要我和北极熊一起四脚朝地爬进去?

  还有更实际的问题,比如生活习惯严重不同,如果鳄鱼说他嘴巴里没有味,要吃点人肉的话,我身上的肉又不多,别人又不肯把自己的分给他,他天天都会跟我吵架;再比如,家庭收入极其不平衡,他没有正式收入,整天靠在街上拿大顶、顶皮球,讨几个小钱,他的自卑心一定发作;其三就是我们下一代“金角大王”和“黄风怪”的教育问题,孩儿们长得怪异倒不是他们的错,但是,他们跑到学校吓人,就不对了。

  写了这么多,总该有个交待:我要嫁给哪种动物呢?哈哈哈!我把答案揭晓先:通过以上的几段推理,我终于决定:还是和正常的人类非常速配。 

  我昨晚宿醉还没有醒,早上,脑袋里像有一架“图-154”和波音747飞机横冲直撞,头痛欲裂,但一想到:“抢劫抢夺大会我要参加!”我就立刻振作精神出了门。

  若是按照正常的叙述顺序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我总是特别留心路灯杆上的通告——有时会被“老军医”之类的野广告污染了小小心灵——这天我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通告:“明天早上八点半,要在小广场举办‘抢劫抢夺公开处理大会’。请市民们准时参加。”

  我要求我爸带我去看,他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事实证明我带我爸来是对的,他准确而迅速地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的熟人——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两人都朝对方挤去,那人非常客气,把我们请到了警戒线之内——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我觉得非常荣耀也非常害怕,怕警察叔叔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几首欢快的歌过去之后,公开审理大会开始了,只见一个警察伯伯一声怒喝:

  “把犯人押上来!”

  他喊到最后,语调忽然升高,我赶紧鼓掌,此行为立刻遭到我爸同志粗暴的制止:

  “要死啊你!”

  警察伯伯一个个地介绍犯人:

  “XX,男,14岁,某某市某某区人,曾在长征路口参与多起抢劫,判劳动改造一年零6个月。”

  他义愤填膺,导致声音沙哑,后来即使他把语气恢复平静,却再也不能发出正常人,或者说正常男人的声音了。一盏茶的功夫,17个犯罪分子已经全部介绍完毕了,警察伯伯逮着最后一个机会表示愤慨,吼道:

  “把犯罪分子押下去~~~”

  他的嗓子完全劈开了,底下群众笑成一片,非常之不严肃。

  每念到一个人,就有武警把该犯推出来,抓起他的头发把他的脸示众,那些人的表情非常符合一个正在抠鼻孔,脸忽然被人抓起对准摄像机应有的样子。我觉得这事儿吧,非常之丢脸,让我更坚定了当好人的决心。

  站在警戒线之内的好处就是可以在犯人押下去的时候,和他们零距离接触。他们大部分都是些十五六岁单薄苍白斜眉邪眼的男生,他们一律剃成半光头,脚上穿着劣质黄凉鞋,被身后的武警抓着头发和手,他们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一律望着我这个非法入境的小女生,因为我的眼皮还是单的,所以不好意思见人,赶紧把头扭到别处,暗自忖度等他们放出来的时候,我有没有能力把他们一个个过肩摔。我还听到他们被武警呵斥:

  “看啥子?有啥好看的?”

  最后一个项目是失主送锦旗,失主是一对中年夫妇,这两人就站在我身旁,在记者拍的照片里,肯定能看到我的胳膊腿或者错愕的脸。失主做的锦旗卷在报纸里,结果打不开了,已经摆好笑容的警察叔叔急死了,提醒说:

  “把绳子解开就行了。”

  失主夫妇茅塞顿开,顺利地让锦旗上了电视镜头。

  这种场合我的同学范都都不可能不来,因为他是无聊人士的代表,甚至比我还无所事事耶!我看到他闯进警戒线里,茫然恐慌地问:

  “妈妈嘞?我妈妈嘞?”

  还跑到犯人面前,问他们:

  “你们看到我妈妈没?”

  幸亏被英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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