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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跟着那号无才无德又无知的老师再学几天,我才要变成肥料呢。
我在游戏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成功地用游戏养活了自己。游戏给了我双重的温饱,在我家窗台上看不见的如梦似幻的落日景象也可以在游戏中看到。我一头扎进了游戏,再也不用去惦记家里的窗台。唯一的不安是这种职业极不稳定,我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在什么地方。好在我也从不在乎什么将来。
***
今天晚上我又爬到了窗台上,爬上去以后我发现自己终于不再发抖了。从窗外灌入的冷风让我慢慢平静下来。我试着向外探了探脑袋,下面的街道消失了,只剩下无边的漆黑,深不见底。那双看不见的手臂又向我伸了出来,幽幽柔柔地呼唤着。在一瞬间我觉得就这样跳下去似乎也不错,我甚至感受到了乘风而逝的快感。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我在干什么?就算被一个神志不太清醒的男生追逐我也不至于去寻死啊。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居然泪流满面。我赶紧爬下窗台关紧了窗户,决定马上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躺下后却一直睡不着,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整个晚上我就喝了一杯鸡尾酒。我又想起了灯火阑珊塞给我的小纸条,爬起来把它从衣兜里翻出来,上面有两串长长的号码,字迹清秀有力,只是没有留名。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到底是在哪里露出了破绽?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不过对于灯火兄这样的神人来说,也没什么事算得上匪夷所思。我瞪着那张小纸条,想了半天是撕掉还是扔掉,最后却把它塞到了褥子底下。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用冷水洗着脸并用力地甩着头,对自己说这事就算过去了。灯火阑珊已经见过我了,他应该回学校等我的电话。让那笨蛋等去吧,多等些日子他就会慢慢清醒过来。我可还得照常上班。只是我自己也得长点记性,以后再也不敢这么玩游戏了,玩着玩着别把自己给搭进去。中午时候我的老主顾老朋友胖子老板又打来电话,问我去没去会会那个“花痴”。看来他对此事的兴趣还真够大的。我突然觉得很气愤,你这种换女友如同换衣服的家伙凭什么叫人家“花痴”?我骂了句粗话,灵光一现突然漫天撒了个大谎。我气愤地骂道花你个头,还不是怪你,都是卖游戏道具惹出来的事。买家居然找到我头上来了,是谁泄出的消息?我装模作样地骂他手太黑,把人往死里宰,害我赔礼又赔钱。再这么着我可要连他一起抖出去。他一听就吓着了,连声叫我兄弟,叫我给他兜住了,回头决不让我白吃亏。我心里暗笑,当老板的没有不怕人来闹场子的。
摆平了这厮之后我总算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再上落日论坛的时候灯火阑珊已经不再出现。他留下的那些帖子也很快被冲到了下一页。我知道这事是真的过去了。这样一想我心里却有些失落起来。网络果然是这样,涨得再高的潮水也只能接受黯然退去的命运。
第十七章 原罪
事实证明我想得太简单了。我把网络当成了一切的风向标,以为网络上没动静就代表风平浪静。原来我自己也不过是一只不可救药的网虫。
事实是,某天下班路经猫铃铛酒吧,透过茶褐色的落地玻璃,就在熟悉的位置,我似乎又看到了灯火阑珊的侧影。还是坐在窗边的老位置上,如同剪影一样一动不动,怔怔地发着呆。我说似乎看到是因为我根本没敢细看,我一缩脖子钻进人堆一溜烟跑了,边逃跑边没完没了地想,是他吧?不可能!是他!不是!……
猫铃铛酒吧位于我回家的大路上,可是回家的并不只这一条。更多的时候我都会从背街的小巷里穿近道。也许我并不是无心地经过那个地方,更不是在经过的时候无意识地望向酒吧里面。就在他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消失以后,我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旧地,想重新确认他的存在。我不知道放不下的到底是哪一个,总之一个网名叫做“灯火阑珊”的不认识的人已经阴魂不散地缠上了我,害得我也跟他一样变得神经兮兮的。
看来确实是这样,当断不断,反为其乱。也许只是我的错觉,管他呢。是他也好,不是他也罢,我认栽就是。眼下最重要的是我自己要做个了断。我又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打算——跳槽。我住的那一片有传言说要拆迁,哥们儿开的网吧又离这里挺远,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连换工作带搬家,彻底从此地蒸发掉。
跳槽的事进行得很顺利。毕竟是哥们儿,二话不说就答应让我随时去上班。只是现在的这边一时还没找着能接手的网管,我还得再顶几天。老板被我的突然辞职弄了个措手不及,破天荒地主动提出加薪,我死活都不答应。他哪儿知道,这根本不是钱不钱的事儿。
***
新网管总算来了。在老东家的上班的最后一个晚上,我跑上以前常去的小型私服痛痛快快地打了半晚上的CS。说是上班,其实今天的我跟客人没两样,老板还给亲自送茶送水。还是CS好,不愧是长期占据排行榜第一名的游戏,一个字,爽。这里不是江湖是战场,没有红袖添香,没有侠士风流,满世界的不是强盗就是防暴警,大伙儿端着各式各样的枪,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爆掉别人和防止被别人爆掉。有日子没玩了我未免有些手生,以前我的乐趣之一就是专用手枪点掉端着冲锋枪的菜鸟。
我很幸运,上线没多久就有人酷鱼酷鱼地叫我。酷鱼是CS中我的ID。叫我的是巴厘,在他身后是从前同一战队的战友们,大脚、火球、腾龙……大家居然都还在。我一阵激动。得到他们的帮助后我迅速恢复了状态,跟着他们一起一玩就是大半夜。到最后我实在困得不行要下线,他们几个却正来劲。我知道他们都是夜行动物,黑白颠倒着过。当初就是在时间上没法与其他人合拍所以我才离开的。巴厘说现在战队已经正式起名哈迪斯克,由灰熊任经纪人,已经报了名参加一场全国大赛的预选赛,现在正在紧张备战中。说完哥儿几个就不停地劝我归队,然后又七嘴八舌地向我推荐微软出品的某个型号的键鼠,说现在全国的CS战队都在用这个,用过之后真恨不得把以前的键盘鼠标全部砸个稀烂等等。看来这帮家伙真的是以职业为目标了。
踏出网吧大门的时候我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尽管还是半夜,却不知为什么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我贪婪地吞饮着夜晚的冷风,这才是原来的我呀!是男人就该玩这个!我要换工作,我要参加战队,我明天就上新蛋网看看传说中的银鲨鼠标和玻璃鼠标垫。虽然价钱有点吓人,可是只要战队成绩好的话以后这些东西就有人资助了。再以后嘛,做职业的电子竞技玩家也不是不可以。虽然在中国这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职业,但却实在对极了我的路子。至于现在的网管工作,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兼顾,没准儿还能给老板招来更多的生意。所谓职业玩家就是堂而皇之边玩边赚钱的人。电子竞技,这名字真好,只四个字就挑明了一切。游戏,它的正身就是G…A…M…E!
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心情变好了可是脑袋却晕得厉害,胸口也堵得厉害,胃里一阵阵直翻腾。坚持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蹲到沟边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
***
“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一声轻轻的问候。
我吐得头昏脑胀,一把抓过递到眼前的一只纯净水,迫不及待地漱起口来。
等我狼狈地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是灯火阑珊那张阴郁而憔悴的脸。在他身后不远处是通宵营业的猫铃铛酒吧悠蓝的灯光。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出现?这样冷的天,这样深的夜……
我大概是吃惊过度,以至于做不出任何吃惊的反应,反倒很随意地冲他点了点头:
“是你啊?大半夜的怎么还在马路上晃?”
“你怎么大半夜的在马路上吐了?你病了?”
我自嘲地笑笑,简单地跟他解释说什么病都没有,这只不过是长时间转3D迷宫后很常见的一种反应。看来他除了落日之外,对别的游戏还是很菜鸟。“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是已经找到我了吗?真的铁了心不上学了?我有了你的手机号和QQ号,有事会跟你联络的……”后面的话我没往下说完:事实上我是决不可能找你有事的。
他的眼光有些闪烁,似乎在躲避着我的视线:“我是怕你万一把那张纸弄丢了,至少还能在这里找到我。你没丢吧?”
我想了好一阵才记起那张字条被我塞到了褥子底下。“没丢,我收得好好的!”
“可是你一直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你并不真的恨我对吧?你真恨我的话早就把我骂走了……”最后的几个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天!我最不会应付的就是这种人。恨你?我现在哪还有那个精神?我躲你都来不及!我只觉一阵泄气,刚刚被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梦想鼓得满满的斗志顷刻间灰飞烟灭,那个当职业玩家的远大目标也变得一团模糊起来。
不知道从我脸上读到了什么,他忽然小心翼翼地问:“你烦了吗?我……没骚扰你吧?”
我用手掌撑住了额头。靠,亏你还知道“骚扰”这个词!
***
这次回到家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平静,好几天来的惶恐不安都不翼而飞。灯火阑珊确实没有进一步“骚扰”我。我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对不起我要回去了”,他就无声无息地退到一边。我平静下来是因为我终于想清楚了,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