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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对年青的斯宾诺莎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守旧320
的莫泰勒,他成功地将一个小孩子塞进了故纸堆,埋将起来。了不起的是,斯宾诺莎啃这些很多年以前就散发着霉味的羊皮纸书时,并不是小和尚念经,他还真啃进去了,且表现了极高的领悟力,令老人家既惊且喜,公开宣称他将成为阿姆斯特丹最出色的拉比。
这段时期最高兴的还有一个人,就是斯宾诺莎的父亲,不但儿子有出息,他的生意也十分的好。据记载,有一回仅半年他就净赚6 万多盾,可是一大笔钱哩!他当然打算让聪明的儿子来继承他的生意,他想,说不定将来儿子能成为所罗门第二呢。在儿子才13 岁时,他便要儿子过来帮他理财,学学怎样记账,怎样看准商品卖点之类。四年之后,他的大儿子、斯宾诺莎的异母哥哥死了,斯宾诺莎成了独子,父亲更将他看做了家里未来的支柱,把他正式引进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里,成了商界新星。进入商界的头两年,斯宾诺莎家的生意做得格外红火,老爸认为这是儿子带来的福气,不由得十分得意。
然而,年轻的斯宾诺莎并不安于成天同钱打交道,他至少把一半心思转向了一个古怪的领域― 哲学。他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么多的年轻朋友,大多都同他一样,是不安于成天到晚念生意经的年轻犹太商人,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讨论哲学问题,好像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新的哲学流派― 斯宾诺莎派,斯宾诺莎无疑是这一帮哲学爱好者的重心。
正在这个时期,热衷于求知的斯宾诺莎遇到了凡? 丹? 恩德,这个人将对他一生产生重大影响。
恩德先生在当时的阿姆斯特丹算有点儿名气,他从事过各种各样迥然不同的职业,像外交官、书商、医生,等等,据说还是一位杰出的语言学家和热烈的怀疑论者。他最后改行做了教师,321
在阿姆斯特丹开了一所学校,给学生们讲授拉丁文。
大家也许有点儿奇怪,开这样的学校干吗?难道现在还是罗马帝国时代,还有哪个国家讲拉丁文么?如果转到现在,开这样一所学校当然会令人莫明其妙,不关门大吉才怪。但在斯宾诺莎所处的这个时代还行。这时,虽然罗马帝国早已覆灭,再没有哪个国家讲拉丁文,欧洲也没有哪里的人民还把拉丁文作为日常用语,然而这时欧洲的大学以及学者们却有一个怪传统,就是在大学里上课用的是拉丁语,学者们搞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著作时,也用拉丁语。这样,那些想要进大学,或者想研究什么学术的人当然不得不学拉丁语了。据说现在欧洲一些学校还有这个传统呢。
遇到恩德先生后,斯宾诺莎立刻被他迷上了,旋即进了他的拉丁文学校,学起了拉丁语。当然,他并没有成天专啃《 拉丁语语法》 之类,而是进行了相当全面系统的学习,内容可谓包罗万象,从数学、几何、物理、医学等自然科学学科直到文学和哲学等人文学科。我们还可以蛮有把握地说,这些课程他学得都挺好。当然他学的主要还是拉丁文,他学拉丁文不光是为了将来好弄学术,还有一个更美好的目标。原来,恩德老师有一个助教,就是他的女儿。她家学渊源,是个聪明博学又漂亮的姑娘,当年轻的斯宾诺莎遇到她时,她还待字闺中,正是个含苞待放的怀春少女,惹得她父亲的学生们口水长流,这其中就有钟情少男斯宾诺莎。
我记得拜伦说过,最好的外语教师是年轻美丽的少女,那学生当然得是男的,因为即使她们的口不大会讲,她们的眼也会说话,她们一个媚眼就足以令最懒惰的少年郎用起功来。就像拜伦在《 唐磺》 中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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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从女性的唇边和眼睛来学习一种异方语言,那是多么有趣!当然,我是指教的和学的人都年轻,至少可以用我经过的事为例:当你说对了,她们笑;你说错了,她们笑得更多,其间还掺杂以手和手的紧捏,甚至轻轻一吻,我就以此方式学会了各种语文。
随着斯宾诺莎的拉丁文知识一日日增长,他对漂亮教师的爱情也一天天加深了。终于有一天,他向她求婚了。
也许他以为,像她这样博学的女子,见识也必高人一等、与众不同,一定会看到他的长处― 他聪明的大脑和不凡的哲学才华,而不会只看他外表上的不足,年轻的哲学家虽然不丑,但实在也谈不上英俊:他个子相当矮,皮肤相当黑,这样的小伙哪有资格当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斯宾诺莎那种哲学家独有的天真在这儿暴露无遗,他压根儿没想到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知识归知识,它之不会让她改变找男朋友的标准就像不会改变她的性别一样。
更何况,斯宾诺莎还有一个老大的、无可弥补的缺点:他是一个犹太人。在那个时代,要一个非犹太人姑娘嫁给一个犹太人,简直就像现在叫一个城市户口的姑娘嫁给一个农村户口的小伙子一样哩!
可怜的斯宾诺莎求婚的结果可想而知了。而且可以肯定,这次求婚对他打击很大,以至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后果:让他真的成.貂J
了一个哲学家。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光他求婚失败,他家的生意此时也失败了。因为这时在大西洋上出现了一大批专做无本买卖的特殊商人― 海盗。他们成天在海上馏趾,看见哪家商船来了,就猛扑上去,来个照单全收。在他们没收的许多艘商船中就有几艘装的是斯宾诺莎父亲的货,那损失之惨可想而知。这是1654 年的事。
惨重的损失令斯宾诺莎老爸一撅不振,整日愁眉紧锁,郁郁寡欢。
不到两年,他又遭受了另一次打击,也许更为沉重:他惟一的儿子竟然被犹太教会开除出教,对于一个犹太人而言这个惩罚决不亚于,甚至重于死刑判决。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正是在恩德先生的学校里,斯宾诺莎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大改变。
前面我们说过,他在犹太教会学校时曾是勤奋的学生和虔诚的犹太教徒,然而到了恩德先生的学校后,他的思想不知不觉改变了,变得对本民族的宗教不那么热衷了,反而开始阅读一些异族思想家,例如布鲁诺的作品。他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仿佛它们比《 圣经》 还要神圣似的。
这里插一句,那个恩德先生是个出了名的不敬神的人,还很大方地把这些“反动思想”传给弟子们,因此在许多教徒,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犹太教徒眼里,他是个大坏蛋,他们一直处心积虑地要使他的学校关门大吉。最后他们成功了,市政府下令封了他的学校。恩德也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后来他到了法国,在那里参加了一次反路易十四的活动,被送上了断头台。
斯宾诺莎同老师一样,不但有异端思想,还毫不隐晦地宣扬324
出来:他公开说他不相信人的灵魂不灭,说灵魂就像生命一样,生命完了,灵魂也就消灭了;还说压根儿没什么天使,所谓天使只是人的幻想。他甚至付诸行动:他不再履行犹太教各种仪式,包括神圣的安息日。
他的这些行动在犹太人中间简直是公共厕所丢炸弹― 激起公愤(粪)。几个犹太长老找到斯宾诺莎,对他说,只要他在外表上保持对犹太教的忠诚,他们将给他一笔年金,有人说是10 。。弗罗林,有人说是1 。。。金盾,还有人则说相当于500 美金,在那时肯定是一笔不小的款子。
这时候,由于海盗们的掠夺,斯宾诺莎家日见窘迫,这笔钱真是雪中得炭。
然而斯宾诺莎表显出了他那视金钱如粪土的崇高品德,断然拒绝了。
犹太教会看到这小子敬酒不吃,便断然决定给他吃罚酒。于是,1656 年7 月27 日,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社区发生了这样一幕:
一只巨大的号角在犹太教堂的屋顶上发出沉闷的呜呜声,一听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教堂里面一片烛火辉煌,成排蜡烛发出的光芒把整个教堂照得像梦境一般,许多身穿黑衣服的人肃立着,神情分外严厉,仿佛在宣誓向不共戴天的敌人复仇。一个白发苍苍、胡子长长的老拉比,捏着一张大纸,以极其严肃甚至痛苦的声音朗读道:
教士会首领兹宣告,在确认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的邪恶观念和行为之后,他们曾尽力用各种方法和多项许诺谋求使他迷途知返、播然悔悟。然而他不仅执迷不悟,还变J25
本加厉,丧心病狂地宣扬和传播异端邪说;许多德高望重的人都已同他就此当面对质,斯宾诺莎的罪行证据确凿。教士会首领们在就此事进行全盘复审之后决定,一致同意将斯宾诺莎革出教门,断绝以色列人与他的一切关系,并从即刻起让他置身于如下诅咒之中:
按照天使的见解和圣徒的判决,我们驱逐、憎恶、诅咒并抛弃巴鲁赫? 德? 斯宾诺莎;全体教徒一致同意,以载有六百一十三条戒律的圣书的名义对他宣告以利沙用来斤责孩子的诅咒和《 律法书》 上所有的诅咒。让他白天遭到诅咒,晚上也遭到诅咒;让他躺下遭到诅咒,站起来也遭到诅咒;出门遭到诅咒,进门也遭到诅咒。愿主永不再宽恕或承认他;愿主的不悦和愤怒把他烧毁,在他身上压下《 律法书》 上所有的咒语,从天底下抹去他的名字;愿主切断他的邪恶同以色列所有家族的关系,把《 律法书》 中所有的天谴加在他身上。愿所有服从我主上帝的人今天都得到拯救。在此谨告全体人员,任何人都不得同他交谈,任何人不得与他通信,不准任何人给他以帮助,不准任何人与他同住一屋,不准任何人走近离他四腕尺以内的地方,不准任何人阅读由他亲笔书写或口授的任何文件。
读罢,教堂里一时陷入了无边的寂静,大家都屏住了呼吸,仿佛在等待世界末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