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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当然也就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有两个要点:一是要放弃“尘世的幸福”,二是要从自然中求得知识。
关于第一点,即斯宾诺莎所指的“尘世的幸福”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平常所指的那些东西,例如财富、美女、权力等。斯宾诺莎认为它们是真正幸福的人生之最大敌人,他说:“对于荣誉与资财的追求,特别是把它们自身当做目的,是最足以令人陷溺的,因为它们被当做至善看待。”
而倘若人真的这样“陷溺”了,他就甭想得到真正的幸福。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人在追求金钱、美女等时,如果得不到,那就会感到沮丧,从而陷入极大的痛苦;二是因为即使得到了满足,这种满足也只能持续极短的时间,因为我们必会有新的渴望,即渴望更多的财富、更美的美女,如此,则又陷入了新一轮痛苦之中,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于人生之终点。请问:这样的人生可能幸福吗?
当然不能!因此斯宾诺莎如是说;
经过深思熟虑,我确切见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肉体快乐这三样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善。我深知,我实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不能不强迫自己用全力去寻求药方,尽管这药方是如何不确定;就好像一个病人与重病搏斗,明知道倘不能求得救药,必不免一死,因而不能不竭尽全力去寻求之一样,尽管这药方是如何不可靠。因为他的全部希望只在于此。然世俗常人所追逐的名利肉欲等不惟不足以济364
人保命,且反为有害;凡占有它们的人― 如果可以叫做“占有”的话― 很少有幸免于沉沦的,而为它们所占有的人则绝不能逃避毁灭。
正因为陷入对世俗的金钱美女之类的追求是如此可怕,对于真正的幸福是如此无益,我们当然要避之惟恐不及。但要想获得人生的至善之境只靠避开世俗之乐是不行的,就像要在比武中取胜只靠会避开对手的拳脚是不行的一样,要获得人生之至善还得自己掌握一门本领。
这本领,斯宾诺莎说,就是知识。他说:“但至善乃是这样一种东西,人一经获得之后,凡是具有这种品格的其他个人也都可以同样分享。至于这种品格是什么性质… … 简单说来,它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
他接着又说:“因此这就是我所努力追求的目的:自己达到这种品格,并且尽力使很多人都能同我一起达到这种品格,换言之,这也是我的一种快乐,即尽力帮助别人,使他们具有与我相同的知识… …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自然,以便足够使我们达到上述品格,并且还有必要组成这样一种社会,以便使尽可能多的人尽可能容易地而且确定地达到这种品格。”斯宾诺莎这段话是简明的,结合前面人所要避开的,我们不难由之了解他所称的“幸福之路”,这路就是:为了达到人生的至善完美之境,人必须放弃财富、美色等世俗之追求,从自然中获得知识,并且要不但使个人如此行事,而且要帮助他人,令他人乃至整个社会都如此行事。
斯宾诺莎的获得知识也可以用另一个词来表达,就是理智,因为只要我们有了理智,就能“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完善地365
认识事物”,也就是获得知识,二者是本质同一的。
斯宾诺莎说,如果我们做到了这点,就既能勇敢地隔绝一切世俗之乐― 不要金银财宝、抛弃绝色美女、辞掉总统省长,又拥有理智与知识,就能“永享无上之幸福”了!
只是,纵览古今中外,包括哲学家们,包括您、我、大家,有几个人能做到呢?您相信自己能做到吗?
这样说来,这个世界能享受“无上之幸福”的人真是太少了!斯宾诺莎自己也深深了解这点,所以他有一段话,不但说出了这种“幸福人”― 他曰之“贤达者”― 是怎么样的人,还指出了做到这点是多么之难,他说:
贤达者,惟其是贤达者,就极少心神扰动的时候;他通过某种永恒的必然性意识到自己、上帝和万物的存在;他的生命永远不会终结,他始终享受着心灵的满足。如果说,我所阐述的通向这个境界的道路十分艰难,它毕竟还是可以被发现的。当然,既然很少有人找到它,这说明它肯定是困难重重的;因为,如果得救之路近在咫尺,可以轻易找到,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实际上都忽视了它呢?不过,一切绝好的事物总是既稀有,又困难的。
斯宾诺莎就是用这段话作为他的不朽名著《 伦理学》 之结尾的。
我们也用这句话作为一个结尾吧。
我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虽然做一个贤达者是“既稀有,又困难的”,但了解斯宾诺莎的人都说:如果有谁做到了这一点,那个人肯定是斯宾诺莎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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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J 七章谁宇学习乳的两木歹明蔺乙
洛克是伟大的哲学家、医术通神的大夫、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大家还记得在《 西方历史的故事》 中我们讲了英国“光荣革命”的故事,它没有流一滴血,却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我们还知道,在此之前,英国历经了一个苦难的时期,内战频仍,杀人无数,在不列颠岛,上至国王,下至百姓,无不流下了热血。
我建议大家在读本章时,先读读历史卷有关章节,了解这段时期的历史背景,这对于我们了解洛克是很有帮助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是因为洛克与英国这一时期的历史息息相关,他经历了,也一度积极地参预了这场主要发生在国王与人民之间的斗争,并且从它的鲜血里汲取了大量的营养,从而培育出了他伟大的思想,大家不久就会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洛克生于1 632 年,同在这一年,斯宾诺莎诞生在荷兰。洛克的家乡是英格兰西南部萨穆塞特郡一座叫林格通的小城。从历史卷我们知道,这时继承英明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王位的詹姆士一世已经死了,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已经在七年前登上了英国王367
位,他还用花言巧语从国会那里弄到了35 万镑巨款,然后再也不召开国会,一直搞了十一年无国会统治,洛克就出生在这期间。
我们还已经知晓,这查理一世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成天只想着搜刮民脂民膏,忍无可忍的百姓们正准备揭竿而起,所以洛克后来说:“我刚在世界知觉到自己的时候,就发现已经置于暴风雨之中。”
还是一个晰呀学语的小孩时,洛克的母亲就离开了他,家里就只剩下父亲和一个哥哥。他的父亲是一个乡村律师,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派。1 642 年,当查理一世向国会宣战,内战终于爆发时,他立即加入了国会军,骑着自己准备的战马,向王军冲去。这场战争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1 649 年,查理一世被宣判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国家之公敌”,将脑袋送上了断头台。此前三年,也就是1646 年时,小小年纪就被战争洗了个澡的洛克上中学了,他进的是著名的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学。在中学时洛克是个出色的学生,1652 年中学毕业后,他上大学了,进的是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
虽然这时候国王已经死了,但英国却并没有因此获得自由。这时候克伦威尔已经是英国的寡头统治者了,在英国实行了清教徒的高压统治。这种统治将整个英国变得像一座教堂一样,到处笼罩着压抑的气氛。洛克就是在这种气氛里走进大学的。这时他已经是一个20 岁的青年了,正是头脑最活跃的时节,但他进的是教会学院,读的当然尽是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 阿奎那之类人的著作,并且它们被看做再神圣不过的经典,对这个洛克感到乏味极了,后来他写信给一个同学说,他上大学尽是浪费时间,简直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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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猜就如笛卡尔从“我什么都不能肯定”,因而却能肯定“我思”一样,他也至少学到了一样东西:鄙视那些陈腐的经院哲学,并进而产生了一种要推翻这个旧东西,建立新学问的想法。
虽然不喜欢大学里的教学方式,但洛克无疑仍凭着聪明的脑袋取得了优异成绩,因此毕业后得以留校,开始了职业生涯,不过不是教学生们读《 圣经》 ,而是教他们希腊语,这是当时大学生们的必修课。
所谓天有不测风云,洛克大学刚毕业,一个打击就沉重地落到了他肩上:对他极为慈爱的父亲得肺病死了,他在世上的亲人便只剩下了哥哥,可老天再次将厄运降到了他的头上,连他这个最后的亲人也掠走了。前面我们知道,他的母亲很早以前就死了。这样,洛克已经举目无亲了。
但洛克经受住了这个打击,他知道在一切不幸面前,最好的态度就是默默承受,因为即使哭肿了眼睛又有什么用呢?只会在旧痛之上又添新苦。
也许正是为了排遣心中之痛,洛克这时找到了一件他可以全心全意地做的事― 科学研究。
他以同时探索许多领域来表达他对科学的热爱:如医学、物理学、化学乃至气象学等,尤其在医学上造诣非凡,通过这样的途径他还同一大帮著名的医生和科学家成了好朋友。
例如波义耳,他是当时英国最有名的科学家之一,称得上是近代化学与物理学这两门自然科学的主体学科的奠基人,他与一群杰出的朋友们建立了那高贵无比的科学团体― 英国皇家学会。1 654 年,他来到了牛津,并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之久。当时正在牛津大学做老师的洛克不久便成了他的良友,他们无话369
不谈,当然主要谈的还是科学,在这个领域洛克当然是学生,他经常虚心地向伟大的科学家请教,把他自己的科学观测的结果和科研成果送到波义耳面前。
洛克这些科学研究到底有多大价值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他与伟大的科学家成了知心朋友却是可知的。例如波义耳自知大限即至时,便将他来不及出版的一部重要著作― 《 空气通史》 委托给了洛克,请洛克在他离开这个世界后帮助出版。对于视科学如生命的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