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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通史》 委托给了洛克,请洛克在他离开这个世界后帮助出版。对于视科学如生命的科学家们来说,这无疑象征着他们最大的信任和最深的友情,简直比得上刘备的白帝城托孤呢。
除波义耳之外,当时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也算得上是整个科学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的依萨克? 牛顿同样是洛克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1668 年,36 岁的洛克也成为了那个高贵团体的一员,还被委任为一个叫做实验考察指导委员会的委员。这大概同咱们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差不多,都是顶阔气的头衔。
这说明洛克在科学上也许没有做出什么足以令他名垂史册的成就,然而他必定在当时也有所成就,需知那皇家学会会员可不是好当的,就是现在,哪怕是世界一流科学家,想进人英国皇家学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何况洛克36 岁的年纪。
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四年后,洛克不负良友所托,出版了《 空气通史》 。
洛克在另外一门科学― 医学上面,也是十分在行,是一个高明得了不得的大夫。他获得过正式的医学学位,听说还得过奖金。不过由于他实在太忙,所以没空儿挂牌行医。他同时要做三件大事:哲学沉思,科学研究,参加政治活动。这些中的每一件都370
够一个人忙个焦头烂额,他却要同时做三件!别忘了,他的职业还是一个老师。
这时您也许会问:既然他没有挂牌行医,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高明得了不得的大夫”呢?
虽然他没有挂牌行医,广大普通患者不能从他的医术那里得到好处,但还是有某些患者亲身体验了他的回春妙手。这些人中最得利的首推洛克在波义耳之后的又一个出色的朋友,英国的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阿希利勋爵。
洛克治好了勋爵本人的一种久治不愈的怪病,救了他的命,他感激之余,请求洛克离开牛津到伦敦去,做他的秘书兼家庭医生。
这是1667 年的事,从这年起,洛克就将自己的命运同阿希利捆绑在了一起。
做了阿希利的家庭医生后,勋爵的家人就成了洛克医术的受益者了。例如阿希利的妻子生孩子时,接生的便是洛克,虽然他对此还比较陌生,但凭着他的医学知识,他完成得很好。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索尔兹伯里伯爵第三,下个世纪英国一位相当重要的哲学家,长大后他还引以为荣地称:不但他自己是伟大的洛克接生的,就连他父母的婚姻也是洛克撮合的哩。这次接生固然接出了一位高明的哲学家,然而并不需要高明的医术,但另一次就需要了。阿希利本人在胸腔里长了一个大肿瘤,洛克竟然打开了他的胸腔,成功地将肿瘤切除干净了!就是到今天,这也是奇迹一般的手术呢,得要最好的大夫,凭着先进的手术器械才行,可哲学家洛克在三百多年前就凭着现在看来原始得可笑的器械― 一把刀子― 完成了。
还有另一个证据可以表明洛克医术的高明:当时,全英国最371
有名的医生之一西顿汉姆十分钦佩洛克的医术,并成了洛克的好朋友,当他发明了医治当时夺去了许多海员生命的热病的新疗法时,他为了使人们相信他的疗法是有效的,便自豪地对他们说:“你们完全知道,我治疗热病的疗法是得到了洛克的完全赞同的。”不但如此,这位杰出的医学家对洛克整个人都推崇备至,在他的《 医学考察》 一书里,也是在谈到热病的治疗法时,他说:
你们同样知道,我的方法已经为一个对此问题进行过透彻研究的人做出了大量的证明,我指的是洛克先生。他是我们大家的朋友。如果我们考虑到他的天才、洞察力和正确的判断,或他在道德上的严肃,我敢肯定地说,在当代,他几乎是超乎任何人之上的,很少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
这也是当时许多人对他的共同看法。我相信,即便到了现在,如果一个人同时是出色的物理学家(既然他当得上皇家学会会员,应当配得上这样的称号)、医术高明的大夫、伟大的哲学家和道德上严肃的人,难道还不能当之无愧地被称为“超乎任何人之上的”人吗?难道还有谁能和一个这样的人相提并论吗?对洛克的博学和他为人的友善,托马斯教授有一段动听的赞美:
大多数人在获得学识的时候,却丢掉了常识― 即人类共同复兴的常识。他们变得高傲、贵族式的孤独,认为他们的知识是珍贵的和容易挥发掉的香水,必须小心地珍藏,以免它漏掉或蒸发。但是洛克接纳所有的人进入他开372
放的思想天地。他邀请一切具有一对健康的鼻孔,能自由地呼吸新鲜空气的人,让大家分享他知识的芬芳,都从中受益。
好了,现在该来谈谈我们已经久闻大名的阿希利勋爵了。这个人的一生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与洛克联成一体的。我们在上卷《 光荣的革命》 一章中说过,克伦威尔死后,1 660 年5 月,在蒙克将军主持下,查理一世的儿子在度过了十多年的流亡生涯后,带着一大群保王党人风风光光地回到了英国,登基称王,是为查理二世。
登上王位后,这个查理二世老实了没几天,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他开始报复,大杀那些曾审判他老爸的人,甚至将克伦威尔的尸骨都从坟墓里挖出来,砍头示众。我们战国时期的伍子青将军也做过相似的事,他打回楚国后,将楚王的尸体挖出来,狠狠抽了一顿鞭子,以泄杀父之恨。当然,查理二世最热衷的一件事还是扩张王权,为此他同王权最强大的敌人国会展开了斗争。在国会这边领导反伉的就是阿希利,他是坚定的国会派,领导国会议员们反抗国王复辟君主独裁的企图。
阿希利先是被任命为大法官,这是英国最受人尊敬的要职之一,又在1672 年被封为索尔兹伯里伯爵,这在英国可是个阔得吓人的封号。他领导反君主专制的人们起来同国王斗争,这些人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叫“辉格党”的集团,而拥护君主的人则组成了一个叫“托利党”的集团,这两个党成为了英国政坛“两道亮丽的风景线”。
阿希利青云直上时,他的得力助手洛克自然也就直上青云了。阿希利后来做了贸易和殖民委员会主席这个掌管英帝国庞373
大殖民地的美差,便将洛克也拉进去,在里面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他并不想让洛克全心全意地去做官,那样洛克就没有多少精力来辅佐他了。不过,他十分信任洛克的为人与才能,据他的孙子回忆说:
我的祖父对洛克先生极为尊敬。他认为洛克是一位伟大的人,正如他在医学上的经历一样。他认为洛克的医学才能只是他的才能中最微小的一部分。他鼓励洛克把思想转到其他方面,而不要在其家庭和某些特殊朋友之外去行其医术。他敦促洛克去研究宗教和国家的世俗事务,以及与国家大事有关的一切事情。洛克在这些方面都极为成功。因此,我的祖父很快就把他作为一位朋友来对待,这些方面的所有事情都与他商量。
从这段引文里我们可以得出有关洛克的两条重要信息:他之所以直到去世都没有正式挂牌行医,之所以后来也转向了政治哲学,这些都可能与阿希利有关。
也就是与阿希利一起在政治风浪中搏斗的同时,洛克也将一部分精力投向了哲学,大约在1 671 年左右他开始写作他的不朽经典― 《 人类理智论》 。据说这本书起源于洛克一次在某个俱乐部里同人讨论人类的理解力,结果越讨论越糊涂,越感觉其深奥,于是洛克毅然决定写作一部讨论这个间题的专著。结果这一下决心就耗费了洛克十余年的光阴,他开始写这本书时是39 岁,算半个年轻人,到这本书出版时,他五十有八,已开始步入老年了。
当然,他并没有,也不可能全心全意地写一本书,别忘了,洛374
克现在还同阿希利一起沉浮于政治斗争的漩涡之中呢,他甚至连牛津大学的教职都没有辞去,也就是说,他多多少少还是牛津大学的老师,得履行一点老师的职责。
我们知道,在人生各种舞台中政治舞台是最变幻莫测的一个,各色政治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阿希利伯爵当然也不例外,虽然他多年来仕途畅达,做遍了英国各色大官,从大法官、殖民大臣一直做到国会上院也就是贵族院的老大,然而仍难免做官的规律:有上必有下。
1 682 年,由于涉嫌有反国王― 现在是詹姆士二世了― 的阴谋,国王下令逮捕阿希利。不过他手眼通天,在逮捕他的警察来到之前逃之夭夭,溜到欧洲大陆去了。
此前几年,1675 年左右,洛克由于得了肺结核,已经移居到一个叫蒙特贝里尔的地方,他觉得这个地方的气候对他的肺有好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同阿希利的亲密关系,当阿希利的苦来时,洛克的苦也随之而来了。
当时洛克仍是牛津大学的老师,詹姆士二世就从这里开始对洛克下手。他不顾当时牛津大学的传统,以英国国王和国教最高领袖的名义,命令学校当局赶走洛克。牛津大学迫于无奈只得让洛克自动辞职,因为他们深知,如果不这样做,国王也许不会派兵来赶走洛克,但牛津从此可别想过安宁日子了,他们只好丢车保帅了。
本来阿希利逃走后,洛克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仍在英国呆了一阵子,直到被牛津赶走,国王的密探们还在像猫头鹰似的窥视着他,时刻准备找个什么岔子将他送进伦敦塔,他才被迫三十六计― 走为上计,溜之大吉了。这是1 683 年的事。
他这次到了哪里呢?这个地方大家其实不难猜,就是荷兰。375
这时仍处在17 世纪,我们前面讲过,正是荷兰接替西班牙成为西方新霸主的时代。像所有新生强国一样,这时的荷兰充满了自信与宽容,能够容忍别国不能容忍的思想,所以当时欧洲的许多思想家都把这里当做了自由之家。像前面讲过的笛卡尔和斯宾诺莎,他们都生活在这里,而且除了在这里,他们当时恐怕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会有遭迫害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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