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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她们远离家乡,卖淫也没有人知道,所以下水的人越来越多。
五是当地的各种各样的纵容与支持。
笔者知道,许许多多中国人都持有类似的看法。可是我们却很少体味这种看法的真实意义。
这一方面说明,我们中国的具有一些思考能力的人们,对于“性产业”的问题已经形成了一个思考套路,一个解释模型。任何地方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情况,都可以圆满地放进这个理论大筐里,以便在稀里糊涂之中求得一团和气。
更重要的是,这样思考出来的任何一个原因,都必定是根本无法解决的,而且往往是并不需要去解决的。这样,人们不仅可以不必再劳心费神地探索问题,而且理论上的无奈就是实践中的无奈,人们可以因此而相当心安理得地容忍问题的存在。
由此,笔者经常想到,在许多禁娼文件和正式出版物里,也常常出现一些对于嫖娼卖淫的原因的理论分析。可是笔者总是觉得,它们真是难得的黑色幽默:不管作者分析出多少条原因,可是读者都会发现:它们是根本无法解决、无法改变的。
那么,这样的宣传材料,到底是为禁娼呢,还是仅仅满足于宣传?
第七节 当地的“二奶”问题一、现状“二奶”问题对于笔者来说,完全是“搂草打到了兔子”,是它自己撞上门来的。所以笔者的调查材料并不多,只能罗列如下:
1。概述当地人说,现在包二奶很普遍,带小姐是有本事。有钱的都有小的,乡长也有小的。中层干部都是如此,叫做“三小一大”(小汽车、小洋房、小老婆、大哥大)。
连司机一般都有二奶。
当地人里,40多岁的人包二奶的特别多。老婆一般都不做声。有些男人还把二奶带回家里。
“二奶”也有升为老婆的,有跟香港人拿了结婚证的,也有跟当地男人的。一般来说,一开始都是包,后来女方的父母、亲友闹得很厉害,最终就结婚了。
当地农村靓妹也有被香港人包的。
在医院的妇科,周末比较多是来人流的,有男人陪着。有些“二奶”给护士塞钱,开假化验单,证明自己已经怀孕了,以便向男人敲诈钱财。
笔者访谈的一位当地老太大,生怕笔者不信,就带着笔者去看一座三层的好房子,说是香港人的,每层养一个包婆,一共3个,每人每月2000元,不准出门乱跑。
2。故事故事之一:一位开“四轮车”(双排座的小型货运汽车)载客的司机,32岁,自己已经有两个女儿, 一个儿子,又包了一个“二奶”,却让“二奶”连续打购4次。
故事之二: 有一个“二奶”,在老家有丈夫,还有4岁的儿子。现在被一个香港人包下来,跟他又生了一个两岁的儿子;因为香港人的老婆生的是女儿。
故事之三: 有一对广西夫妻一起来到B镇。丈夫伪装是“哥哥”,把“妹妹”
包给一个香港人。香港人一走,他们夫妻两个就过起了日子。
故事之四:一个40岁的男人,在外面“兜”(做生意),包了两个小姐,很漂亮的。回家后,自己身上有香水味,打电话又被老婆听到,于是老婆追查到小姐,大打出手。
故事之五:一个农村男人,已经有了3女1子,又包了小姐。老婆过生日的时候,要去OK厅,恰好遇到那位小姐。小姐不知道,还上来跟男人亲热。于是打架。
故事之六:一个农村家庭,最小的儿子20岁,读书读不下去,没事做,吃白粉。
包了一个“衰妹”,是外来妹。家里送他去戒毒,那个“衰妹”给他送白粉,他在三楼上,甩出一根线,把白粉钓上来。
故事之七:一个农村男人,在镇区里卖牛肉,也包了一个“小的”。结果自己有性病了,还回家传染给老婆。但是老婆一直找不到那个“小的”,所以两口子一直打打闹闹。
故事之八: 一个男人在外面包婆, 但是老婆把他的大哥大给“抹(Ma)机”
(盗用号码)了。一次,男人跟包婆通话,叫包婆“别乱跑,晚上我来”。结果老婆追踪而去,发现了。
故事之九:小姐有的也养小后生。例如在1996年,两个小姐包了两个同乡的后生,但是他们用安眠药把她们灌迷,拿走了存折。小姐第二天醒来才去报案。
3。“包二奶”的价格让笔者吃惊的,不是它的贵,而是它的便宜。笔者在陆续的访谈中,一共了解到11个“包二奶” 的价格。 其中最贵的是每月5000元人民币,最便宜的则是每月500元,二者相差10倍之多。而且,在这11个价格中,超过每月2000元的只有两个,大约等于2000元的却有5个,还有4个是低于2000元。其中只给500元的居然有两个。
所以笔者相信当地人的普遍说法:“包二奶”的平均价格,不会超过每月2000元。
当然,这里所说的,仅仅是男人直接付给“二奶”的现金。除此之外,男人还需要给“二奶”提供住房和日常生活的基本消费。这些往往都不是支付现金。因此,上述价格,实际上相当于“二奶”们的“纯利润”。
花钱最少的、 每月只给500元的那两个男人,就是前面故事之一和故事之七里面的男人。故事之一的男主角是笔者朋友的朋友,是一个开四轮车的原农民,赚钱并不多。据笔者朋友的间接介绍,他的情况可能有些独特。他完全不怕老婆知道,还经常硬要老婆与“二奶”住在一起,以便省钱。他对付女人可能很有一套。他的那个“二奶”,各方面条件可能比别人的还要好一点,但是他却能够只用那么一点钱,已经把她包了快一年了。
4。为什么愿意被包?
有些“二奶”是外来的打工妹,有些是穷乡僻壤来的农村妹子,也有一些则是原来的小姐。笔者没有直接访谈过她们,无法进行个案分析;但是从别人对她们的介绍中,笔者觉得,至少有这样几个因素,促使她们不当小姐而当“二奶”:
(1)“我想有个家”,这在前面分析小姐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2)“二奶”多多少少有一些希望成为小老婆甚至大老婆,小姐却没有。
(3)“二奶”的收入很固定,比小姐们的“饥一顿饱一顿”更稳定。
(4)“二奶”的风险(被抓、被欺辱、得病等等)比小姐少。
(5)“二奶”付出的精力,也比那些辛辛苦苦百般拉客的小姐少。
(6)“二奶”不受“妈咪”或者“鸡头”的中间剥削,挣的钱全都是自己的。
除此之外,笔者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来。尤其是那些被低价包下来的女子,很可能觉得,即使每月只有500元的纯利润,也仍然比当小姐强。
这样的道理可能人人都懂, 所以在B镇,当“二奶”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二奶”不能仅仅靠年轻美貌,还必须有“居家过日子”方面的素质和相应的技巧,所以许多小姐都不合格。
可是,笔者至少听到过一个例子,有一位小姐就怎么也不肯当“二奶”。据说是因为她很快就要回家乡了。可是笔者猜测,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有一些小姐认为“流动售货”挣的钱更多,或者已经习惯于小姐的那种生活方式。
5。当地妇女对于“二奶”的痛恨笔者所访谈的那位村妇联主任说:“二奶”真是枪毙有余。现在,良家妇女不忧食穿,就忧男人在外面养个“小的”(白话也叫“小”)。良家妇女反而人不人鬼不鬼了。
1997年1月13日,当地的市委书记在大会上,一开始就讲:坚决取缔“包二奶”。
全场妇女热烈鼓掌。妇联主任说:我们拼全力也要选上一个女领导,为女人主持正义。
二、“包二奶”,纳妾乎?嫖娼乎?
据当地人介绍,“二奶”这个名词,在三角洲一带原来纯粹是指小老婆,就是按照纳妾来对待的“第二夫人”。后来逐渐把男人所包养的情妇也包括进去了,尽管情妇并不以纳妾的形式和名义出现。当时,“二奶”这个名词并不包括那些被长期包养的暗娼们。一来是因为当时这种情况还较少,二来是因为公安机关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包娼”,而民众一般也都从贬义上认同“包娼”这个词。
大约从1995年前后起,人们开始在名词“二奶”的前面,加上了一个动词“包(养)”。这样一来,当地民众对“包二奶”行为的性质就其说不一了。
据笔者所听到的, 一些人认为, “包二奶”其实就是纳妾,就是养小老婆。
“包”字只是形容词,表示小老婆被独占了。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包二奶”就是以前公安局所说的“包娼” , 只不过现在人们对这种现象相对地宽容了,因此把“娼”字换成了比较好听的“二奶”。
笔者以为,一个新的流行词汇的出现,不可能仅仅是为了一成不变地指称原有的旧事物。至少,新词汇里的情感构成已经变化了,就像公共汽车被叫做“巴士”
一样。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包二奶”是以“包娼”为基础的、摹仿纳妾的、新的购买性服务的形式。它的最主要的新特征,就是双方结成了一种共同生活的、相对长期的性关系。但是,它仍然符合嫖娼卖淫的5条判定标准。
(1)双方自愿(否则是强奸);(2)有性交合(否则仅仅是色情服务);(3) 现金交易(不以现金为支付手段,或者仅仅给对方其他实惠或者其他利益,则不算);(4) 以性交合的次数或者性交持续的时间长短来计算买卖的价格,例如“打炮”是按照性交一次来计价的,“包夜”则是按照持续时间的长短来计价(不以性行为的数量作为计量单位的则不算);(5)双方没有共同经济核算的关系,也没有财产分立的约定。
人们最不容易弄清的, 就是第4条和第5条标准。在B镇,大多数“包二奶”的男人,都是按月付给那个女人一定数量的钱。这往往被看作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