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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好”、“骂得妙”、“骂得精彩”。
五四以前的新文化运动实在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开了一个不好的头。尽管它在传播西方新思想新文化方面以及推行白话文方面厥功居伟,但它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和自身的进行方式不能不说大有问题。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是陈独秀和胡适,最能鼓噪的则是副将钱玄同。而鲁迅,用他自己的说法是“听将令”的。这几位之中,钱玄同骂风独开,他在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这样说:“惟选学妖孽所尊崇之六朝文,桐城谬种所尊崇之唐宋文,则实在不必选读。”〔9〕六朝文和唐宋文有没有必要选读,因人而异,钱氏当然有权说“不”,这是他的看法,然而,他又有什么权利把与他看法相反的人,即那些尊崇六朝文和唐宋文的人骂为“妖孽”和“谬种”呢?这是不是文化霸道主义?以骂为新文化鸣锣开道,而后这骂又内化为新文化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所谓新文化“似新还旧”。况且,“选学妖孽”、“桐城谬种”,只是对当时站在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上的另一拨知识分子的妖魔化(当然,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也对新文化人士妖魔化。这场文化运动的糟糕之处,就是文化之间的“互妖魔化”)。而文化论争一至于人身攻击,就会堕入末流。其时,钱氏的骂人话还有“放屁、吃粪、奴才、贱丈夫”等,当时,它们像病毒性感冒一样流行开来。今天,我们回首将近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不得不说,这种骂字开张的文化风习,或者说,这骂本身,实为新文化躯体内部的“肺结核”。
同为新文化运动中人,胡适和鲁迅对钱氏之骂态度殊异。1919年,正值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之时,胡适在致钱玄同“丑诋”某君的信里则明确表示:“适意吾辈不当乱骂人,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即使是自己的文化对立面,“也决不可痛骂他”〔10〕。鲁迅呢,下面这段话是他在1935年说的,事后很久了,“五四时代的所谓‘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是指做‘载飞载鸣’的文章和抱住《文选》寻字汇的人们的,而某一种人确也是这一流,形容惬当,所以这名目的流程也较为永久。除此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还留在大家记忆里了。到现在,和这八个字可以匹敌的,或者只好推‘洋场恶少’和‘革命小贩’了罢。前一联出于古之‘京’,后一联出于今之‘海’。”〔11〕鲁迅的话甚可玩味,与其是表白他对钱氏骂人的态度,不如是在说一种心得。五四别的什么都给人忘了,惟独这骂人的八个字却留了下来,这未必不是个诀窍。后人视今,安知不如同今人视昔。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不也是一场又一场的文化混战吗,几十年后,谁能拎得清,拿什么留在后人的记忆里?于是,鲁迅也贡献了骂人的八个字:“洋场恶少”、“革命小贩”——前一个骂的是施蜇存,后一个是骂杨邨人。这里,鲁迅很自信,认为自己这八个字可以和钱玄同“匹敌”——这似乎是在比骂。比没比过呢,就其历史影响而言,鲁迅的八字联是无法比同钱氏的,就像三十年代无法与五四匹敌一样。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当年是钱玄同把鲁迅带进了新文化运动,但后来,鲁迅根本就看不起这个人。这次,鲁迅破例称赞了他,说这八个字“形容惬当”。那么,我们今天不妨也问问自己:“桐城谬种”、“选学妖孽”,是鲁迅的“惬当”呢,还是胡适所说的“乱骂”呢?
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结束了,新文化运动的几位代表人物也都分道扬镳了,陈独秀终于离开文化走上了政党政治的道路,于是可比的也就是剩下的胡适和鲁迅了。胡、鲁尽管都对政治感兴趣,且具有不同的政治倾向,但毕竟终生也没有离开过思想文化这一块。所以,真正能够代表二十世纪新文化的,也还是胡、鲁两人。然而,五四以后,这两人在文化上是“二水中分白鹭洲”,一个代表自由主义,一个代表左翼。于是,我们就不能像以往那样,笼统地说什么“五四新文化”,因为,在这个名头下,实在有着自由主义的“胡文化”和左翼“鲁文化”之别。
既然大陆这一支新文化以鲁迅为道统,骂,就在逻辑之中。这骂本来就结核于新文化刚刚发育的身体内,至二三十年代,它在鲁迅杂文中充分发散,使得这种新文化一路阳亢,蹈厉风发,中经四五十年代,病势无改,至“文革”则全体发作。“文革”,如果去掉它的政治层面,仅仅在文化意义上,它确乎是骂文化的一次大爆发,大字报就像三十年代的杂文,成了骂文化的不二载体。然而,事情没完,“文革”姑且结束,但一种文化习惯却不会轻易去势,二十世纪末一场所谓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论争,使我们又瞠目于某些新左人士对当年骂风的光复。作为一个世纪性现象,骂,可谓贯穿二十世纪文化终始。如果我们以1949年为界,如果我们又具有一定的历史主义观点,那么,后半个世纪的骂,尤其是“文革”那茬事,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和五四之前,不难找到自己的远因。就像当年胡适应储安平之邀,为《观察》写下的题辞:“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那么,二十世纪前半叶,我们是怎样栽种这棵新文化之树的呢?
当然得指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1949年以后,是“左”的清一色;但1949年以前,却是左右杂呈的文化乱色。构成此一文化格局的,不独有倾向苏俄的文化左翼,还有肩出三民主义旗帜的国民党右翼。骂这样一种文风,实际上为左右两党所共享。鲁迅作为一位左翼文化大师,他既受到来自左翼阵营,即他所谓“同一营垒”人的哄骂,同时,骂他的也不缺国民党右翼分子。胡适呢,待遇和鲁迅一样,同样遭受来自左右两翼的攻击。比如鲁迅和借鲁迅之名的瞿秋白从左边骂胡适(包括“新月”文人”)是“刽子手”、“皂隶”、“奴才”、“毒于蛇”、“卖廉耻”,国民党铁杆分子则从右边骂胡适是“余孽”、“竖儒”、“败类”、“贼”。更有甚者,像对台戏一样,前共产党领袖瞿秋白(依然假鲁迅之名)指责胡适“出卖灵魂的秘诀”;现国民党党魁胡汉民则威胁胡适,声称不与其“共中国”。结果呢,叫后人看来,骂的双方掉在一个档次上。能够超脱这双方的,恰恰就是被双方所共骂的胡适。胡适恪守一个原则:“君子绝交不出恶声。”〔12〕所谓不出恶声,就是不趟你这沟浑水,就是出淤泥而不染,就是不与污浊共沉沦。因此,左右之外,属于中间派的胡适,除了早年偶尔失足外,你还真不能不说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一道清流。
只可惜,二十世纪的文化市场——姑且用这么个词吧——和货币市场一样,经常是劣币(驱)逐良币。
三、胡适对骂的态度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13〕这是1930年春胡适写给杨杏佛信里的一段话。事情起因于杨杏佛的一次讲演,在讲演中杨骂了胡,后来讲演在当时的《民国日报》上发表,杨杏佛觉得不妥,特地写信给胡适,作了相应的解释。胡适回信,多少有点怨气,谁对挨骂会“情愿”呢,但他的态度毕竟坦荡诚正,而且更可贵的,是他把这态度保持了一辈子,这就是“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可以和这句话比对的,是鲁迅去世前写在《死》中的那句话:“我的怨敌可谓多矣。”什么是怨敌,就是骂过鲁迅并为鲁迅所忌恨的人。胡适因为从不怨恨骂他的人,所以,他不如鲁迅,自己一个怨敌也没有。最能说明问题的是,鲁迅一生骂过胡适多少次,还把自己的名字租给别人骂,但,胡适把鲁迅当怨敌了吗?
在胡适看来,骂人过火,会“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所以胡适保持不骂。这里骂人过火的“骂”,就不是一般的指责、攻击,而是动用了侮辱性的词汇,比如,唐德刚借胡适之口骂“鸟嘴”的便是。而“反损”是指侮辱性的词汇,在侮辱了对方人格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的人格,因为,人和人是相通的、一样的。今天我们在街上,有时看见两人吵架,一个骂得不堪,另一个则说,你骂你自己,就是这意思。用动物骂人,根本上说,是人尚未脱离动物时的“蛮性遗留”,它可以是一种文化现象,但绝不是文明现象。文明是文化的进化形态,人类待有文字,方称文明。而我们用这作为文明标志的文字骂人,不但侮辱了对方,侮辱了自己,也侮辱了我们的文明。胡适骂不还口,是他自己人格上的一种“自洁”,也未必不是出于对文明的“自洁”。鲁迅不然,他奉持的原则是《旧约》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骂还骂。骂,特别是侮辱性的,鲁迅并非不知其“秽”,但,他的方式是:“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14〕一个担心掷过来,“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一个不惮掷过去,“自己失了人格”。在对人格“损失”的态度上,胡、鲁泾渭分明。
鲁迅去世后,苏雪林写信给胡适,附寄了她给蔡元培的信。两信中,苏雪林痛陈鲁迅之非,其中不乏骂词,并表示要作一篇《鲁迅论》的文字,询问胡适,“允许不允许”发在由他主编的《独立评论》上。挨了鲁迅一辈子骂的胡适在回信中责备了苏雪林:
关于鲁迅,我看了你给蔡先生的信,我过南京时,有人说起你此信已寄给他了。
我很同情于你的愤慨,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他已死了,我们�